交谈结束。我沉默地继续划着船,思绪就像那些飞鸟一般穿梭于林间。此刻我认为,大学这三年是我人生中最好的时光,而在这个暑假开始时却骤然结束,起于我心理上的茫然和疲倦,然后陷入了一片纷乱的变动和混乱中。三天前我为此感到极端愤恨不甘,而此刻我不愿再想,因为疲倦终于压垮了我。乔舒亚和我在大学的一次新生交流会上认识,我们帮忙布置会场,因为室内太闷,我去打开了一扇窗,而他也打开了旁边的一扇,当我们为这样的默契侧过脸对视时,傍晚的凉风吹动了他垂下的黑发,突然唤回了不久前消失的夏天。
他去看橄榄球赛,赛后他告诉我他擅长的运动是马球,我还没见过他骑马,就确定他的确擅长于此。因为此前我们没有这类经验,所以在心灵的丰饶之前,我们先沉浸在肉‘体的欢愉中。我们在所有可能的地方做‘爱,差点搞砸入学后第一次考试,前一晚我们筋疲力尽地倒在床上才开始复习,他给我解释着书上的概念和重点,不时抄起枕头拍我以保证我是醒着的。
如果要列出我人生中最好的十件事,关于乔舒亚的大概会有六七件。尽管很大部分在很好的同时也很蠢。但那是我人生中最好的时光,我总感到生命之火在我脊柱里灼热,每天我都带着一种强烈的热情醒来,我热衷于书籍,热衷于橄榄球,热衷于爱也热衷于性,热衷于生活中的一切和生活本身。顺着任何一个话题,我可以专注地倾听也可以认真地与他讨论,可以用玩笑开解他也准备好了无数的故事让他忘记琐碎的烦恼,而在校际比赛里我作为四分卫冲过层层防守抵达达阵区、扭转了整场比赛,在晴朗的天空下我摘掉头盔尽情地呼吸泥土和青草的香气时,我确信我是值得被爱的。
终于在天黑前我将船划回了原本的河岸,然后和迪梅克回到了露营地。第五天他说累了,不愿意再出去,于是我陪他在树荫下闲聊了一天,给他讲了几部我喜欢的电影的情节,第六天也是如此。第七天他疲倦得不想再说话了,当晚他睡下后,我一直观察着他,我知道没什么可以将他从死亡边缘拯救回来,等他疯狂地大喊着我听不懂的语言,我将他送去最近的一个医疗站里。
我等了一段时间,夜间值班的医生——我并不确定他是不是真正的医生,他告诉我,迪梅克·格雷格已经去世了。一旁的护士说:“也许他的身体条件并不适合到野外旅行。他是你的祖父吗?”
“不是,我只是在路上碰见他,他说来大沼泽地旅行是他最后一个愿望。”
“你真是太好心了。”她感慨,引来我一个疑惑的眼神。
*“死?不是死,是爱!”:出自《葡萄牙人抒情十四行诗集》,作者勃朗宁夫人。
作者有话要说:
☆、06
06
我回了迈阿密一趟,将迪梅克·格雷格葬在一处公共墓园里。他没有说过他希望被安葬于何处。然后开着他买的那辆二手雪福莱,向南开去,驶向基韦斯特。他给我留下了一笔钱,在他的手提箱里,我粗略估算了一下,大约有四到五万。他说这是我应得的,这令我感到非常怪异,于是我说在恰当的时候会把它们转交给维布·格雷格。而他却作了一个制止的手势,他说,“不,你把它花掉,喝威士忌,或者在基韦斯特买栋海滨小屋、终身写作。”
虽然我对钱财没有太明确的概念,可我不喜欢莫名地接受别人的馈赠。他因我这个想法大笑,“对这样的小事计较,真是一点儿也不讨人喜欢。你知道吗,那天你走了之后,晚上有个穿黑色大衣的人坐在我床边,他揭开帽子,露出了你的脸,他要带我走。而我说,我在银行保险柜里存了些钱,我用它买了这七天时间。而且这是道格拉斯·温特伯恩给我的,要是你还能见到他,就帮我道谢吧。”
他说七天时间,也许他只是编了个故事,也许是他真的预知到了自己的寿命。他说,除了心灵,他还能感知肉‘体的状态,那天晚上他已经听见自己的血管里流动着死亡的声音,他全身散发出一种腐臭。于是上帝在第七天休息,他也于这天安息。
至于道格拉斯·温特伯恩,我知道他是乔舒亚的祖父,很难想象他们会有什么交集。但那都是四五十年前的陈年旧事了,我无意去探寻。
因为这笔钱,改变了原本的计划。我原想着在基韦斯特的某家钓具店里找份工作或者去海鲜餐馆里打工,尝试一种与之前完全不同的人生,同时也不必和这个城市产生过多的联系。而当我在基韦斯特一家小旅馆里住了一周之后,我租下一间位于顶楼、有个露天阳台的小屋,在西班牙殖民地时期风格的街道里,决心在那儿写完一本小说。
那家小旅馆是家庭经营的,店主是一对精力充沛又和善的中年夫妇,有个二十出头的女儿帮忙做事,还有一双不到十岁的儿女。旅馆里少有人到餐厅吃饭,每次我去,店主太太都会给我做上分量很大的一餐,她说她有个在芝加哥上大学的儿子,胃口极大。烤宽面条、墨西哥奶酪玉米饼配烤香肠、芝士焗海鲜意粉,诸如此类口味浓郁、吃得我不得不在餐后散步一小时的食物。也许这家人唯一的缺点就是多话,但因为我初到这城市,听什么都觉得新鲜,也很乐意倾听。
离开旅馆的最后一晚,我通宵写信,先是给我父母写了一封信,表示我的歉意、以及在佛罗里达隐居一段时间的意愿。然后给乔舒亚写了一封十二页的长信,然后重写了一页,简单地告诉他那篇报道里说的都不是真的,以及我对自己的失望,我不认为我适合继续参与他的生活。我意识到那是一封分手信,也许只比电话分手好上一点。没准更糟糕。
我又去了一趟迈阿密,寄了信,买了许多书和我写一本小说所需的物资。开始了我九个月的隐居生活。如果我父亲稍微花点心思,很容易就能找到我,但他没有。起初我认为是愤怒所致的冷淡,而后我渐渐明白,那是一种威尔森家男性所特有的冰冷而柔软的高傲,而我们是仅有的两个,这最终引向一种不可思议的理解,发生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个体之间。
原本计划中我应该用一年时间来写这本书,但我写了八个月就写尽的全部故事,在一个三十二开的笔记本上写了故事的雏形并且抄写剪贴了素材,在感恩节后的一次旧货甩卖中,我买到了一台打字机,性能良好,我用它写完了这个故事,最后一个月里我借了一台电脑一边修改一边把它输入成电子版。我感到是在无事可做,就打印了几份寄给出版社,佛罗里达难以使我感到留恋,我又回到了纽约城。
这本书我给它起名叫“阿波罗之夏”,写的正是这个夏天的故事。虽然我从不认为我是那群示威者中的一员,但这整个事件我对我的人生有着难以言喻的重要推动,我感到我有一种责任去写下这个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