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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大财了,买了汽车,盖了别墅,身前身后都是佣人,气派到连衣服都是一次性的。我咯咯的大笑起来,笑得睁开了眼睛,才发现我还在侯车室里闷着。一看表,差两分钟就要开车了,我以最快的速度走进站台,车门已经关上了,我只好跟着一个人从窗户爬进去了。
这个该死的梦竟差一点让我坐不上火车。甭提找个坐的位置了,站着都很困难。车厢里人挨着人,行李碰着行李,让那些在火车沙锅内推车卖饭的吆喝个不停。我在两节车厢的结合处站好,这里还不错,有风不那么憋闷,只是摇晃的厉害,晕车的我此刻头脑异常清醒,或者我就是个贱命。火车上就像一个大染缸,打牌的,喝酒的,两口子吵架的,孩子哭闹的,热闹极了,嘈杂极了。第一次坐火车的新鲜劲顿时全无。我的眼睛一直盯着玻璃窗,窗外飘忽不定的灯光迅速在身后逃逸,希望似乎离我越来越近了。
是的,黑暗过后,就是光明。
第七章 没有免费的饭局
六点钟,火车准点到站,等待下车的人们一下子沸腾了,我却是没有感觉到振奋人心的喜悦。来接站的人很多,有拿着喇叭喊的,有举着牌子叫的,有单位来招聘的,也又工地上来找干活民工的。我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走要到哪里去,背着包在广场上徘徊不定像漂浮不定的浮萍一样。
省城里我没有一个熟人,更没有一个亲戚朋友,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那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有那么多的人拥挤在一块不知道在干什么。
我也跟着上前凑起了热闹,原来是开发区一个家具厂在招工,在我还没有弄清楚做什么具体工作的时候,就被一个胖男人吆喝着叫到客车上了,我此刻才知道把我叫上来的原因是他们挑中了我,是我魁梧的身材符合他们的条件。我在心里暗自高兴,为父母给我一个健壮的体魄感到由衷的高兴。我是比较幸运的,因为我来省城的目的就是找工作,而刚下火车不久就找到了,这不得不让我兴奋,无比的兴奋。围观的有好几百号人,而选中的不过就我们二十几个人。管他把我们拉到哪里,反正坐车又不要钱,先好好调整一下自己的心情在说。把我们带走并不代表着我们就被录用了,听说到了厂里还要体检面试的,我得想办法一定要通过,我还听同伴说这个厂的工资福利很可观的,有些来省城都等待半个月了,为的就是要进这个厂子。
我们整整坐了一个小时的车才到达这个厂子,这里不能算郊区了,只能说是一个偏僻的小镇。我们一帮人下车被人事部经理召集到一块开始宣扬他们厂子里的条条框狂,之后就让我们自由活动说等会儿要进行简单的体育常识。五个人一组,向前五步走,前进三步,这些对我来说简直小儿科,那几个腿有障碍的已经被淘汰了,我顺利的进行着笔试,简单的英文科目我也轻松过关,最后让我们过关的人拿出身份证登记。
我翻出自己的身份证,心里咚咚的跳个厉害,因为我的身份证还没有来得及更换,那眼睛,照片上的眼睛还是斜视的。我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那个主考官只看了我身份证一眼就把它随手扔了。
“这是你的吗?弄虚作假。”他漫不经心的说。
“怎么不是。”我有些慌了,连忙向他解释。“的确是我的相片,那时候我的眼睛是有些毛病的,不过现在你看完全好了。”
“别在废话了,你的眼睛不符合我们的规定,你的情况也比较特殊。”他瞪着我的眼睛看了好大一会儿,冲我挥了挥手。
我想向他解释,但看他那高傲的样子也就放弃了。凭我这么优秀的条件,很随便就能进一个厂子的,我这样安慰着自己也为自己鼓足了勇气,不过我仍然在为我身份证上的相片苦恼不已。这是什么破地方,把我拉到这里,却不送我们回去,来去的待遇真是一落千丈呀!
我在开发区随便转转,还想在碰碰运气,厂子倒是不少,但招工的不多,我来晚了。
天快黑了,我得趁天黑之前回到市里。
已经没有班车了,一辆好心的货车司机招呼我上了他的车,当我问起他车费多少时,他说5块,随便给就是了。起初我以为他是个好心人,后来才知道弄错了。还没到市内他就让我下车了。我给他10块钱并大方的对他说不用找了。
“混帐,打发要饭吗?”他冲着我吼叫。
“怎么了?”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他下车拦住我的去路,并且故意将自己的西装扒开露出腰里的匕首。
“少他妈的罗嗦,谁告诉你5块了,老子说的是五百块。”
“天呀,这不是明抢吗?”我生气的说。
他不吭声就要扯我的衣服,我想喊叫,可是四周没有一个人影。
我拽着他的手叫他放开。
他二话没说给我一个响亮的耳光,打得我火冒金星。
“你他妈的属驴的,脾气还挺倔。”
他掏出匕首,我紧张的头皮出汗,面对这种情况,我只有吃亏的份了,钱是个什么东西,还没有我的命值钱,我摆清了主次利害关系把口袋来历的钱都掏给他,我也不知道有多少,反正不是全部,因为我在火车上多长了个心眼,偷偷在鞋子里塞了三百块救命钱,关键时刻备用。
那个黑脸大汉司机在嘴巴里蘸了口水数起钞票来,我就快步向市里走着并痛骂这个缺德的家伙,诅咒他生孩子没屁眼。原本在临走前我想留下他的证据的,可是那家伙的车连个牌子都没有,我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天下雨了,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黄鼠狼专咬病鸡呀!
我搭了个机动三轮找了个10块钱一晚的旅店,没有吃东西就躺下了,心情跟此刻的天气阴霾的厉害,感冒好象也加重了,头沉得抬不起来。不行,我不能躺着的,我的感冒是不能耽误的,要是引起其他的并发症就更糟糕了,我去诊所买了些药,吃了一包就又躺下了。
窗外的雨还在下个不停,好象越下越大了,我身上的钱已经不多了,但愿明天是个大晴天。可是老天并不帮我连着下了三天,三天来我吃了六个馒头,每天两个,我根本不敢奢望去饭馆,我的钞票是有限的。
第三天晚上,我正在被窝里玩弄手机里的游戏打发时间,电话却响了,我没有看谁来的电话就接了。是一个同学,一个三年未曾谋面的周东。他的电话让我感觉他就像是我的亲人,他的热情更叫我觉得心里热乎乎的。他说他给我家里打过电话才知道我的号码的,我什么也没有问,他就说他现在在省城过的还不错,在省城买了房子,找了不错的工作,而且还找到了合适的女朋友。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对我说这些,不过他的确让我刮目相看,一个上学最差的学生在短暂的三年时间混到这种地步实在不容易,我在电话里佩服起他来。他问我现在在哪里。我告诉他我在省城刚来几天,他要我在旅馆里等他,他很快就过来,他还说要给我介绍一份工作的,我欣喜若狂。
放下电话不久,他就打车过来了,我看到他的时候真正大吃了一惊,他的装扮就像一个老板,尤其是那油光可鉴的头发,锃亮的皮鞋让我羡慕的要死,如果能混到他的一半让我死真的都愿意的。他见到我就要带着我去吃西餐。
“稀餐?稀饭吗?”我说:“我想吃干的。”
他摇摇头,不好意思的说:“是东西南北的西,外国人吃的大餐。”
“喔!”我脸上热辣辣的,为我的不懂装懂羞愧不已。
他让我知道了麦当劳,KFC就是肯德基,那里的东西实在太好吃了,吃饱的话一顿饭竟然花掉几百块,看同学却是一点也不在乎的样子。我的心不由自主的在向他靠拢,我在省城就这么一个知己,就跟着他混了,要不了两年,也许我还会超过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