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均低声咒了一句,然后跑上前。
我愣了一下,跟上。
均一定又气又慌吧,这还是我第一次听到他骂脏话。
穿制服的不少,均看准一个拿着无线电指挥、官阶似乎比较大的,跑到他面前问:「这里怎么了?」
「请问你是?」那警官上下打量着均,像是犹豫着要不要回答。
「我住在七十六号三楼。」均说。
「所以你是屋主?」
「房客。」均摇头。
「一样的意思。」警官给了个鄙夷的表情,「简单来说,我们接到线报,就在几分钟前查获了一个同性恋的杂交派对。另外,警方怀疑你是主谋之一,待会儿还请到警察局……」
「等等!」均急忙澄清,「我只是把场地借给朋友而已,他没有跟我说他要办这个,我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不用急着解释,留点口水吧。」警官诡异地笑了笑,「我们有一整个晚上的时间可以做笔录。」
均没再说话,脸色非常难看。
过了好一段时间,楼上的人才被押下来。虽然很多人衣衫都狼狈不堪,但至少不是一丝不挂,这段时间想是让他们找衣服去了。
走在最前面的那一个就是臭皮,现在的他形容枯槁、面如死灰,完全没有初见面时鬼灵精怪的侵略性风采。他抬头的时间看见均了,表情很明显地僵了一下,脸上挂着想打招呼却不知道要不要打招呼的尴尬。均很狠地回瞪他一眼。他的脸抽动了一下,随即低下头去。
这样的「朋友」,看来非得绝裂了。
「那边的,过来找你们的衣服。」一个一毛二捧着一大迭衣物,往地上一抛,然后对着刚才跳窗的几个人喊,那群人于是围了上去。
我眼尖地发现阿哲借我的银灰色运动外套也夹杂在里面,下意识地想走上前去,突然,均扯了我一把。
「你干嘛?」均冷着脸,声音很低。
我这才想到自己的举动无异于承认了什么,连忙往后退了两步。
持无线电的高阶警官却已经注意到了。他危险地眯起眼睛,贼笑着对我说:「有衣服忘在里面了?去拿啊!」
我咬着下唇,不说话。
地上那一迭衣服一件一件减少,终于剩下最后一件。没有人认领。我知道不会有人认领。
「你就承认吧!」警官走过去拣了起来,然后折回来塞进我手里,「还有,要请你来警局做一下笔录。」
「凭什么!」均代替我大吼,「他没有在现场,不是吗?你们不能把他抓走,他不是现行犯。」
「没有在现场?那这件外套怎么解释?」警官反问。
均只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你能证明外套是刚才掉的而不是之前就留在我那里的吗?如果不能,你就没有理由……」
「警方会调查的。」警官打起官腔,「当然,还要请你们配合。」
不给均开口反驳的馀地,警官紧接着喊了句「全部带走」,于是众人开始动作。
一个警员推了我一把,我脚下一个踉跄,差点跌倒。均把我扶住,然后回头凶了一句:「推什么推?他自己会走。」
想是凶神恶煞的牛鬼蛇神看过不少,警员并没有被均的气势震慑,只冷冷地瞄了一眼,然后骂:「都是贱货!」
「你……」均抡起拳头。
「均,别闹了!」我连忙拉住他,「没关系的,我没事。」
均的气势弱了下来,然后他回过头,担忧地看着我:「你还没有跟家人e out,对不对?」
「没关系的。」我硬扯了个微笑,「我……不会有事的。」
「真的没有关系吗?」均不信。
他当然不相信,我连自己都无法说服了。
第六章
警局里,依序采集尿液和血液样本,然后排队等候侦讯。
时间虽然走的烦闷且缓慢,但是我一点都不觉得无聊——担心都来不及了,哪有时间无聊?
我只有十七岁,未成年,因此法定代理人——我爸——必须过来警局协助处理。
我不知道警员在电话里会怎么跟爸妈说,但想也知道不会有好结果。爸妈的反应暂且不论,一想到待会儿必须和他们面对面,我的头就恼的发疼。
均一直陪在我身边,握着我的手,不时地对我说「别怕」。我很感激。其实,均被当作主嫌看待,要面临的麻烦恐怕比我多上不只十倍,应该是我要反过来安慰他的。然而,我自顾不暇,已经没有心思顾及别人,即使他是均。
生平第一次感到自己是那么的无能。
接到通知的亲属陆续涌进警局。有的大叫警方乱抓人,说他的儿子从小就是模范生,拿过多少奖考过多少次第一名,现在是人人称羡的电子新贵,不可能是同志更不可能参加这些「有的没有的」,一定是搞错了,要赶快还他儿子清白。有的一见到人什么都没问,当着所有人面前就是一顿狠揍,忙着侦讯的警员只得暂时停下手边的工作,极力劝阻以防搞出人命。有的则是藉此找到失踪十多天的儿子,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人生百态,尽览眼底。
我茫然。我的版本,将会是哪一种?
包围现场的还有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新闻媒体,镁光灯直闪,摄影机到处乱窜。一个颇有福态的警员站在警察局门口应付各种问题,记者走了一批又来一批,问题满天飞。
我忍不住想,只有靠这种丑闻,同志族群才上的了新闻版面吧?
爸妈在十五分钟后赶到,还有哥。
警员向他们大致解释了前后经过,他们的表情愈来愈凝重,我甚至看到爸在发抖。
「就是这样了。」警员有意无意地看了我一眼,「郑先生郑太太,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没有的话我要开始侦讯了。」
「我没有参加,轰趴根本就不关我的事。」我插话,声音有气无力。
「前面十一个也都这么说。」警员语带嘲讽。
爸看了我一眼,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说:「要问什么就问吧,我知道我儿子很乖,应该是误会。」
我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感动,只知道警员那声不屑的「哼」让周遭气温降的更低。
之后,警员问了些什么,我一点印象也没有。我的思绪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偶尔回到现实,才补一句「不知道」。警员只当是例行公事,没有多加刁难,没多久就叫下一个,这是我唯一感到庆幸的地方。
然后,坐上爸开来的车,浑浑噩噩地往「牢笼」的方向开去。
一路上,没有人说话。
「晚餐有吃吗?」妈问这句话的时候,我们已经回到「牢笼」里。
我瘫在沙发上,点点头。我原本想直接进房间栽入床里的,可是想说待会儿应该会开一场审判大会,索性就待在客厅。
早死晚死都要死,不如干脆一点。
没有想到,等了十分钟、二十分钟、三十分钟,都没有动静。客厅只有我一个人,妈进了房间也就没再出来。
我一个房间一个房间查看。除了我以外,全部的人都已经在床上躺平。
我愣住,不明白眼前的一切代表什么。
我就这么可有可无,连责骂都怕浪费口水吗?
拖着脚步回到客厅,我无意识地拿起电视遥控器,开始在各频道间乱转。
我很少出现在客厅,连带的很少注意电视节目,也就不知道有什么好看。
幼稚的卡通、无厘头的搞笑综艺、哭哭啼啼的连续剧……一个比一个无聊,我不停地按着「next」,直到——
吸引我目光的,是标示着「今夜最新」的重点新闻。
台北县警方今天晚间突袭新义市一处民宅,查获颇具规模的男同志摇头群交派对,警员冲进这处俗称「轰趴」的现场时,不到廿坪的狭小空间内,挤了四十四名男人,每个人最多只穿一条内裤,几近全裸,屋内音乐轰隆震天,满地都是用过的保险套、卫生纸,摇头丸、K他命散落一地,腥味令人作呕。
临检时,现场陷入混乱,众男狼狈不堪。警方清查后赫然发现,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