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木驮僖哺芯醪坏教弁吹淖涛读恕K栽谒弥蘸炖肟恼押螅欢晕恼阉倒痪浠埃骸叭绻愕男幕垢械教弁矗鞘且蛭愕男幕共还患崆浚惆没共还簧畛痢!?br />
文昭是在听完文海的这句话的第二天消失的,直到今天前,他再也没有在墨轩出现过,所有的朋友都没了他的任何消息。文海的牛肉松再也没有被一小碟一小碟地端出来过。所以当服务员在电话中告诉文海文昭到墨轩来后,他无法不感到吃惊。
当文海赶到墨轩后,并没有立即出现在文昭的面前,他想知道,这个家伙到底在搞什么鬼,一声不响地凭空消失了大半年,又一下子突然出现。尽管他同铅儿的哥哥是很好的朋友,但铅儿同文昭之间的事情他并不清楚,就连铅儿结婚的事情也是过了两三个月才从铅儿哥哥的口中得知。
危嘉出现的时候,文昭差点儿没认出来,要不是她直直地朝他走了过来,有一段不短的时间让他辨认的话,他一定认不出来,这个盈盈而来的美丽女郎会是危嘉。
黑色的低领衬衣,将一对浑圆坚挺的乳房衬托得轮廓毕现,下身是一条乳白色的休闲长裤,修长的大腿正撩人地前后交叉行进着,白色的高跟鞋在地上有节奏敲击着,乌黑的长头发随意散乱地飞扬在脑后,古代画像高手手下的典型的瓜子脸透出健康的光泽,绝对与现代一般的都市女郎脸上厚厚的粉底无关,手上只拎着一个黑色的坤包。就这样简单得近乎于苍白的打扮,却无处不释放出性感的气息。
文昭第一次发现,曾经成天跟着自己忙这忙那的毫不起眼的危嘉,脱掉那身标准的职业装后,居然是如此的美丽迷人,但文昭的脸上依然是一片淡然。经过了铅儿带给他的阵痛后,他的心早已经结上了一层厚厚的老茧。
危嘉的神情看上去很激动,走到文昭对面时,眼圈早已经红红的了,但她什么也没说,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文昭,一言不发地在他对面的位置上坐了下来。眼前的男人百分百是自己曾经认识的那个文昭,那个让自己一见倾心却并不知道自己喜欢着他的男人,可又总觉得多了一丝陌生——微笑背后那种隔世的沧桑和萎顿,这样的神情怎么会出现在文昭的脸上呢?那个仿佛永远都不知道忧愁的无比坚强的文昭,难道会如此轻易地倒在一场爱情败仗上?为一个并不值得去爱的女人,至少她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
“喝点什么?”
“随便。”
“这里可没有‘随便’这种饮料。”
“我们都以为你再也不会出现了。”
“来杯咖啡吧,服务生,给她来一杯‘一往情深’”
两人没有像久别重逢的朋友那样惊喜万分地激烈握手,也没有像分别多年的旧情人那样忘情的拥抱,那些电视电影里经常出现的激动场景在现实生活中苍白得一塌糊涂,甚至糊涂到了扯淡的地步。尽管危嘉的心里都已经是波涛起伏,但她却故着镇静,连最基本的招呼都没有打。文昭还记得危嘉此前老爱喝一种浓浓的黑咖啡中心有一点白色牛奶的咖啡,但他始终觉得名字有点怪——一往情深,显得有些凄美和伤感。见文昭还记得自己爱喝的咖啡,危嘉刚刚干了的眼圈又升起了雾状的东西。
自从她第一次在咖啡馆知道这种咖啡的名字后,就一直深深地迷恋上了它。记得那天是危嘉到方舟文化公司上班的第三天,因为了赶一个急件,大伙连续在公司熬了两个通宵,文昭为了表示谢意,特地请大家到附近的一家著名品牌咖啡店喝东西,危嘉点的就是“一往情深”。
那时候的文昭,只能用四个字里形容——神采飞扬!那时的方舟公司成立还不到半年,各方面都还没有打开局面,但文昭总是有办法带领一帮手下从夹缝中找到生路,生意虽不十分兴旺,但也一天比一天有起色,总是会有单子可做。尽管都是些大公司不愿意做的万儿八千的小单子,这对刚刚成立还没站稳脚跟的方舟公司来说,无疑是救命的稻草。
北京情殇(14)
那时候,苏红下班后,总爱一个人抱着一本书或杂志,静静地坐在方舟文化公司并不宽大的办公室一角,一会儿看书,一会儿抬头幸福地看文昭一眼,文昭也总是趁大伙眼神不注意地时候,快速地奖赏苏红一个甜蜜的亲吻。
每当看见文昭亲吻苏红的时候,危嘉的脸上就会一阵阵发痒发热,心中就会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慢慢升腾,但这是不为任何人知的小秘密,同时总感觉苏红并非真心爱着文昭。
危嘉喜欢文昭!这个惊人的信息竟然危嘉自己说出来的。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文昭已经摆脱了苏红离去的悲痛,正同铅儿爱得死去活来。
记得那是方舟公司成立两周年的庆祝仪式上,说是庆祝仪式,也就公司的员工凑在一起吃喝一顿再唱唱歌而已。铅儿当晚临时有事没能参加,从不喝酒的危嘉当天晚上醉得一塌糊涂,然后就抓住文昭的衣领,口中直叫“我爱你,你知道吗”。
当时吓坏了一大帮人,但文昭只是将危嘉当成一名快乐无忧爱打爱闹的小女孩,认为她是喝醉了说胡话,根本没将她说的话放到心上,公司其他的职员虽不这么认为,但他们知道铅儿正同文昭处于热恋之中,危嘉不可能有什么机会的,尽管她先铅儿认识文昭。男女之间的感情中,时间所占的比例和能够起到的作用实在是微乎其微。
但这件事情还是被铅儿知道了,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再也不容许文昭同危嘉单独呆在一起了。只要她们两人在一起,不管是公事还是私下里随便聊聊,铅儿都会想方设法地挤在他们中间或在周围一个十分醒目的位置上晃来晃去。因为铅儿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明白了一个真理:男人的爱都是非理性的,都是刹那的生理冲动让感觉发生了“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由欲到灵的改变。
17
在苏红离开文昭的那些日子里,铅儿仅仅作为一名合租伙伴,对文昭无微不至的照顾并没有引起文昭丝毫的另眼相看。每当铅儿帮他打扫房间时,他不但没有丝毫的谢意,反而有几丝不耐烦,因为铅儿打扫房间的时间正是他宿醉未醒睡意正浓的时候。要不是看在她平时工作很努力,又是朋友介绍来的,更重要的还是自己的下属,他早就赶她出去了。
尽管文昭烂醉如泥已成家常便饭,但他醉后写诗的习惯还是没有改变。每当铅儿从文昭喷着酒腥味儿的嘴边看到那些诗歌时,她的心就会痛苦地紧缩成一团,她总是一边悄悄地抄录着那些诗句,一边看着熟睡中的文昭,每当这时,文昭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就不再显得那么邋遢了。奇怪的是文昭的心早已经被爱伤得支离破碎,但他的诗歌却总是歌颂着爱情的美好,只是偶尔会有那么一两首发泄着内心所遭受到的伤害。在这些有限的发泄内心伤害的诗中,铅儿最喜欢的是那首《爱情这混蛋》,每次读着都会有所感动。
我在清晨醒来呼吸的第一缕空气里
嗅出了
你轻盈的呼唤
那分热烈的熟悉
让我误以为
你还在我身边
那只伸出去
轻揽你的手
无言地告诉我
这
只不过是
一个错误了很久的习惯
孤单的灵魂
永远都只能
行只影单
为了追寻
你渐远的容颜
我曾长久地
住在东海岸边
无论我
怎样地日思夜恋
除了涛声
我始终看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