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才18岁。
那个夏天是炎热而残酷的,一如现在孩子的黑色六月。好在一向相信自己有才华的我最终没有失望,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我们班的所有同学聚了一次,包括那些考取了大学和没考取的。那天我喝醉了,所以我又开始写诗。到现在我都好记得这两句:
当离别拉开窗帘,当回忆睡在胸前要说再见真的很伤感,只有梦依旧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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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离开高中的日子其实并不伤感,虽然起初有点找不着北,可后来的那种自由让人感到无比快乐。可惜,两个月的自由时光很快过去了,很快我又重新走进了大学校园。
由于学校的公寓不够用,我们统一住在一个军区招待所。我们坐着一辆类似拖拉机的碰碰车。短短的一里多路,整整抖了15分钟。小小的车上挤着十几个人,我们都大汗淋漓。大家都是大包小包的,中间还夹杂着许多旅行箱。我的背后是一个短头发的同学,由于他身上没有香味,我不知道这个同学的性别。只知道我们的身体在紧密接触,不过车子实在太挤了。我们也没法挪身,于是我们的身体只能近距离保持接触。
下车时,我见他很艰难,就帮了一把手。他说了声:“谢谢!”耳边传来的分明是个女的声音,我顿时愣住了。等她一回头,我的口更是足足张了五分钟,她真是个大美女。虽然头发短短的,可比那个凤凰卫视的吴晓莉化妆后好看多了。我非常感谢父亲教导我的能帮忙就帮把手,这下帮了个大美女,我真是高兴死了。
当时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一定要让她做我的女朋友。也许是我盯得人家姑娘实在不好意思了,她问:“同学,你能把箱子递给我吗?”
我这才回过神来,说:“好的。对了,这箱子挺重的,不如我帮你搬一搬吧!”
“那就不好意思了,我叫白林希。你呢?”她轻启樱唇。
幸亏我定力够,口水没有马上掉下来。听到她问我的名字,我马上回答:“我叫何天宇。”接着我帮她把行李抬进了宿舍。也许是爱情的力量,在家里从来不做内务的我。为她整理起床铺来却得心应手。一切都做完了,我才想起来自己什么都没有做。我只好恋恋不舍地离开了白林希。由于刚才演练过一次,现在我做起活来,简直不费什么工夫。很快,我的被褥就铺好了。我正准备欣赏一下自己的成果,突然肩膀被拍了一下。身后有个公鸭般的声音响起:“兄弟,你也住306吗?”
我回头一看,差点叫出声来。那是个黑皮寡瘦的人,满脸的血疙瘩,说不上是痤疮还是青春痘,真看不出他是我同学。更可笑的是廉价劣质摩丝把他的头发像弄得顶着顶钢盔,两只死鱼般的眼珠要么不动,动就骨溜溜地乱转。说起话来嘴不停地抽搐,像中风后遗症一般。我曾经在头脑中,多次勾勒过室友的画像,只是从没想到居然是这副德行。不过,出于礼貌,我还是和他打了个招呼。
他说:“我叫闻海滔,以后我们就是兄弟了,互相要照应点。”可和这种人做兄弟,我没有心理准备。只怕我会恶心的要吐,或者产生心理障碍找不着女朋友。
正在我尴尬地不知道和他说些什么的时候,门“咯吱”一声被推开了。一个壮汉走了进来,他的相貌仿佛比我们大得多,不过浑身的腱子肉让他平添一种豪气。我十分感激他帮我摆脱了那个讨厌的闻海滔,所以我主动伸出了手:“我叫何天宇,你呢?”
“我叫董明,你们叫我阿明好了。”接着沉默了,他明显不喜欢说话,于是我就不问了。很快,我们寝室的其他几位也到了。或许是男生都喜欢叫外号吧,闻海滔这个见面熟的家伙给另外五个同学分别取了健仔、阿昆、小胖、阿铁、肥仔的外号。被叫做肥仔的家伙不甘示弱,他马上给闻海滔取了个牙签仔的名字。
当天夜里,我们都没睡着。我在想白林希,小胖在想家。另外几个人在谈论着美女什么的,只有阿明静静的,不过他偶尔传来的咳嗽声表明他也在听我们谈话。
我想好了第二天去找白林希,可惜这个计划被我的睡意给打消了,直到中午我才起来。等我去找白林希的时候,她已经不在了,据说是她的叔叔把她给接走了,我只好怏怏不乐的回到寝室。
第二章
回想起刚进校的生活仿佛还在昨天,刚跨进校门的我们意气风发,仿佛能将整个世界踏在脚下,一个月的军训让我们熟识。大家在吃够灰尘,过够军人瘾的同时,也渐渐熟悉和了解彼此的性格和为人。
牙签仔待人极其热情,刚见面请我吃饭。只是饭菜太丰富了一点,只有一只馒头,还专挑小个的。为了充分发扬艰苦奋斗的革命传统,他连杯水都不会多叫。牙签仔吃的是早餐,茶水是要付钱的。两个人的早餐,他居然五毛钱就搞定了。吃了他苦头的我,吓得不敢和他一起出去。可他每次总会拍拍口袋,一副不和他出去吃就是瞧不起他的样子,不过我不等他把请客再说出口,就婉言谢绝了。
可是刚刚开学,有人还没摸透他的脾性。另外初次见面,人家盛情相邀,总不好硬拂别人脸面。所以又有几个人上了当,当他们吃完饭的时候,大家都在揣摸他的胃是否真的就那么小。然而,很快他们发觉错了,等他们第二次回请的时候,牙签仔就不像上次那么小家子气的。一点就是几十元的菜,咱们都是穷学生,两个大男人在大排档上点这么多菜就有点奢侈了。当然追女孩子或上高级饭店自然是例外。
第三次和他在一起,你又可以尽情大吃大喝了。只是结帐时你会发觉他仅仅在身上放了两块钱,然后你还得回请他,菜点少了还不行,他会觉得很没面子。说起来他倒有种特殊本领,就是能让人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仿佛真是别人的错似的。但牙签仔倒有个让想做模特的人羡慕不已的优点,那就是无论他怎么吃都不会长肉,永远那么瘦,要是像女生介绍一下他的秘方那倒是可以发大财的。
和这样的人住在一起,我不禁感到郁闷。我约白林希吃了好几次饭,可我们总是保持着哥哥妹妹的纯洁关系,我连她的小手都没牵过,更别说抱一抱了,我心里还是很郁闷的。
更郁闷的是,每天从水笼头里流出来的水比人的血还要红。我们向学校反映,学校说克服克服就行了。我们统一在那个招待所的食堂打水,不管是洗澡还是喝水。承包食堂的老板为了节省成本,整整三年没有清洗一次锅炉,我们去住的时候正好是第三年。
结果我们有二十多位同学克服进了医院,我虽然抗住了,但总感到自己的肾不舒服。并且高考时都有149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