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2 / 2)

朝夏当然知道这宝贝叫做净瓶,问题这是赝品。

这净瓶可疑的地方有三点:其一,釉水不够莹润,切确地说没有灵动之气,气韵呆滞、无玉质感可言。其二,釉色偏白,在折腰处也没见浅黄绿色。真正的白定釉面呈半透明状,因为施釉较薄,所以薄处能隐约看到胎色,在器物的折腰处可见积釉呈浅浅的黄绿色。其三,没有竹丝刷痕,就第三点就可以完全判定手上的是个假货。不管是哪个朝代的假货,还是最近新仿的,都不可能是这个老板口说的北宋的东西。

朝夏对于老板的自卖自夸,当然只是回以莞尔一笑了之。她也懂得买卖古玩这一行的规矩。即使这刻她明知手中拿着的是假货,她也不会一刀见血地说出来。因为懂得这行交易的人,都会知道而不点破,毕竟人家就是靠这个混饭吃的,你不买是你的事,可是你不能多事喊出来,妨碍哪个冤大头上人家的当。

将赝品放回原处,朝夏轻言道:“老板,你就只有这点东西?没有其他更好的?”

朝夏看见老板膝上的麻布背包鼓鼓的,而且老板的其中一只手一直紧紧捉着背包,似乎里面还藏着什么东西。朝夏本想用神识扫去,但是她的目标只是那块石头,这么说,只是蒙骗老板而已。

“靓女真不错!”老板立即向朝夏暗竖了一下拇指,大致的意思是说什么也瞒不了你的眼。

老板没有直接打开背包,而是伸手进去,神神秘秘藏藏掖掖拿了一件用黄布包着的东西出来。

“靓女看看这东西,合你心意不?”老板将黄布打开,把里面的东西献给了朝夏看。

朝夏低头一看,立即心口一震。

这是一个翡翠手镯,手镯上面还沾满黄泥土,这老板居然连擦洗都不愿,应该是刚从土里挖出来。她震憾,是因为这个翡翠手镯身上散发出来的防御法力,她正缺这种东西,她原本就想做法器赚钱来着,只是她没有想到,世面早有法器卖了。虽然这法器的等级只有一级,在朝夏眼中就是一个垃圾,但是如果配戴者是凡人,那就是无价了。

朝夏内心震憾无比,但脸色还是波澜不惊,她朝老板说道:“先让我看看。”

老板闻言,将手镯包好,再放在摊上,随后让朝夏自己捡起。

翡翠手镯与瓷器是一样不经碰的,古玩界一直有瓷不过手的规定,所以对于老板缜密举止,朝夏了解地点头。

故意皱起眉审视手镯,朝夏有些失望的口吻道:“这翡翠水色太差了,手感也不好,有点粗糙,另外,你看这里还有杂色,最不值得收的就是这镯子还有一道浅浅的裂纹,说真的,这东西还没有你刚那个净瓶值钱……”

这裂纹不是翡翠本身携带的,而是这镯子被人配戴过,并且镯子原本主人出过一次意外,那次意外却被镯子为其防御挡住了,所以镯子才会有所磨损。这道裂纹,凡人戴个几十年也不能让其恢复,而是每次遇到一次危险就会磨损一次法力,最后直接法力完全失效镯子断裂两半。

老板听到裂纹二字,吓了一跳,连忙拿来放大镜靠近一看。

这不,一看吓一跳,手镯上真的有一道浅浅的裂纹,只要这裂纹一出现,那这镯子就等同废了,不再值钱。朝夏说不如净瓶值钱不无道理,那净瓶还可以坑不懂货的冤大头,翡翠镯子可不太好骗,这条裂纹就算给他说得天花乱坠也抹擦不掉。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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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捡漏

“老板,给个实价吧。”

就在老板哀悼这手镯的命运时,朝夏突然冒出那么一句,着实让老板又扬起希望来,连忙堆笑地举起一个巴掌。

瞪着那晃眼的手掌,朝夏皱起眉,老板的举止摆明想叫她自己开价,不然一个巴掌代表许多数字。她很清楚,这老板只要等到她叫五十,他就会说五百,她叫五百,他就会说五千,以此类推……

朝夏也不跟他打马虎眼,直截了当地说:“直接说多少钱,别给我玩数字游戏!”

老板笑脸一垮,没想到还真遇上了行家,嘴角抽搐道:“实不相瞒,这东西是我替我朋友卖的,他说五万块,一分也不能少!”

“五万?”朝夏嘴角冷嘲。别说她没有五万块,就算有,这镯子也值不了这个价。如果不是她是修真者能看出这是法器,这镯子就等同街边那些一两千平凡镯子没两样,何况这条裂纹肉眼也能看见,那些不识货的凡人一看见这裂纹,谁还会花个五万块买回去戴个几天就给断裂浪费?

忍不住嗤笑地问:“他是不是不知道手镯有一条裂纹,才如此狮子大开口?”

一提到裂纹老板就一阵肉疼,脸一僵,点头:“他确实不知道,因为今早天没亮才拿到的货,急着用钱,这不还没有时间清洗就拿来转手了吗?”

突然,他压低了声音,窃窃地说:“不瞒靓女,这货百分百是真的!整个世界独此一个。”

朝夏挑眉,同样压低声音问:“老板这个朋友在哪拿的货?可是土里?”

其实不必老板暗示地说,朝夏也知道这镯子是土里挖出来的货,不过这‘土里’指的是‘墓里’,内行人都知道,盗墓这种事是不能明说出来的,因为一个说漏嘴,被查到说不定给抓进监狱去蹲个十年八载进行改教。

老板立即嘘了一声,“好姑娘,实不相瞒,这宝还真不是土里出来的,而是水下捞上来的。”

朝夏一怔,这点她倒是没有猜到,她以为那镯子上的黄泥土代表镯子主人所葬的墓地的泥土颜色,哪曾想到,这东西是水里捞出来的。

水葬她知道,即将死者或者生者遗体投于江河湖海的葬法。古代的时候,有些地方常年水灾,族里就会不断地送女人去祭河祭湖祭海,不懂的人说是祭神,其实就是祭妖。一般被选中的女人,都非自愿的。基本上,被族长选定后,会由司水葬者或将其屈肢捆扎,胸前缚石沉水,而且通常死者遗物归司水葬者,财产半数交地方政府,半数归寺院。

这个手镯还留着并且有一道裂纹,说不定是因为镯子主人拼命抗拒,司水葬者嫌碍事想直接杀死镯子主人投江,只是还没杀,倒是被镯子的防御法力给震住了。最后,这镯子就与主人一起水葬了。

想到这里,朝夏目光扫向老板屁股下面的那块石头,登时一片清明。

这块石头,说不定就是陪葬品。

手镯主人的家人知道这石头里面的翡翠,不愿让自己的女儿去祭河,又不得不依事办事,才想到了这么瞒天过海的一招。

一来不用担忧陪葬品会被司水葬者收走,二来让自己的女儿死了到阴曹地府还有块翡翠傍身,不怕被其他鬼欺负。

他们仅是凡人,哪里真正明白,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道理?这不,就给捞了上来,让现在的盗墓者捡去了。

而且,还将属于朝夏的。

大脑快速地运转了一下,朝夏对老板说道:“三千块吧,这东西仅值这个价了,老板要是同意,这东西我就收了,要是不同意也罢了,要知道这宝不是谁都可以配戴的,要是惹了怨灵,它会闻着这宝的味寻来,最后缠住偷盗者及拥有者不放的。”

老板即知道盗墓的事,就应该知道,盗墓有很多禁忌,真正懂行的摸金校尉,在偷宝时,第一件事会先点灯请过墓主人的同意。如果遇到传说中的鬼吹灯,你这个摸金校尉可就要担心了,轻点的还有一条命,严重的,你死后就给墓主人当个垫背的吧。

“好姑娘,三千块你不觉得自己砍价砍得太吓人了?”老板当然知道这宝贝不是谁都可以配戴,所以他的老大才急着转手,只是,用命换来的手镯才得那么三千块,确实太他妈的贱价了。

“三千块已经给多了,要是我去古玩店买一样水色这么差,这么粗糙的顶多就是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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