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又见朝夏从包里拿出两张人民币,他就直觉朝夏提了一背包赎款。
“不用报警,你如果真心想帮我,最好将我载到麻头镇有出租二手车的地方。”朝夏没有忽略司机落在她背包上的目光,轻笑一声,然后又一副泰然自若的模样闭目养神。
“这,好……”司机见朝夏不仅能笑得出来,还冷静过人,他就知道朝夏并不简单,油门一踩,将速度飙到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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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时后,朝夏跳下了车,还很大方的多扔了一百块给司机,只因为司机很守信,在麻头镇郊外三公里放她下车,下车的地方正好有出租二手车的店面。
朝夏没有傻傻的直接一下车就走入那间店面,她一直知道,自她到了鹏城,就一直被盯梢,之后的士后面也紧追了一辆白色面包车。那驾驶面包车人开车技术不错,一直保持不远不近紧追不舍。
这会儿,见朝夏下车,那面包车就在三十米外暗处停下。
朝夏轻嘲一笑,幻影步一用,一下就闪身不见,等到面包车上的人反应过来,哪里还有人?
“人呢?怎么不见了?”化龙就是拿打火机点了下火,才一个闪神就找不到朝夏的人影,吓得三魂不见了七魄。
“我们也不知道,突然就不见的……”其他人的恐惧不亚于他。
“快找!”化龙吓得烟都不敢吸了,往外一扔就开车去追。
直到面包车从眼前消失,朝夏才在二手车店面外摆着的一辆车后走出来,嗤笑了一下,便喊了一声:“老板,租车!”
大约十分钟后,朝夏已经租下一辆二手小车,还轻车上路。
本来她跟老板说自己不会开车,让老板指点下时,老板还不相信有人一学就会,直到老板看到朝夏一会就像个老手飞车上路,他瞪大了眼,觉得朝夏在玩弄他。
朝夏驾驶着车子,像幽灵一样,突然出现在废品回收站外的芦苇丛。她隔着挡风玻璃,看向废品回收站那栋建筑。
这栋建筑之前是座废弃工厂,破烂不堪,一共三层,成冋字型,如果她进了那道铁门,楼上的人就可以躲在暗处对她扫射。
冷冽的视线缓缓扫射建筑,果不其然,朝夏就看见,有几个男人由于等待她的到来显得不耐烦,偷偷打火抽烟。那打火机的折射的光线一闪一闪地就暴露了自己的目标。
“想唱空城计?呵,那我就陪你们玩玩白日见鬼。”朝夏那装着钢针的腰包往腰上一挂,身子一个隐身,就堂而皇之向正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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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臂螳螂此时就坐在三楼一间破旧房里,他的身后站着他那个狗头军师黑凤,还有十多名打手,这些打手全都端着狙击枪,枪口指着墙角里被捆着一团,还用胶布封了嘴的许雯。
见朝夏这么久没出现,独臂螳螂很不耐烦地问:“朝夏什么时候才到?妈的,化龙怎么这么久还没打来电话?”
黑凤眉一挑,答道:“帮主别急,说不定人正在路上,快到了,化龙才省去电话。”
独臂螳螂冲着许雯吐出一口唾沫,骂道:“朝不凡艳福不浅,娶的小老婆长得还不错!不知道生的女儿会长成什么样?”
许雯听到独臂螳螂吓得脸无人色,她听明白了独臂螳螂打在朝夏身上的坏主意,开始嗯嗯呀呀抗议,抗议不成,她又艰难跪起,死拼地磕头,大意是求独臂螳螂别碰朝夏的身子。
独臂螳螂看到许雯哀求的模样,猥琐地大笑:“老子最爱为人开包(禁),也很惜香怜玉,放心,老子会让她快活着死的。”
话完,他以为其他打手会哄然大笑的,怎知,他的身后没有一点笑声,像鬼境一样寂静。心口咯噔一跳,他惊骇转头。
当他一转头惊见脸旁近距离突然多了一张陌生的脸孔,吓得他魂都飞了。这时的独臂螳螂的感受,就像半夜惊醒,枕边有张脸的恐怖经历。
“你你你……”独臂螳螂连椅子也坐不住了,双腿开始发抖。因为他发现,那十多名打手不知何时被无声无息给解决了,全都眉心中了钢针,而黑凤也死得不明不白,到死都瞪大眼珠。
“你不是很喜欢玩捉迷藏吗?我就陪你玩呗?”朝夏坏笑,很大方地回答道。
“不可能的,我的人不可能没发现你上来的。”独臂螳螂死都不愿意相信,死命摇头。
“他们当然没发现,因为等他们发现时,已经是个死人了。”朝夏很自然的口吻,可听到独臂螳螂耳朵里,就像魔音。
“不会的!”独臂螳螂面呈死灰色,突然,他银钩凶光一闪,身子一下窜起,打算挟持住许雯保自己一命。
他自以为他的速度很快了,更以为只要银钩抵住许雯咽喉,朝夏便拿他没办法了,怎知道,朝夏的速度比他还快,手一扬,三枚钢针就直钉他的三个要害,后脑勺,心脏,后颈。
轰隆一声,独臂螳螂扑倒在地上,死得不能再死。
许雯在磕求的时候,不轻易看见突然出现的朝夏几下就杀了十几人,之后又亲眼目瞩独臂螳螂死在自己女儿手里,她直接双眼一翻,晕死了过去。
她不能接受自己的女儿变成了这个模样。
朝夏没有弄醒许雯,她更不想与朝家有瓜葛,她将人往背上一背,再纵身一跃,直接从三楼跳下了地面,最后驱车将许雯送往朝家。
一个半小时后,她将车子停在朝家门前,再按了一下门铃就算功德圆满一步步远离朝家别墅,一刻也不逗留。朝家一看就是有钱人家,可是却容不下她这具身体主人,里面的人肯定一个个都不是好鸟,她朝夏不屑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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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有几个人在追文呢?亲们能冒下泡不?
第五十六:嫁给我
古有望夫石,现在司徒焰,却认为自己成了望妻石。
此时,他的身子正站在那道他和朝夏有过一石之约的巷子,这条巷子是他情动的地方,虽很幽暗,还不时传来恶臭,可他却觉得,这里是他一辈子都难以忘怀,记忆最深刻的地方。
其实,从两天前,他就在巷子里等待朝夏出现了,不过那两天他本就不抱希望,所以白等两天他也很开心。今天,是约定的最后一天,他从早上就赶过来了,因为他以为朝夏会比他还要心急。可是,他左等右等,一直等到晚上11点40分还不见朝夏的身影,终于再也开心不起来了。
眸光一直望着巷子尽头,他的心情此起彼伏,一会失落、一会生气、一会又着急。
如果朝夏不出现,他想他一定会很生气,而且也会很失落,甚至可能会大动干戈去找朝夏算帐,问她为什么放他鸽子。
今天,他还特意听从司徒婉儿的要求穿了一套很型男酷到毙的黑色皮衣,还将头发修剪得飞扬拔扈,为的,只是让朝夏多瞧他一眼,发现他这位燕京第一美男的风华。
在燕京,除了他的叔叔龙傲天容貌和他可媲美外,再没有别的男人赛过他,而来到鹏城,皇甫宸都能被他盖住,他都忍不住感觉到自豪。
听到朝夏和皇甫宸交了朋友,他其实挺紧张也挺害怕的,他害怕朝夏为了一块石头去找皇甫宸借钱,那他的美男计恐怕就要落空了。
又低头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手表,见分针跳到55,秒针在速跳的时候,他真想时间能定格不走了,或者将手表给扔了,眼不看心不急。
终于,分针还是到了59分,秒针30,可巷子尽头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司徒焰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