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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殷俊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挂了电话,殷俊回想着刚才邓莉君温柔又爽朗的话语,心中不觉感慨万千。
原本以为她是一个温柔贤淑的女神,没想到居然是这么一个童心未泯的女人。
比起以前印象中的那个邓莉君来,似乎刚才跟自己打电话的邓莉君,更让人喜欢一些呐!
事情就有那么凑巧,邓莉君的电话刚刚挂断,这边电话又响了起来。
接起来就听到了黄膺的声音:“俊少,成了!”
殷俊马上就明白了过来,“鹰哥,合约签好了?”
“当然是啰!”黄膺笑着道:“古珑可真难缠,我陪他喝了三天酒,醉得是一塌糊涂,刚才吃饭的时候,他总算是把我带来的合同签了。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明天我就能回来了。”
“辛苦你了,鹰哥!”殷俊高兴的道。
“呵呵,没事儿。”黄膺道,“不过我跟他说了,最多三天就把尾款带过去给他,你这边没问题吧?”
“没问题。”殷俊颌道,“只不过又要辛苦你了……要不,我找人给你送过去?或者直接用银行转账的方式给?”
“不用不用,这也就是一天来回的事儿。”黄膺道,“古珑不喜欢银行的,他喜欢现金,哈哈!”
“那好。”
殷俊道,“你好好的休息,等你回来了,咱们再慢慢聊。”
“休息什么啊!”黄膺苦笑道,“古珑刚和别人谈完事情,这会儿正要带我去夜总会呢!他们这些宝岛人,喝酒太厉害了,而且还不是一场的喝,晚上都要转场好几次,再多来这么几回啊,我非得被灌趴下不可!”
……
电话讲完,殷俊不觉是摇头一笑。
古珑,哦,甚至是一群宝岛的武侠作家,就都有这种喝花酒的习惯,什么卧龙生啊,诸葛青云啊,于东楼啊等等,都是酒鬼兼x鬼。
不过古珑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喜欢喝酒爽快的人,只要你陪他喝爽了,那什么事情都好谈。
正巧黄膺就是喝酒耿直爽快的,想来这也是为什么他们这么合脾气的原因之一吧。
前世有一个传闻,就前两年,一直半红不黑的程龙,想要拍古珑的电影来让自己红火,所以在干爹罗伟的帮助下,好不容易去了宝岛,和古珑搭上了线,但古珑却在酒桌上指着程龙说,我的主角不是你这样的人能当的,要狄珑、姜大维他们才是最佳人选!
程龙气得想哭,但也只有借着去洗手间的时候哭,然后哭完了还得洗把脸,再回去陪古珑喝酒。
罗伟看着程龙打不起精神,干脆就叫程龙去割了双眼皮,好歹比以前也顺眼一点。
然后古珑可能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也给了他几部自己的二流作品,但最后程龙也没有拍出名。
这事儿只是一个传说,可殷俊却觉得多半是真的。
古珑属于那种看顺了眼你怎么都好,看不顺眼你怎么都不好的人,说白了就是孩子一样的任性的人。
殷俊拿1oo万买古珑的四部经典小说的5年独家影视拍摄权,其实总的算起来,并没有出多高的价格,古珑单独卖给香江几个电视台,隔一两年翻拍一次,也差不多能有这个价格。
但为什么这么顺利?
还不是因为黄膺是他看得顺眼的人?
之前殷俊就知道这事儿,所以特意找的这么一个中间人去,换成了殷俊,可能还不一定能成功。
要说程龙那时候也是不知道古珑的脾气,一味的讨好古珑,跟他说好话是完全没有用的,你又不是美女,他能有闲心听你说那么多?
如果一见面的时候,二话不说,程龙直接就干掉一瓶xo来致敬古珑,就冲着他这爽快耿直的脾气,古珑说不定就会把改编权给他。
至于拍古珑的电影能不能红,那就是后话了。
所以啊,针对不同的人,制定不同的策略,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现在合同都签了,四部小说的影视版权,5年之内就独属于殷俊一个人了。
那么现在,下一步的计划,也可以慢慢的开始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七章 最好的芷若(第八更!)
殷俊恢复了每天早上跑步的习惯后,除非是刮风下雨得厉害,不然就算是小雨,也是坚持了的。
有着满腔的抱负和理想,也要有一个健康强壮的身体,才能把这些实现。
坚持跑步锻炼,比起那些专门去健身房锻炼的,其实要好得多,也要有规律得多。
不至于像是你不去健身房锻炼了,就嗖的一下,又反弹肥了许多。
香江人喜欢锻炼的也不少。
不仅仅是健身房非常的火爆,就连早上跑步的人也很多。
殷俊住的这个范信达道是中产阶级的聚居地,有点空闲的人的话,他们也愿意早上出来锻炼一下,还有带着儿女一起锻炼跑步的。
殷俊就认识住在旁边一个楼盘的一对父女,他们基本上每天都和殷俊是同时间出门跑步的,多遇到几次之下就熟悉了。
那个父亲差不多4o来岁,略微有些胖,女儿也是十二三岁的样子,长得非常粉雕玉琢,一看就知道长大了后是一个漂亮的美女。
殷俊老觉得这个粉雕玉琢的小美女模样儿很熟悉,好像是自己知道的哪位女明星的样子,但或许是因为她年龄太小了,殷俊始终看不出来。
而且大家也就是点头之交,总不可能直接去询问她的姓名吧,这会被人当成居心叵测的家伙的。
跟邓莉君打完电话后的第二天,正好是星期六,本来许多上班族都会睡懒觉,但殷俊出门的时候,已经看到那对父女整装待了。
笑着点了点头,殷俊就往自己熟悉的方向跑步去了。
等到他在外面的广播道主路跑了一圈,正转到范信达道时,就忽然看到距离转角口二十多米的地方有好几个人围在一起,透过人群可以瞧见,一个穿着粉红色运动服的女孩子跪在了人行道上,她的身边似乎是躺着一个男人。
殷俊马上就想了起来,今天看到那个漂亮的小姑娘时,她穿着的就是这么一身醒目的粉色运动服。
快步的跑了过去,在女孩子的哭声中,殷俊刨开了人群,看到果然是那对父女,只不过父亲已经躺在了地上,口吐白沫,显得有些吓人。
正因为吓人,所以没有人敢动他,就连小女孩都如此,只敢紧紧的抓住爸爸的衣服,大哭个不停。
殷俊马上蹲了下去,脱下t恤,垫在他的后脑上,再用手去掐他的人中,然后再抬头道:“来个人帮忙打个电话给医院!这好像是羊癫疯!”
香江人不能说很热情,但这种举手之劳还是可以帮忙的,正巧旁边不远处就有一个小卖部,那儿就有电话,一个男子应答着就往那边跑去了。
“小妹妹,你不要哭,羊癫疯不是什么大病。”殷俊一边按他的人中,一边安抚哭得一塌糊涂的小女孩道:“只不过是一时的昏厥罢了,我们暂时不要动你的爸爸,医生来了就会救治处理的。”
“呜呜真的,真的没事吗?”小女孩对殷俊是有印象的,在这个时候,她只能倾向于求助相熟的人,“哥哥,你救救我的爸爸!他刚才还好好的啊”
“没事没事。”殷俊低下头去,听了听他的呼吸和心跳,安慰她道,“小妹妹,没关系的,你爸爸现在状态还好对了,你知道家里的电话吧?先去打一个电话给你妈妈,有妈妈照顾,你就不用这么担心了。”
没想到小女孩又是一阵哭:“妈妈我妈妈不在了呜呜”
真可怜。
殷俊心中一叹,只能是岔开话题,“不哭不哭,那哥哥先家一趟,准备一下,待会儿陪你送爸爸去医院,好不好?”
既然她家里都没有其他人了,趁着救护车还要有十几分钟才来的当儿,殷俊还是要家拿点钱,作为去医院的前期费用的。
现在他们三人都是简单的运动装扮,哪里可能身上有多少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