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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2 / 2)

我讪笑一声,将圣旨揣进怀中,兀自进屋收拾东西,身后小公公恭敬的帮我端着头盔虚掩上门。

我该为她们高兴吧,昔日的室友现在看来还都不错,灵萱和武媚娘封了才人,歌阑赐予吴王作侧妃,连后来认识的王书瑶也被封为晋王正妃,哦,错了,是太子妃,今日李世民已经正式将李治立为储君了。

看!郎才女貌多般配!可是,为什么我心口有些闷闷的,像什么东西压着一样呼个气都难受?

将李恪开玩笑送来的簪花拿到阳光下细细观看,簪花是玉质的五片玉兰,在阳光下轻轻转动便熠熠生辉,就仿佛看到他那张不苟言笑却俊逸清朗的脸,我怅然的狠狠摇了摇头。

这难道不是我要的吗?我跟那些小女儿家本就不同,就算真的给我赐婚,我就能容忍跟N个女人分享丈夫吗?答案可想而知,那我还犹豫什么,既然懂得自己的心,那就大胆往前走,绝不回头!

把床上铺开的物事一古脑儿收进包袱,推开门,小公公却不知所踪,刚刚不还在这儿吗,是等久了?我快速的疾走两步,想看院子里有没有,身上软甲便发出不谐调的哐哐声,院中垂柳下一个淡青色身影也随之蓦地回首。

“钥儿?”

“哥?”我不敢置信地睁大眼,他怎么在这儿?我进宫这么久都不见他露面,这会儿都要走了,他才来,是来告别的吗?

我站在原地没动,秦茗也不急,纤细的身材就如柳枝般,仿佛也在随风摇曳,他手里拿着银色紫婴头盔慢慢走过来,在我身前站定,看了一眼我手中的包袱,才淡淡开口:“衣服还合身吗?”

“啊?”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包袱里的衣服,这个包袱皮还跟拿来时一样,难道是他送的?呵,怪说是我家人呢?想到这儿,我竟随时生出些许温暖的感觉,是啊,这辈子就算没有爱情又如何,至少我还有老爹和哥哥呀!“哥,你怎么来了,是来送我的吗?”

“嗯……钥儿真的长大了……”这怎么好像老爹的台词呀,还没等我反应,秦茗便亲手将头盔罩在我头上,并给我系上头盔下方的缎带,语气惆怅,动作轻柔迟缓,眼神如水地凝望着我。

“呃……”他这么一说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了,我好想说,我灵魂其实跟你一样大呢,还偏偏装在十八岁的躯壳里装小萝莉,汗!

“钥儿,宫廷虽然复杂,但好在能帮到你的人多,而你这一去……便是我,也不能再为你做什么了,你一定要小心,关键时刻只管逃命就行,爹这边我会照应的,听到了吗?”怎么说得好像去决斗似的,秦茗细眉紧蹙,从柳枝空隙照下来的斑驳阳光打在他莹白无暇的肌肤上,仿佛水中摇曳的美玉,可他又是那么认真严肃的表情,就好像一位母亲在恋恋不舍的交代即将远行的游子。

呃……我错了,我检讨,我不能拿他来洗涮,亵渎这么纯真的兄妹之情,赶紧神情一正:“哥,看你说的,钥儿大了嘛,连陛下都放心让我去,你就不要担心了,还有,我会留下祁烟,让她看管着我们的‘生意’的。”

“嗯。”秦茗还是那样看着我,目光柔柔却又坚定异常,仿佛要将我的脸刻进脑中,细长的黑瞳中星子闪烁。

不是吧,我怎么看他那样子,好像下一秒就要掉眼泪了,我最不敢看谁哭,特别还是自己的亲人,我赶紧别过脸,不自然地说:“哥,明日就要启程,我还得回去布置一二呢,先走了,你自己保重!”

说完也不管秦茗的反应,大踏步离开,将杨柳飘飞下的一抹青影孤零零留在了原地。

最是,离别伤,伤离别……

公元六四三年八月十七,旗幡飘摇、浩浩荡荡的送亲队伍在李世民和众王孙贵族的目送下缓缓驶出了玄武门,我骑着老爹送我的西域宝马黑风走在最前面,就像我说的,我没有回头哪怕再看一眼那个让我有点心动的身影,虽然,我知道威耸的城墙上他和李治的目光一直紧紧的遥遥追随着我。

我走以后不久,他们就会大婚了吧,昨天才听说李恪居然还没有妻妾,歌阑将是他第一个女人,真不知道是幸与不幸,不过那都与我无关了,我现在最重要的是把郡主安全送到匈奴王庭,完成李世民交给我的使命才是正事。

不过,李世民既然信任我,为什么还要给我个尾巴呀?我下意识看了看左右稍下方,萧煜和膺栾两人一左一右像甩不掉的尾巴紧紧跟着我,我快他快,我慢他慢。

刚刚因为还在长安城里,街道两旁看热闹的人山人海,百姓们都欣慰感激的看着我们这个车队,感谢皇恩浩荡,感谢郡主做出的牺牲,这么感人又威风的时刻我当然得正襟危坐,面带微笑,倒也不在乎他们这样,可现在出了城,这感觉就不一样了,就像身后安装了俩监视摄像头!

萧煜是李世民派给我的,说是他在幽州带的时日多,人头熟,可以帮我,而膺栾是李恪私人指派,专门保护的安全,我怀疑,要不是长孙皇后的病情日剧加重,忙得李治脱不开身的话,他是不是也要放个人在我跟前才安心?

第五十二章 伤离别,离别伤

第五十三章 未雨绸缪

第五十三章 未雨绸缪

第三卷 烽烟四起 第五十三章 未雨绸缪                        更新时间:2011…12…23 2:35:00本章字数:2190

要说这古代空气好,环境好,鸟语花香,无污染无辐射,可就是一点不好,交通!

看着比龟速快不了多少的豪华的长长队伍,我忍不住第一百零三次叹息,这要走到猴年马月呀,怪不得文成公主出嫁时要带齐了能人巧匠,锅碗瓢盆的,出发时十七,到了吐蕃都二十了,足足在路上耽误了三年的青春,不把什么都多带点,恐怕在路上就得饿死、无聊死,还真是剽悍得令人汗颜啊!

“小钥不舒服?”不知什么时候,一直靠后行驶的萧煜到了我身边,似不经意的瞟了我一眼后又正视前方,语气却是像大哥哥般的轻快和煦。

“没有!”我断然否定,现在我可是这里面官职最高的,轻咳了一声,一本正经问道:“此去幽州要多少时日?幽州离匈奴王庭还有多远?”

“按这个速度恐怕要走一月有余。”萧煜口气淡淡,穿着暗绿色官袍,用一只手勒着马缰绳平视我,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仿佛从没发生刺杀我的事,一点也不觉尴尬。

可我心里却像吃了只苍蝇那么难受,这两个人和他们的主子都是害死真秦钥的凶手,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可我好像最不喜(炫书…提供下载)欢的居然是这个萧煜,端得是谦谦君子模样,温文尔雅,背地里阴谋算计最多的就是他,也只把他当作仇人。

虽说是为李恪做军师,怪他一个人不公平,可他竟然对那么深爱自己的女子下手,能不讨厌能不恨?

但我什么都不能做,更不能杀了他,因为可爱的小正太卿儿,也因为那个秦钥对她还有情,可对于现在这种介于情人和仇人之间的关系,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相处。

“哦,快到驿站了吧,郡主没出过远门,想必很不习惯,我们在前面的驿站停下休息一会儿,看看郡主有什么需要。”这可不是在询问他,作为将军,我有权决定整个送亲队伍的停留,所以也不理会他迟疑的神色,“驾,”双腿一夹马肚,黑风便一个剑射冲了出去,一袭黑色劲装的膺栾没有丝毫停留,随即快速跟上。

马蹄飞奔,石子路上扬起的尘土淹没了萧煜的视线,他落寞的笑笑,扬手召来随行传令官:“传令下去,快行二十里,在东郊驿站歇脚。”

“是!”

我前世本会骑马,但都是在马场缓步行走或小跑,还从未试过在大路上策马狂奔是什么感觉呢!

这具身体想必马术也是很好的,平衡能力非(炫书…提供下载…87book)常好,而黑风是西域宝马,日行最高可达五百里,又随爹爹征战数年边疆数十年,且极其有灵性,野性十足,只有我和老爹它才不排斥,任由驾驭。

我伏在马背上,眼前是黑风油亮油亮的黑锻鬃毛,两边是快速后退模糊的景致,耳旁是呼呼的风声和哒哒的马蹄声,身上银甲也清脆作响,这感觉,真爽!

心中某块掩埋已久的荒土仿佛又萌发了稚嫩的新芽,我热血沸腾,都有些迫不及待的想马上完成任务,去追求我年少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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