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在这样的烟雨蒙朦朦的三月里,医院里的建筑工程开始动工了,主体分研究中心,诊疗中心两大部分,这部分工程韩皓哲以招标的形式每平方米多少的价格包给了韩氏自己的建筑公司。他参与的工作投入实在太多,劳心劳力,我对他的歉意日深;因为自己实在回报不了他需要的东西。可是也很奇怪,自莫彩华闹了一场后,他突然对我也很冷淡和疏离起来,他似乎又恢复了他那张扬的骄奢慵雅的风格,颜色艳丽嚣张的衬衫领带轮换着上场,刺激着我可怜的视觉,好几次近距离说话时,我甚至闻到了他口腔里浓郁的酒气,我猜测他大概又恢复了夜夜笙歌颓废的老样子,几次想说他又忍住,想想自己终究没有任何立场。
老实说作为朋友,他付出的实在比我多,于是心里的愧疚更深!
他对红姐和小昶倒是一如既往地好,定期地他会买礼物上门看小昶,安静地坐一会儿,态度依然殷情有礼貌。
好几次,谈话时我们匆匆相聚的时候大都在谈医院的事,我想这样也好,真的很好……
医院精算到最后资金还是出现了出口,我正踌伫着,韩皓哲再一次提出他要加入进来,又一再强调他是个投资商,不是个投机商,他说医院这里既然符合利益。就值得长期投资,而且这也是为病人就医造福的事情。无论如何也算得上双赢。
我说不过他,也不想再说,私下仔细思量一番,觉得他这个建议真的很好。
一直以来他对我实在帮助颇多,所谓师出无名,这次让他名正言顺地入了股,也等于就堵住了大家的悠悠之口。
所有我实在再也无法坚持下去不让他参与一定的股份进来,虽然我是那么地希望能保持这家医院的纯洁性。这样与公,他做事有了名头,可以更好地展开拳脚,与私,我也不用背负那么多的歉意了。
潜意识里,我也不想和他有什么感情上的牵扯,桢南生前不太喜欢他,而且我也隐约地感觉到上次顾叔叔的落马事件和他有点干系,如果不是这样,桢南也不需要远走他乡,所有的这些,我想我这辈子也不可能和他走到一起,因为那样,我会愧对桢南!
就这样,很多繁重的创建工作都落到了韩皓哲那里,我自己也暂时落了个轻松自在,不过除了正常的上课期间,工地那里我还是经常抱着孩子去看看进度。
俗话说春天不播种,夏天就不生长,秋天就不能收割,冬天就无法品尝,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从小就是个很努力的人;虽然学习很辛苦,但是也很有乐趣,在考场上向来也很幸运;基本上上学期期末我所有的考试都过了,我的压力立刻轻松了很多。
最牵挂的医院蓝白相间的建筑体也一天天地成型,那是一种让人可以安心宁静的颜色,也是桢南最喜欢的蓝天和白云,海水和浪花的颜色。
以前和桢南开玩笑的时候;我们各说各话,他说他死后希望骨灰能魂归大海;那是一种最干净的归宿;
我说我死后喜欢象蒲公英一样到处飞,到世界各地看看,最好能飞到天上的云彩里面去,然后他笑我他的想法能实现,而我的想法还需要一个巨大的鼓风机送我一程才可以。
顾爸顾妈最后终于没舍得将他弃于大海;远度重洋接了他回故乡的祖坟里,我想等他们百年之后;等我百年之后;希望小昶能把我们的骨灰合到一起;洒入大海;这样;我的灵魂才会得到永久的平静;可是现在如果我违背了他的心;我想到最后;我真是没有任何脸面再去见他。
期间,萧桐在年后回来了一次,这人真倔强,到了美国半年,就拒绝了对他的资助,他说他有优厚的奖学金,还有业余打工的钱。养活他自己足够了。
他回去扫了他母亲的墓,看了舅舅,呆了两天就匆匆回来了,他大部分时间都在陪着红姐和小昶。红姐从小看着萧桐长大,自己又没有孩子,几乎把他当成自己半个儿子。自他回来,就欢喜得不得了,急忙把书房稍稍收拾了让他住下。
家里突然多了个陌生的男人,还真有些比习惯,起码不能白天穿着睡衣晃来晃去了。
夜里,我又做噩梦惊醒,在灯下小坐了一会,还是辗转难眠,烦躁不安,于是到客厅里找水喝,路过书房的时候看到门下面露出的昏黄的光,心里一闪失……错觉上以为桢南还在看书,顿时屏住了呼吸,神差鬼使地推门进去了。
模糊间书桌前那抹穿着蛋青毛衣的人影一回首,是萧桐一张英俊黝黑的脸,根本就不是桢南!
我站在那里楞了楞神立刻清醒过来,我是怎么了?我心里的悲苦瞬间象胆汁一样溢出来,我转身欲走,却见萧桐迅速站了起来,他望着我,少年已经长大了,身形高大,他浓眉微锁,面容上的轮廓清晰坚定,一双眼黑漆漆的,似乎盛满了某种我无法理解的情感和对命运的某种秘密祈盼,他此时纯净的笑容就象是一池被春风吹皱了的湖水,带着一丝微妙甜蜜又害羞的激荡。
那种隐秘的似乎一直被压抑埋藏的情愫突然间在他脸上绽放,就象一粒莲子随着风落进了水里,掠起了一大片惊疑不定的涟漪。
我呆呆地望着他,我向来很习惯严肃刻苦为了生活终日忙碌的倔强少年,几乎很少看到他充满书卷气悠适闲雅的样子。起码在那一瞬间,我好象在他身上看到了桢南的影子。真是奇怪!风格,长相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小熙!来!看看这幅画!”他的嗓音敦厚低柔,带着一丝不确定的模糊的颤音。
他走过来轻轻拉住了我的手腕。
我缓缓跟着他走到桌前,原来他不是在看书,他在看一幅年代久远的画,那是一张水墨工笔的横幅,小处浓彩,大处闲雅,笔触苍劲活泼。
满池娇艳的荷花,亭亭玉立在徐徐的晚风里,上面还有一两只蜻蜓,调皮的摸样唯妙唯俏。
画的下面,写着两行遒劲的狂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然后仔细看时,却发现那绘画的人心思细腻,笔法柔软清新,似乎象个闺秀中的女子。
那行书却力透纸背,刚劲如苍松,很显然是个男人的手法。
我不明所以然,疑惑地望向萧桐,萧桐似乎看出我的疑问,他赞许地点点头,“这幅画是我家祖上老太爷传下来的,虽然不值什么钱,但一直都是当传家宝一代传一代的,这次回去整理妈妈的遗物带过来的,听说我家太爷以前也是一个破落的书香门第,也听说他才高八斗,满腹诗华文章,人又极其聪明,只是苦于怀才不遇,不能出人头地,有天他被聘到一个大户人家当教习先生,学生就是那家的小公子,那家公子天性顽皮,喜欢捉弄先生,小公子的上面还有个姐姐,听说那家小姐貌美如花,也是个极喜欢书本之人,一来而去,两人暗生情愫,于是小姐画了这满池的荷花,太爷爷在上面提了字,于是小姐送了盘缠给他让他远赴都城学习经商……两人约好三年为期,等太爷爷发达回来即可上门提亲嫁娶,不久这事被不懂事的小公子捅了出去,小姐被她父亲逼婚,要她嫁给当地有名 绅,结果小姐拒绝不从,不得已,上吊而亡,三年后,太爷爷携带巨额财富回来大肆买房置地,福甲一方,他发誓他要报复整个叶家,后来两个家族一直世代缠斗,这也就是舅舅当初不甘心的源头。”
我瞪大眼听得入了神,萧桐叹了口气,“人生就是多重的悲喜剧,到最后几乎都是悲剧落幕,因为人人到最后都难逃一死。只是怎样在这有限的生命里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大雪过后,也只有青松和雪杉的翠绿才能幸存下来。所以做人也要当得起一个勇字,要是我是太爷爷,我会早点回来,我会握着她的手在黑暗里一起等待黎明,而不是等到一切不能再挽回时对着一张画后悔莫及。”
我静静地望着他,期待他接着说下去,他又叹了口气,“小熙,知道那家小姐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