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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2 / 2)

“五六,这是你自己说的,不再见他,我没逼你。”

大花话说完,居然一口咬上我脖子,尼玛,居然还往死里咬。

“啊啊啊,疼疼疼疼!不见不见,死都不见了啊你松口啊啊你属狗的还是…啊!”

一口气没上来我差点就那么过去了。

尼玛!刚刚那半死不活的小花是骗鬼来的吧?前后不过一分钟的就变成根烙铁样直接捅进来是我做梦吧?尼玛没前戏没润滑没扩张就进来玩高速冲刺是要我老命是吧!

尼玛啊!

之后大花就跟打了鸡血样突突突突突突突地把我往死里撞,要不是有墙挡在身前我早瘫成了一滩泥。好不容易等大花完事,我那一口喘了一半的气都没上来的,又被他倒扛了扔进了卧室。

自作孽,不可活。

最后大花偃旗息鼓时,天都快亮了。五六跟小五六集体口吐白沫命不久矣,大花还不消停,死皮赖脸留我身子里不出去,爪子还有一下没一下地撩拨小五六。

“不来了,我不来了…”

死在床上什么的,这辈子我死都不要。

大花特流氓地趴在我耳边吹气,下面还使劲顶了顶。

“得分开个把月呢,不多动动,到时候你又该恨我伺候不周。”

“你给我根绳吧。”

我自行了断去。

大花没搭腔。

我正高兴他终于良心发现来着,那拨拉小五六的爪子就一下收紧了往死里撸起来。

我…

一分钟后,小五六抽搐两下吐出两滴水样的东西,彻底废了。

大花满意了。

“嗯,不错,这下是不留一点存货了。”

我也跟着如愿以偿死了过去。

后来,迷迷糊糊里好像听到大花说了点什么,接着身边一轻就没了动静。我翻个身继续死睡,到老也没记得自己到底有没有把修电视那事说给大花听。

这一觉,真个儿是睡到天昏地暗。再醒过来时天都是暗的,大花早就走了。瞅瞅突然空荡了的房子,我忧郁了。

一个人生活什么的,想想都觉得,麻烦。

那之后的两天我都是在床上过来的。大花临走前做好的饭菜放到差点烂掉,我最终还是没起来吃。尼玛,被他做的连尿都撒不出来,谁还能有那心情拖着废了一半的身子爬起来吃饭?反正我曾经创下七天不吃不喝的记录,现在只是两天而已,小意思。

第三天上,我终于成功地从床上爬了起来。其实,要不是因为家里来了人,起床什么的简直就是痴人说梦。那会有人在门外往死里按门铃,我装死听不见,结果他居然就跟我杠上了,大有叫不开门就断腕的气魄。纠结了一个钟头,我们家门铃都被操得变了声,我服了,彻底服了。

尼玛,其实外面来个变态吧?

黑着脸开了门,外面站着的是个穿工作服的小青年,肩膀上扛个大箱子,人笑得比那菊花还灿烂。

“嘿,还真叫他说对了。”

“你谁啊?”

“哦,我是来送电视的。五六先生是吧?花先生两天前给咱们店打了电话,订了台电视要咱们送过来。临走前花先生还特别交代了,按门铃一定要坚持,当然,会额外给我补贴,按时间收费。五六先生,您要再晚出来一个小时,补贴费就够买这台电视了。”

尼玛,个死大花!钱多没地方花了,烧包!

“前天打电话怎么今天才送?”

“花先生也交代了,说您肯定得睡两三天才起得了床。”

大花,你死稳妥了。

本来只当就这一出,哪成想之后接二连三来了人。有山下餐馆送外卖的,有家政公司来做钟点的,最搞的是居然还有花店的小弟跑来送了大捧开得灿烂的玫瑰花?

抽出里面的卡片一看,跟大花一样骚包的瘦金体就张牙舞爪地出现在我面前。

“五六,起床了吧?啧啧,不错,比我预想的要早两天来着。不出意外的话你看到这张卡片时我已经过了国境线,约莫再来个十多天就能回家了,别太想念我。另外,我已经给山下的餐馆和家政公司提前打好电话了,之后的几天他们会定点给你送餐清扫,别太感谢我。嘴一个,乖,等我回来。花~~~”

骚包!

☆、章回 八

没有大花的日子,已经过去一周了。

坦白来讲,这还是我们两个十八年来第一次分开这么久。按照从前分离以小时来计算,这一周简直就能当成生离死别了。

好吧,我承认,我想大花了。

虽然没出息,可想就是想了,没办法。没有大花在,房子变空荡了,床板也硬了。电视没吸引力了,饭菜都变味了,就连窗外哭丧的猫都跑调了。

可日子还要过,得忍住。

于是,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做得最多的,就是躺在落地窗前的藤椅里看窗外光秃秃的树桠。已经是冬天了,万物萧条时候,过了所谓多事之秋,冬天,大约类似于审判日。

好吧,我承认,我也矫情了。

换个话题。

自打大花走后,家里电话对我而言就是一会响的摆设。偶尔有电话进来,懒得接,就转成了答录机模式。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听得多了也会烦。所以,那天我看够了树桠正考虑着要不要把电话线拔掉时,进来一通原则上讲只可能发生在异次元空间的电话。

打进来的,是小八。

虽然说都是从同一间孤儿院走出来的,勉强论起来也算半个亲兄弟,但碍于我痛恨一切麻烦事的性格,也不过把那一帮同病相怜的孤儿们当作日后入土时要买捧白菊去祭奠一下的熟人。当然,我家十二除外。

偏偏那个小八对十二一往情深,所以说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当他是敌人来着。当年十二为了他跟林一闹出满城风雨,还为此搭上自个两条腿,我耳闻后曾一度生了把林一跟小八生吞活剥的心。后来十二被小八拐回家,我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算了。

没想今天他居然主动打来电话?

“五六,我要订婚了。订婚宴在圣诞节,如果方便,就来喝杯酒。”

我顿时有了种啊弟弟被人彻底抢走的沮丧感。

“跟我订婚的,是个女人。”

那边说完就咔嚓一下挂了电话。开始时那种宝贝弟弟被抢走的沮丧一下跑个干净,我还没来得及高兴的,后知后觉里突然反应过来。

尼玛,小八你个王八蛋,拐带我家十二整六年后居然又一脚把他踹了?

我一定要杀了他!

用这辈子最快的速度磨好刀后我第一时间冲出了家门。因为有那一肚子的火做动力,一路跑下山时居然也没觉得累。只是风大,刮在脸上像刀子样。就算这样,我还是没停脚。

哼,从前跑马拉松都跟玩似的,这次去杀那负心汉,不过相隔几百里地而已,跑不死我。

然后,就一直跑一直跑,玩命样。路人看我时,像在看疯子。

后来,鞋带断了,脚下一踉跄,我就结结实实地摔在了地上。冻得硬邦邦的路,摔下去时有种脑壳子都给摔烂的错觉。我摔懵了,居然也忘了爬起来。

就那么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不用别人看,自己都觉得,疯了。

这个世界,能把人活生生给逼疯了。

天空,是灰的。

其实,在我很小的时候,还不是孤儿的时候,我有个弟弟。刚刚满月没几天,肉嘟嘟的,眼睛都跟睁不开样,却知道瞅着我笑。虽然不是一个妈生的,总算还是同一个爷爷,那喜欢也就入了心。那时,我老爹也还没死,见我喜欢弟弟,还挺开心地摸了摸我的头。结果,没几天,老爹就死了,弟弟也死了,全家都死了,就剩我一个,成了孤儿,被人送进了孤儿院。

在那儿,我瞅见了同样刚满月就被人扔到院门外的十二。也是肉嘟嘟的,也会瞅着我笑。那会儿我就想,这是我弟弟换了个身子来陪我呢。我把十二当亲弟弟来疼。

可惜,我只在孤儿院待了一年就被花娘领回了家。临走前,我用一条可以偷偷溜出孤儿院的秘密通道跟最大的孤儿林一交换,好让他替我照顾十二,林一还答应地不情不愿的,害我担心了好几年。后来大了些,能自由出入家门时,我还特地偷偷溜回孤儿院去看十二,结果那时候十二已经彻头彻尾地变成林一的跟屁虫,也完全忘了他曾经有个拿他当心肝儿的五六哥,害我又难过了好几年。

不过想想也是,我走时十二还是个刚冒牙的小鬼呢,哪里能指望他记住我?

可就算这样,我还是拿十二当亲弟弟,藏在心里疼。

现在,我弟弟被人玩够了又甩,我心疼得快要死了都。我的十二啊,以后可怎么活?

小八你个兔崽子王八蛋该天杀的混帐!

“五六?”

正骂得爽着,眼前蓦地多了张倒置的脸。那时,个煞风景的主。

我选择转过脸去自动忽略。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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