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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2 / 2)

灯火通明里,后院躺了一地的尸首。叶景墨挡在五六身前,然后被人轰烂了半边脸。

我看到那人举了枪,最后对准了五六,九头身的五六。

然后,梦结束了。

我没有醒,意识却早一步回来。并且,终于被我补上了缺失的也是最主要的一环,这一切纷争的开始。

原来,当年那幢宅子里,曾经存在三个孩子。叶修砚,叶修礼,还有被叶家收养明为义子实则是少主护卫的,叶仲文。

叶仲文只比叶修砚大五天,所以,叶家在为小少爷庆生时,会习惯性地连同叶仲文一道过个生日。

我,是叶仲文。

而当年,因为我似是而非地冒充,让花娘救错了人。

所以,当我因看着小修砚被枪指着脑袋而大受刺激一病不起后,醒来时会失去从前的记忆。

所以,花娘为了提醒自己的失误,给了我花非花这个讽刺味十足的名字。

我甚至终于明白,为什么在第一次见到五六时就莫名地喜爱他以至于多年后迷恋到无以自拔的地步。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从小就爱慕着自己的主子,当时的叶修砚,后来的五六。

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在成年后乍遇那时就无端生了厌恶。因为,那时在五六还是叶修砚时,就已经夺走了本该属于我一人的至爱。

更甚于,我终究明白,五六心到底藏到了什么地方。

因为,在二十年前,他就已经给了我答案。

二十年前,他举着那时送来的棉花糖,眉眼弯弯地笑着对我说,小文哥,以后,我要做哥哥的新娘。

哈,兜兜转转二十年,命运跟我开了天大的玩笑。

梦该醒了。

这种时候,我却无端生了恨。如果就此死过去,就算不能一辈子拴着五六,至少,也能在那时与他之间插上一足之地,让他们过不得美满一生。

五六,不是叶修砚,更不是那时的叶修砚。

他本该只属于我,只做我的五六。

可是,我还是醒了,醒得异常痛苦又不甘。也得益于昏睡中理清了一切,醒来后,居然就觉得轻松了不少。也不知叶修礼在我昏睡时是怎么与五六周旋的,至少,在我看来,五六只当他是乐善好施的正人君子,叶修礼也回以痞气十足的伪善笑。

我只是看,不揭穿不点破。

从前被埋在鼓里,所以始终处于下风被牵着鼻子走。如今,我什么都知道了,就有了反败为胜的机会。即便不能再占有五六,至少,能将我二十年前注定的命运继续保持下去。

护他周全,然后用力爱,会是我余生里仅剩的目的。

而这些,是不能说给五六听的。仅有的一次,试探着掀了梦的一角说起那幢幽深的庭院,五六的眼底有些微妙的闪烁一番后含糊着带过不肯多言,我也就明白了,这些年他究竟是怎么过来的。

原来,他的懒不是因为本性,仅仅是为了让自己不疯狂不崩溃而刻意的强迫着自己不触碰。

明白了,我更难过。从前总怨恨着自己不能触碰他的心,也怨恨着他不肯对我敞开心。如今,倒是痛恨着自己怎么就能狠下心来去揭开他的伤处,痛恨着,他怎么就不能忘。

我更痛恨的是,那时怎么能忍心逼着他去回忆!

当我从沉睡中醒来时,就知道,那时来了。因为,能压住叶修礼的,只有那时。有那么一会,我甚至敢肯定,那时之所以放纵我在五六身边多年并且霸占他,仅仅是因为他确定,我会把五六看得比自己的命还重要。

而如今,他来了,无形里等同于在告诉我,我可以滚开了。

事实也证明,我猜得没错。六九很快就没了踪影,想必是被那时遣回了四九城。五六暂时没有走,我不知道他们谈了什么条件,可眼中能看到的,是他唇上的伤口,格外的刺眼。

我心疼,疼得心肝俱焚样。我的宝贝呵,自己都从来舍不得伤到分毫的,不过几个钟头的光景,就被那人侵犯成那样,后来连腿上都带了伤。

不是说爱得深吗?

他怎么能忍心!

五六却第一次主动抱紧了我,一遍遍地伏在我耳边说着不离不弃。我信他,发自骨底信着他的话。可是我不信那时。

我知道,那时不会放手。

☆、章回 二十四

我们一直留在深山里,五六也被迫慢慢变成个护工并且愈发熟练起来。闲下来时,他会小心翼翼地跟我解释着留在山中过活将会是多么率性又舒坦。

他不知道的是,只要能与他在一起,纵是炼狱我也甘之如饴。

而我知道的是,如今,与他在一起每多一日都像是偷来的幸福。因着那倒计时一般的幸福而惶恐着的我,不言不语中被他误认为无处宣泄的愤恨,于是愈发小心翼翼地待我。

他也不知道,二十多年里第一次被他如此珍视着,我是有多么地开心幸福。而为了多求一点,哪怕心里已经幸福到无法无天,面上也强装着悲伤。

我知道自己卑鄙,更知道,我还能更加卑鄙。

平安夜,他一人跑去了山外为我找些补养品,一走,却没了踪影。两天三夜,我不吃不喝不言不语,保持着看着门外的姿势一动不动,陪在身边的是叶修礼留下的狼。

应该设想他是遇到什么意外回不来,却连那点去设想的欲望都没有。有什么可设想的呢?深处在这禁闭的深山中,虽然离四九城十万八千里,可那时既然敢放心留他在这儿,就说明这里安全到连只兽都不敢伤了五六分毫。

他不回来,无非是被那时领回了家,而已。

不过是两天三夜,却像一个世纪样。我以为自己能忍受得了,却发现,以为终究只是以为。剥皮挖骨样的疼,能让人活生疯了。我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也不知道盼什么。

可是,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什么?

后来,五六还是回来了,带着大包小包,还带着一身的痕迹。他笨拙地掩饰着自己无故消失两日的影踪,浑然不觉颈子上一个个鲜明的红印是有多么的嘲讽。他以为我是在生气。

其实,他哪里能看穿我的悲哀?

事实上,当那时出现在我们中间的那一刻起,从前冷静又善于洞察人心的五六已经消失不见了。不想承认,却又可悲地承认着,眼前这个突然间找回了七情六欲的五六,是那时的叶修砚。

我不说,不动,冷眼旁观。

想尽一切办法逗我开心的五六,破天荒里脱净了衣服爬到我身上试图勾出我一点点的喜悦。却谁都没有料到,在他白净的身上,从来只有我能看到的地方,突兀出现的一朵蔷薇无声地宣布了烙印人的所有权。

那时在用这种举动告诉我,时候到了。

五六也发现了,脸瞬间白成了纸。

哈,多么可笑,从前总想着看五六的脸上能除了没表情外多一点表情,现在,每多见一点表情,我的心就被剜一刀。

那时不过动动手指,我就已经被逼上了绝路。

那一晚,五六坐在床边的地上,哑着嗓说了大家早已心知肚明的话。

他说,只要我不问,他就留在我身边,做我的五六,此生不渝,任取任求。

我说过,我可以更卑鄙的。所以,我不光不问,甚至还做得更彻底。

装瘫,哪怕瘫一辈子,只要能拴住他,一辈子不走路,没关系。

我成功了。

两年,整整两年,五六乖乖留在我身边,伺候我陪伴我,十足过够了深山隐居的瘾。当然,如果刨去那时每月定时投来的煞风景的包裹不提,我会说这种藏在山里安稳度日的时光,很痛快。

却也只有两年。

两年后的隆冬月,那时再度出现。过惯了平淡日子,我怎么能忍受那时把他从我身边抢走?理智全失的我,离开了躺足两年的床榻追进了林中,然后,看到了这辈子都不想看到的情景。

我的五六,哭着扑进别人的怀抱索吻,衣衫尽退,却在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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