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
“胖爷我只是奇怪,你一相貌堂堂的美青年干嘛把自己打扮成熊猫?”
“熊猫?”
“就是你鼻翼之上,眉毛之下的那两片黑漆漆的玩意儿。”
握惯刀斧的胖手点了点对面男人脸上的诡异玩意儿,胖子睁大眼睛,打量着对面男子此刻的摸样。
“番邦进供的玩意,是用一种黑色的半透明的石头打磨而成的,怎样,黑爷戴上有没有增添一丝英气?”(注:墨镜发明于20世纪40年代,此刻因剧情需要,特邀请墨镜先生穿越一回。考据党请忽视该处BUG谢谢合作!)
“英气?不觉得,倒是有够白痴。”
“猪嘴里吐不出象牙。”
“老子不是猪……”
3。
飞雪落马蹄,飞花随风去。张起灵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也会有马失前蹄的一天。当雪地中突然出现的绊马索缠住了胯下坐骑的蹄时,黑衣神将一个飞身,拔了马鞍旁的黑金古刀从马背上飞了下来。
雪冷,月冷,刀冷,心,更冷。寒月映雪,冰雪覆刀。当黑金古刀贴着地上的冰雪划出火的颜色时,张起灵已执着刀,化身修罗,冲向隐藏在夜色中的那几个影子。
“知道你们犯了什么错吗?”清冷的月光下,线条分明的唇角微微上扬,再抬手,一道红光划破夜色,纯白的雪地上多了几朵血染的红梅。
“你们最大的错,就是不该伤到我的马……”
缠住马蹄的绳索被齐齐切断,修长的手再次抚上大马额前的星状斑痕,月色洒下,覆盖了雪地中突兀的黑色,也覆盖了密林深处反射的那一点反常的光…… 车内是一盏黄灯枯坐,车外是一夜风雪无情。吴邪放下书,打了个哈欠走出了马车,这一夜风雪,不知又撼落了几朵梅花。
“梅,谐音为‘没’,没了,断了,褪尽浮华,你们也圆满了。”白皙的手在雪中挖了一个小坑,一身锦缎的江南公子披着白色的貂绒披风,将雪地上飘落的一片片淡红小心翼翼地捡起来放进坑里,掩埋上积雪。然后站起身,盯着远方天空中出现的那一抹鱼肚白淡淡出神。
三十未封侯,癫狂遍九州。
平生莫邪剑,不报小人仇。
平心而论,吴邪并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也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他的骨子里隐藏着一股叛逆,他的心里饲喂着一匹野性十足的烈马。适合他的,应该是一望无际自由自在的草原,而不是尔虞我诈华而不实的朝堂,只可惜……吴邪长舒一口气,握紧了腰旁斜挎着的莫邪剑。
天不遂人愿,空有一身武艺如何?还不是得终日与书作伴,任凭宝剑锈蚀。心有大志又如何?还不是得随波逐流,于茫茫科场上谋得个一官半职混吃等死。
“公子,你怎么出来了?外面冷,快进去吧,咱们马上出发。”王盟跑了过来,嗔怪地为吴邪系紧了披风的系带。
吴邪挑了挑眉,敲了一下眼前低自己半个脑袋的臭小子的头,这个王盟,怎么越来越像奶奶身旁的老妈子。“小爷的事,你管。”
看到王盟委屈地低下了头,吴邪有些不忍,又开口解释:“跑了这么久,我们没事,让马歇歇吧!”
找了路旁的大石头坐下,无聊的吴邪开始打量起从江南老家带来的两匹马,不知不觉吟起了诗:
宝马权奇出未央,雕鞍照曜紫金装。
春草初生驰上苑,秋风欲动戏长杨。
鸣珂屡度章台侧,细蹀经向濯龙傍。
徒令汉将连年去,宛城今已献名王。
好诗,好将,好马。自己的两匹座驾虽是百里挑一,但距离日行千里,还是差了太多。三国战乱,名马层出。刘备有的卢,关羽有赤兔,张飞的乌骓杀气腾腾,赵云的白龙俊逸非凡,如今到了大唐盛世,找一匹那样的千里马,怎么就这么费劲呢?当然,名马不是没有,而是大多数都被戴上了纯金打造的项圈,关进了有专人侍候的马棚。世人只知道千里马会“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谁又能想到过于安乐,也可以让一匹千里马变的一文不值。所以真正的千里马应该是战场上孤傲的贵公子,他们不合群,难驯化,却可以在刀剑相搏的战乱中成就真正的英雄。
一阵刺耳的嘶鸣声打断了雪原上的宁静,吴邪抬起头看向不远处的山崖,然后在王盟惊讶的目光下,骑着马向远方奔去。
初升的朝阳下,山崖上有一匹嘶鸣的,俊逸非凡的千里马。
4。
悠长的马嘶划破长空,王盟望了一眼远处追逐马儿的自家公子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吴家是临安大户,吴老太爷有三个儿子,都位高权重,多子本应多福,可天意弄人,吴家二爷三爷都不愿娶亲,只有吴家大爷聘了临安府尹的千金,留下吴邪一脉香火,也因此吴家所有人都将希望压在这个独苗身上。只可惜……吴邪性格洒脱,不拘小节,自小喜欢舞枪弄棒,骑马踏青,虽然聪颖,但对官场及其厌恶,而吴家二爷又是个及其严肃认真的人,虽在京城官居要位,却丝毫不肯给自己这个宝贝侄子一点便利,大夫人好说歹说,才皱着眉头为从未参加过州县考试的吴邪补上了一个“乡贡”的名头。(注:唐科举制分为常科、制科两类,吴邪参加的是常科中的进士考试,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叫生徒,一个叫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
乡贡……不过看这样子,大夫人和二爷的一番苦心,恐怕是要付诸东流了。
“喂……马儿哥,我说你干脆从了小爷我得了,欲拒还迎的,您到底想要干什么啊?”
胯下的骏马被那匹黑马踢了一脚,吴邪有些泄气地拽紧了黑马的缰绳,将它拉近自己。这是一匹十分难得的千里马,虽然一侧膝盖上有伤,但丝毫不影响它健美的外表,四蹄浑圆白净,除了前额处那一抹星状的斑痕,全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肌肉匀称,步步生风,只是背上的那副马鞍,让吴邪十分沮丧,这年头,好马都有主人了吗?
头有些晕眩,从看到这马第一眼开始,吴邪就发现这马有些怪异,按道理说,一匹正常的马在看到一个手握长绳不怀好意的人靠近一定会撒腿就跑,可这匹马很反常,发现自己靠近后竟然主动靠了过来,绕着自己开始转圈,似乎,是在传达什么信息。
“马儿哥,你主人呢?”
似是听懂了吴邪的话,黑马停住了兜圈的步子,缓缓走了过来,任凭吴邪的手抚上前额的星状斑痕。而那被长长睫毛覆盖的铜铃般大小的眼睛,静静地盯着吴邪清秀的眼眸。
掌心传来一股湿热,吴邪继续着抚慰的动作,眼睛,却无法离开那双蕴藏深意的眼睛,直觉告诉他,这马,有话要说。
有话要说?我疯了吧,一匹马而已,它懂得什么?虽然脑海里闪过这么一个念头,但吴邪的注意力始终倾注在眼前的黑马身上。
袖摆被拉了拉,黑马又舔了他的手一下,跑到不远处停了下来,然后盯着他,轻轻打了个响鼻。他催马向前,黑马又跑了两步停下,继续盯着他看。这样子……是要带他去哪?
再次催马向前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