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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2 / 2)

「你说得对。」林春幽幽一笑,说 :「人变了就是变了,很多事都会不同。一旦出现三岔路口,很自然就会选一条适合自己的路。作出选择後,就走上不同的人生,这就是分离。分离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不值得悲或喜。也许到了尽头或某一个路口,原本分离的人又相遇,就好似你跟陈心一样。」

注一 : 老几,就是……有点难解,字面上指「排行第几」,但是比较粗鄙的说法。

注二 : 「照」一个人,就是关照之意思,不过是有江湖味的说法。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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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07 (美攻强受)

…进入断断续续的回忆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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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志住宿,逢星期五六日也会回家,一至四则在C大过。他见过有些宿生格外黏家,常常借故回家,但他则不会,他对这个家本来就没多大留恋,唯独是对妹妹戴书。若不是为了见戴书,他可能不会每周回家。

每次回去,戴书也会烤些小蛋糕、饼乾,让他带回宿舍吃。还规定每天吃多少块,总之刚好吃完一盒小食,便到星期五,是时候回家。

「阿书,你的手艺确实愈来愈好,你男友一定很幸福。」戴志不禁感叹,觉得「吾家有女初长成」,那当初骨瘦如柴的小妹现在也长得亭亭玉立了。戴书呶呶嘴说 :「他不喜欢吃甜品。我跟妈学做菜,他也只会勉强吃,从来不会说好吃,不过每次也不会吃剩。」

「真的! 那浑小子敢这样对你,看我给他一个一生难忘的教训……」戴志握起拳头,将手指骨捏得勒勒作响,戴书颦眉说 :「你别乱来,他是斯文人,看你一副喊打喊杀的样子。」

「言下之意,老哥我就是粗人吧?」戴志气得七窍生烟——当然是闹著玩而已,所以戴书也笑说 :「是你自己一天到晚说『我戴志伟读得书少(注一),粗人一名』,我哪有冤枉你。」

「诺,这不就笑了!」戴志捏捏戴书的脸儿,抿起嘴,笑说 :「女孩子要多笑一点。何况我家阿书这麽漂亮,一天到晚绷著脸、提起男友又苦著脸,还成样子? 那小子到底是什麽人,快点从实招来! 你不敢开名,对方是我认识的人吗? 妈的! 竟然连我戴志的妹都敢染指,看我给他一顿好打!」

「不,你不认识他,他比我年长,跟你同年。他不是读T中的。你记得我曾经参加一个英语project比赛吗? 他是别的学校派出来的,赛果是我跟他那组取得双冠军。离开时,他找我聊天,然後就……」戴书甜美的脸孔渐渐红了。

戴书外柔内刚,守口如瓶,这天她心情格外好,才肯跟戴志说起男友的事。要是平时? 思及此,戴志不禁问 :「阿书今天心情似乎特别好,发生什麽事了?」

戴书愣了,吞吞吐吐,还是说 :「因、因为你回来,我心情就特别好。」戴志知道戴书在说谎。这妹妹跟他不同,一向不会说谎。每次说谎,戴书的眼睛便像蝌蚪一样乱窜,似乎很惶恐。反之,说谎对於戴志而言,轻易得像呼吸一样,以至於毋须思考,谎言便如水从瓶子泻出来般流畅。有时,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的是谎言或是真话。也许真真假假,本来就无必要区分,因为真与假同样能被权力所控制。

若然在上位者说 : 太阳由西边出来,没人敢说他说假话。当大家都认同太阳由西边出来时,当权者反过来说 : 不,太阳本来是由东边出来,你们错了。那百姓亦只能说 : 对对,President说的是,我们竟然一直搞错了。真? 假? 你信不信? 反正我就信了。

戴志这次带了一排啤酒回宿,六罐。他又想大醉一场,想来,自从放榜前夜,他就滴酒不沾。戴志讨厌酒味,但喜欢醉酒的感觉。人醉了,地板好似软皮蛇一般浮动著,似玩过山车。脑中所有烦恼一扫而空,只懂哈哈傻笑,烂漫如天真的孩子。理论上宿舍里是禁酒的,然而只要roommate不说出去,喝完之後把啤酒罐丢出宿舍外的垃圾桶,谁知道你喝过酒。

龙风牵是个怪人,一星期里有四天都在家过。戴志问他为什麽常回家,他就说 :「回家有饭吃、有老火汤喝,多好。」

「你也是住T市的,来回车程也有两三小时。住宿的意义不就为了节省时间与车费吗?」

他一呆,笑容很牵强 :「我回家有我的reasons。相信你不喜欢回家,亦有你的reasons。I’m not interested in yours; and you’re not interested in mine either。 Then what’s the point of me telling you about my life?」

戴志知道自己触到龙风牵的逆麟,龙风牵每次生气便会讲英文。也好,他要的就是君子之交,想不到龙风牵连君子之交也懒得给他。大概对他来说,宿舍不过是一个用来睡觉的地方,称不上家,而戴志也只是一个叫做DC的陌生人。戴志不觉得难受,反之,他知道龙风牵的底线也好,就能为他俩的关系作个定位。

才不过是星期一晚,龙风牵又回家了。戴志趁著这机会喝酒。人们说起喝酒,总是说「一醉解千愁」、「酒入愁肠愁更愁」,依戴志看来,前一句倒是真的。

他不喜红酒,只饮啤酒,恰好家里有一大排青岛,他问也没问老爸就拎回去,老爸应该不介意,他一向少管家里的事。老妈子或许有几句微言,但最近他进了大学,还要是三大之一,塞住老妈子的口,她对他的怨言少了很多。要让老妈安静,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成绩,成绩代表将来名利的承诺。

第一口酒。因为啤酒没有冰过,入口一点都不冰,微凉,也呛喉。而且喝得太急,那辛辣感逼出泪花,使他猛烈咳嗽。牛饮。三分钟喝完一罐,老爸总说他浪费酒。老爸说,喝酒要有下酒菜,吃些打冷,喝口酒,是人生最高享受。老爸教他喝酒,他那时才初中,也奇怪,第一次喝就爱上那苦、甜、辣三合一的滋味。一边喝青岛,那时他一边想 : 不知道蓝妹啤酒味道如何?

那个少年——他後来知道那人叫做陈心。中一时,某个夜晚他向少年搭讪,翌日学校早会,那少年上台宣布,说 :「我是中史学会的文书,4C班陈心……」是宣布什麽事项呢? 倒记不起来。

陈心,不知是哪个「心」字? 深浅? 总不会是心灵的心,想不到真是那个「心」。似女人用的名字,戴志私下嘲笑。少年——陈心,在学校时是戴眼镜的。他明白陈心为何戴眼镜,镜片确遮去那一身妖冶凶残的野兽气息,使他看来如同一个面容俊秀的普通精英学生。谁能想像陈心衣领大开、摘下眼镜,坐在公园的长椅喝啤酒,等人来向他搭讪?

戴志後来的确见过一个男人向陈心搭讪——不似搭讪,他们本来好似就认识。那男人大约廿五六岁,总是穿著整齐的西服,夜色下看不清那人的面貌,只从他挺拔的背影看得出他应是个很体面的青年。

陈心每次见到他,就会站起来,仰首对著那男人笑。然後男人带他走入铁路站,消失於戴志眼前。那男人长得很高,身材健美,也不算粗壮。

陈心与男人,男人与陈心。二人相约? 年幼的戴志才初中的年纪,无法想像二人的关系。光是陈心夜晚在公园喝酒的原因,就够他猜了。截至那时为止,戴志人生最大的挫折有二 : 其一是小学时被「读写障碍」一词判死刑 ; 其二是小学时的人际问题。

他学得聪明了,在人群之中,要做一个白痴的小丑。别人说你的好话,听过就算,不要得意 ; 永远不要对任何人说他人的坏话,所以他擅於找寻人的优点,加以渲染。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学校是一个舞台,每天有新剧本。表情尽量肉紧(注二),入戏一点,观众——班上的人——就会说你「真挚」。常听到旁人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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