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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2 / 2)

戴志那时还年幼,捂著又麻又热的脸,当下就摇摇头,说不敢休息。他没哭出来,因为老爸讲过「男人老狗唔可以喊」(注二),他也是「男人老狗」,所以碰上任何事都无资格哭。老妈子除了要求他练跑,还要他回泳会,逢星期六日都有阿姨来替他补习,听说以前是做小学老师的,後来退休就去教补习。

「酒保,我觉得老妈子真是太大想头。我啊,是个有读写障碍的白痴。你知道什麽是读写障碍吗? 不是智障,但当老妈子知道我有轻微读写障碍後,脸上的笑容就崩塌了,好似医生忽然对她宣判我的死刑,好似我患了什麽无得救的绝症……」

可是人蠢无药医,这句是真的。由小到大,除了运动,他不论做什麽事,都总是差一点点。小时候,老爸教他做人要正直,堂堂正正,不要得罪人,脚踏实地做一条好汉。他问 :「要怎才算是个好汉?」

「有大志是第一步。然後就要有能力去实践,做一番铁一样的事业,莫要教人瞧不起自己。」

「如果做不出事业,还算是好汉吗?」

老爸面色一沉,重重搁下啤酒罐,沉声说 :「干不出大业,那是因为意志不够坚定。知道吗? 老豆为你起这样一个名字,就是想你立大志。有了坚定的志向,不可能干不出一番事业。老豆就是因为学历不够,鸡肠(注三)又不识,所以做成世都只做到一个工头。老豆不想你走我这条旧路,所以你要读好点书,出人头地,日後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要比老豆出色一百倍。」

「可是,酒保,老豆最後还是说不出到底无事业的人算不算是一条好汉。我知道他为什麽说不出,因为他既不想承认自己无出息,不想承认自己不是一条好汉,更不想让我觉得读不成书也是一条好汉,偏生老豆自己就是读不成书。人真是很奇怪,他们太懂得遗忘。」

每个人都年轻过,做过孩子,可是,当孩子长大成人,就会忘记自己还是孩子时,受过什麽委屈。他们忘记自已小时候也讨厌读书,忘记自己实在也不出众,现在却反过来压倒自己的儿女,要求子女做出一些他们年幼时也做不出来的成绩,却视为理所当然。

假如人类不是那麽善於遗忘,说不定人人也能相知相亲。

「酒保,你又知我多少?」

眼里没有酒保的影子,眼里没有酒保的眼睛。身体被注射了会上瘾的麻醉药,连心也不会痛。在清凉中有热,热中有一种达到临界点的复杂感,徘徊於紧绷与爆发之间。戴志忽然觉得自己回到很多年前那条单车径。他最喜欢跑单车径,没人知道单车径有多长。所以就连高sir也不能拿著timer,精准地计算出他每分钟跑了多少米。在运动场就不同。跑一圈是四百米……不行,戴志,这次跑慢了 ; 戴志,你比他人有才能,他们跑出来是这个秒数,但你不可以停留在这个位,你必须跑得更快,戴志,你的目标是七分半钟跑完千六米……

知道,他都知道,他也就只有跑步这种才能。

记忆中坚硬的石屎地,现在软绵绵的,跑了许多年疲倦不已的身子,也让这软绵绵的东西安抚得妥贴,使他不再抱怨。是酒保带他来? 再给他一罐啤酒吧,酒保。凉丝丝的液体自上面倒下来,滑过嘴唇与脖子,流向胸口。单车径也下雨了。雨下得不大,但雨水一条条的又冰又浓,有一阵很烈的酒味。

不行,跑步时他从来不饮酒。他尊重跑步这件行为。跑步,让他成为待价而沽的商品,跑步却也使他不再是戴志……有一次,他独自一人练跑,由单车径跑到医院,由医院跑到另一个市镇,旁边的楼房由他见惯的公屋,渐渐变成矮小的村屋,油漆剥落,墙底渗出深棕色的污迹 ; 有一家破落的酒家叫「四季红」,有唐狗朝他猛吠,几个阿伯在吹水吸烟,废弃的车场里有很多废铁,不难看出它们的前身是一辆辆威风的跑车。汽车失去性能就会被车主拿去劏,人也是一样?

把人等同汽车,有天,也许人一旦通过不了某些能力测试,就会被鉴定为无用,然後拿他们去劏,将健康的器官摘去,给「有需要」的人。一个年轻钢琴家患了癌病而死,赚人热泪 ; 街边一个流浪汉因饥饿而死,那倒在街上的尸体其他人连清理也嫌麻烦 ; 可是,一个在埃塞俄比亚的小孩子没饭吃没书读,无数个「善长人翁」去捐钱助养他们,搞扶贫。是的,人行有馀力应该去帮助别人,所以大家应该捐钱帮那些可怜的孩子,可是,从来不会有人认为捐钱给乞丐是一件合理的事,因为他们觉得,在香港这大都市,你有手有脚,若是有心的话,怎会做乞儿? 那一定是你自己的责任,所以你不是无辜无助可怜的……

「酒保,我见到劏车房里、汽车的尸骸,忽然觉得自己的手脚也好似将要被人扯开。有一天,假如我破不了学届纪录,或者我也要去劏车房……然而,无论如何,那次当我独自跑到一个没人认识我的陌生地方,身心都似被解放,这种感觉……对了,就是饮醉的感觉。」

又落入酒保的眼睛,旋转。

注一 : 英中,上文已介绍过,就是以英文为主要教学语言的中学。

注二 : 「男人老狗唔可以喊」,当做「男人老狗」是强调「男子汉大丈夫」之类,故整句就是「男子汉不可以哭」。

注三 : 鸡肠,指英文。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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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11 (美攻强受)

…於是就快追上进度了 (其实我在某些网站已经post到13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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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转,如同主题公园里的咖啡杯在同一个狭小的地方中他旋转,直至机件也坏了,不得不停下来。又记得去饮咖啡。不是在中四,而是那之後的事,陈心带他喝咖啡。从来没喝过如此上等的咖啡。饮料的表面浮了一个复杂的图案,树叶,叶脉多得像真的树叶。可是,无论有多美丽,一搅就散了。就好似他要送给林春的一盘星星月亮,也是一搅就散了……

不能停止地搅拌,奶与咖啡形成同心圆,一圈深棕色的拉出另一圈白色,白色又叠住下一圈深棕,好似一件事叠住另一件,拉出无穷尽的连锁。假如没了中三升中四,他和龙凤所过的一夜,他不会避龙凤避得这麽要紧。

戴志知道龙凤跟自己不同班,总算松一口气。梦里龙凤出现的次数也减少了。偶尔他会似野兽般压著龙凤,对他做一些连禽兽也做不出的事,有时龙凤在梦里把他当成女人,无论是何种结局,一旦醒来就烟消云散,戴志可以毫无罪恶感地洗净那沾了精液的底裤,回到学校见了龙凤,对他说 :「哟,早晨,今天不迟到,少有哩。」

那天龙凤所说的话,戴志打算当没听过就算。他以为龙凤也打算这样做。然而,放学後,他又叫住戴志,一同去新翼发呆。龙凤的眼睛又与酒保的眼重叠,明明眼形十分不同,一方总是圆睁著,一方则上挑起风情与傲气,但两人的眼睛有某种相似之处 : 真。眼内有太真实又沉重的感情,每每将戴志压倒,使戴志不得不做他们的奴才。

他们看到戴志。以往总是戴志看到他人,只有在他们面前,才有被看见的感觉。「但酒保,你知道为什麽我怕龙凤而不怕心哥? 龙凤看透我,他将我不敢说出来的都说出来,血淋淋摊在我面前要我承认,但心哥不同。心哥太聪明,心眼太多,反而蒙蔽他雪亮的眼睛。陈心是一个永远看不透我的人……」

『你以为陈心看不透你,但你真的看得透陈心? 看得透又如何,看不透如何? 我就是看不透你,你还是在我手内。有时,人与人之间的权力关系,并不在於其中一方是否看透另一方,而是在於手段与心理。无须看透,亦无法看透,只要在某一个特定的时刻你知道对方的弱点,针对它,对方就在你手里。无人追求永远的占有,大家都是出来玩而已,玩完就散场。』

构想出来的酒保以某人的语气对戴志说话。戴志嗤笑,翻滚,如置身於失事中的飞机,又在海浪中翻腾,摸来一罐啤酒,以蛮力开罐,牛饮,泰半的酒液都进不了口。他回到单车径,魂魄入了当时还是中一的自己体内,与少年陈心对峙。戴志说 :「你真以为我在你手内? 是的,我无意否认。但是,我在你手内,这又代表了什麽? 你问问自己的心,其实你从来不想得到我,一刻也没有。

「你想得到的人,偏偏不可能得到,因此你将你由那个人身上学回来的,都用在我身上,由此你成为了你想得到的那个人。与其去确定我是否在你手里,不如先问自己,你还是你吗? 你真是陈心?」戴志欺近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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