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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2 / 2)

「什麽是真? 什麽是假? 如果你亦无法对我说真话,我也无必要跟你说真话。人与人的相处本来就是如此 : 只要表面愉快就可以。粗口与黄色笑话是润滑剂,是油漆,而两个人的相处就像砌砖块的过程般,有什麽错位就用英泥补起来,再涂上油漆,事就这样了,又有什麽不好? 这是我多年来的教训……」

「没什麽不好,对其他人而言。」龙凤说,又斜起眼,看似懒懒的,实有尖锐的挑战,他说 :「过几天就是暑假,出来见见我的朋友?」

「酒保,我知道龙凤想做什麽。他一刻也没有想过要放我走。相反的,他想我自愿走进他的世界。他对我有一种执念……因为我是特别的人。我知道了他的背景,我和他都对女人没兴趣,他觉得我们理所当然要走在一起。同时,他惯於向天挑战,他不是一般学生。龙凤不认为自己成绩差就是废物,相反,他以为自己是一个天之骄子……他是一个神话中带有悲剧色彩的英雄。他是知道他与上天的赌局,他输定了,但仍然要赌,这种一开始就注定是悲剧的赌局使他感到痛快。灭绝,自毁,轰轰烈烈活过一场,他比他那没有犯煞的弟弟更幸运,因为他不需要遵从平常的道路,他走的从来不是社会给他铺的康庄大道,而是一条他自己用一双手所打造出来的、沾满他鲜血的泥泞之路……」

那麽,你为什麽要去? 你与我一样,都渴望得到自毁的快感。知道吗? 假如人是为了一个理想、一个庄严的目的去受苦,那一切的苦楚都是甜美。你知道犹太人吗? 他们自以为自己是被上天选中的子民,所以他们无论遭到多少苦难、连自己的国土也一度长时间失去,散落到世界各地,但他们依然满足於这种待遇……不合情理的不幸,是来自上帝的独特恩宠……

你知道资本主义的起源吗? 就是来自宗教的禁欲主义。人类无权享受,不能怠惰,他们必须一刻也不停歇地劳动,再将财富囤积起来。这是得到上帝应许的财富,所以他们的行为并不指向贪婪。清教徒尝到劳动的痛苦,却没有享受劳动的成果,他们没享受的必要,因为他们在这种痛苦中得到满足 : 他们克服寻常人的欲望,由始至终侍奉主、遵从主,他们的精神升华了,即使比一般人痛苦,那也是来自上帝的恩宠,他们的心因为充盈了对上帝的爱、因为感到自己被上帝爱著,而从痛苦得到无上的快乐。由此,痛苦等於快乐,为了快乐,他们扬弃了自由……

「不,酒保,我并不喜欢痛苦。事实上,我时时刻刻都想得到释放与自由……我没有一刻不感到自己被太多东西束缚著。面具、人、运动、成绩……」戴志就好似普罗米修斯,为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被愤怒的宙斯钉在世界末端的一根柱子上,任鸟兽每天吃他的心肝,翌日,那被吃了的心肝又长出来,一再重复这无止尽的折磨。

「酒保,你猜普罗米修斯……噢,你有听过这个神话吗? 普罗……嗝、对不起……这家伙,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白痴。人类没为他做过什麽,但他敢开罪宙斯,先是为人取得肉与脂肪,再为人盗火,终於被愤怒的宙斯惩罚……因为宙斯不愿意让人类建立文明。可是,普罗米修斯在承受惩罚时,会否觉得快乐? 快乐、光荣……那种帮助了全人类、牺牲一己幸福与自由的伟大情操取代了肤浅的肉体之苦,所以……」

他必定是快乐的。每一个囚犯在某程度上也是快乐的。因为囚犯永远不孤独。一个人被囚於铁笼一样的监狱,被数不清的人全景式观看著,在黑暗里有数不清的眼睛要在他们身上烧出一个个坑洞,囚犯在束缚中得到最高的快感 : 他们被人关注、他们被死者的家属以全副心思终生诅咒著,他们不会被人遗忘,直至所有记得这件事的人全部死去,但在那之前,囚犯自己亦已经死去。

他们在憎恨中死去,地狱里早已有无数的人等他们……一死了,就下油镬试试那千刀万剐的滋味,够刺激吗? 你听到热血沸腾了,又说什麽自由与释放? 这个世界没有自由,那只是理想家的空言,是连小孩子也不屑说的谎言。倒不如在我身下,感受一下囚犯所享受的快感,你一向喜欢我所给你的一切,不是吗? 疯狂、刺激。

戴志觉得自己已被绑在烧红的铜柱上,感受那炮烙的滋味。热力逼得他全身湿淋淋的,他疯狂扯著自己的衣衫,却一片湿冷,於是贴上来自上方的热源。可是,那丝绸一样的物体又热得灼人,高温吓得他後退、但求远离那热度,可是身後冷硬的板子贴著他的背,蓦地使他感到初秋的冷意。戴志不能承受这冷热间的煎熬,依循本能抱紧自己的身体,蜷缩成一团,那是他仍在老妈子体内的状况。

但身体被人残暴地拉开、伸展,与另一块滚烫的东西紧紧相合,中间没有空气没有风。戴志不喜欢被人强逼,但已习惯了那种耳鬓厮磨的亲腻,眷恋那种温暖。

「我记得……嗝,龙凤约我出来那晚、那个暑假……他也是强逼我承受一些我不能承受的东西,可是,怎麽一点也不难受? 是不是人一旦没了廉耻,就再也不会感到难受? 那真是一件好事,尊严不是好东西,我们应该做一个玩具,可是,我为何仍觉得不甘心? 再给我一罐啤酒,应该还有的……」

又下了一场酒雨。一脸、一身都是酒,黑暗里戴志以手抹去脸上的酒液,惘然睁著一双醉眼,可那淡黄色的液与皮肤的颜色重叠,失去原来的色彩。把手指送进口,苦涩、微甜下是一阵咸味,不是眼泪,因为「男人老狗」是不能流泪的,戴志从来不感到伤心,因而没有流泪的必要,那是肉的味道。人肉有一阵微咸的味道,那是早已调了味的。所以人能易子而食,人在做爱的时候吃对方的身体。他吃陈心,陈心吃他,最後大家只剩一把骨头,没有赚到什麽。

戴志想,他可能醉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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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13 (美攻强受)

…今天终於能赶上最新进度了 (握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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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的第二天,戴志应约去见龙凤。那是一个异常闷热的夜晚,没有月亮,只有一个半红不黑的夜空,好似血浆凝固後的质感。当中却有一颗出格的星星,单一点银亮,硬是将其他黯淡星芒的光压下去,自私地享受众人的眼光。戴志似个傻瓜般站在路中心,抬头望著那一颗星,彷佛世界就只剩下他与这一颗星。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受,一时好似抽空了整个人,一时又有种如弓弦被拉扯到最尽的绷紧,不得不发,必须倾尽全力射到最远处,绷紧过後又是一种空洞,要弯腰以阻止空洞之漫延。空洞是一种侵蚀的力量。

篮球场无人,也无球。戴志在这里等了十五分钟,龙凤与他的朋友才大摇大摆走上来。这个球场位於停车场上面,在放学时段有许多学生来打球。十点之後就开始静下来,等待另一批「客人」光顾,例如龙凤与他的朋友这类客人。

龙凤还在上学,没染发,但他的朋友都是染了发的,四个人,浅棕、金啡、白金与靛蓝,。耳朵钉了一圈耳环,细细的银环,如一排排铃铛,炫了戴志的眼。手臂、颈背也纹了身,青龙白虎的图腾可笑地张牙舞爪,自以为气势十足。吞云吐雾间,龙凤对他笑 :「喂,这麽早来! 介绍几个兄弟你识,这个蛇仔,」他指著一个有一双鼠目的瘦子 :「平日至懒,『死蛇烂癣(注一)』,所以被人叫做蛇仔。那边这个死肥猪就是叫烧乳猪,你看他,皮肤黑黑的,不正似烧过的猪? 还有阿豹和老虎仔。」

「哈哈,真像个动物农庄,不过动物园里没有龙。」戴志坐在篮球场边的长椅,没站起来,甚他们说 :「我戴志,人称戴志伟。」

「得啦,」那个叫做阿豹的少年坐到戴志旁边,身体矫健,他一把搭著戴志的肩,说 :「难得龙哥的朋友来玩,我们一定好好招呼你的。」说著,他往戴志的脸近距离喷一口白烟,戴志习惯香烟的味道,也没避开。阿豹把一盒烟丢给戴志,说 :「来,整枝烟先啦(注二)。」

戴志只把烟盒抛给抛,然後递给那个叫蛇仔的瘦小少年,说 :「不啦,我不食烟(注三)。你叫蛇仔对吧? 看你一脸渴望地望著这盒烟,还是给你好了。」

「喂,敬酒唔饮饮罚酒? 包烟是老子我用真金白银买回来的,见是龙哥的fd我才请你食,蛇仔? 哈,就凭这个死废柴也配食我的烟? 拎回来! 你够胆你就食!」阿豹恶形恶相地望著戴志和蛇仔,後者吓得一阵哆嗦,将烟盒双手奉还给阿豹,戴志仍睁著一双孩子眼,说 :「我不食你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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