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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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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32 (美攻强受)

…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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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什麽时候开始,我爱上打人与被打的感觉。」陈心执著手中的武器,往戴志的头轻轻打一下,笑得很温柔地说 :「当我打人时,就想起妈妈。有时,打人是一件十分爽快的事,有比性爱更强的快感,就算你跟那人的社会地位有差距,可是,在他心甘情愿被你打时,你就征服了他。有时,打人是一件痛苦的事,你知道你怎样打对方,对方也不会改变,那时你就感到空虚,然而,若不打对方,对方就真的走了,你跟他什麽关系也没有。我倒想问问妈,当年她又是以什麽心情去打我,可是她已经走了。」

「心哥,为什麽你妈以前常打你?」戴志知道自己不应问,心里半是期望陈心不会答他。戴志不应该知道陈心太多事情,尤其是……幸好关於那晚醉酒的事,陈心後来只字不提,日子如同铁路的车轨,以同等间距伸延到平原远方,戴志已迎来会考mock(注一)了。

这时正是二月,新年刚过,陈心刚开始他的第二学期,还不算太忙,每星期至少为戴志补习四次。陈心原来愿意只收戴志每小时50元,比原价便宜一半,可戴志硬是将一个白色信封塞给他,说 :「不行,心哥。钱,你全得收下去。我家不惯开支票,里面都是真金白银。你为我补习,不过也是打一份工,都是出来赚钱的。我若少给你钱,就等於欠了你,这於理不合。一日为师,终身为师,你始终是我尊散的老师。」

陈心那时接过信封,看也不看一眼就放在桌旁,他调侃戴志 :「呵,怎麽了? 敬师节到了? 你用这种口吻跟我说话,真是新鲜。我没帮过你什麽,不过是因当初无聊,才去帮人补习,你亦不必将我说成『再生父母』似的,我受不起。」

「不,心哥,你不知道,如果没了你,就没有今天的戴志伟! 」戴志险些儿没跪下跟陈心叩几个响头。这话倒也不假,然而亦非全部真。戴志认定陈心是他的老师,陈心是他所尊散的人,这种关系就是最适合他们的关系,不必再有更多。

这时,陈心听了戴志的问题,看看手表,说 :「已经超时了,本来说七点下课,现在都七点半。你赶著回去吃饭吗?」

若是平时的戴志,他应该自座位弹跳起来,说 : 糟! 我老妈子等我开饭,要飞奔回家了,心哥再见! 可这时,他却答非所问 :「心哥今天要回去C大吗?」

「不回了,今天星期五。」

「哈哈,我考试考傻了,连今天是星期几也忘了。」戴志低笑,迎上陈心的眼睛。陈心垂眸,不自觉拿起桌上的平光眼镜,又戴起来,戴志问 :「心哥怎麽忽然戴眼镜?」

「见到了,就顺道戴起来。戴著眼镜时,我觉得我不再是我,我成了别的人,有一张新的脸孔,因而可以无惧任何人事。然而,这也是自欺欺人,」他自嘲,又摘下眼镜 :「即使戴著眼镜,我眼睛所见到的事物仍无丝毫改变,我的容貌亦如平常无分别。」

「不、不。心哥,你顶适合戴眼镜了,我还没见过有哪人戴起眼镜上来,比你更好看。」戴志夺过陈心手上的眼镜,迳自戴起来,大笑 :「我有个朋友戴一副超粗框眼镜,像个傻子似的,偏偏他的另一个死党又附和他,猛说他戴这眼镜好看。」——他说的是李旭跟王秀明——「心哥戴眼镜时,十分有书卷味,看起来很文雅,这种气质是我这一生也不可能有的。没人赞过你吗?」

陈心不急著取回眼镜,托著头,慵懒地说 :「这眼镜是我妈妈要我戴的。她说凤眼不吉祥,因为她自己也有一双凤眼。凤眼听说是大富大贵的象徵,可是我妈妈这辈子也没行过好运,尤其是她缺乏看男人的眼光。大概在我七岁左右,她就买来一副平光眼镜要我戴。我讨厌眼镜,觉得有块硬胶顶在鼻梁处,不舒服,耳廓又被镜架挤痛了。妈妈说,男孩子生就一双太明亮、太别致的眼睛,也会招来不好的姻缘。她说,做人不需要有什麽大志,平平实实就可以。她说,我跟陈秋不需要做金字塔顶端那一小撮菁英,也不要做最滥、最底下的那一群人,那就可以了。」

「但你妈不是逼得你很紧吗?」

「我做大,多少也要做个好榜样。我没怨过我妈,因为我没资格。我也不恨她。」陈心审视自己白晢的胳臂,说 :「我还记得手臂上哪个位置曾有过蛔虫似的疤痕,到了现在还找得出一两道褪成浅肉色的疤,可是,当时的痛楚已经变得虚无飘渺,很遥远。但我仍然记得妈妈打我的表情。她一边打我,一边哭,而我知道她其实是不想打我的。

「只是,若她不打我,她会崩溃。如是者,她那咸泪水滴落到我身上见血的伤痕时,一种热辣辣的刺痛便直入我心底,我觉得又痛,又想哭,我一哭出来,妈妈就不会再打我。她会拥著我,拍我的头,用热毛巾敷著我的伤口,跟我说对不起。妈妈说,她见到我的泪水後,才恍然察觉到自己脸上的泪痕。她每次打我,就好似同时打她自己那般,因此感到痛的人不只我一个。」

戴志感到惶恐,他必须立即离开。他便双手压著桌面,霍然站起来,勉强地说 :「心哥,你今天已经说得太多。我来打扰你这麽久,也该打道回府了。对了! 你还未告诉我要做什麽功课! 下星期就考文学,可我还未背完全部课文跟笔记,不如下次你给我做个小测……」

陈心微笑,凤眼内有暖意,他走去门边,为戴志开门,说 :「就这样。戴志,不知是否因为你中一时就见过我,我总觉得自己跟你识了好久。面对熟人,我总能够畅所欲言的。」戴志几乎是落荒而逃,经过陈心身边时,陈心猛地抓著他的手腕,说 :「你回家吃饭?」

「啊……嗯。不过家里应该已经开饭了。」他家一向七点开饭,最近戴志因补习而迟回家,老妈子便为他留起饭菜。

「陈秋今晚不回来吃饭。」陈心没来由说了这句话,又朝戴志笑,脸上带有几分诚挚 :「我请你下去吃饭。去上次的茶餐厅好吗? 菜还不错。这次你还要喝酒吗?」

「不喝不喝! 永远都不喝! 酒是个累事的东西!」戴志近乎是「耍手拧头(注二)」,陈心拿了串钥匙,锁好门,便携戴志下去餐厅。直至点了菜,戴志才不得不拨电话回家,跟妹妹戴书道明原委,自然少不得挨了她骂了一顿。

下到餐厅,点了菜,两人喝著茶水等上菜。茶餐厅有项特产,人称为「茶水」。大多用一只茶色胶杯盛著,外表上看来是深褐色的茶,然而,倒出来一看,却是一种极淡的褐色,如一滴泥浆落入清水中,被沟和出来的那种色调。喝下去,似是清水,多喝几口又有丁点儿茶味,非茶非水,故曰茶水。

戴志记得秋秋喜欢饮茶,几乎是无茶不欢。他总是大加抨击这种茶水,认为是对茶的侮辱。陈秋的少爷脾气不小,不只喜怒无常,任性蛮横,又拣饮择食。他略有点洁癖,不喜到茶餐厅,说里面又有苍蝇,地板常常黏了几块不知所云的黑胶,桌面黏答答的,有时连餐具都有几块污垢,叫人倒胃口。戴志想,陈秋这种小少爷未穷过,自是不熟谙「大菌食细菌」之道。穷等人家的孩子又何来拣择? 戴志未至於穷得三餐不继,可他知道「搵食艰难(注三)」,尤其老豆是做地盘,每一分钱撕开来都是有血有汗,故而他从不敢挑剔。他知道自己有资格做什麽事。

「心哥,你跟秋秋的脾气真不同。你倒不介意下来这种地方吃饭。」戴志打破沉默,陈心耸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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