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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2 / 2)

「奇怪,心哥昨晚才给我传短讯,问我你今天会否揸摊,我还以为他一定会来。也奇怪,心哥不直接问你,倒来问我,你们难不成是吵架了? 真遗憾,今天竟碰不上他……」戴书说著,又急急看著龙风牵,半带慌张 :「心哥……啊,他叫陈心,比我哥大两三年,现在是研究生了。他是一个我十分敬重的师兄而已。」

龙风牵微笑,倚著身後的壁报,不自觉流露几分潇洒 :「陈心? 这名字真简洁,也不似男人的名字,他是一个很nice的人吗? Francis,你不用紧张,有朋友是很平常的事,你有,我也有。」看来龙风牵也想装出一副什麽都不知道的样子。

戴书这才舒一口气,戴志看在眼内,已初步察觉到她跟龙风牵的关系。谁是主人,谁是服从者,一目了然,也说不上委屈与否,反正是周瑜打黄盖,只是万万想不到妹妹有一天也成了黄盖。

「心哥是一个……我一时之间找不出最合适的形容词。他有点神秘,说起话来又平易近人,只是常常有一层恰到好处的距离感。他有一种君子的味道,但又不是文气的书生味道,而是一种很閒适又清冷的风度,似乎所有麻烦与琐碎的事都与他无关。啊,我想到一个词了,心哥就是有点出世。我怎也想不到他会跟我那傻大哥成了……」戴书想了想,朝戴志一笑,暧昧不语,似是等戴志自己说。

「是吗? 原来陈心是这样的一个人。」龙风牵一笑,笑容里是挟著针刺的凉薄。戴志面皮厚,觉得不痛不痒,说 :「就是啊,心哥是我碰过最特别的人了,特别到……嘻嘻,阿书,他对於你也是一个十分特别的人。」

戴书瞪圆眼睛,眼里有凶狠之意,戴志暗笑。

戴书单恋过陈心,那是戴志会考时代的事了。

CE开考,戴志一星期里差不多有四天要上陈秋家,让陈心为他补习。戴书每星期也做些甜点让戴志带过去。小蛋糕与曲奇饼的花款层出不穷,他佩服戴书的手艺,赞叹 :「抓住男人的心,果然得抓住他的胃。每个女人也学识一招半招。」

戴书斜睨他一眼,说 :「你别说得那麽难听。为什麽女人要为了取悦男人而学会这一招半式? 你没发现我只识做甜点吗? 那是因为我喜欢吃甜点,若我真要为了男人而学煮食,我老早就去学做菜了,但我从不。」

「既然如此,你又每次要我带些甜点过去?」

「这……」戴书脸上绯红,说 :「这是我的心意。我又无法时常看见陈心,只是有时他打来家中找你,我刚巧接电话,才与他聊上一两句……我也实在没办法。」

「要我为你搭路,约心哥出来吗?」戴志好笑,从来未见过戴书这娇羞的样子,也憨态可掬。

戴书敛起笑容,说 :「不用。我事实上也不是很喜欢陈心,只是有点仰慕他。陈心好似神坛上的玉观音,而我不过是一个小信众,他看不见我,只有我仰视他、崇拜他。有时候,距离亦未尝不是一种坏东西。」

「唉、唉,」戴志摇摇头,说 :「我还是弄不明白你这种少女情怀。如果是我? 喜欢了,就问她,她点头,我就提枪上了,还用考虑这麽多? 不过,女人总得要有些矜持……」

「你又来了! 什麽『女人总要』、『女人需要』,我是女人,亦不代表我有某些必须服从的规条与责任! 即使我有生育的功能,我亦有权去结扎,选择不生孩子。大哥,你不是常常说自由是人最可贵的资产吗? 女人也应有她的自由,而这种自由就是免於一切枷锁与规条,选择自己的路。」

戴书平时的言语要不尖酸,要不激昂,有时见戴志陷入低潮,她才会放下姿态,稍为添加一点母性的温柔。戴志想,戴书这种女子或许适合陈心——她有主见、有勇气,更重要的是,她还有梦想,她的心还有阳光普照,而不是戴志那阴郁腐败的心。

戴志乖乖地将戴书的心意送给陈心,成了他俩之间的信鸽。陈氏兄弟都不嗜甜,每次陈心只是敷衍性地食几块,馀下的都是戴志解决。戴志问 :「阿书的手势还不够好吗? 心哥,你也未免太嘴刁了。」

「不是,她做得够好吃了。但人的口味不能勉强。」陈心说得含蓄,戴志便问 :「心哥,难道你有女朋友吗?」

「几个月前分了手。」陈心微笑,说 :「我有过两个女朋友,也思慕过一个男人,你呢?」

戴志反应不来,脑门一热,陈心怎麽突然出柜了? 他支支吾吾地说 :「男、男、男人? 没关系,心哥,我戴志伟嘛,虽然一向最爱肉弹(注一)跟女优,但也能接受同性恋。性取向嘛,人人不同,应该尊重,现在社会已经很开放。」

陈心喷笑,把玩手中的平光眼镜,说 :「你不用这麽紧张。我只是说谎而已,那个人称不上是我男朋友,我与他的关系从来不是平等。我在网上识他,我叫他做master。他长得十分出众,事业有成又比我大许多年,他有一个很清雅的名字。」

陈心说,那个人叫陶微风。

戴志没敢再问下去,胡乱从试卷找了两道题,叫陈心教他做,就这样换了话题。至於戴书,她对陈心的恋慕自然是无疾而终,那恋爱的花蕾从未有绽放过。在戴志考完会考後,戴书也没藉口再做甜点了。戴志私下问戴书,她说 :「算了吧。有时男与女不一定得在一起,隔著距离观察他,永远对他有一个好印象,不也是一件好事吗? 做女生很难,太被动呢,被人说是『吊高来卖』(注二),太主动,别人又当你下贱。做男生多好,总是主动出撃那方。」

「阿书,与其说做女人难,不如说做人本来就是一件难事。」戴志叹气,又问戴书,下次她若碰见另一个她喜欢的人,她会否追求对方。她说 :「我不喜欢用『追求』这词。我相信,假如两个人是注定走在一起的,那双方会产生一种吸力,你吸我过来,我引你过去,而不是一方主动一方被动。感情应该是双向的。」

戴书是一个天真的女孩,对於爱情仍有美好的幻想。而戴志却从没思考过「爱情」这种问题。对他来说,这种事过於虚无飘渺,无法量度。他总是逃避一切可能发生的情感,并透过作出自我否定来达到明哲保身之效 : 否定自己的感情、情绪,练就一张怎样打、怎样撕都不痛的橡胶面皮。疲於生活时,他就喝一点酒。空肚喝酒是格外易醉的,醉倒了,寻常生活的枷锁与规条失效了,因为人失去了判断力与理智,无法自我约束,他有点明白为什麽那麽多人喜欢啪丸(注三)。

戴志醉酒时会哭,边笑边哭,从不觉得伤心,只是心口处像被人用锥反复刺下去,每一下呼吸都会牵扯到心脏,痛得厉害。他想,为什麽少年时的陈心要喝酒? 为什麽陈心喝酒时那麽冷静? 陈心会醉吗? 他醉时,心脏会痛吗? 他有流过泪吗?

会考完了,那时正值五月中,补习自然停止了,但戴志仍与陈心见面。他们大多是夜晚出去蹓躂,边喝酒边吹水,都是陈心付酒钱。

注一 : 肉弹,指丰满性感的女子。

注二 : 吊高来卖,指人自恃条件好而定出较高的身价和条件。(这个很难译……)

注三 : 啪丸,指吃软性毒品,我们多叫做「丸仔」。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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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41 (美攻强受)

…四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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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志喝了口啤酒,说 :「心哥,你真是闷到没朋友,怎麽那麽多人不约,就约我出来? 我没什麽好处可以给你,看,连这酒也是你请我喝的。」

「有。」陈心没头没尾地说,补充 :「我请你饮酒,你付我时间。我已经好久没找到能陪我的人。就好似你读中一那时般,你在公园练跑,碰见坐在长椅饮酒的我,然後你过来,陪我。人所要求的事物不多,不过就是想身边有一个生物陪著自己。我很怕自己一个。」陈心牛饮,酒滴到白色的T恤上,化成一点点黄泪,又如一块顽固的汗垢,洗不净。

「你有弟弟,你跟秋秋的感情不是很好吗?」

「好是好,但我跟他始终有距离。我是大哥,你该明白,做大的总是比做细的知得更多,你不也是大哥吗? 做大哥并不容易,被逼早熟,被逼知得太多而又要学识隐瞒。在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懂得选取 : 哪些事应该让陈秋知,哪些事不应该。陈秋很不成熟,直到现在也是,让他知道太多只会痛苦。妈妈是上年死的,那时我还未入大学。事实上,在她死之前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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