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陈秋瞟了陈心一眼,陈心不避,看他一眼又转而看电视,陈秋续说 :「不过同房真是同房,到底比较熟。我跟风烟part了两个project、三个present(注七),他都没叫过我上去吃饭。」
「哎,秋秋妒忌我吗?」戴志傻笑,又跟陈秋胡扯了一大轮。後来林春拿了几个橙出来,权当饭後果,吃过之後两对伴侣又各自回到房里,互不打扰。
戴志刚吃饱饭就打个大呵欠,倒上陈心的床做一条死尸,还像个麻甩佬(注八)似地搔肚皮、抓脖子。陈心坐在书桌边佯装用手提电脑上网,眼尾却瞄向戴志,隐隐看见他上半身有好几道抓痕,依那深度看来,至少要四五天才能痊愈。陈心有这一铺怪瘾,就是在交欢时划伤戴志的身体。每在戴志身上划一道入肉的伤痕,他就痛得双眼蒙泪,绷紧身体,难耐地仰後脖子,由两臂至肩颈绷出结实的肌肉,那一身汗水在他身上横流,比河水更有生命力。
「难怪昨晚我买了两碗西米露回来,你只吃了半碗就说饱,原来是去了别人家里食饱饭。」陈心话音一落,戴志便转了转身,伏在床上下巴抵著枕头,懒懒看著陈心说 :「确实食得很饱,三个人吃三菜一汤,白饭……不是任装(注九),只限装两碗。风烟的妈妈真好客,还请我吃苹果、橙跟火龙果,饶是我就大胃王也差点食滞。」
「你之後会再上去他家吃饭吗?」陈心握著滑鼠,在桌上游移,点开一个新闻网站,看了几秒又点角落的红叉,再想一会儿又重新开了同一个网站。
戴志笑了笑,说 :「心哥,今晚不拼图了吗? 也好,我也觉得累了。明天林春他们好似还会留在独秀居,又能吃到林春做的饭菜,我最近真是交上好运了。老实说,书kai子和风烟二选一的话,我当然会选择吃书kai子的饭菜。啊,对了,今天下午你去市中心又不带手机,有一个叫Iris的女人找你,我一说你不在,她就趾高气扬地问我是谁,我说我是Chan的朋友,她就放软声气,娇娇嗲嗲地央我提你打给她,她说『你记住叫Chan打给我,人家找了他很久!』」戴志捏尖嗓音,将Iris那大小姐声气模仿得维肖维妙。
「不过另一个女人就好得多,这个女人叫Gloria,她说有点急事要找你。这女人的声音真悦耳,像流水一样安静,最适合做DJ,做夜更phone…in节目(注十),简直一流。虽然我戴志伟没什麽女人方面的经验,但这个Gloria比Iris斯文得多。你也知道,侍候大小姐太麻烦了,曲奇饼说那Iris之前就是你女友吧? 你若是要吃回头草便三思了。不管如何,识个小家碧玉较好,压力也没那麽大。」
陈心与戴志之间是充斥著谋略多於感情、理性多於感性的。陈心猜测戴志的动机,最近戴志常常在他面前表示对其他男女产生兴趣,目的大概有两个:其一是令陈心知难而退,以摆脱这种不道德的关系;其二是令陈心被嫉妒的魔鬼控制,对戴志做出不合常理的事,从以赋予戴志一个离开陈心的合理藉口。
戴志必定以为这种做法很高明,却看不见一个盲点:假使他认为他在外面另有情人这一点能激起陈心的妒忌,就是变相承认他和陈心之间有感情——爱情。他们太年轻,不是没听过什麽「最伟大的爱与占有、欲望无关」,而且两人亦算是程度不同的知识分子,应当是追求灵性与情爱的升华,可实际上两人均做不到这一点。
他们无可能实践伟大的感情,遂在欲望、宽恕、解脱之间打转,走不出这个死胡同,只能够互相试探、挑战与伤害。
陈心没有正面回应,说口渴,请戴志为他端一杯水来。戴志依言行事,很快自厨房拿来一杯暖水,再回到陈心房内,陈心示意他将水放在书桌。他趁戴志靠近时,就拉扯他的衣领,逼使他低头,然後蛮横粗暴地吻著戴志。
注一 : 「唔熟唔食」……「唔」解作「不」,就字面上的意思,自己猜一下,因这词老实说也没太大意思。
注二 : 拍散拖,指一些不认真的短暂关系。
注三 : 关於「庄」……我还怕有人忘了,再解一次,就类近系会或班会的存在,反正就是搞一下活动,让同学参加。
注四 : 甫士即是post,职位也。在日常话语中,香港人很喜欢将一个英文词化成粤音,例如bus变成「巴士」,摆pose变成「摆甫士」,跟日文用片假名去音译英文的做作有异曲同妙之处。
注五 : 此处UCBA是指其中一支BBA系庄(BBA即是商业学院),这支庄全由U院的人组成,故称之为「UCBA」(UC即U College)。因BBA每年的新生多达二三百人,故这学院的庄分为四支庄,各由一间C大的传统书院组成。(这情况挺复杂,搞不懂就算啦,哈哈)
注六 : 寸寸贡,形容人嚣张。
注七 : present,即presentation的缩写,指学生在课堂上做口头报告,常辅以简报。
注八 : 麻甩佬,指中年汉。
注九 : 白饭任装,指让人无限量添饭。
注十 : phone…in节目,指听众能打电话上电台的节目,一般是谈论时事或者爱情。
(FIN)
===============
☆、《大志》 79 (美攻强受)
…因为太忙,所以忘了上来 =口=
=========
戴志没有丝毫退却,反而也以舌头在陈心口内来回挑逗,宁静的室内忽然响起一阵低回而淫靡的吸吮声。一吻之後,戴志已坐在陈心的大腿上,态度毫无羞耻,说 :「突然这麽火辣辣地攻过来,差点杀我一个措手不及。」
「你应付得挺自然的。」陈心一笑,喝一口水,说 :「以前我和女人拍拖,老觉得她们天生柔弱,自然对她们心生怜惜,无论在床上床下总是百般温柔。但和男人在一起就不同。同性比较理解彼此的心理,一些女人认为是病态的喜好也能施於同性身上,某程度上自由得多。」
「你比较喜欢男人或女人?」戴志双手在键盘上游走,见陈心不用电脑,便迳自上网。
陈心两手环著戴志的腰身,说 :「我说过感情的对象乃是视乎人,而不是性别。性别只是一个十分简陋而脆弱的系统,无法应付复杂的现实需求。比方说,太监是男或女? 一个生为男性、喜爱女性,但同时具有部分类近女性的柔弱特质的男人,又应被视为男或女? 一个人大多兼具刚柔,那我们应该用量化的方式去衡量一个人的男性或女性百分比吗? 世界上有太多种人,有易服癖而喜欢同性或异性的人,LGBT,性别倒错……所以才有transgender这个概念。人不应该用性别的观念去规限感情对象——我讲的感情不净只爱情,还有亲情、友情等。」
「Transgender,跨性别……这麽一说,我曾经也以为秋秋有性别倒错。」戴志转过头一笑,说 :「後来才知道被他摆了一道,这家伙是一个铁一样的男人,不过就是爱恶作剧……」
「也不纯然是恶作剧。」
陈秋刚上了T中,何清玉跟陈三愁就正式分居了。那之後,何清玉的性情与外貌都发生显著变化。她以前总是素脸朝天,穿著亦不甚讲究,但分居後却重新化上淡妆,到较高级的时装店频频买新衫,每月花几万元也是常事。她买了一个新的大衣柜,後来还嫌不够用,多买两个大胶箱,长期放在杂物房。
何清玉几乎每天都穿不同的衣服,陈心没见过她穿同一件衣服多过两次。她又蓄起长发,买一些款色年轻的大发圈束髻,有时规矩地束在後脑勺,有时却束在颈窝,显得愈发的妩媚动人。她一向爱穿的长裙也被束於高阁,换成套装、短裙、丝质衬衣 ; 那些款式师奶的凉鞋被她直接丢掉,买来一对对典雅大方的高跟鞋,最矮那对也有两寸半跟。
何清玉变了,她由一个安份了太多年的小妇人,变成一只骄傲的花蝴蝶。幸好他们住在独秀居,私人屋苑终日关上大门,少有跟邻居打招呼,不然何清玉高调的打扮必会招人蜚议。她每星期总有三四晚往外面跑,没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