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你有。你就是因为无才能,所以适合当主人,」陶微风又笑 :「你以为主人必须是一个绝对强势的怪物吗? 其实主人只有依赖宠物才能生存。有些人天生自卑,唯有看见底下有人心甘情愿地从属於他,他才寻回生存的自信。有些人天生有才能,彷佛什麽事都做得到,然而,他们渐渐觉得这样的人生是无根的,於是他们将自己的全部自由交予主人,让主人决定他们的生命,让主人决定他们所应份占有的自由。这种有限的自由反倒令人安心,相比起那种无根的失落、那种巨大得像无底黑洞的、看不著也搆不著的自由,这有限的自由就如一个安逸的温室。而你,是前者——即必须依赖宠物而生的主人。」
「自由? 自由……」陈心犹如一个肉身泥胎,一个典型的香港少年——生活无甚激情起伏,每一天循著固定的时间表,听从师长的指令,别人叫你企起身,你企 ; 别人叫你跪在地下转三个圈吠几声,你跪你跑你吠。这种日子过得久了,人就开始变得无情,时常将感情抽离於肉体,只能反射性感到肉体上的痛楚,但痛楚却无法达到心灵深处,不能激起一点绝望,更遑论是绝望之後应有的火星与反击。
陈心重复陶微风的话,说 :「我不知道自由,亦不需要自信或安心。我只希望过好我的日子,拒绝一切变化,直至生命以均速燃烧到最後一天为止。为什麽我要以我的生命去成就旁人? 为什麽人需要互相依赖才能生存? 为什麽人要自由? 人明明不可能得到自由,倒不如一开始就不明白什麽是『自由』,终其一生活於枷锁之内,假若他永远不知道原来自己可以过另一种生命,他就会服从现状而不感到可惜……」
陶微风冷笑,带点轻贱 :「或者意志太强、不愿服从的人都是疯子,他们不肯成为社会上不正常的『正常人』,终於成为了少有的『正常人』。他们追求自由与爱,有梦想与渴望,或者到了垂老时仍想著年轻时一个梦想,於是他们被当成疯子。我也是个半疯的人,因为我想要得到那种不知道是否真实存在的自由。」
陶微风拢起拳头,若有所思地说 :「我感到人生是无力的,你、我、国王、领导人……每一个人在神面前都是平等地无能。但我不愿意接受自己的无能,我必须做一个开拓者。年轻时,我常常说要找自由,但这种想法不切实际。自由,到哪里去找? 它或者寄生於一块无人注视的石头里,或者存在於荒山野岭里一株小草,它没有形体与气息,它是一种幻影。即使人声称自己获得自由,但他们不知道在下一刻,他们会否感到更巨大的自由。我察觉到自己——或者说人类——都无法找到自由,所以我想给予他人自由。」
「哈,」陈心冷嘲 :「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什麽是自由,还妄想要给人自由?」
「但我做到了,」陶微风站起来,舒展两臂,拥抱突如其来的一阵清风,他仰首,眉目清如朗星 :「我释放过许多人的心。我理解到自己具有这种神奇的能力,便暂时忘记自己是一个无能的人的事实。我看著那些被我调教过的宠物如何褪去旧壳,寻觅幸福,便感到世上或许真的有爱、或许真的有所谓自由。自由是无形的,一个人在现实里面对重重桎梏,但他们闭上眼睛,幻想自己站在大草原上歌唱,在那一刻,他们的心比一个百万富翁更自由。当你找到自由後,就不会失去它,它会活在你的心里,使你笑对苦楚,并充盈你那颗空虚的心。
「Sorrow……陈心,」陶微风的举手投足带有舞台剧式的夸张,若非他穿著入时、面目俊逸,倒真活像是青山跑出来的疯子,然而疯子具有浑现天成的吸引力,很多人试图了解疯子眼里的世界,然後受他们的勾引而利用他们的视角看世界,终於有天连自己成为疯子也不自知。
陶微风续说 :「你不是不想要自由,而是不敢。你怕你尝试过去寻求自由,寻不到,令自己感到更痛苦。正因生活的逼力将你推到痛苦的高峰,你才忍受不到情况一再转坏,而不得不逃避。你不希望自己有得选择,你乐於让你的父母推你去一个深渊,活埋你,那你就大安旨意地将自己早夭的责任推给无辜的父母。你以前跟我讲过你父母的事……你父亲背叛家庭,是坏人 ; 你母亲殴打你,再背叛你跟弟弟,又是坏人。你将他们套入『坏人』的典型角色,不去回想他们好的一面,这样你就心安理得地处於被逼害的角色,逆来顺受。
「人们很多时都说这个世界是没有『选择』这回事,但事实却非如此。人至少有两个选择,一是去做眼前的苦差,二是去死。有人会去死,有人会去做苦差,却边做边抱怨他们没有选择。处处都有选择,差在你敢不敢做。陈心,你敢不敢去幻想另一种生活? 你敢不敢抛去世俗的道德,包括家庭、学业与责任? 你敢不敢去找另一个『我』?」
陶微风将手平贴於陈心的左胸口上,说 :「眼看未为真。真正的自我必定是你看不到的、或者是你从来没想过的样子。假如你不敢跳出来,那你到了死那刻,都不会知道自己过的是什麽样的人生——做一个徒具空壳的陶俑,过一段漫长的无灵性岁月,倒不如在明了生命的意义後吞枪自杀。」
「陶微风用一双热情的耀目凝视我,我的心就火烧一样痛苦,那时我觉得一身腐败的皮肤都被那把心火烧死,然後,长出新一层嫩皮肉。」
(FIN)
===========
☆、《大志》 87 (美攻强受)(微慎)
…由於今天是除夕,所以更一更文啦
…看明天会不会再更
…而且重点是我写完这个故事了,正篇120回完结,万岁万岁万万岁~
…本回有H请注意 (不过希望愈大失望愈大,本人笔下的H向来……大家也知道啦)
===========
戴志撑著桌缘,趁陈心出神时扯开他那横在戴志腰间的两臂,迳自站起身,说 :「真是一段可歌可泣的青春岁月,」戴志唇畔拖著一丝无奈与脆弱的讽刺,他撇撇嘴,说 :「口乾,我去斟杯水(注一)。」
陈心没有挽留戴志。过了一阵,戴志两手各擎著一只暖水杯。陈心没有接过,笑著指向桌边一只杯子,说 :「看,我之前不就斟过水吗? 还未喝完。」
戴志一愣,又大方地傻笑 :「看我这没心没肺的东西! 不,一定是心哥你的故事太动听,才听得我入迷,什麽都忘了。以前我缠著你问谁是陶微风,你总是耍太极就把我耍过去了。现在我半句也不问,你怎麽就自己招了……不,我不该用『招供』这个词。和盘托出? 不……啊,就用『吐露』! 你忽然向我吐露往事,而那些往事还好似黑洞般,具有无法抗拒的引力。将你的故事写成小说,说不定你就名利双收了。」
陈心摇摇头,盯著戴志,先是锁著他的双眼,最後落在他那喝过水的湿润的唇上。那一双亲吻过无数次的唇,闭上眼也能分毫不差地描划出那削薄的上唇与较丰厚的下唇,还记得这两片唇到了冬天,常常在表面结了一层乾硬的唇皮,强咬下来便会流血,伤口要待几天才好过来。偏偏陈心又喜好在欢好时尝到血腥刺激,便不顾戴志的痛,啃得他的唇破皮、又划伤他的皮肤,舔著一道道咸腥的伤痕,而陈心从来没问过戴志痛不痛。
一如陈三愁背叛何清玉时没问过何清玉痛不痛,一如何清玉殴打陈心时没问过陈心痛不痛。
「我不求名利这种昙花一现、如芥草般不值一提的破事物。而且我的过去比百科全书更乏味,我自己说起来也嫌闷了,又何必献丑? 你就当我今晚食错药(注二),不知怎的将许多荒唐事告诉你,你第二朝就忘清光。如果你真能忘记一切,那第二日我们又做回好朋友,在床上消磨时光,在床下另寻消遣,可能我会陪你跑步,夜晚你再陪我玩拼图。你一向喜欢自欺欺人,所以人类那种忘记的本领是你必不可少的。」
陈心狡猾一笑,合上手提电脑,又关了房里的灯,他和戴志就看不见彼此的表情。戴志伸张两手在空中摸索,陈心站在原地,等待一块看不见的固体的黑暗触碰自己。
他很快被扯入一个温热的怀抱内。陈心勒著对方的後背,与他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