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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部分(2 / 2)

「戴志,我由以前看起来就好似一个强势的主人,但你知我做不到。我优柔寡断,胡混度日,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需要什麽,但又一直执住你的手,要你迁就我,要你为我去做些自己不爱做的事。我只是一个活在自己世界里,自私自利的人而已。你记得你放榜那天吗? 我一听到你说分手,就失了理智,将你拉入公厕……其实去到一半时,已察觉到自己在侵犯你,我想停,但轮到你不许我停。途中,你跟我说『对不住』 ; 最後,你临走时跟我说『多谢』。我听完那声多谢,觉得很难受,这代表我们的关系等於利益与买卖,从来无感情。

「但这段关系的定位,又是由我决定的。由始至终……不知道谁才是受害者呢,我说不清,或者我们本来无心伤害大家,最後又确是在这段关系中受了伤。你说你跟我一齐,是想补偿一个人……後来我才知那个人是龙凤。我最初做你的主人,也是想借此抓住陶微风的影子。我再见回陶微风,就知道现在我需要的东西,陶微风已给不了我,所以我放下了他。戴志,我有没有让你放低龙凤。你用不著答我,你自己知道。若我也让你放下他,这就是我所能唯你做的,唯一一件好事。

「你我也知道,无论是龙凤抑或陶微风,都只是我们成长所必经过的人物。没他们,我们不是现在的我们,但要跟他们在一起吗? 没可能,因为我们跟他们,注定只是过客,有缘无分。当你有天见到龙凤,你就会明白我讲什麽。你会忽然醒悟自己所喜欢的,其实不是龙凤,而是自己根据对方的形象,捕风捉影所编造的幻想。幻想破灭,曾经有过的那麽深厚的眷恋,就消失如泡影——刺穿了这些泡影,你就能够前进,去爱上下一个人,直至找到最终注定的那个人——假如有的话。

「戴志,其实我并不想要捕捉你,你知我没可能做得到。你是一个成年人,你要走了,难道我就拿锁链锁你在独秀居吗? 难道我就下药迷晕你,打断你的手手脚脚,刺盲你双眼,让你这生只能依赖著我而生存吗? 你知道这种情节不可能於现实发生。感情的期限,无人能够预知。或者你明天就会走,也许过几日我就死於车祸,也许过一两个月我摸到腹腔下有个肿瘤,或者过一两年我就因为厌世而跳楼……我不知。然而,真正重要的,是自己在感情里所学会的事。我感谢你让我放下了陶微风跟何清玉……我不需要带住他们的鬼影上路。我开始真真正正,成为一个叫做陈心的男人。」

「心哥,你别这样。」然後戴志就一句话也不说,甚至没有回握陈心的手,可他的头依然挨傍著陈心的。直至到站,下车,进了茶餐厅,两人坐卡位,手才分开。两人各点了同一份茶餐,一样的热奶茶。

戴志喝了一口,忍不住大赞 :「嗯!! 不愧是奶茶王,超好饮的! 茶味香而不涩,入口很滑,而且茶温刚好,不烫嘴……」

「你再说下去,就真是拍得住(注五)饮食节目那些烂主持了。」陈心调侃戴志说,自己也呷了一口奶茶。他没说出口的是,这奶茶比起陈三愁店里的,还差了几分。陈心不是没想过带戴志上去陈三愁的茶餐厅食饭,但他怕戴志不肯去。他知道陈秋带过林春上去,去年吃团年饭,林春也在独秀居帮手煮饭,就连他所认识的、那个除了打机上床玩Cosplay之外就什麽都不懂的陈秋,竟然跟林春待在厨房,又是切肉,又是炒菜的,搞得一脸是汗。

林春捧一大煲热汤出来,一时不够力,陈秋见了,就从厨房冲出来,用戴著隔热手套的那只手托著煲底,跟林春一起将煲抬到饭桌。坐在饭桌旁的陈三愁看了他们一眼,脸上没笑容,但一句话也没说。

注一 : 「痴捻左线」,其实戴志不算讲粗口,只是强调他觉得陈心疯了。

注二 : 边个,等於「谁」。

注三 : 知道正确的书面语写法是「牵手」,「拖手」是口语。不过此处想营造日常生活感,才故意用口语的「拖手」。

注四 : 锡自己,此处的「锡」是口语用法,意指「疼爱」。

注五 : 拍得住,大约指「比得上」。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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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112 (美攻强受)

…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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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心就想,若戴志也坐在这里,不知道他会不会取笑林春跟陈秋,说他们鹣鲽情深。四个男人坐在一起吃饭,陈三愁倒是不时说话,一时讲他上大陆的见闻、那些奇怪的客人,一时又讲他开茶餐厅的事。陈秋脾气很倔,一句话也不肯说,埋头就猛食 ; 陈心说话,一句起两句止,倒是林春觉得尴尬,不断回应陈三愁的话。

一顿饭下来,就数林春跟陈三愁说过最多话,最似亲父子。吃完饭,陈秋第一个站起来执碗,也是他跟林春入去厨房洗碗。陈心跟陈三愁坐在客厅,看无聊的贺年节目。陈三愁忽然呆滞地问 :「他们……多久了?」

「你第一次见林春是几时?」陈心反问。

「好似系……阿秋还在读中六时……」

「那就是从那时开始吧。现在陈秋都读大一了。」陈心看了陈三愁一眼,发觉他虽然风采依旧,但鬓角灰白,他又没染头发,便让灰白的头发出卖他的年龄。

陈三愁不无憔悴,却强笑说 :「自从我搬出去之後……这是我第一次跟你、跟阿秋心平气和坐低食一餐饭,却多了一个人。阿玉是很保守的女人,但如果她见到阿秋肯跟这个男人挤在厨房预备晚饭、洗碗……那我想阿玉也一定会笑出来,说阿秋终於还是衰在别人手里。轮不到我说什麽了……仔大仔世界(注一)……仔大仔世界了……」

「如果带男人上来的人是我呢?」陈心忽然问。

陈三愁定睛看著他,半晌摇摇头,摸了摸陈心的头。陈心没有退缩,反而教陈三愁诧异,然後他露出一脸疲倦的笑 :「我怎管得那麽多? 几年前,你们说我踏出了这个家之後,就再也不是这个家的人。我想也是。我以後落到去(注二),想跟阿玉讲对不住,想叫阿玉下一世做我的女儿……不要做我妻子,我想下一世由我养她,看著她长大,看著她嫁一个比我好一百倍的男人,想见她做个幸福而长寿的女人……

「我这种男人,从来给不了任何人幸福,因为我胆小、自私而愚蠢。阿心,你以後不要像我那样。是男又好是女又好,自己喜欢就可以,我还有两个小孩子要养……就是阿丽为我生的……我也没能力管你们。你们有心情,就带人去我的茶餐厅吃顿饭,让他跟我讲几句话,就好似刚才我跟阿春讲话般。我不是没介意过阿秋带男人上来,但我见到这个男人不普通,他令阿秋放低了很多痛苦的事,他令阿秋笑了,那就可以。

「或者你们始终认为我是个卑鄙的爸爸,因为我累死了你们阿妈,这是铁一样的事实,我无话可说。但我想你们相信我一点,就是我从来没咒过你们、没怨过你们。阿心,在阿玉尾七过了之後,我叫你跟阿秋搬去我那里住,谁知你淋了我一身茶水。即使是那次,我也没生过你气。我对你们不住,是活该被你们憎恨。可是,你们没必要因为憎恨而阻碍自己追求幸福。小时候,你们很爱笑。你笑起来抿著嘴,神态跟阿玉有八分似,阿秋笑眯了眼,就跟我有七分似,年纪小小眼角便有了笑纹……

「我想看见你们多笑一点。你们可以不用养我,不孝顺我也行,然而,你们答应我,要活得比阿玉长,活得比我长,看著我两脚一伸……我已经买下阿玉旁边的骨灰龛,日後就火葬,待在阿玉身边。人到了这个年纪,也不讲什麽大志了,以前我跟你们讲过,说男人的大志就是要赚钱、干一番事业。可是,事业不代表什麽,钱,有得愈多,就愈烦,甚至会令你失去好多原本拥有的东西。

「我不只一次想过,如果我一直无钱,阿玉会不会长命一点呢? 如果我没去搞茶餐厅,那刚才吃的那顿团年饭,阿玉会不会有机会见阿春,跟这孩子说几句话? 但是,若阿玉不是走得那麽早、若我不是……跟阿丽一起了,那阿秋还会不会跟阿春一起呢? 哪个结果才是最好的呢?

「我说不准。没人知道。所以我想,其实做人也不是很复杂。很简单,把握你有的东西,不需要特别想去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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