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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也是在这里,我第一次见到林晨树。
我是第一次来,北北请客,说是很有特色,不容错过。果然有特色,用粥做锅底,我还是第一次。其实我的口味一直比较重,喜欢吃川湘菜,北北说孤独的女人都喜欢吃辣的,这样才可以让冰冷的身子暖和起来,不知道她哪里来的这么多歪理,不过却也是事实,譬如我,譬如她。
这里的菜很清淡,味道却很好,吃多了辣的来这里换换口味正好,更何况有美女看。老板娘是本店的活招牌,很多人就是冲着她去的,喜欢穿淡蓝的连衣裙,湖水的那种蓝,人长得极美,风情万种,待人也是极客气的,但又殷勤得恰到好处,绝不过分,所以我喜欢这家店,自然而然地成了这里的常客。唯一的缺点就是贵了点,作为火锅这里的确不便宜,但想想若便宜只怕就没有这么好的氛围了,贵就贵点吧,反正通常是北北请客,她挣的可以在我后面加几个零。
那次请客是因为北北终于成功地成为新办栏目“牵手”的主持人,这是她第一次正式成为大型综艺栏目的主持人,以前她不过是在导购节目中推销锅子或是在综艺节目中露个脸,终于可以出头了,那天她很兴奋。说白了这个节目就是电视红娘,不过那时候这类节目还是很新奇的,不象现在——每个省台都有一个,所以收视率一直都是不错的。这个节目没有把北北作为女人推销出去,却让作为主持的她火了一把,她现在已是电视台最有收视保障的主持,并且开始主持很知性的对话节目,一般采访的都是成功人士,有很多单身的亿万富翁,我倒是希望她能偶尔传个绯闻,但——她到底在等什么?
那时的北北还没有那么红,不过老板娘还是一眼认出了她,并且很客气地要了签名,并且给了一张六折的贵宾卡。老板娘的做法很讨北北的欢心,我们吃饭的时候北北就一直说老板娘的好话,这个北北,别看年纪比我还大一岁,却比我还要天真,真不知道她在电视台怎么混的?
正聊着,突然有人重重地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声音很好听:“嗨,北北,很久不见。”
说完顾自坐在北北的身边,手很自然地搭上了北北的肩,要坏事,北北最讨厌男人碰她,果然几乎在同时,北北抓住他搭上肩的手,反手一拧,我知道北北的力道,准备听着个人的哀叫声,想不到这个人身手倒也敏捷,不知怎的轻易地挣脱了,笑嘻嘻地:“你怎么还是这一招,有点长进好不好?”
北北斜睨了他一眼:“关你什么事,今天又约了哪位美女?”
怎么听着酸溜溜的?难道这位是北北的真命天子,我不由多看了几眼。长得很不错,是个帅哥,我以前一直不喜欢男生穿彩色的衣服,总觉得怪怪的,给人一种不稳重的感觉,想不到眼前的这个人穿着绿色的衬衫,牛仔裤,显得又帅气又阳光,看来我的老观念要改改了?
见我盯着他看,他才注意到我,并且仔细看了我好久,才疑惑地:“我们以前在哪里见过吗?”
有吗?不过我是一点印象也没有,我刚要说话,北北抢在前头:“你别理他,他对每个刚认识的女孩都这么说。”
原来是个花花公子,我笑了,不再说话。那人狠狠地瞪了北北一眼:“你老是败坏我的名声。”然后转向我,伸出手:“我叫林晨树,是北北的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我未及出声,北北已打掉了他的手:“晓西,你不要告诉他,认识这个人一点好处也没有,不认识也罢。”
我抿着嘴乐,还要我不要说,她自己倒先说了,林晨树也笑了:“原来你叫晓西,名字真美,和人一样美。”
我有些尴尬,这花花公子都是睁眼说瞎话的吗?而且把肉麻当有趣,我浑身都起鸡皮疙瘩了。
北北也一副受不了的样子,连忙赶他走:“你快走吧,你的女伴一定等急了,今天约的是谁?”
“tiffany”说完开始四处找,然后指角落一人:“来了。”
我和北北满怀期待望去,天啊,竟然是一棵圣诞树,穿的花花绿绿的倒也罢了,头上还带了一堆不知道什么东西,一屋子的人都在朝她看,这个林晨树还真是什么类型都要。
林晨树东拉西扯地说了好久才依依不舍地离去,我悄声问北北:“什么人呀,怎么这么妖?”
北北两眼一瞪:“你千万不要发昏,这个人绝对是个花花公子,你要跟了他,以后有得你哭了,我认识的人就属他最无情,换女朋友象换衣服,我亲眼看一女的哭着说她怀了他的孩子,你猜他怎的,面无表情地跟人家说我已经接扎了,怎么可能有孩子,去找他的亲身父亲哭吧。林氏企业的独身子,怎么可能?所以你绝对不要去惹他,他惹你你也不要理他!”
原来是林氏企业的总经理,听说过,是这么一个处处留情又寡轻薄义的花花公子,我朝他看去,不知他说了什么惹得对面的圣诞树笑颜如花,现在的他绝对是个痴情的好男人,我有些替圣诞树担心,不久大概就笑不出来了吧?
北北看出了我的心思:“别替她担心了,还是担心你自己吧,我看他刚才看你的眼神不对,不知道会不会打你的主义?如果他对你有什么想法,你告诉我,我去修理他。”
北北一副神奇女侠的样子,我不由好笑,我又不是什么绝色美女,这么个见过大世面的主还会对我有兴趣不成,再说北北也是个不好惹的主,怎么着他也没必要来惹我吧?
北北还是一副不放心的样子,后来干脆把林晨树约到一边小聊了一会儿,一刻钟后她满意地回来:“他对我保证不会动你的歪脑筋。”
生活告诉我一件事情,千万不要轻易相信男人的保证,北北还真是单纯,我却已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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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的预感没有错。
几天后的早上,我果然收到了林晨树送来的香槟色玫瑰,很讽刺,竟然是11朵,他到底明不明白11的意思是一心一意,他怎么敢?
北北去外地公干,要两周后回来,林晨树应该是知道的,想两周就把我搞定,他也太小看我了。
我抽空给他打了个电话,虽然卡片上留着很大字的电话号码,他还是没想到我会主动打电话给他,而且这么快。女人不都讲矜持吗,即便对某个男人有兴趣,也不能轻易主动打电话。所以听他的声音里隐隐有些兴奋一点也不奇怪:“花收到了?”
我淡淡地:“是,谢谢你。不过,以后请不要送了。”
没有吃惊,仿佛早已料到会被拒绝:“怎么?不喜欢玫瑰吗?那你喜欢什么花?”
“我们之间的关系好象没有到送花的程度,我会有负担。”既然他不识趣,我只好点醒他,但——是北北的朋友,还是得留有余地。
偏偏那人不识相:“我们可以一起努力达到那种关系。”
他怎么就不明白呢,不是他太笨就是脸皮太厚,我不想与他再耍嘴皮子:“有些事情不是努力就可以的,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对你没兴趣,所以不要浪费时间。”
我挂断了电话。已经说得够明白了,相信他能听懂我的意思。但偏偏他就是听不懂,或者是装不懂。
第二天我的桌上又是一束香槟玫瑰,不同的是数量翻了一倍,22朵。我决定不理他,有些人你越拒绝他越兴奋,干脆冷处理不理他,时间长了,他也就淡了。
不过我还是低估了这个人的韧劲,我不理他,玫瑰还是天天照送不误,而且越送越多,今天已经是99枝了,办公室已经流传了N版关于我的流言,无非是傍大款,找有钱的老头,反正没什么好话,总之我苦心经营多年的保守正派的形象,就被几枝玫瑰花毁于一旦。那个人看来姑息不得了。
我马上行动,把一切安排妥帖后给林晨树打电话,他很笃定,仿佛早已料到我会耐不住给他打这个电话,他笑得有些张狂,很让人讨厌,笑吧,笑吧,有你哭的时候。
“把你的银行帐号给我,或是你的工作地址也行。”
林晨树一愣,他没想到我是这个反应:“你要这干嘛?”
“你这些天送的花我已经委托家门口的花店卖了,因为是二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