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早到晚不停地熨,那胳膊和手指要灵活得像鸡在抢啄米粒,稍不留神,手指就会被烫起一个个水泡。并且,这个工厂要经常无偿加班,加两个小时是正常现象,加五个小时也是常有的事,只管一顿晚饭。上厕所也要一路往返小跑,工段长才不会使脸色。几天下来,我的手指神经质地抖动,一甩手臂,阵阵酸痛就会钻入五脏六腑。
对我照顾最多的是招娣。招娣原先在家里开了一个裁缝店,丈夫是村上的会计,孩子已经上初中了。没想到日子从丈夫承包了村上的果树林赚了点钱后就发生了变化。为了打理果树林,丈夫请来了几个外地姑娘做帮手,不到一年,就和其中的一个眉来眼去。招娣听到传言后,规劝丈夫不要有了点钱就忘乎所以。可是丈夫根本就不听她的劝,还把人家的肚子搞大了。一气之下,招娣关了裁缝店离开了家。对她来说,挣钱不是惟一的目的,摆脱过去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招娣听得懂常州话,所以经常帮我做活也充当我的翻译。
为了让家里的大人放心,我和爱萍到照相馆拍了一张相片寄回家,我在信中说,“妈妈,这儿很好,有楼房住,有现成的饭吃,在很大的屋子里干活,不累,工资不低,我一个月的工资比得上你种一亩稻子呢,当然我比你轻松,我的皮肤白多了呢。我很喜欢这儿。”
我说的不是真话。其实真正的城市人是有户口、住房的,当然还有劳动合同、劳保、医药费呢!而我们这些外地的姑娘呢?每月和正式工做一样的活,甚至更累,但所得只有她们的一半。但就是这一半,也远远比在家种田强,这一点我是闭着眼睛也会算了。我也不说我们住的是破旧的仓库,四十多个平米却住着二十多个人,也不说睡在一米宽的铁丝床上我已经掉下来好几回了,每天晚上宿舍里都有想家的哭声,交织着劳累的叹息和受了委屈的怨艾,可是每一封写回去的信不都是和我的一样吗?
眼泪滴在了信纸上,几乎每个出门在外的人都会重复这样的眼泪!
厂休的时候,我就会拉着爱萍上街。星期天,我醒得都比以往早,我会把爱萍从热烘烘的被窝里拖出来。沿着宽阔的马路往前走,这样逛上半天,不感到腻烦,仿佛什么都比不上这城市的风景可以安慰人心。
车轮滚滚,人声鼎沸,这些都能让我兴奋。我时而伫立在百货公司的门口,仰望那气派的建筑;时而关注迎面驶来的各种车辆,观察它的大小,牌号以及乘载的人数。我喜欢街边巨大的广告,这些广告远远比庄稼地更有看头。而那些高贵的城里姑娘和那些货架上的商品,会让我觉得自惭形秽而心生几许悲凉。我傻呆呆地站在马路的一角,长久地沉默,神态恍惚,眼神呆滞,像丢了魂似的。
自行车的篓里放着公文包的中年人,坐在摩托车后的美丽姑娘,还有崭新或者陈旧的公共汽车,这是星期天下午的场景。它带给我恍恍惚惚的疲倦和忧伤。我们上街,不用开口,整个装束和神情便暴露出乡下人的身份。打一个长途电话外加二元手续费,你去面馆吃面,坐半天也不见有人招呼你,你自己走上去,站半天,才有人说:喂!吃什么?
很多人感叹世态炎凉,实际上我们通常感受到的世态炎凉往往就是从杂货店的售货员、饭馆里的服务员身上体验的。真正优越的人反而是慈悲而谦和的——哪怕是面子上的慈悲。当然,这是我后来才明白的。
终于有一次爱萍跟我急了:“你老是要上街,你老是要出去逛,你知道不知道,我们出去很丢人的呀!”
“我知道,可是我喜欢呀!”
“可是我不喜欢,我要回去了。”
“好吧,回去。”
“我指的是回老家。”
我吃了一惊,比我早来的爱萍,比我能吃苦的爱萍,怎么会这么轻而易举地放弃呢?
“难道你看不出来吗,我们在这儿找不到希望的,就算城里有千千万万的好东西,属于我们的又有多少,我们还不是天天干十几个小时的活,天天吃五毛钱的青菜?我们还不是要回去嫁人,城里人会有人娶我们吗?”
“那也总比在家里强,在这儿好歹还有盼头啊!”
“一个初中生能有什么盼头,能在城里呆一辈子吗?”
“不一定吧!”
“什么不一定?你就会自欺欺人。我不管,我拿了这个月的工资就走。”
“回去做什么呢?”
“我已经答应了张常贵,和他订婚。”
“什么?你不是讨厌他身上的鱼腥味吗?你不是嫌他长得矮吗?”
“那又怎么样,现在我想通了,打鱼的有什么不好,天天有鱼吃,有楼房住,有钱花,还不用累死累活,比现在睡不好吃不好的日子好多了。”
“你才二十岁啊,就想嫁人啦,你疯了吗?”
“我没有疯,我只不过看透了,我当初出来就是不想吃苦受累的,城里的苦比家里的还多。反正世面也见了,可以回去了。不过你放心吧,我不会告诉你妈你在这儿的事的。”
“你走了,我怎么办呢?”我几乎就要哭出来了。
爱萍去意已定,没有什么能留住她坚定的脚步。爱萍走的那天,我没有去送,因为每每到了发工资的日子,活儿总是更多,我请不到假,又不敢旷工。
看着爱萍寂寞的背影消失在厂门口,我的眼泪终于抑制不住了。我不会忘记爱萍出来后写给我的第一封信,爱萍说,只有到过城里的人才不枉活一场。她说,只有城市才能让人漂亮、潇洒。她说,城市比乡下好一千倍。
我刚来,爱萍却走了,我有点茫然无措。路人的鄙夷,工段长的责骂,生活的劳累……但是,这里有城市奇异的色彩,有自来水、抽水马桶、迪斯科音乐,还能看到签名售书的作家和主持人。
所以,我不回家。我咬咬牙对自己说,就是死也要死在城里,死了就火化了,让我消失在这不属于我们的世界,但是,我不甘心。
想嫁给城里人
我不回家,为了让村里的人看我也不赖,我把一百八十元工资中的一百五十元寄回家,剩三十块钱买饭票。
大多数姑娘都和我一样生活单调,除了给家里的亲友写写信,除了上班,几乎没有更有意思的活动。
相比之下,秦琼就比我们洒脱得多了。她把自己白天埋头苦干得来的钱,一到晚上就送给了厂子旁边的舞厅,这个从小梦想当个舞蹈家的姑娘终于在城里真真切切地过了一把舞者的瘾。她看起来比我们聪明多了,我们每天晚上都在车间里被蒸汽熏得不知云里雾里的时候,她总能找到请假的理由。肚子疼、头疼、表叔来了、同乡的妹妹被打了。我们每天从车间加班回来,她也从舞厅回来了。就连做梦,她的嘴里都在打着拍子“嘭擦擦。”
当然,当她说家里来了亲人时,第二天总不会忘记给工段长带一些家乡的特产。有一次,她带给工段长的是一袋葡萄干,小晶就笑她说,这回你家来的是新疆舅舅吧。
秦琼并没有因谎言被拆穿而恼怒,她笑嘻嘻地说:“人要学聪明些,像你这样不开窍,几时才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呢?”
原来秦琼的一位贵州老乡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遇到了一位城里小伙子。他们一见钟情,小伙子并没有因为女孩子是外地人而有所歧视。相反,认识三个月他们就结了婚。这个女孩子自然从工厂辞了职,安心做起了城里太太。
这个故事激励着秦琼,也激励着我们每一个人,但是真正懂得采取行动的恐怕只有秦琼了。当然我也有点心动。一次,秦琼要走时,我请秦琼带我去见识见识,说不定也能有什么奇遇。秦琼满口答应,但要求我必须换一身衣裳,我这时才感觉到有些地方不是想进就能进得去的。
我狠狠心,将第二个月的工资买了一套衣服,然而秦琼又说,你必须换个发型,这种土辫子到了舞厅连看都不会有人看,更不会有人请你跳舞。
我咬着牙烫了个大波浪,我想这回可好了,但秦琼接着把眼睛对准了我的脸,这么土的脸,没有粉饼、没有眼影、没有口红,怎么着还是个老土乡下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