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为什么要遛狗?”
“狗是人们的宠物啊!我们家乡那里啊,有蝶儿犬、牧羊犬,贵宾狗,都是很可爱的宠物,它们会帮助主人们排除孤独。”
炎诺像是不经意地问道:“你经常说你们家乡,但是焫然的家乡到底在哪里呢?天下只有浣国,据我所知,并没有焫然所讲的那种地方。”
我心里一‘咯噔’,正想着怎么圆谎呢!他从来没问过我。但转念一想,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如果我告诉你,我不是浣国的人,你会怎么想?”
炎诺蹙眉:“难道,焫然是,仙女?”
“噗——!你怎么不怀疑我是妖女,来专门祸害你的?”仙女?亏他想得出来,“不过我还是很感动,把我想得那么美好。”
炎诺突然停下脚步,深邃地看着我:“我从来没有这么庆幸,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父王与母妃从小培养我十八般武艺,稍微怠慢便呵责我,从未关心过我到底开不开心,累不累。他们只在乎,我能为他们争多少光,有时候我会真的后悔来到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太孤单了。”
我心疼地抚摸他的脸,安慰道:“我们同时天涯沦落人。我父母也只是把我生下来,却为了自己的工作将我托付到孤儿院,就是无父无母的孩子共同居住的地方。所以我们才要更幸福,狠狠幸福。”
他抓住我的手,将我拥进怀中:“所以我不在乎你究竟是妖女还是仙女,从何而来。即便你是妖女,天下人都唾弃你,我也不会放手。”
抵死缠绵的吻再此席卷而来,夕阳的余晖拉长我们的影子,两个同样孤独的人相拥而立,久久没有分开。
当初我们结婚之前,有人从中作梗,将我曾是长睿王的侍妾之事传了出去,汉荆人民议论纷纷,沸沸扬扬,竟说我是妖女,来祸害他们心中爱戴的雷王爷,纷纷指责要求雷王不要娶我。
雷王力排众议,不在乎别人说他是穿破鞋,不在乎我非处子之身,将我保护得滴水不漏,我最后还是偷溜出去,听外面的人说的,回来后就当不知道,也没问过炎诺。心想反正确实是我祸害了炎诺,害得他生命所剩无几。
那日大婚,又是因为炎诺竭尽全力堵住消息,才没使子辛来过的事传出去,否则大家不是说我不守妇道,到处招惹情债,就说那人就是长睿王,惊动了皇宫里的人,那可是非常不好的。
炎诺给了我太多太多的保护,我却从未给过他一丝温暖,即使如今我温柔回报他,也是他用尽生命换来的。我真的很愧疚,如果老天能够听到我的祈求,我愿意用尽生生世世的好运,换回炎诺的命,换他一生一世的幸福。
远处一个黑色身影长长的一声叹息,两只精光的眼稍微闪神,望着草地中热情相拥的两人,百般滋味绕上心头。难道他真的错了吗?错了吗?
第4卷 守着阳光守着你 六十四:纵有千般不舍
经过几日的锻炼,我的骑马技术终于上了一层楼,只是离我的淑女侧骑还有段距离。我撇撇嘴,舒展一下四肢,继续努力。
除了新婚之夜,炎诺又开始泡药澡,为了防止我闻到药味不舒服,每次泡完药澡,虽已是凌晨三四点,他还是再洗一遍身体,才回到屋中,抱着熟睡了我入眠。要不是早上起来枕头有轻微的凹下去痕迹,我甚至怀疑他没回来过。
新婚生活在他的身体状况不允许下,没有了蜜月,我们每日只是出门游玩,到郊区,或者是爬山,晚上都会在天黑之前赶回。
四个陌护法对我的态度也比以前好很多,桑陌还偶尔会露出小孩子心性跟我撒娇讨东西。至于蚀骨的箫声,自那夜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谷兆言昏昏沉沉躺在床上休息了三日,实在不愿醒来。身边不知是谁在伺候,只是不想睁开眼睛,面对没有那个人的世界。
“小姐,心病还需心药医呀!”大夫摸摸胡子,对着芙水说道:“这位公子只是心里受了赌,气血不通畅,才会导致吐血昏迷,其然早已无大碍。解铃还须系铃人。老夫告辞。”
芙水忧郁地点点头,柳眉因烦恼拧到了一起,轻声细语地吩咐道:“小莲,代我送送秦大夫。”
大夫走后,她坐到床边,对着床上的人说道:“公子如此绝世容颜,即便是躺着,也丝毫不影响你的气质,究竟是何方神圣,可令公子心伤至此?你若是一辈子不醒来,奴家愿意一辈子照顾公子。”
小莲熬好补身的汤药送进来,见小姐要亲自喂药,不禁嘟起嘴来表示不满:“小姐,外间多少公子花千金难见您一面,你却如今为一个陌生男子亲自喂药。传了出去,不是辱了您的身份?您好歹也是未出阁之身呀!”
芙水不甚在意:“我虽卖艺不卖身,但艺妓身份终是上不了台面,说穿了,也就是男人们的玩物,我又何时在意过那些虚礼?”
唉!小莲无奈地摇头,拿出手绢在一旁伺候。“小姐,这位公子要是一直不醒,我们难道能一直留着?”
这些芙水都想过了,她的行动虽是不受嬷嬷限制,但也并非凡事都能任由自己做主。想要留下公子一时不难,要是一世,还真有点难度。可是,芙水杏目圆睁,紧盯着床上的人,这样的绝世,就连被称为汉荆第一花魁的她看着都自卑,她又如何舍得?
“先留着,待会多向常来画舫的公子们打听打听,此等高贵的气质,身份必定不俗。”
“小姐,这哪能从脸面上看呀?不要是被骗了?外面的骗子可多的是诡计。小姐,您也不是常说,看人不能光看表面吗?”
芙水被这鬼灵精的可爱丫头逗笑:“看人不是光看表面,但是你看这位公子的衣着,他这身白色锦服,触感冰凉,应为羽丝织成,羽丝乃颠黎专为皇室而产,一年产量不过三匹,恐怕连皇宫里的普通妃子,都得不到。”说着说着,思路就慢慢通了,芙水眼眸一亮,隐约猜出了些什么。
小莲瞪大双眼,不敢相信却又不得不信,小姐一向见多识广:“小姐,皇妃都得不到的,难道他会是皇、皇……”
芙水知道她要说的是皇什么,莞尔一笑:“这倒不尽然,浣国长王爷年少时便平复浣国边陲乱党,所到之处一片祥宁,据说他的剑术也是浣国第一,在民间的声望极高,可惜他无心政权,上面还有个大哥,所以便只是一位王爷。但是在民间,公认的,其实还是这位长王爷。”
“您说他是,他是……”小莲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躺在眼前的人,竟然就是浣国的神话人物:“长睿王爷?”
芙水对小莲的惊讶笑着摇摇头,“这位长睿王爷曾在镇压颠黎之后整顿颠黎,使颠黎的百姓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所以颠黎的圣品——羽丝,便每年只送予长睿王,由长睿王转赠他想赠送之人,这位王爷平易近人,不论身份,只要喜欢便送。所以,这人,也未必就是吧!”
“那,那,怎么办?”小莲一听,耷拉下脸去,突然又想到什么似的,猛一抬头:“小姐小姐,奴婢有听说过,长睿王爷是浣国第一美男子,像神仙一样风华绝代,这位公子长这么漂亮,说不定真是。”
芙水抿嘴一笑:“你这小丫头,教你识文断字不上心,让你形容美男子倒是会用词,风华绝代?这可是本小姐听你说的第一个成语呢!”
“小姐……”小莲也不好意思地红了脸。
到底是谁,还有待商榷,羽丝虽是喜欢便赠,但得到之人与长睿王爷的交情想必也不简单,只要稍加打听,也不是绝顶难的事。
五日后。雷王府。
“王妃,王妃。”
我坐在书桌前练字,丫鬟青梅急冲冲地扬着手中金晃晃的红贴跑进来。“叫你别慌慌张张的了,你们王妃虽然是你们公认的人来疯,但也不能老疯呀,疯之前给点提示好不好?”
“王妃,芙水姑娘送来的拜贴。”青梅将帖子递到我面前。
“芙水?芙水是谁呀?”我头一顿,不解道。“拜我干什么呀?”
青梅一副你没救了的样子,细心给我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