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环之蚀(2 / 2)

我敢肯定这不是他期待的答案,所以我说得更放肆了。一股无名的、复仇的快感野火一样熊熊地烧起来。

“我从小就喜欢他,从七岁?反正不到八岁。总之那时候我就喜欢他,”我说,“他要我和他在一起、保护他,我就去成为骑士,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噢对了,针对不同人的武器、精进武艺的办法,还是他教我的。”

“你说他是暴君,没有征得你的领主的同意吧?是否知道这样会牵连很多人?我尝试过、尝试把他拉回来,但不是为了别人,只想让他少受一些指责,总得有人去做这种事;如果这些事情令你认为我不是一个纯粹的恶人,那就大错特错了。任何时候,我对他的责任感都是远远高出道德感的,事实上我都不觉得我有道德感。所以任何时候,欢迎你们来将我除之后快,届时我的名字会被家族抹去,转而钉在耻辱柱上,肉体能有多少幸存下来不重要,只希望你们不要像对待其他罪人那样将我分成几块,分别运去几个地方埋掉,我想等陛下寿尽之时,和他葬在一起。”

“我说这些,只想证明我确实喜欢他,这才是我选的路。请你也别追问我为什么喜欢他,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就好像我不清楚你今天才和我面对面说话,却想要我一直活在十四岁一样。”

该说的都说了。我将语气缓下来:“我的身体会抽条,头发长长扎起来了,职务发生转换,有了法律上的妻子和事实上的妻子。你如今知道我更擅长用剑,只可惜没和十四岁的我打过一架,不然你一定能发现,我比当年更强了。”

“人无论怎样都会成长并且从当年走出来,你说对不对,陛下?”这时我看的是坦桑格。

我的君主兼恋人还是坐在那儿,眉宇间似有哀愁,可嘴角隐约沁出笑意,目光灼灼地盯着我。我才意识到人确切可以被另一个人蛊惑,以至于全然忘记身处哪里、身在何处,只觉得应该往那边去,也可能是满庭院的风在作祟。可下一刻他目眦欲裂,死死地盯着我,或者我身后。

我先知道我被跃下高台的坦桑格抱在怀里,因为一直只注意了他,然后才察觉腰部的锐痛。一名近卫从国王手中搀过我,让我靠在他身上。我顺势回头,看见坦桑格砍下刺伤我的少年的头,随后不同程度的惊呼终于突破四面无形的高台,像踩裂了松塔那样,尖锐地鸣叫开了。

我再睁眼时看到坦桑格,感到十分心安,想要腻着他温存一阵,却发现手脚被绸带缚住,连着四根床柱。我努力保持镇定。

坦桑格看上去状态很糟,当然——不至于蓬头垢面,在我面前他往往又骄傲又在意自己漂亮不漂亮。一个保持干净的、憔悴的坦桑格,看起来还是美得吓人。我说想离他近一点,他爬上床,小心地把脸贴在我的肩膀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过了一会儿,我说米拉,我没事,解开我。他像听不见似的。

“米拉,”我说,“我真没事,你得相……”话说到一半,想起来我上次说类似的话,还是向他保证我不会有闪失,气势便虚了,“我是说…如果连我都不能信,你还能信谁呢?”他果然借题发挥,起身狠狠用目光剜我几眼:“我可以信我自己,信托比,信路边的麻雀,就是不会再信你。”

我又尝试换个说法:“你把我这样绑着,我肯定没法训练,反应会下降,肌肉也会衰减。还怎么保护你?”他说:“你知道吗,我忽然想到,今时不同往昔,我可以保护你了不是?只要你待在这里,我就可以保护你。”他凑近我,潮湿的蜜色眼睛睁大,双眼红肿,眼下有乌青。我知道今天谈不成了,索性说些别的事情。在他喂我一些食物和水后,我让他在我身旁睡去。这次他睡得很不安稳,很晚才入睡。

坦桑格似乎决定全盘照管我的一日三餐和擦洗工作,不许任何人见我。我说陛下,我得时不时喝水的,你不可能抽得开身。于是我最近时常见到托比。托比是一名宫廷宦官,年纪大坦桑格一轮,已有了慈眉善目的趋势,当年比武前,替我传递信物的就是他。我和坦桑格在一起后,明里暗里受过他不少照顾。

托比忠心耿耿,其人看上去毫无攻击性,手段却不差,里外也很分明,所以他是坦桑格为数不多的自己人,甚至唯一可以算是朋友的人。我觉得叫他喂水实在屈才,他却说这对于国王来讲才是眼下一等一的大事,我哈哈笑了,说他俩弄得太夸张,他还是得待在坦桑格身边,都不用想王上现在肯定是乱发脾气、缺人手的时候。

“爵士,即使这样,您是真正喜欢着主人的。”托比说。“都这么久了,你还在怀疑我呀?”我同他乱七八糟地聊着。

他瞟了眼我的手和脚:“不过这个不能给您解开。”我说:“放心吧,不为难你。”

我确实没想要为难他,完全不问他外面的事。但是有一天,托比主动和我说,伊莎·契汀通过圣神大祭给坦桑格施压,要求释放我。我们的婚姻受到中心教区的祝福,君主们是被牵制的一方;即使是坦桑格,也会在需要圣堂势力不插手的时候,假模假样地去做场礼拜。

我皱皱眉:“他没同意?”夫妻团聚可是正当理由,而坦桑格根本没必要因为这种事和圣堂作对。

托比默认。“真坚决啊这次,”我感叹,“他是打定主意,一心把我在他身边绑到死了。”不过我心里很感谢伊莎·契汀,她本来没必要帮我做这些的。

就如托比的情报——说不准是他自己的意思,还是坦桑格放的风,我没有获得释放。午后坦桑格回来,撩起衬衣裸露出胸部和乳尖的金环,问我要不要加餐。确定了我仍对他感兴趣,他神色好了一些,主动把丰厚的奶子压在我脸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想给你清洗下面。”他说。我要他背过去,坐在我脸上,然后趴着去吸我的阴茎:“我也想玩你的屁股。”

他没敢坐太深,双腿支撑着,肉臀将将好擦过我的鼻尖。我用舌头刺进他的菊穴,刮着内壁。“味道好重哦,”我故意说,“多久没放水了?”

“啊…好久都……一直不能做,也没自己玩过。”他暂时放开我的阴茎,配合地回答我,跟着深深吞入:“唔……”喉咙软软腻腻的,很适合插点什么,我就由着他做了。

菊穴也很合适被插。那招摇的纵向屁眼,适合被什么东西展平褶皱,完全地撑开。我问他,舌头是不是根本不够,要不要做。他犹豫了下,既经不起诱惑,又忧心我伤口崩开。“想做就做吧,”我说,“全交给你,我不动不就好了;现在我是你的。”

坦桑格迟疑着,跨坐在我身上,自己握了阴茎往屁股里插。他迟疑地摆动腰肢,柔韧且线条利索的腰部,在午后日光的朦胧映照下,像一架仅仅是被风吹得轻微晃动的秋千。我看着他,看了很久,他弄出快感花的时间也比平时长。不过到后来他还是食髓知味,轻轻呻吟起来。

“我被你玩透了,即使这样也能……嗯,有点胀了……”他说。我笑道:“骚起来了是吧。”

“可还是缺点什么,对吧?你不想让我抱抱你吗?你身体其余的部分,只用自己两只手爱抚够吗?啊,一只手,你还得扶我的鸡巴。”他满面潮红,眼睛却很清明:“这是必要的代价;我不会解开你的。”

我无话可说,又极其异样地、免不了高兴;对于我这个人,他始终放在情欲之上,假如他能是正常的该有多好,对吧?

“可我想抱你,”我坚持道,“不解开也行,你自己想个法子。”他这才露出几分原本那阴郁却活泼的样子:“要我想办法,不如把你的嘴也塞上。”我笑出了声:“你舍不得。”

最后只能他抱着我。我把脸埋在他颈窝里,还是觉得心安。我这个人的确也称不上正常。

“听着米拉,”我咬着他的脖子,“你不可能一辈子关着我,你自己也清楚对不对?所以我要说的是,无论你现在对我做什么,我都原谅你,并且那天在庭院说的话不会改变。我喜欢你,从七八岁那会儿就一直。认识的第一天我就知道你毛病一堆,多疑、强横、阴晴不定,但是我又多少明白点你为什么会是这样的,没办法放着你不管。”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况且你还很有些优点,长得漂亮、尤其眼睛和头发;身体性感得不行,臀部大到不像男人能有的,还很慷慨;不管发火还是求饶都很可爱,平常肆意妄为,上了床却只有被欺负的份,这点也很可爱;虽然收效甚微、努力克制脾气的样子,偶尔流露原本的冰冷理智的样子,几句话就被哄得忘了责难我的样子……哪时哪刻,都深深吸引我,更别提你在尝试改变和摆脱一些东西,只是暂时没能做到而已。”

“所以你怎样对我我都会原谅你,但你不能这样对别人,因为许多人会记着。不能这样对平民,手无寸铁的人聚集多了,拳头也能化作利剑;对别的贵族、教区、异国的君主要谨慎行事,不然他们迟早有一天会令你手无寸铁。你也知道对吗,理查胖子给你添堵时你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希望这次你也没严查他,看起来那确实是他的年轻人的个人行为。同大祭也……我是说你是君主,不用一味退让,但有些事情没必要。”

我有一句没一句、琐碎地和他说着,说到后面,就着他颈窝似有若无的奶香睡着了。我原来不可能在白天入睡,看来长时间被拘于室内,会让人颠倒昼夜、丧失对时间、空间的感知。

但也有可能是他的怀抱太舒服了。

有很长时间,我只见到坦桑格和忠诚的托比,所以当伊莎·契汀被托比引进来,我以为我被关得太久、因而产生了幻觉。

“我告诉他,如果他连只会用匕首的我也害怕,那他保护不了谁,还是放了你更好。”契汀小姐说。要不是过于轻浮,我几乎得为她吹口哨。“厉害啊。”我赞美道。

“请原谅我以这个样子见你,”我躺在床上,“多谢你所做的一切,以及抱歉,外面一定很闹腾。”

我那段发言无疑问题很大,先是坐实了我和契汀不过是有名无实的夫妻,我对这段受宗教祝福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忠贞的打算,再来是问题更大的,用一种完全私人的、自私的理由和冲动杀死了那个光辉的年轻骑士形象。我当时没想过得过上与世隔绝的生活,这么一来,算是把烂摊子留给了伊莎·契汀。

“相反没有,”她说,“他们如今爱死你了,可怕的人。”

我对王城人的品味和道德观念忧心。托比适时地解释,大部分人津津乐道那个当众表白后被别人背刺的戏剧性桥段,更别提在此之前我又赢了一场,赢得还很光鲜。

契汀扫视捆住我手脚的绸带。“这个没办法解决吗?”她问,丝毫不避讳托比。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对我试过了,越挣脱绑得越紧,”我也从容答道,“不过非要做到的话,兴许可以。我可能只是有点累。”

伊莎·契汀说:“我以为爵士是本质更追寻自由的人。”我苦笑道:“没有,我很普通的。为什么这么说?”

我和伊莎·契汀经过之前数月的相处,相互已变得熟识了,但因为我们本性都很冷淡,说是像老朋友一样,却也谈不上。但在这个早晨,她好像有更区别于平日寒暄的话想要对我说。

她索性找张椅子坐下。“像那些人一样,我在那个七月的白昼见过你。”

我很习惯别人提我的十四岁,但没想到有天这人会变成伊莎·契汀。我眨了眨眼,示意我在听,请她继续说。

“不过我要说的不是你那天的故事,而是我的故事。”她说。我说:“洗耳恭听。”

“我没有坐在观众席,而是从马车厢里,远远看见你们打斗。起先我只是用眼睛在看,什么也没想,做着‘看’这个动作。二位从那个距离是两个光点,古罗爵士更醒目。”

“我随口问母亲,体格差异如此悬殊,也能作对手吗?她显然不看好,说没有人与人熊相比差距不悬殊的。我问对面是谁,她说应该是已故未竟城公爵的小儿子莱底希。”

“我见过艾涅西丝公爵,是一位卓越的女性和政治家,从容、优雅且亲切。但给我的感觉就像…她可以随时用那双充满关切的眼睛看着你,却几乎不打算改变原有的轨迹。那种天生的上位者。我突然在想,那位如果尚在人世,得知自己的孩子需要参与一场结局注定的死斗,她会违背自己一贯的处事作风,插手其中吗?我便稍微专注起来。”

“然后我看到你在飞翔,”她说,“这很奇怪,一只没有翅膀和羽毛的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谢谢,你这样形容显得我很滑稽。”我说。

伊莎·契汀说:“正相反,翅膀受伤、飞不起来的鸟不能无人照料,你却不需要那些,不担心这点。我那时想,这人怎么做到的,又不是鸟?是把五脏六腑全部舍弃了吗,怎会那么轻盈?”

我愣了愣。

伊莎·契汀那双眼睛仍旧平静无波,似乎在叙述一件她已经非常习惯描述的事,不过我想她并没有对别人说过。“不只是轻盈,”她说,“鸟类能逆着风飞行,甚至逆风时飞得更高,但我猜它们只是先天被赋予能力,并不是刻意和风作对。可是爵士,当你面对那样的对手,我看到的是,这个人不光和鸟类一样轻盈、仿佛可以到达任何他想去的地方,还具有破开一切的勇气。”

“那是真正的自由。”

“我完全理解王城乃至诸国境内,人们疯狂迷恋那时候的你。但我是在说我的故事。我知道家族与塔林的约定,从那天起我告诉家里人,我不会结婚的,除非嫁给塔林的莱底希。对,是我要求的爵士,不要对我的父母产生误会,他们只是爱我并听从了我的想法。并且别担心,我对你不存在男女间的悸动,更不像王上那样执念入骨。我只是觉得,嫁给你能让我离某个答案更近一些,另外我要找个借口躲避婚姻。”

“毕竟同你结婚应该不怎么容易?”她说。我咳嗽一声:“哈哈。”

“契汀小姐,你想知道什么?”我问。

“自由的尽头,爵士。”托比给契汀倒了杯茶。她点点头,但只抿了一口,然后这样对我说:“我想知道,无比自由的那道身影最后会去到哪里。”我忍不住发笑:“抱歉,你现在看到了。”

“但是撇开今日的处境,我从不是自由的,”我止住笑,认真对她说,“我的‘自由’只存在于比武场上,假如哪天和平时代结束,大约也能存在于战场上。所以那其实不是自由,只是身体饱经训练后自发作出的反应。那天我下了比武场,内心想的不是这场战斗往后能带给我多大的自由,而是要在一片血雾中寻找到坦桑格的红发。你看,打从一开始,我就被固定在了那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她不赞同道:“这些东西和几道门关不住你这样的人,你一定知道。”

“说起来,只是有一点儿好奇,”契汀说,“为什么是王上?王上的确貌美出众,但他身上更显眼的是那种源头不明的、浓郁的悲伤。他是这个王国最有权势的人,论残虐行径,大抵说他性情扭曲、拿此作为乐子,不过我并没发现他从中感觉过快乐,唯独面对你有几分高兴;比起高兴,又是患得患失的悲伤更重些。”

“你不也是一样,你们从前发生过什么?”她说。

我对她的敏锐很佩服,不过这就关系到坦桑格的过去了。我轻轻带过:“这还是在说我的故事;我的事早被扒个干净,吐不出新鲜的了,说说你吧。”

“抱歉。”伊莎·契汀小幅调整了坐姿,像是在避免尴尬找事情做做。我头一次发现她也有不那么自若的时候,无恶意地感到很有意思。

“我的事称得上乏善可陈;我成长在一个十分正常且爱我的家庭,但天性冷漠迟钝,不理解为什么很多事必须去做。契汀是个中等势力、人口不算兴旺的家族,很强调家人间的和睦,打猎作为家族活动我当然也会出席,但只是在一旁等待父亲和哥哥们。等待漫长且无聊,我有时会观察那些鸟类。”

“我的家庭教师很早便发现我异常的地方。她建议我培养一些爱好,或许能慢慢找回作为‘人’的那部分。我学得很快,但都谈不上有多喜欢。有次她见我目光追着猎场一只晨鸭看了许久,便提议我把观鸟作为爱好——一项无伤大雅、不会把手弄脏的活动。其实我只是被它扑腾起的水声吸引,然后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做,就一直看了下去。”

我安静听着,听到她否认自己是因喜欢才做,忍不住说:“以我一个旁观者的眼光,不喜欢一件事没办法坚持太久的;就算坚持下来,也应该不太会主动往其中钻研。我不能傲慢地说足够了解你,但我认为你做的一些事情不是单纯用观鸟打发时间的人可以做到的。”她问我:“是吗?那我为什么会这样觉得?”

我想了想:“要么是我说错了,你确实不喜欢,只是坚持到底的精神远超常人,要么是……我有一段时间反复告诉自己,我不喜欢坦桑格,时间大约是我们确定关系一年后、到半年多以前,因为他确实是个暴君,罪行累累,我知道和他在一起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人总是很注重结果。明知不会有好事发生,却无法违背感情、放弃做这件事情,内心就会不断欺骗以此来说服自己:我不喜欢,随时都可以放弃,而既然随时都能放弃,不必为此害怕那个需要承担后果的一天,那么继续和他待上一段日子,又有什么不可以?”

伊莎·契汀若有所思。我提醒道:“我的话你只听一半就好。你的爱好是一项老少皆宜的活动,而我切切实实会把手弄脏;我们的处境本就不一样嘛。”她却仍旧无法回神,半晌呢喃重复了一遍:“切实把手弄脏……”眼睛出奇地亮,但这般明亮,既不是初生婴孩的澄澈,又不像一位一把年岁、目光却依旧炯炯有神的智者那样。将要熄灭前陡然一现的火星子。我不由得怕她和坦桑格一样被魇住,从此变得疯疯癫癫。我大声用她母亲的叫法唤她:“阿莉莎!”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她深色的眼睛终于重新聚焦在我身上。“我在,爵士,”她说,“我刚才忽然在想,两手脏兮兮的我是什么样的?对我来说那或许并不属于坏的结果。”

我知道伊莎·契汀不至于幼稚到羡慕别人的痛处,所以她说的“脏兮兮”呼应上文,大约是泥土之类的。我想起那天在蛇心树林见到她,没拘着裙摆因而底下沾满尘土的模样。我问她为什么这么想,她向我摊开双手——十分修长好看,一丝不谐的纹路、划痕也无。典型的淑女的手。

“我刚才在想,我真的需要这样一双手吗,”她说,“我对人都不甚在意,更别提一双手。爵士呢?作为我名义上的丈夫,你会介意妻子两手粗糙?”我摇摇头;我自己手上都满是茧和细小的伤,而作为骑士,相反还挺自豪。若是平时,这般奇异的问题由那个伊莎·契汀问出,我大概会暗自发笑,根本不符合她嘛。但今天我渐渐有些理解她在困惑什么。她勉强挤出一丝苦笑,这是我第一次见她笑。她问我,又好像并不在问我,只是自言自语:“所以我为什么不能弄脏手呢?”这次她不似被魇住一样,很快挣开了。“抱歉,”她再次向我道歉,“即使是我也觉得,在一个如今动弹不得的人面前谈这些,未免过于不近人情了。”

于是轮到我苦笑了:“别,请转移我的注意;像我之前所说,无论你说什么,我洗耳恭听。”

“话说,如果有那样的机会,你想做什么?”我问,“会是和鸟类或者你在看的历史书有关的吗?”

很明显这令她郑重思考了一阵。最后她开口道:“我想……是的,我想试试。即使不能去只能靠烈酒抵御严寒、一不小心会被冰川卷走的阿格曼地区,或是现如今鲜少有绿茵的‘金色庭园’,我也想去找找那些不为人所知晓的鸟类。以及那些书,我在读它们的时候,心里想的却不是过去朝代有关的事,而是有个荒诞的念头,在所有王国以外、那些不属于人而是由其他事物组成的世界,它们也会如这些王朝一样世代更替、以至于有许多我还不曾看到过、就销声匿迹了吗?”

我被她突然的剖白所感染,在她的话里有什么东西,让我微微一颤。但马上我感到了恐惧。她这副样子,像极了那个盛装淑女绽开的夜晚、下了某种决心的坦桑格。

我并非恐惧于他们的转变,只是那种熟悉感些微折磨着我、不断告诉我:啊,你又唤醒了怪物。

并且怪物终将唤醒我。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我于两星期后被坦桑格放了出来,因为我要去协理塔接受法官的问话。不过这只是一项例行调查,作为证人之一帮助他们、还原伯爵家的小女儿伊莎在昨天夜晚从离地百尺高的平台坠亡的真相。

据第一个目睹尸体的人描述,伊莎·契汀死时鲜血淋漓,那张尚未碎裂的面庞上神色却异常平静,像是同人交谈过后、毫无异样地预备去吃晚餐一样。“我的妻子不会自杀,”我说,“诸君也知道,她是名门淑女的典范,冷静聪慧、处变不惊。我这些日子遭了些事,想必你也清楚一二,但伊莎周旋其中体现的智慧和胆识、将府邸依旧打理得井井有条的从容,无一不显示她并没有受到黑暗里一些见不得人的东西的蛊惑,犯下和圣神对立的罪行。尽管我无法知晓现场的状况,但我斗胆猜测,是年久失修的——栏杆、地面或是油尽的火把——嫉妒她年轻的生命。”

法官问我,但她是否会因为对夫妻关系郁郁寡欢而选择自杀。我明白他想知道什么;一个女人的丈夫公然和一个男人有染。我说,我和伊莎都不是任性的幼童,分得清怎么样是对王国和家族最好的;并非恋人,而是同一立场上的盟友和知己,岂非最稳固的夫妻关系。将获得爱情看作每一位女性活着的目的,实在过于不尊重她们。我说得冠冕堂皇,但我有错在先,的确背离了婚姻,因此法官不全信我。但他似乎也认同我们三人间畸形的关系并非全无益处,轻轻放过了我。

“有证言表明,”他说,“阁下的妻子死前将一对宠物鸟托付他人,并且亲自安排了府内事务、向远方的父母兄长捎去问候,这是否说明她在那时已预感到了死亡,或者不如说,这死亡她将亲手为自己安排?”

我说:“针对死亡的预感,或许吧。她本身是个敏锐的人,也许圣神也在给她传递消息想让她避免掉这一遭呢?此外上次见面伊莎和我说起,天气变换加上最近事情颇多,她得了头痛病,那些亦可能只是从她身体状况出发不得不做出的变化;我们的小鸟总是很吵闹。”法官由此问了问我们上次见面的情形。自她探访我已过去两周,其间没人觉得她有不对劲的地方,加上有托比为我背书,他简单询问几句,并没细想。

我跟着卫兵离开塔。他们向我致意,随后离去。我想独自一人走走,再决定目的地。我扶着构筑高塔的石墙,在墙下的阴影中行走,行至最背阳处,冷风吹拂得很是舒服,便坐下不走了。后面又觉得有些冷,所以我俯下身,把头埋进膝间,就这么坐了很久。

那天伊莎·契汀眸光很亮。然而我慢慢发现,使她双眼鲜明如洗的不只是那个活在心底的怪物的余焰。她两只眼都蓄着泪。

“但我不可能这么做。”她说。

我以为我明白她的意思,比如她不是古罗爵士那样天生的战士,亦不像我们自小受训于人,仅仅靠坚韧和聪慧不一定有办法走出灰街,更不用说更远的、卫兵管不到的地方。

“托比先生,”我说,“能帮忙递手帕吗?”

她两手接过,闲置在手上,很快把眼泪忍了回去。我说,她当然可以做她想做的,我无权干涉她。至于人身安全问题,她可不能马上启程,至少得锻炼个两三年,把身体弄结实了,并学习野外生存的技巧,可以向短暂逗留在城里的佣兵和游侠们请教,同时寻觅值得信赖的、护卫的人选,最好男女都有一些;有志同道合的同伴也可以届时叫上一起。“假如你在担心这个,总会有办法的?”我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她没正面回答,问起看似不相干的事:“那么爵士,就像你明明深切地爱着南境,为什么会作为人质来到王城;明明王上在你心中无可取代,又怎么会认可与我的婚姻?”

我心想她是明知故问,小时候更听大人的话,长大后虽说自己想法更多,末了还是要履行对家族的责任,随后明白过来,出于同样的原因,她不能那么做。

可是契汀和我不同,我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其他许多地方可以让步。“但你不算真正取得过想要的东西?”我说,“所以任性些也可以。”

她确认道:“你想要的是王上对吗?”要是放在几年以前,即使坦桑格本人问我,我肯定也得脸颊发热地搪塞过去,如今脸皮是厚得厉害。我对她说坦桑格给我的信物,是我第一个自己也十分想要的东西。“方才你好奇的事,”我指她问我和坦桑格发生过什么,“事关别人无法细说,不过现在想想,或许我和你一样,觉得有些人天生该活得更自由些,却往往事与愿违。米拉就是这样的人。”

“我想让他更自由些——至少能自在点。但也不仅因为这个。你瞧他,长相漂亮、脑筋很好、身手曾经好得很,胆子虽有些小,比起旁人够用,而今这个国家又没有人地位比得上他,无人不怕他,这种畏惧是他想要的;这样的人如果都不能自由地生活,那么我觉得……”

“…我便也不会得到自由,”我说,终于理清了这点,顿时感到一阵轻快,“很自私的理由,对吧?但无论怎样,我都想到他身边看看他到底能抵达何处,仿佛这样我就也知道我可以去到哪里,嗯…就像你说的自由的尽头?当然啊,我们间没有那么纯粹。小孩子尤其喜欢好看的东西,他那时候就把我套牢了。”

伊莎·契汀淡淡地注视着我。在她冷淡的神情之下,却像时刻在思考着什么。陡然间她短促地吸一口气,目光澄澈地望向我:“所以王上就是你在追寻的自由?”

“……我想,是的?”我说。这时透过窗户我听到王庭的青色大钟被敲响了。通常这个时候坦桑格能结束会议。“王上快回来了。”托比以陈述的语气,适时提醒道。

契汀点点头:“虽然是他同意的,他大概不想见到我。”她起身,顺手拂掉一些裙子上的褶皱,朝我欠了欠身:“那我走了,爵士,为了答谢今天这番话,我会帮你的。”我说:“今天收获良多的反倒是我,多谢;但你最好不要惹他,多保重,我再自己想想办法。”

意外地,她竟又冲我笑了一下,跟之前很不相同,颇带几分捉狭:“不,我想我可以帮你,这是最好的选择;但是爵士,如果我有帮到你,请记得这事,记得把它算在我的家族头上。”我没想很多:“好的。真是严肃的话题。”

这是那天的情形。我相信,是伊莎·契汀自己选择的死亡,但我不会这么告诉法官,否则她无法举行葬礼,也不能被体面地收殓和埋葬。等契汀伯爵他们赶来王城,我会如实告知一部分伊莎·契汀真实的想法,但会掩去最后这段,坚称是场不幸的意外,并要求他们也这样告诉别人,她毫无自杀的道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这位法律上的妻子,过于聪明和理性、过于有责任感、又不够铁石心肠。威尔玛那样说过我,但我敢肯定我的程度远远不及她。通过这场只有我和托比知情的自杀,以一种异常但深刻的方式将她的家族和我真正绑在一起,履行了对家族的诺言;因为让我得以暂时摆脱那种处境,对我说过会做到的事当然也完成得很漂亮。但远不止于此。我将永远记得这次的脱困搭上过一条人命,此后再不敢轻易接受任何被困住的命运,只能被她的幽灵推动着滑向她认为我应该取得的自由结局。

但没有人能说她工于心计,从头到尾她设计让自己得到了什么呢,自由吗?但人死后是不会获得任何东西的。她只是自知以后的路仍与向往的世界无望,于是直接了当地切断了它,以此换取她判断为心里比较优先的东西,然后我获得了释放,她的家族将获得安全的庇护,但她真正想要看到的是我自发争取的自由,而为家族考虑只是她从小接受的教育,以及出于对父母的歉疚。如果让大家知道是她杀死的自己,或许能告诉一些人,她是个有反抗过既定命运的、特别的人,但我想大多数人会判定她精神失常,而她显然也知道。

所以这个在我看来十分特别的姑娘,以这样非常不特别的方式死去,死前不留一言。唯一让我好受点的是,这方面她总是不那么在意别人,或许她想达成只有自己释怀和解脱的结局也未可知。我希望她就如她一直声称的,是个冷漠的人,希望她死前那一刻,内心是快意且带着雀跃的,就像林中鸟儿,叽叽喳喳;但因为我是受益者、知道她是个善良的人,因此更加难过。

我在塔影里坐了很久,此处距离王宫尚远,且僻静无人经过,我也不清楚有没有其他事情找我,不过我今天还未复职,谈不上玩忽职守。我一直保持这姿势坐着,直到太阳差不多落完、塔影和地面的界限不怎么分明了,面前的地上出现那条比周围夜色浓郁的影子。坦桑格来接我了。

我站起来一边掸去裤子上的草屑,问他怎么找到我的。他嫌弃道:“你小时候就往这里跑。”“我小时候不是只和你见过一面?”我捕捉到了他的失言,“你挺关注我的啊?那怎么不来找我,害羞啊?”

他这次倒是压住了怒火,阴阴凉凉道:“莱底希,我真的会砍了你…”

我拍拍他:“好啦,都过去了。回去吧。”

骑上马前我说:“不过陛下,回去你别再把我捆在床上;我现在对你可有一万个警惕的心思,你找不到机会的。”他说:“如果我在水果或酒里下迷药,嘴对嘴喂给你呢?”我想象一下就笑了:“即便我知道不对劲,大约也会欣然接受;但是——别那么做,我有不能被捆住的理由。我答应你会保护好自己。”他恼怒地说:“我都说了,我就是信路边叽喳的麻雀也不会信…”他的话语被我截断。我扶住他的后脑勺,强行把他按向我,对嘴亲了下去。坦桑格傻乎乎地让我亲,怯生生地抬手抱住我。

“那得看你更在意迷药还是亲吻了。”分开后我说。他舔着被我咬到的嘴:“不是还提了酒吗?你想喝酒吗?”于是我们骑上马,没有回城堡,而是向着相反的方向找了间小酒窗,提上装有麦酒的小桶,往夜晚的石榴河去。夜里行船是危险的,在星星明亮的夜晚,行驶的船只尚且不多见,而今天云格外浓,就连月亮也像人脸上的绒毛一样纤弱,夜幕下码头停摆的船只如同黑黢黢蜷在一起的蛇。水手们要不进了城,要不早早睡下了。我们选了处远离码头的河岸,将马系在一旁吃草,拿灌木当椅子背靠着,就着桶开始喝。坦桑格说:“说来你是鳏夫了,这词可远不及寡妇动听。”我反问他,是哪名寡妇让他心动了吗,他对此嗤之以鼻:“当一个没得到的女人或者男人恢复自由身,不管乐不乐意,归属权都仿佛重新对人开放了,他们就喜欢这个风味;我可不用受限制,不管独不独身、伤不伤心,你都一直都是我的东西,从没变过。”我扬起头呷了口酒:“唉,你真让我安心。”他说:“阴阳怪气。”“不,我是认真的,就算是我也会想要不轻易改变的东西,”我说,“还有陛下,我现在的确很难过。”

坦桑格那张本就不大的脸一半被木桶挡着,一半被灌木的影子罩着。许久只听他小声辩解:“我跟伊莎·塔林不熟,怎么知道她会…算了,反正你都要怪我。”我被他说得一愣:“啊不,她有自己的考量…”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把灌木枝子拨开,于是格外惨淡的月光吹在他露出的上半张脸上。我问:“怎么会那么想?你一直在想这件事?”“不。”他否认得过于迅速,越发像在逞强。我摇摇头:“我虽然时不时生你的气,但从没真的怪过你。话又说回来,这次还真怪不到你。我没和她说你的事,所以也不准备对你透露她的事情。不过契汀小姐按她需要的做了选择,我尊重她的想法,可还是会难过——就只是这样。”我知道他这么小心翼翼,不是内疚于契汀的死,只是怕我不再理他。坦桑格将信将疑,躲在木桶的影子里,又尝了一口。

他酒量很差,酒品也不行,但因为是个美人,那些差劲的行径常会显得可爱;又因为可爱,我总忍不住戏弄他,可见我的品格比他的还要逊上一筹。有次他喝高了,把知道的人挨个对我数落一遍,私底下给他们起一些很不雅观、但不能说完全不贴切的绰号,专逮人痛处去讲。比如有位勋爵,那年已六十有余,父亲却更加长寿,所以年纪虽大,还没有别的头衔。坦桑格管他叫“秃子”,尽管他是个头发尚算浓密的老好人。诸如此类的。

他一边骂,我一边脱他的衣服,于是他露着奶和屌,还要昏昏沉沉继续骂,后来自己觉得身上凉了,钻到我怀里。我问他管我叫什么,他轻蔑道:“你是只最好活不过五天的花蝴蝶,恋母癖,跟亲哥乱伦的狗,虐待狂……”我由着他去:“没一句好话。”他醉得厉害,又因为难得骂这么痛快,流露出娇媚的喜悦神情。“但因为你是我的人,”他忘形地拿指甲刮我的鼻尖,“那些便无关紧要了;你怎么样,我都会原谅你。”“好啊。”我顺着他的话说,接着把他拖上了床。

事后他总是模糊地、多少记得些,自己如何酒后失态、吐了真话,我又是怎样乘人之危,因而越来越少举杯,今晚主动提出喝酒,大概是出于补偿的心思,愿意让我为所欲为。

那事真怪不了他。但他难得要把自己灌醉,我便欣然索取补偿。我是个相当从善如流的人,经常因此被误会成一个好人。我说,他既然不信,那就给我补偿,把我哄开心了,我就会原谅他。他恹恹地贴着木桶抬起头:“你想要什么?”目光却亮澄澄的,隐隐有丝期待。我失笑道:“我今晚确实没那个心情,但是陛下,我想看你自慰——你自己把自己操射。”他的脸立马苦了下来,眉头微微蹙起。

“……好吧,”他挣扎了一会儿,“但我没有……工具。”我说:“手指不就可以,两根没办法满足就放四根,四根还不行的话,尝试把整只手放进去。米拉有王国最松软的屁眼,你都做不到的话,这种玩法该失传了。”他愠怒道:“你…”

但当他似乎真准备心一横,把手掌硬塞进去的时候,我丢下酒,过去揽住他,让他靠着我的肩膀。他额角冷汗津津,乍一看以为已经天明,结出了露水。我说:“你何苦呢,这次是我的错,你也知道我时常逞口舌之快,许多话不能当真。”他咬着牙:“但我会当真。我忍不住……没办法不当真。”

“那接下来的话你可以当真,”我说,感到他的皮肉在我手掌下紧绷,“就两根指头,不多不少,伸进去。不会让你有被填满的快感,但很安全,慢慢地也会很舒服。你可以用它们轻叩性感带,长时间地、用你喜欢的曲调,小鸟在啄你。指头会有点儿酸,不过为了让体内某处变酸舒服起来,是值得的……对,这样就好,不会像康斯达登的族语一样烧光自己。”

慢慢地,他果真放松下来,胸口只是和缓地起伏,令我想起南境的春山。我把这念头抛掉,继续专注于从他耳边说话,问他舒不舒服、告诉他接下来怎么做,以分散他暴烈地追求快感的注意。过会儿他把手从下体抽出,抬手给我看;指头上也津津润润的,似露水被戳破了。“只有细弱的酥麻感,但我的确已经湿了。”他说,像是觉得不可思议。我亲了亲他:“做得好陛下,我就快原谅你了。”他已见怪不怪,全然认命地躺在我身上:“你还想让我做什么?”我笑嘻嘻的:“陪我喝酒啊。”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像伊莎·契汀一样,坦桑格总那么敏锐。变成鳏夫后,我更受欢迎了。

“最近没见约丹斯,他在做什么?”我向埃文提了一嘴。他没及时接话,一旁的梅丝笑笑:“约丹斯么?他现在可不敢看你。”

埃文无奈:“梅丝。”我说:“没关系。”

梅丝·奇拉格婚后还是那样活泛、精准,端庄成熟的外表下,儿时的性格仍时不时地会跑出来。她是我最喜爱的朋友,就像我说的,即使是我,也会想要些一成不变的东西。自前两天的婚礼后,我再一次祝贺了他们的新婚。

“婚礼上你把丧服换了下来,所以我今天才见到,”梅丝说,“尽管对你的失去感到难过,我得诚恳地说:你太适合黑衣服了莱底希,整个王国…不,这个世上还有比你更适合这裹得严严实实的黑衣服的吗?”

我提醒她,我从前也总穿黑色的卫队制服。“不一样。”她同情地说。

“即使不情愿,你又有得忙了,”梅丝说,“王上的性情最近又收敛许多,放在从前,他们万万不敢来招惹你。”

想到坦桑格,我心里一软;其他都不重要,我还是盼着他心情好些、过得高兴一点。我出来后,才获悉那段日子他做的事。引发的清洗不提,最骇人听闻的,莫过于他叫人将那个少年的无头遗体,以谋逆的罪名当了在场贵族的面一片片割肉,血水淌进庭院的地里,再无法清洗,民间把事件称为“美艳的沃土”。前朝君主们同样用残酷手法处置谋逆者,比如砍去四肢和生殖器,一息尚存时拖出内脏,但都是在私下里,由经过训练、见惯这般场面的人施行。相比之下,坦桑格此举着实令所有观看过程的人心头蒙上阴影,而人是富有想象力的,那些不在现场的人,透过口口相传获得消息,阴霾反而愈加重了。

他把理查·拜因关进诗人堡的下层,但迟迟不处置他,后面又将他放了出来。人们说他和那时相比平和许多。我去看过可怜的公爵,他瘦了一圈,邋里邋遢,但精神仍很抖擞,很有活力。“多亏爵士帮我说话。”他长长吁一口气。我开玩笑道:“得亏你没把我弹劾进去,我才有机会说话。”他尴尬地哈哈大笑。我对他说,他该谢谢的人是坦桑格,虽然效果不尽如人意,他有在学习努力地克制了,做决断的也是他,往后不要刺激他。他点点头,郑重和我道别,驾着来时十一辆金碧辉煌的马车、带着和来时相比人数骤减的随从,又风风火火地回东边去了。

“米拉。”我踏进书房,坦桑格正披件白底的外袍在读信。他近日常穿白色,配金银饰物,与那头红发和浅蜜色的皮肤也很相宜。我站在一边,等他有事再叫我帮忙,结果他捉住我的胳膊,将我拉到同一张椅子挤挤挨挨地坐下。

“谁的信?”我问。“威尔玛·塔林,”坦桑格说,“一些针对驱逐外国银行家和该死的比安的建议,另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以及你的下一桩婚事,这个婊子……”我反应过来得很快:“噢,他是在激你,以稳固我在你心中的位置。我和他说过,我是真心实意爱着你的,所以大概他想助时不时失宠的弟弟一臂之力?”顺便想要欺负一下坦桑格这个老使绊子的家伙吧,我想着。威尔玛有时也挺恶劣。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你和他说……什么时候的事?”他猛地转头看着我,又拙劣地移开了视线。我说:“把你操哭那次。”我刻意回避那段婚姻,总觉得不应该再为毫不相关的事打扰彼岸的安息。

“总之威尔玛算不上全盘的好人,但也不坏,”我说,“他现在不会对你做什么的,除非你想要对他做什么。他的势力还要在理查·拜因之上;我知道你忍受理查忍得辛苦,但的确希望你也能这样容忍威尔玛。”

他避而不答:“我讨厌他。”我刚想摸摸他的头发,他又转过头:“但他提醒了我,苍蝇很多。”我不再和他争辩,只是好奇地问:“你想要做什么?”“秘密。”他说,垂下了眼。

我不知怎么形容其后的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我被他从床上叫醒。“又做噩梦了?”我问。他摇摇头:“穿好衣服跟我来。”我的职责就是保护他,自然没什么不情愿的。虽然一头雾水,还是跟着下了床。他又说:“别穿丧服…只有今晚不要。”我隐约知道他想做什么了。“要我回去拿吗?”我问。“那就太晚了,”他说,微弱的烛光摇曳下,表情捉摸不定,“穿近卫的衣服吧。”

我们来到圣堂。即使在夜晚,圣堂也点灯,宏大的建筑,被灯火映得更加通透,沿着光的通道过去,好像能抵达天际一样。通常有祭士守夜,往里及时添加灯油,但今晚一个人也没有,所以这样鲜妍的光路,没准儿不多时就得被截断、油尽灯枯了吧。

不过此时任谁看了,都会形容它是丰盛的、鲜花着箸般的,一如走在我前面的坦桑格。他的白色衣服,泛着比往日更柔滑的光泽,衣褶显然精心掐紧了,即使赶路后也不曾散掉形状。遍身金银和宝石的光华,放在别人身上会给嘲笑想要投身成一座灯台,他穿戴却很合适,毕竟一眼瞧去最夺目的,还是那一头似乎要逸出馥郁香气的红发,今日松松梳起几条发辫挽在脑后,其余头发披散着;白沙河岸上涌动的岩浆,不会出现在现实中的场景,只如梦如幻。

我想着我的装束是否太随意,不过坦桑格偶尔回头看我,样子很满意。我无端觉得悲伤:在我这儿的时候,他可真是太好哄了。他来到那既高且长的、常用于举办婚礼的高台下,突然嘲弄地一笑。“莱底希,你尝试过祈祷吗?”他问。今晚高台的尽头没有大祭,但装饰得繁花如盖的圣神的雕像还在,容貌和身形隐于斗篷状的衣物之下,看不清男女、甚至不清楚是否具备人形。

“当然有,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我说,“我祈祷有一匹马,不过将它带来的不是圣神,而是母亲。我骑这匹马来的王城。”他说:“你看,即使实现了,也不保证是好事。神明就是这个样子。”我笑笑:“别这么想米拉,如果没有来王城,我就不会遇见你,所以不到后面,哪里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坦桑格问:“这是好事吗?”我说:“是好事。你不这样认为?不想碰上我?”

“……对我当然是好事。”坦桑格说。我注意到他身形有些畏缩,不如刚才在圣堂外那么自如。我不再理会圣神,走过去牵住他。他继续说:“但我,我没有祈祷你,也没祈祷你会帮我。所以可靠的不是圣神,单单只是你。”那双甜蜜的眼睛,尽管不安地颤动着睫毛,仍尽它所能专注地看着我。我的心跳漏了一拍,待它恢复跳动后,心里不住地想:他在说什么呢——对我也当然是好事。

他说得更磕绊了,像有事情一定要急急吐露,就在此时此刻,又极其害怕说出口,话语挨上唇舌,如同用寒冰去堵灼烧的嘴巴,牢牢地粘住了它。“你现在走还来得及,”他说,“过了今晚,我就真不会放你走了。我知道你有种古怪的悲悯和责任感,对我尤为明显,所以并不打算离我而去,但是我们是不会得到祝福的;不仅仅是我们,任何在这里的新人都不会被祝福,正因如此,你之前的婚姻才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问他有什么根据,他说出了令人骇然不止的话。

“我在这里被操过,”坦桑格抖得更厉害了,“不止一…是很多次,很多人,让我从台上滚到台下,每一级台阶都曾沾了我的淫水和口水、尿甚至粪便。你们举办婚礼,就踩着这些东西宣誓,所以神明不会来的……这么脏的地方!”

我一时惊讶得不知该说些什么。他见我不说话,又急忙辩解:“在你来找我之前,我都处理好了,现在的大祭也不知道这些。我最近来过几次,就真的只是祷告,为了做做样子,你知道的;那晚之后我就没被别人……”我拍拍他:“躺下,米拉。”

他眨眨眼,有些呆愣。“躺下,就在这里。”我说,觉得是不是吓到了他,便抱以微笑。“请在这里躺下,陛下。”我换了种柔和的说法。

他依言躺下了。我跨到他身上,不过没坐实了,用胳膊撑着地。“你说我比神明可靠,那我来祝福你不就好了?你不想要我的祝福?”他愣愣的:“怎样能得到?”我问:“你想要怎样的祝福?说起来我想到,我不觉得圣神没有看到你,但它要给的祝福太多了,真正分到每个人的便不那么充裕。所以你想要我祝福,最好选一种不可能给别人做的方式。米拉,你打算怎样?”他深深吸气:“我揉过穴才过来的,很早就湿透变软了,你可以……操我并祝福我。”

“你同样比神明可靠,什么都预想到了。”我笑笑,“那么我操完你,你就是我的妻子了,对吗?不需要举行别的仪式?”他说:“……我没结过婚,我不知道?我想要你亲我,还想要礼物。”我摸摸他的右耳垂,那里还未打孔。“不过这里说好留给我的第十八个命名日,”我说,“你还有什么想要的?”“……你的头发?指甲?”他不确定道。我被他气笑了:“你拿了是想诅咒我呀?如果别人问你,你会要金子、权力、他们的性命,怎么对我就这么点主意?”这下他脸上终于显示出一些我所熟悉的怒意:“你不喜欢这样?”

“不,就因为喜欢,我才不能这么做,”我说,“不然等你回过味来,发现我如此小气,非得甩了我不可。”他面色稍霁:“可我想不出来。”“先赊着罢,等你想好。头发一会儿剪给你。”我说。接着我和他说,我要操他了。

说来奇怪,每次和他做爱,我总认为已经知晓了极乐是什么样的,往后或许一样快活,或许状态不好逊一筹,总之不会比当下更快乐;可一旦草他,便发觉他比上次更加性感、肌肤比上次更富有弹性、肠子比上次更饥渴地咬合着我,而我也比上一次更爱他几分。坦桑格的衣服比之前还要煽情。他躺在地上,半褪那身繁复的白色外袍,浅褐大奶跳了出来,里面穿了又没穿的。一双金环自然还在,被乳头煨得灼热,颜色乍一看像奶头淌出的蜜,叫人想去含上一含。他半掩着胸口,也像他穿戴的东西一样半露不露,反倒让人兴致更高,更想就这样不扒光他、却往死里干他。

那是一副纤细的银色锁链,被编成对称的复杂图形,将腹部在视野里分割得稀碎、于是勒得那对形象完整的大奶更加突出。奶下坠着取掉铃舌的银铃铛,铃铛和锁链镶红宝石,尺寸极小,显然不为彰显王家气度,单只为让点点的红蕊含羞遍布在他身体各处,就像吻痕那样。链条最下端系着大段流苏,一共三股,中间那段堪堪挡住他的阳具,但又是黑色的,仿佛最浓密的阴毛,令羞耻的部位更加明显了。大腿根处一边吊一股又长又细的,末端系了袜圈,不过不是乳白色了,换成了黑色。

我把手掌插进袜圈和他大腿之间,不替他脱下,逡巡着来回抚摸他腿部的肉。“嗯……不要,好勒噢……”他轻轻抱怨着。

不得不说,乳白虽然新鲜、更适合一位新娘,黑色的袜圈却要更适合坦桑格,成熟、私密而雍容。我就那样来回摸着,舍不得摘下,而大腿这个甚少被调教的部分,在集中抚摸下却也渐渐起了反应。等我摸到他大腿内侧,他猛地夹紧了腿,把我的手咬在中间。“别光顾着摸……”他羞恼道,不知是真不想让我继续摸了,还是羞恼于仅仅是抚摸也能让他有感觉。我屈起手指,在他并紧的大腿根上写下:好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陛下想要我做什么?”我问。

“来吃我的奶啊。”他说。

“我早就想问,”我说,“我对‘吃奶’可不怎么执着,你却总叫我吃。其实这是陛下个人的嗜好吧?”

我以为他又要着急否认,没想到他停顿一下,眼里还迷蒙泛滥着快感未散去的潮气,自言自语道:“……因为被你吃很舒服啊。”

我的理智便像勾住手指的袜圈一样,脆生生地崩断了。

坦桑格的头发全被汗水打湿,贴在头皮、脸颊、脖子上,颜色变得更深更亮,光洁的地上映出幽深的红影,使他像浸在血泊之中,做濒死前的抽动。因为这个想象实在不祥,我停下腰部的动作,他的身体也安详下来,不再被带动得一抽一耸地摩擦在地板上。我亲了亲他的鼻子:“要不要休息?”

他睁开眼,有几根睫毛被汗液黏住,没能一并张开,使他原本微微上挑的眼角有了垂下的弧度,配上此时失神的眼睛,十分惹人怜爱。“第几轮了?”坦桑格问。“没有数,”我说,“不过看上去我要找些水来。”

我从他身上起来,不成想手脚都是麻的,狼狈栽了回去。他接住我,顺势将我抱住,连嘲弄的劲儿都没了,只顾抱着我。“又渴不死,”他说,“你要是渴了,就继续喝我的奶,然后把精液喂给我,射到我嘴里。这样我也渴不了了。”我反正暂时动不了,依言去舔他的奶,汗津津的,咸的。因为那里肿高了,再咬和吸大概会疼,便只用了舌头。“我又有感觉了,莱底希,”坦桑格茫然道,“以为那里被啃坏了,什么也不剩……喔,好舒服……噢!这是什么呀!”

其实他不光喜欢粗暴的,也喜欢暴烈性交过后,被小心翼翼对待。但他确实不应该再做了。我的手脚缓过来了,在他乳头上留下结束的亲吻,告诉他虽然我没喝过精液,但很可能会像汗液一样,越喝越渴,所以还是要给他水,不是精液。他像出生不久的雏鸟,都站不直,硬要粘着我。“我跟你一起去。”他说,又缓了一会儿,撑起身体把衣服往回拉好,那些掉落的饰品随手塞到袖子里。我收好他没被扯断的袜圈——刚好和以前凑成不同色的一双,把他搀起来,去后面帮他整理,衣服上全是跟地面磨蹭出的褶子,好在有布料垫着他的背没有磨伤。我刚才是做得太过火了。

坦桑格去桶里舀了两勺水饮下,就着剩下的洗了把脸,等水被吹干。

“还是擦一擦,”我说,“天变冷了。”我让他用我的袖子擦脸和头发。他半眯着眼,由着我摆弄。“莱底希。”他忽然叫我,然后吻了上来,头发半干不干,满是香甜的水汽,蹭着我的鼻尖和脸。我停下手上动作,握着湿乎乎的袖子抱住了他。在接吻时越过坦桑格的肩膀,我看了眼他背后的圣堂,不像来时那么明亮,灯熄灭将近一半,就也没了回去的兴致,问他接下来还去哪里。他想在王城随意地逛逛。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你的下身,以及里面地上的痕迹?”我问。他臊了臊:“管它呢。”

我去衣帽间取了祭士们备用的黑斗篷给坦桑格罩上,没有牵马。我们先沿着主街道走,远远看见了巡逻的卫兵,于是绕进小路,算得上驾轻就熟。在一个巷口我们甚至看到了约丹斯·雷纳。他像是有所警觉,往这里望了一眼,不过在他转过头来前,我们已藏好了,影子也收进建筑的阴影里。坦桑格轻轻哼了声,好像很得意。我用更轻的声音嘘他。

我们往灰街和城区交接的部分走。倒不是故意循着刺激去,只是此时主城是宵禁时间,只有那里较为热闹。果不其然,街角搭起小小的木制戏台,没见过的剧团正在演出。我和坦桑格裹着斗篷,将脸藏在尖帽子下面,在人群里挤得一席之地。我看了看,演的都是贵族闹出的笑话,有些确实发生过,也有以讹传讹来的,不过看那些民众的反应,也就图个热闹,无论公爵男爵,让他们找到乐子就好。我问坦桑格要继续看吗,他点点头,抓住我的胳膊,显然好奇得很。我们见到的第一幕——过去已演完一半,是理查·拜因怕老婆又要在外撑颜面闹出的种种事迹,只有八分之一是真。第二幕里,两名我认识的骑士为一个贵族小姐大打出手,一个说同她睡过,另一个也说同她睡过,闹到后来,发现睡是睡过了,对方其实是小姐的同胞哥哥扮的,且不爱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只是要借两人的性器比较一番,好去给狐朋狗友说笑用。

我这才发现,今晚的演出不仅包括世俗剧常见的荤段子,演员更是时不时直观地用身体娱乐大众。“小姐”掀起色彩缤纷的裙摆,露出未着寸缕的男性生殖器,夸张妖冶地嘲笑我的两名同行,仿佛同时嘲笑着观众。我移开视线,往坦桑格这边看,发现他也在看我。“自觉些好,爵士。”他语气轻快。

大致明白这是怎样的节目之后,我准备和坦桑格离开。出了人群他拉住我,复又望向台上。我顺着他看,见台上走来一名演员,戴长长的红色假发套,面庞在男人里算是清秀。我知道他在扮演坦桑格,但因为差距尚远,还是很难将他们联想到一起。

但对不熟悉坦桑格的观众们足够了。他们吹起了口哨。演员妩媚地环顾一周,一手抚上他那也可算是十分有料的胸膛:“见惯了刀剑插进敌人的肉里,寡人的肉体却还完璧如新;瞧见多了殷红的血,便觉黄白的浓精更是稀罕。我征战数年又治理国家,身体早已熬得丰满熟艳,却还守着空房,不曾尝过男女之欢?可是,男女之欢?那如何可能?我的胸脯足以哺育这个国家,桃臀更是万里挑一,致使女人见我只会把我当作女人中的女人,暗羡我不动声色的风骚,哪会允许我使用她的肉体,来满足我畸形的性欲?男人……噢……男人,我走过哪里,男人纷纷对我升旗,把我当作他们可以合法操弄的母亲,在父兄不在时解带宽衣。我的胸脯要流出奶和蜜,用奶和蜜喂养这群肮脏下流的东西。不能够、我厌弃他们,可臀部像熟透的蜜桃,过了期便会炸开。汁水弄脏底裤,叫我如何端坐王位?”

“走,”我说,“白天我会找人调查他们,接着…有必要的话。”他说:“你怕我直接上去杀人?你看,是他们不放过我。”“我很抱歉。”我说。他回过头:“怎么是你要道歉呢?”

坦桑格说他想继续看,我们于是攀上对面屋顶,远远地看了下去。

演员仍在自说自话。“那天我的淫液泛滥如洪,把王座浸得黏答答的。群臣在下面品味我多情的模样,心里指不定要把我干成什么样呢?啊,我厌恶他们;啊,我想给他们操。”

“我才不想。”坦桑格说。我说:“嗯,我知道。”他欲言又止,想说的话硬憋了回去,小声嘀咕:“你知道就好。”

“所以我决定给自己寻觅一个丈夫,”演员假扮的坦桑格说,“要年轻得像一只白鸽,漂亮得像一个春天,轻捷得像光和影子,英勇得像涨潮的海,还要对我忠贞。他必不使我生厌,必不把我当意淫的母亲侵犯,而是将我作为妻子疼爱。可,哎,说了这么多,说了这么多,我真正想要一根年轻的鸡巴,来堵我痛痒不止的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坦桑格凉凉道:“他们果真爱你如初,净是些好词。”我无奈道:“应该没这么简单。不过我其实也要问你,你更喜欢我还是我的鸡巴?”

他不可置信地看向我,用手背试我额头的冷热。“我怎会嫁给一个拿自己和鸡巴比的人,”他说,“实在愚蠢。”

我是故意要分散他的注意,当然顺着他说:“只说年轻那些的,确实也没提到聪明?总之我想知道嘛。”他拗不过我:“鸡巴不也长在你身上?你要切了鸡巴……哼,确实也稍逊一些。”我哈哈笑着,听演员又在说他的台词,嘴上还在笑,心里马上变得冷冰冰的。

我的预感果真没错。演员继续道:“南国美丽的公爵遵循乱伦的传统;姐姐和弟弟,侄女和叔叔。他与他的祖先如出一辙,和自己亲弟弟睡在一起。公爵是头狡黠的雄鹿、受欢迎的母狮,女人、男人都唾手可得。他却也被年轻的鸡巴征服,矜持地只对橘树摆动腰肢。假如我得到那个弟弟,塔林的莱底希。如果我得到他,是否能填补这漫漫长夜?我的乳房将流出南国的蜜,屁眼即为甘冽清泉,我会被爱情和白浊滋润,变得人人都想啖上一口;令他们发疯吧,我厌恶他们,我只用雌伏在一个人底下,便能得到被千万人操的快乐。”

所以轮到我否认了。“假的。”我简短地说。“我知道。”坦桑格说。但他马上觉得不能轻放、得再让我哄一哄:“……我又怎么知道你们做过什么?”

我直接亲了他,堵住他的嘴。我觉得我那个亲哥也很倒霉,不过他不在场,不需要安慰;假如他在场,大约会置之一笑,敲对方毁谤费。威尔玛凡事向钱对齐,虽然有损他那张洁净典雅的脸,但我希望坦桑格也学会这样;这个东西可以不是钱,但总之他一定得看着什么,才无暇考虑其他。

“我如果不表现得这样可怜,你就不会理我。”坦桑格意犹未尽地舔舔嘴。我将手伸进他的腿缝里,他立马夹紧了,喜不自禁地用腿根磨蹭。“陛下,我也需要学习嘛,你可以教我怎样让你高兴。”我说。我承认他是暴君,但也真心认为他可怜,不过这话我不会说的。我会问他是喜欢我还是喜欢跟我做爱,是像个成年人那样爱着我,还是幼鸟那样依赖我,他犹豫我是真的想要他,还是单单只同情他。答案分明摆在那里,我们却无法全盘相信。

当坦桑格被我摸得达到一个小高潮时,台上的演员也在挨操;不是说剧中被操,是他真的在被赏钱多的观众操。其实那些煽情的台词、和无论剧情进行到哪里、都要往自己的奶和臀部靠的用意,中途便很分明了;他是在兜售自己,好叫观众按捺不住,对他产生性欲,借此谋生而已。

“我以为他们真准备找人扮出个你来,”坦桑格说,耐不住高潮地发着抖,蜜色的眼睛却幽深地注视台上,“然后狠狠干‘我’,结果没有;看来即使在不上台面的卖春剧里,也没有人替代得了你。”他这话,语气酸酸像在妒忌,可我知道那是告白,说得我心绪一乱。“你拥有当世无双的我。”我说。他浅淡地笑了笑:“不用别开视线,今晚我特别允许你看,看他们怎么操‘我’。”

“不如我直接操你,”我打断他,“你还可以吗?”

尽管只有月光,他的耳朵还是明显红了一红。“你简直是……怪物。”他说。“多谢啊,”我说,“话是这么说,白天我不一定爬得起来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将他头发卷在手上把玩。“他们做得很过分,”我说,“但他们不是你、成不了你,今天扮你,明天可能扮爱神、后天是拉路斯,前朝的性感尤物,总之哪个有噱头、够引人瞩目就扮哪个。他讲那些台词、引多人操他,你还不是只会被我上?但我会找人警告和管束他们,做些必要的惩罚。这样你觉得可以吗?”

坦桑格站起身,转头要走。我以为他生气了,没想到他回头看我:“走?去接着操我呀?”

我赶忙跟上。他越走越快,到最后简直在跑,似乎要往城堡依偎的山丘的方向去。我却看这个身影入了迷,脚步不由得慢下去。他转身看我跟到了哪里,褪下兜帽,露出嘲讽的神情:“刚不是很行的吗,莱底希。”我笑笑:“抱歉。”快步朝他走去。这次他脚步放慢了,但仍很轻捷,边走边说道:“今晚我心情好,本就没打算同他们计较。”

我犹豫片刻,还是看着他的眼睛:“如果你一直这样想,我们可以永远像今天这么快活……不!我答应你,会让你比今晚更加快活。”有一瞬他是心动的。他低头拨一拨不听话的头发,缄口不语,再抬起头时,阴翳的感觉却又回来了。“不,”他说,“只要我坐在那个位置一天、被那么多双眼盯住一天,我宁可他们畏惧我、不要爱我。我感到……恶心。”他把嘴抿得薄薄的,看上去全无温度。他终于重新注视我,打算迎接我的目光,跟着眼里闪过一丝慌乱:“莱底希,你哭什么?”

嗯?我起先不明白他说什么,直到嘴上感觉有一点儿咸,抹了把脸。我对自己感到恶心。离开南境时没哭,看弥阿丽夫人的戏没哭,伊莎·契汀坠亡时没哭,还有许许多多的时候我都没哭,却在坦桑格面前哭过两回,两次都是结婚,不应该是多悲伤的时刻,明明前一刻是高兴着的。我试图弄懂我为什么在哭,却被更大的悲伤所掩埋。但我不能哭更多了,坦桑格会担心。和上次不同,我很快调整好了。

“米拉,我想问:你是自己想坐上这个位置?如今依旧想?”我说。“当然不,只是我那一半的血对他们有用,”坦桑格回忆道,“不过——虽说我的意见不重要,倒也的确被问过一回,我当时是同意的,又不会比之前更糟糕。”

他神色忽而狠厉起来:“可是莱底希,你告诉我,假如我不再是君主,拿什么叫他们怕我?如果从那位置下了去,你要离开我的时候,我连捆不是都无法捆住你?”

我想,捆住我的不是权力,是我自己的心;他该信我的,他也被他的心所捆缚,可怜的弥凯拉。这时我想清楚了,刚才为什么在哭,因为我了解到一件事情:无论我们现在看起来有多快活,这样下去我都无法真正拯救他。而无论我多想让他更快活些,他的眼睛里都流露出那种纯粹的悲伤。我想起那日和伊莎·契汀的对话。

得想个办法,但不是今晚。今晚我只是走过去抱住他。然后,那之后我有事外出,顺路回了趟南境。我问威尔玛,是否记得欠我一个人情。

我的哥哥好整以暇,宛如猜到我要说什么。“来谋逆吧。”我说。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我的哥哥说:“你疯了,莱底希。”脸上却写着相反的表情,丝毫不像觉得意外。

“不用跟我兜圈子威尔玛,”我说,“尽管目的不同,我们想做的应该是相似的。”

从他的嘴角忍不住泄出一抹笑意:“你就和母亲一样敏锐,明明没回来过几次。”我问:“她也参与其中?我是说……生前的她。”他点点头:“至于目的么,是想要‘夺回’你?当然,不是说你这个人。她是南境理智的主人,即使你是她最喜欢的孩子,她也不会像你一样,为了某一个人把南境拖下水。”

我没有反驳,心里确切抱有歉意,却并不为那个提议后悔。威尔玛说:“我其实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我猜想,她在把你交出去的一刻,大概察觉到南境的自主和自由也远去了。那时是你,然后是她必须在南境称病,再然后我们谁都不清楚。莱底希,这不是你那情人一人所为,而是依附于人可以想到的后果;假如他是明君,他的孩子也不一定是。终有一日。”

“那是母亲的想法,”我说,“你是怎么想的?”他说:“去王城是你自己的想法?但以我的性格,比起和疯子周旋、思考他的继承人会不会也是疯子,不如把这难题抛给别人;我或者我的孩子疯不疯癫,留给他们去战战兢兢,不得不说我挺喜欢这样。”

“我需要你帮我,莱底希,”他说,“有什么条件?”我心里有些感动,明明是我先要他帮的我。我们略一合计,因动静不能闹得太响,尚要多些时间。过几日离开前我对威尔玛说,我那时也觉得威尔玛是母亲最钟爱的孩子,所以谁知道呢?况且她已离世多年。

威尔玛对我摆摆手:“当她最喜欢黎丝卿好啦。”

下一年的春天,我十八岁了,给坦桑格扎了新耳洞,但没有给他换之前说好的耳环。包括这次的、以及左耳、乳头、阴茎上的装饰,全部重新找匠人做一套。小小的、造型不张扬的、更便于行动的、不易剐蹭到他的银红的饰品,那晚他袍子里穿戴的颜色。银比我的头发浅一些,这没办法,我的头发介于银与铅灰和铁之间,后两者不好做首饰;宝石的颜色倒与他的头发十分相称。他的身上不再粗暴打着我家族的印记,有的只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坦桑格没有明确地说喜欢、不喜欢,不过他说只有他戴这个不公平。没过几天我收到了同种材质和工艺的细细的颈圈和戒指,可以藏在制服的高领子和手套之下。坦桑格说要用这个把我捆起来。“反正别人不会知道。”他态度既强硬,又小心翼翼。我猜他并非不想让人知道,所以当我把细圈露在领子外面,他脸上的欣喜就连托比也为之侧目。戒指我戴在里面,因为手套时常需要摘脱,不想把它弄掉。见他高兴,我也高兴,不由自主地对他笑。

但没和坦桑格一起的时候我就会想,那个日子快到了。

威尔玛的军队不是幽灵,集结起来不可能没有动静。但等到他们快要攻下沙廷这个重要位置,王城的人才终于醒了,有一部分原因是我始终留在王城、在坦桑格的身边,看不出异样。他们认为对于人丁稀薄的塔林,公爵谋反不该把他唯一的弟弟留给敌人,我们正是利用了这点粉饰太平。谁也没料到我们会这么疯。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老桑德公爵揪着我的领子,把我往台阶下推。我趔趄了一下,还是站稳了,但颈圈的链子被扯断,被我顺势悄悄地收进口袋。桑德这个坚定的保王党人,平日是看不惯坦桑格的,但真到危机时刻,总是这样的人能为康斯达登仅存的血脉来讨说法。“莫要告诉我你对此毫不知情。”他责问道。我说:“就算我真不知情,说了你会相信?”另有一些人说,南境的公爵绝对是疯了,才会牺牲一个有人望的、能带兵打仗的血亲,给自己留下更多骂名,只为换取那个发动战争的先机。我默默地想,这是因为我不用牺牲,我们赌的是坦桑格对我的爱;如果将我作为人质想要迫使威尔玛投降,他只会加快征伐的速度;只要坦桑格在位,我暂时死不掉。我是最有用的遮掩、最无效的人质,只要他还爱着我一天,而我知道他会。

这段日子我们从头到尾都在算计坦桑格。我理所当然应该羞愧、不敢去看他的眼睛,但事实上不仅绕过公爵、直直看向他,目光还贪婪并且肆意。我得离开他很久了,所以多看一眼都是好的,直到被几名前属下架走,我一直在看他,他不发一言。在被运往诗人堡的路上,我从前的属下统一闭口不言,使我想起十四岁那个夜晚,我偷偷爬出房,想要把桂冠给他。当时面对沉默的卫兵,我好奇中夹带有一丝优越:你看,你们面对他这样畏缩,我却丝毫不怕他。而今对着选择沉默的他们,我心里唯有感激。我告诉狱卒还住去年那间。我被带到牢房,一名卫兵想要开口问点什么,被同伴拦住摇了摇头。他们用目光向我道别。

坦桑格不喜欢别人碰他用过的东西,所以这间牢房应该自那以后没别人使用。我总觉得空气里飘荡着坦桑格的气息,尽管那不可能、早该被开敞的墙壁刮进来的风打散了。我枕着并不存在的坦桑格的气味度过头几天,期间只有一名不固定的狱卒定时给我送饭,但门口显然加派了看守。第六天的狱卒留给我私铸的锁铐的钥匙,我没有立即打开,把它藏在身下的墙缝里。第七、八天毫无动静,但八、九天交接的深夜,听见牢房门被打开合上。他脚步放得很轻,这次没有多做什么,只是亲了我,手绕到我颈后动作了一会儿。他走后我睁开眼,低头往脖子处看看——一条重新制作的颈圈。这个人半夜匆匆前来,应该是就要在白天自己领兵出发了。战事已进行到这个阶段。

坦桑格离开后的第三天,送晚饭的人走后,我见到一条绳索从下方被抛了上来。我摸出钥匙打开锁铐,揉了揉肩膀,过去向下看。绳子是从正下方的牢房抛出,末端看不确切。我怀着全然的信任,将绳绑在手腕和腰上,然后跳下去,中途两手抓住悬空的边缘,往牢房这侧轻轻一荡。底下的牢房有人接应了我。那个狱卒给我另一套狱卒的衣服,背过身等我换上。我把新颈链藏在领子里,戒指藏在新手套内,而断掉的那根,就放在脱下的近卫制服上。狱卒时常两人一队,晚光又淡弱,不过更可能是战事四起时,人人都很忙碌,总之我们混了出去,飞快隐匿进树林里。我问狱卒:“约丹斯,你是怎么混进来的?”他问我:“你有什么打算,莱底希?”

“像计划的那样去找威尔玛,”我说,“你呢?雷纳要站在哪边?”“王上这边,我们宣誓过。”他说,大概想起南境和我也一定立下过誓言,而今却违背,揉揉太阳穴,“总之战场见。”“嗯,战场上见。”我说。

“我从前非常喜欢你。”约丹斯·雷纳把马绳交给我,说了这么一句。然后他忽然不好意思地挡住脸,哈哈直笑:“我在说什么,好像我现在就不喜欢你了似的;事实是我比那时候还要喜欢你,只是羞于说出口。”

“你想要答复,还是单纯的告别?”我问。“只是告别,但不那么单纯,”约丹斯放下手,“从小我就觉得你是个有主意的,做什么都对,今天还这么想。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同意牵涉其中,甚至极有可能是你提议的,但别回头,莱底希。”

他的确在和我道别。

“谢谢,但我时常做错事——可能错得彻底,”顾虑到追兵,我一边上马一边说,尽可能节约出时间,“包括这次。威尔玛有别的考虑,但我想发动战争仅仅是出于私心。”

约丹斯反驳我:“战争从来都只是出于私心。”

“许多人会死,所以不要半途而废。”他挥挥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对他真心实意地笑笑:“我知道了。再见约丹斯。”

我在银月湖畔与南境会合,向威尔玛宣誓效忠,在爵士和学士们的帮助下接管了部分军队的指挥权。我生于战前,但由于生长环境,几乎只有对和平时代的记忆,不过就像母亲说的,我具有某种天赋。我的手段并不总是正大光明,但相比蓄意让自己人作出牺牲以少搏多,我更喜欢研究改善兵器和地形,找出我方压敌对一头的方法。于是南境愈加爱我,对面就是恨得我咬牙,也不得不承认我值得被人爱着。我胜率很高,鲜少胶着,但这是暂时的,我至今没有正面碰上坦桑格率领的军队。我的手段是他教的,从与他们交手过的人那里听来,他跟我有着相似的路数,但一旦遇到来不及改良兵器、或情报不足的时候,他是很愿意牺牲一部分人、以此将我们的人引进陷阱之中的。我也没能撞上约丹斯·雷纳。坦桑格将他派往别的战区,可能知道他打不过我,可能纯粹不乐意我们碰面。不过我因此松了口气。

我不想遇上坦桑格,心情就和七八岁到十四岁之间的时候一样。但也像那天一样,我还是忍不住去找了他,不是在战场上。他让马在溪流里喝水,周围里里外外地全是爵士和护卫。我坐在马上远远看着他,他似乎有所感应,朝这边看来,比斥候更早发现我。坦桑格掬起溪水擦把脸,我见他身边的爵士说了什么,护卫一手按上弓箭袋。他摇摇头,跨上马背,将他们落在身后。我俩一前一后骑着马,都清楚自家哪里没有部署,拣了无人的地方去。

“我又开始和别人睡觉了,”坦桑格说,“靠这个令一些人对我死心塌地。”

“嗯。”我简短回应。

他说:“你不会真他妈信吧?”“当然没有,”我说,“你应该永远不会主动回去那个时候。”他问:“你呢?几时回来?”

“战争结束的时候。”我说。他眯起眼:“你要做什么?还有效忠威尔玛·塔林是什么鬼?……我真想杀了你。”

“要杀你早就杀了,诗人堡里,”我说,“我来就想找你说这个,结束前可别死了。”他重复道:“真想杀了你!”

我们一前一后,将马骑得很慢。从一座天然桥底下穿过时,我确信没人看得见,停下等他。我们还坐在马上,上身却倾斜,勉强让嘴唇挨在了一起,等出了桥洞,还是我前他后,拉开一段距离。“南境人该怎么想,假如看到这一幕?”他遮掩不住的笑意,不知是嘲弄还是高兴,“他们所爱着的你,还跟我搞在一起,让我有种报复的快感,该死的南境人。”我故意问:“那你不是一样?跟我搞在一起只是为了报复?”他但笑不答。

“那条捆脖子的狗链,”他说,“放在那里是想要还给我?你怎么敢的?”

“给你做个念想?新的我戴着呢。”我说。坦桑格听完像是生气,又没真的生气:“我给你一条新的,你却想要靠旧物拴住我。”我对他的挑衅置若罔闻,转头冲他暧昧地笑笑:“陛下,此刻乳环还在戴吗?你一边协调军队,一边在战袍底下摩擦乳头?还有鸡巴……真难想象漫漫长夜你要怎么消遣过去。”他冷冷地说:“你既这么关心,不如今晚摸进营帐操我,反正不是头一次干这种事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们又一起骑了一段,不急不缓的。坦桑格的弓箭手追上了我们。张开弓箭的一刹那,我握短缰绳,夹击马肚。马带着我轻捷跑开,几支箭矢落在我们身后的地上。

我向威尔玛和爵士们保证,我把调情和工作分得很开。坦桑格那边不少人看见我们,所以风言风语马上传了过来,甚至对面有人直接写信,说我把策略透露给坦桑格。

威尔玛知道我想做什么,不怎么在意,不过他罚了我一顿,以此安定军心,并且在我的建议下罚得很重。我对暗处的探子裸露鲜血淋漓的后背。他将告诉我的恋人,而这个恋人,本来以他的性情,就不会干等到战争结束,会想要在任何时候生擒我或者加速战争进程。我说过,坦桑格很聪明,并且在许多时候很能忍耐,但有时他耐性同样很差。假使他的意图是擒住我或者尽早结束战争,以此作考虑,战术会变得局限,我们更容易应对。但他也很可能猜到我们这个打算,反过来将死我们。对于坦桑格我一直在赌,赌他对我的爱,赌输了多少有点不是滋味,赌赢了心情更糟糕。坦桑格有时似乎抛弃了那些东西,这时候他聪敏狠厉,常能出奇制胜,但我多数时候是赌赢了的,并赢到了最后。

擒住坦桑格的不是我或威尔玛,而是理查·拜因。他并不恨坦桑格,甚至记得他许多好处、许多忍让,还有我之前说的话。所以他对和我们联合颇为踌躇,直到威尔玛迎娶了他的女儿、当过一段时间考尔什夫人的伊莲娜·拜因。连我也不知道威尔玛什么时候挖的墙角,不过不管是劝说考尔什侯爵和伊莲娜离婚、还是令她对他一见钟情,威尔玛都能轻松做到;那可能就是一瞬间发生的事。

我认为我的哥哥为胜利考虑,以自己的婚姻作出让步,但一见我的新嫂子便明白了,这是个精明的美女,跟理查·拜因长得一点儿不像,但同时浑身散发着很能赚钱的那种气场。如果说坦桑格是王城的具象,那么伊莲娜·塔林就像金子做成的一样,我第一次见有人这么…适应威尔玛的喜好。

威尔玛是从不会委屈自己的那种人。我真心为他高兴,同时伊莲娜和他为我们带来理查·拜因。他一直想让女儿做王后,在坦桑格那里没有实现,如今威尔玛却有可能帮他实现心愿。老理查写了封诚恳的道歉信给坦桑格,然后兴致勃勃地从东边赶来,没有驾那些金碧辉煌的马车,而是带了高头大马、粮草和穿整齐划一的制服、配雪亮兵器的煕兰军。假如坦桑格不拒绝伊莲娜·拜因或者他的其他女儿,这些都将助他一臂之力。我清楚他拒绝的原因,心情复杂,但这跟工作得分开。

理查·拜因热情地和我打招呼。“爵士,这么说你可能不高兴,但我上次见你的时候,你还留有许多分孩子的模样,而现在,瞧瞧你!我怎么就没剩个待嫁的女儿。”

这年我二十岁,没能长成古罗爵士那个样子,人们仍旧说我颀长秀丽,不过我比威尔玛还要高一点了,发育停滞得很晚。我说公爵,我还是喜欢男人,不用祸害你的女儿是我的荣幸。理查·拜因夸张地叹了口气。“我和南境的缘分,从爵士你帮我说话开始就注定了。”他很会找补,不会令人不快。煕兰的公爵擒住坦桑格时我二十二岁。一个身形相似的年轻人一直在公爵麾下假装成我,而我绕到后方截断坦桑格的援军。

据说理查对失掉冠冕的君王以礼相待。但战事快结束了,理查·拜因猝不及防因为事务要回东方,坦桑格被押送至王城展示和拘禁,威尔玛作为新的君主,当然也要尽快前往王城加冕,本来是同路的,可我们清理残党多耽搁了半月。手上事情还差一点才能完,我却哀求威尔玛:“快走,跟我去王城。”他被我的语气吓到,呆愣了下点点头,把余下的事安排给爵士,说难得见我这样。“也难得见你这样。”我表面缓和道,内心却依旧急躁,因为失去了王位、佩剑且无人照应的坦桑格很容易遭遇些什么,他在圣堂的崩溃历历在目。我信誓旦旦地要他等战争结束,却没办法及时回到他的身边。即使有些事是必要的,我还是恨我自己。

我沉重地回到一别数年的王城,马匹却迈着轻健的步伐。很快我又见识到威尔玛凝固的神情,在他对在外放风的人做噤声的动作,进入关押坦桑格的牢房时。坦桑格脸和上身被压在地上,安静地像是死了那样,腰和臀却光裸着高高垫起,颜色亦很不对劲,应是反复被拍打揉虐,新伤不愈又添旧伤,这样深深浅浅斑驳不均留的印子,在皮肤本来的印记上又斑驳了些别的、液体变干的痕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拍拍在坦桑格身后动作的、将他一条腿也架成小狗撒尿那样的士兵:“嘿。”等他转过脸来,一拳将他打翻在地。士兵的阴茎从坦桑格后穴滑出,使我匆忙看清那个伤痕累累、随时会废掉的器官现在的样子。周围一圈士兵不敢看我,也不敢看他们被打得吐出牙齿的同伴;从衣衫不整的程度来看,他们脱不了干系。但我停手了,没继续打。战争中约束不到的地方时刻有平民被强奸和殴打、杀死,战败的国君被怎样对待都不应该左右我的情绪。“理查·拜因离开没几天,你们胆子真够大的,”我用对下属谈天那样的口气说,“抬起头来;命令包括这个吗?”

最初的僵直过后,威尔玛活泛过来。“明尼·昌文,”他说,“我记起你有妻子,没有想过会把脏病过给她?还有你,理查·安德烈……”

我的哥哥说着话,坦桑格动了动,慢慢从地上爬起来。他在看我。我以为会从那双眼睛里看见怨恨和怒气,但烛火将熄的眸子闪动了下,接着被点燃似地敞亮起来,那无论怎么看都是——惊喜。无人去扶他,他虚弱地靠自己站起来,略微一瘸一拐地挪到我身后,身体缩着保护自己,神情惊恐又甜蜜。威尔玛不再说话;于是所有人都在看坦桑格。

疯子。

“你没被弄够,着急旧情复燃吗?”我对他开了黄腔,紧跟着告诉士兵,“但我差点忘了,你们知道我和弥凯拉·坦桑格有过一段对吧?虽说是旧情人,我也不打算眼看着他被轮奸。假使前脚对他柔情蜜意,后脚用完了丢给你们,那你们一定不想成为我的属下;如果理查公爵是这样的人,你们也一定不会跟随他?”

“我要带他去把这些弄干净,明日送回来。理查的命令是接下来看好他,让他有力气接受最后的审判和处决。这样安排可以吗王上?”我问威尔玛。他当然顺水推舟,这本来就是约好的。他“像模像样”地告诫我:“公爵,你会把握分寸对吗?”我也装模作样,对他赌咒,坦桑格对我已经只是被拔去爪牙的敌人,我会这么做,是不想让他感染接着病死在审判日前。

坦桑格如今很不习惯触碰。我感觉得到,他几次想要躲开我帮他刷洗的手,又看在是我的份上忍了下去。浴桶已经换了四次水,洗下来还是黏糊糊的。我戴着手套,忍住恶心:怎么做到完全不先清理的。他的皮肤被擦红,水里终于洁净了。我摘下手套将他搀出来擦干,在他身上涂抹香油。他直愣愣地打量我的手,我想他在看那只戒指,脱掉手套后露了出来。

坦桑格不知从哪儿涌上一些力气,抓住我的领口。我让他抓着。他把那高高的领子往下翻,看到颈圈后松开我,然后又一次抓住我,就这样反复查看。眼下他的身体光溜溜的。我没有问首饰去了哪里;他都成了这副样子。

“小公爵,”他忽然用一种甜腻的声线,两手不老实地过来够我的裤裆,“大人,弥凯拉什么都愿意做……”

“能不能别把我送回去?”他问。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恍惚间我觉得,在我面前的是二十出头、或者更早时的坦桑格,狡黠的、知道怎么做能让人高兴,又不甘心这样做,因一无所有不得不虚与委蛇,毒药一般别扭违和的甜美。但我马上知道,我面对的的确是和我共度四年又分开四年的米拉,如履薄冰,但不是警惕戒备,而是那种预感到失而复得的宝物即将再次失去的疲惫,往近了说是害怕此刻被我拒绝。但无论怎样他是高兴的,尽管身体应该很痛,还是想和我做爱。这是他表示爱的方式,全不计后果、常将自己弄得狼狈,我熟悉并为之深深吸引。

我没有阻止他乱摸,一边给他拿干净衣服穿上。“你需要的是睡眠,必须保存体力,”我说,“我可以找威尔玛给你换牢房和看守,但无法保证你之后就不会被怎么样。当你还是君王,那些人怕你、然后就是死也想尝尝你,现在他们几乎不用死了。”他怔忡地问:“你要去哪儿?”“回南境,平民要安抚、战士要嘉奖,许多事要处理。黎丝卿在代我,她很能干但还太小了……”我停了停:“威尔玛会暗中关照你,不过他不可能和你走太近,总有疏漏的时候。”他对这安排置若罔闻,只冷笑道:“小吗?你当年自己找人熊送死的时候,不也刚十四岁。”“你知道了啊。”我说。

“莱底希,”坦桑格裹了裹身上的衣服,“你是个比我更病态的疯子。”我担心他着了凉、所以会感觉到冷,伸手探探温度。他躲开了,垂着眼:“你不是说战争结束就回来?”

“当然是要算计你才说的,你该意识到了,”我说,“最终审判没开始,但结果可以预料,你会在牢狱度过剩下的时间,直到他们任命好处刑人,在众目睽睽下割下你的头。”

“在那之前,如果你害怕或有什么事再也无法忍受,”我递给他一只装有药物的小瓶,吊坠大小,“据说是不太会痛,尽快喝下它。虽说我没试过,至少不应该有砍头痛。”

坦桑格抬起头:“你叫我等战争结束,然后去死?”“是。”

“你恨我从母亲身边夺走你吗?”过了好一会儿他问,“还是恨我不让你当个好骑士,恨我那晚强迫你?恨我杀女演员弥阿丽?恨我叫你和约丹斯·雷纳厮杀,不让你平静地恋爱、正常地结婚,恨我弄脏了圣堂?或者说你甚至恨我让本来就会死的人提前死去,恨我在人死后对尸体泄愤?难道你根本就是恨我比你大十四岁、却还总是要依赖你…讨厌我吗,现在可以说了?”

因为虚弱,每说几句,坦桑格都轻轻咳嗽或喘气。他的脸涨红了,本身肤色也不浅,却不知怎么仍给人惨白的印象。

“是,除了我并不在意年纪和你依赖我这事,”我说,“衣服有暗袋,把它藏进去。”

最终他还是收下了,顺从地藏了进去。我希望他是真觉得这东西有用,不要因为是我给他的东西;目前他手上没有别的我送给他的东西了。“现在你需要休息,去床上。”我说。他身子蜷缩,背对着我,和他睡在同一张床上,总觉得像是上个百年发生的事。我这么想着,一只手搭在我肩上,然后是另一只。他翻过身,伏在我身上:“我都要死了,当然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躺着没动,说只要不做,随他做什么好了。他像找到了舒服的枕头,终于抱着我睡去。“你长结实了些。”坦桑格含混地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忍住没回抱他。

得知坦桑格的死讯,已是我再次来到王城的时候了。母亲没有留下多少子女,但幸好是三个,不是两个。我把南境交给了黎丝卿,又在王城外和外出的威尔玛交接,彼时刚到城堡没多久。那骚动微微弱弱的,像是守卫的士兵交头接耳,然后马上被掐断,所有人同时不吭声了,走廊里一片寂静。

我低头继续收拾带来的行李。又过了会儿,一个士兵敲了敲门。

“请进。”我说。我在找一件东西,头都没抬。

这名士兵——即使房间里除了我和他再无别人,用极其微弱的、比蚊虫嗡嗡更细小的声音说:“公爵……那个人死了。”

“谁?”我仍在翻找着。我把行李中的物品一件件取出来。

“弥凯拉·坦桑格。”

我抬起头,不解地问:“好好的,怎会突然死掉。你们不给他吃东西?”

他说:“是毕罗埃拉·乔,他喝多了酒,趁陛下走后,叫上一些士兵下了牢房,说要弄他一整晚,中途突然就……”

我问:“怎么个‘弄’法,能把人弄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欲言又止:“就是……操他。”

“噗……无法理解,”我说,“那人有那么好操?就算真好操,你们就不能管住鸡巴?他自己为了逃避审判,弄开锁跑出来,叫你们去操死他?”

他说:“殿下,我没有。”“那你当时在哪儿?”

“先带我去看看,”我低回头,接着翻找,“你在外面等我一下,我马上就来。”

终于我找到了它,是坦桑格从前给我的城堡构建图。我十四岁的时候对那段关系羞于承认,因此我们常常像在偷情。坦桑格给了我这个,方便我偷偷找他,无论他在哪儿。我记得每一条秘密通道的位置,不过后来不打算遮掩了,记忆便有些模糊。战前我去南境找威尔玛要求他对坦桑格开战,将图纸带走收在了我南境的房间里。母亲和威尔玛保留了我小时候的房间。长大成人的我宿在那里,总会觉得怪异。

很快就能结束了。我想着,可还是不很舒坦。我在想能让他这样的人决定去死,死前他该有多难受呢?

坦桑格最终没有经历审判和公开处刑。初秋的这天,人们被告知他已遭到秘密处决,而后首级被挂上城墙,标志性的红发褪尽光泽,在风中猎猎摇晃。

疯王被处决的前两天,不明原因的疾病找上了刚刚才回到王城的我。医生说我得闭门静养,但病情恶化程度超出他的想象,于第二日便宣布我暴毙而亡。我虽说是王城的叛徒,却从少年时代起受人爱戴,又因背叛的是那样一位疯王,别人仍悼念我多过恨我,这一巧合事件令对于坦桑格王的处决没能给人留下多痛快的体验。

不过这些我都不用管了。因为已经“暴毙”,我没能亲眼看清那首级最后一眼,只从郊外远远瞥见城墙上串着一团黯淡的红色火焰。我看了一眼就转回头去,专心驾驶着马车。接近午时的时候我让马停下喝水,进车厢查看,从毯子底下露出坦桑格被染黑的头发。我探探他的鼻息——仍很微弱,但逐渐平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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