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腻(1 / 2)

我的确喜欢这些甜腻的东西。南国人的胃过于甜蜜,我们自己意识不到,因为断乳后尝到的第一口甜瓜就甜得透彻,连梅子也不显酸涩。我在王城改变了习惯,原因是我和约丹斯的老师很严格,而且也不是南境人。“快吃,你不是喜欢吗。”坦桑格催促道。从他不耐烦的语气里,我听出一丝忐忑。可怜又疯癫的弥凯拉·坦桑格。

我探出舌尖,尝到了蜜的味道,不能算久违,我仍在节日里饮蜂蜜酒,一些菜肴里也少量用到它,但我许久不直接食用,况且混合了产自南境的葡萄那种爆裂的甜味,以及坦桑格谈不上腥膻的淫液,而浸润鼻腔的依然是他特有的腥甜香气。坦桑格造访南境时,和我说空气吸进一点仿佛鼻腔里被灌十箱蜜,这过程的可恨程度“像威尔玛·塔林一样令人作呕”。我觉得在他周围也一样,那股味道也是蛮不讲理地灌进来的,区别在我是南境人,我还挺喜欢。

我只是舔走了一些流溢的汁水,没有取那些果肉,用舌尖把它们推得更深。我的舌头够不到坦桑格肠子里那个会令他发疯的凸起,但足量的话,那些果肉可以。我又拿来葡萄一小捧,不弄烂,整颗整颗放进去,等坦桑格呼吸一滞,穴口要咬我的指头,我就知道可以了。

我摸他的肉穴,接着扒开,无需用力扯已能张得很大,但我想看看它的极限和他的里面,肠肉涌动着,深一点的地方,漩涡的中心,红红的肉团住一小截葡萄屁股,让媚肉显得颜色更深更熟艳了。葡萄略带光泽的光滑表皮很快被新挤出的汁液淹没,又并未完全被盖了色去,因而很泥泞,甚至有点肮脏的感觉。我堵上泛滥的汁水,舔刷他屁眼里侧,尽量动作快地。但仍旧没有他淫媚地榨汁的动作快,有一些我是没接到的。可以想象甜腥的水会怎样到达他肛下的洼地,在股沟处积聚起一汪甜池,至于透亮还是浑浊,说不上来,也已经不怎么在意。我抹一把他的股沟,果真水淋淋的。

“好会操……你的舌头好会操,比刚才好。”坦桑格扭着那对半白不白、但仍十分惹眼的丰臀,仿佛既知道人喜欢这儿,又要让人指头打滑,不遂人愿。

他酸酸地说:“蜜的滋味不错,是吧?”“我不能违心地说你的鸡巴好吃。”我说。在我分出空说话的时候,他的穴眼因为没东西堵,滴滴答答漏液。坦桑格总是把自己搞得,或者被我搞成一片狼藉的样子。他的周围也是。“很色,”我对坦桑格说,“你是为什么会觉得……”自己得靠别的东西吸引我的呢?

“我就讨厌你这不干不脆的样子,”他见我久不说话,由鼻腔里凉凉地哼了一声,“和谁都不干不脆,惹来一群发情公狗。人是苍蝇那样的,莱底希,但凡有一块好肉。”“好的,我会端正言行,陛下。”我敷衍地说。他是意外的,但显然还算意满,嘴角浮出一抹浅淡的笑意。

我由着他讲,毕竟我已不意外了。他是个疯子,我又到底爱他,我得让着他。可他接下来的话使我感到一阵骇然的冷意,血液从腹部冻到了头顶。“他们以为能搞到你,你却是我的,你宁可舔我的鸡巴和屁眼…”

坦桑格张张嘴,得意的笑凝固在脸上,像我体内的血一样。他自觉失言,不过才骂我“不干不脆”,不能跟我一样把话断在这里。舔舔自己的嘴唇润湿了它,坦桑格强硬地说下去:“…你宁可给我舔阴。”他想要遮掩过去,咬着唇将手垫在屁股下面,用手指拉开肛肉,同时吸着肚子。那穴眼一张一合,吐更多的蜜液和果浆,夹着一些葡萄碎肉,汩汩地打湿了大腿根。那样子比起高潮,更像是生产或流产造成的。“我说得没错吧?你不想要别人的屁股的。”坦桑格说,脸上一片倔强,丝毫不顾及肛穴被糟蹋成了这副模样。我的血还冻在那儿,因此看到同是液体的这摊东西,想到的不是从那条柔软的肠子裹挟的余温,甜美腻人的味道,单单只觉得冷。我呼口气,吐出内脏里并不存在的一些碎冰。

感觉好一些了吗?我问,不是问我自己,而是问坦桑格。我问他在我舔完他的“鸡巴和屁眼”之后,感觉好一些了吗,无论是对于无聊的滑稽戏——不论哪出,对于冬熊之怒,和我锋利的犬齿。坦桑格听完大睁着那双润丽的眼睛,使我想起那罐蜜没和葡萄、肠液搅在一起的时候。“好一些了。”他不确定道。“那就好。”我说,对他挤出一个笑容。坦桑格上下打量我。不久后他的笑意归来了。他带着胜利的喜悦,那喜悦仿佛给四十匹神骏的马拉着,满载辉光。“你不正常,莱底希,”他喜滋滋地说,“过来。”他倒在桌上,就用这副表情,自然地向我张开两条手臂。

我隐约感觉,不知什么缘故,坦桑格常把自己放在我母亲的位置,但他的形象和我真正的母亲相去甚远,我也从没有偎在人怀里撒娇。可我确实烦闷无处排解,就小幅弯下腰。他也不在意,捧住我的脸。他的面孔板了起来。“我还当那是你睫毛的影子,你多久没好好睡觉了?”他端详着,“这可不是我的错,我这些天都没怎么睡你,你该休息得很好?明明都苦了我。”“又‘痒得厉害’了,陛下?”我问。我猜是的,所以他里面未穿着短裤就来了。我将脸搁在他手上,没来由安下心,一边听他训斥我,絮絮地说些“做完滚回去睡觉,难得长了张好脸”这样的话。真奇怪,他明明不是足够令人安心的人。他问:“听见了吗?”我懒于开口,蹭蹭他的手掌心,示意我听见了。他的耳垂腾地红了。“做吧!”他说,推开我,伸手要挖屁眼里的葡萄。我逮住他的手,闭眼摇摇头,解下裤子,也不完全脱掉,抵着乱七八糟的东西操了进去。睁开眼睛的时候,那张骇怖的脸,令我展露笑意。他一定已然想到,这些破皮前绝不柔软的紫色浆果会到达怎样的地方,惊恐地说:“我会死的,会被你弄死的!”我说:“不要紧,不要紧,我和你一起死。”他接受了这样的勾引,于是安静下来。说安静也不太久。“噢……噢……”他叫着床,节奏是舒缓的,脸上也放松了,因我插得很慢,而且没有放进去很深。他逐渐信自己不会死了,口张大,神情很浪荡:“啊……哎……啊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坦桑格的嘴唇是饱满的,即使闭紧或抿着,也能看出丰盈得像他充满羽毛的枕头,通常给生产的妇女用才会垫得那样高和软。这副嘴唇加上大而潮湿的眼睛,抚平了窄面和鼻梁带来的苦相,并且奇异地——这张脸奢靡足以超过任何一位君主的幻想,总之五官放在一起很合式。但他在床上叫春,双眼微阖,嘴大张着,因为这样也吸不足气,鼻子仍要过度履行它的职责,鼻翼便得稍作鼓动,使他眉眼口鼻间的关系产生了变化,变得有些丑陋而艳情了,可见情动将使绝世美女也沦为凡夫。

此时他就顶着这样一张脸,可怜的弥凯拉。我在遇见他的那个夜晚没看清这副表情,对他那晚做的事一知半解。我在十四岁又见到这脸,这两晚间隔的数年内,我还见过他两次,一次在第一夜次日,母亲把我带到他面前,寒暄过后,提到我会在王城叨扰段时日,跟在王城骑士们身后学习。我想准确点说,她决定了她的孩子里,必须像雷纳的约丹斯、苏莫的提利、奇拉格的埃文、桑瑞的梅丝小姐等人那样被留下的是我,直到坦桑格认为合适的时候,或者到我们与他信得过的人完婚,但顾及我的情绪没有明说。这也是没办法的,我想。威尔玛是继承人,黎丝卿又只有那么一丁点大,在王城的话等她长大,她该永远记不起南境的春天了。

听完我母亲的话,坦桑格没有看母亲。他是在看着我,同样以那种明亮而奇异的目光。“可怜的家伙。”他说,问我的母亲,叫我跟着骑士学习,是否意味她的继承人今后需要我的效忠跟保护。母亲委婉地说,仅仅是莱底希具有这样的天赋。但她也提到,她是他的盟友及封臣,不过南境需求一些自保的手段,名骑士的武力和威慑当然在其中扮演关键一环。“艾涅西丝,别和我卖关子,”坦桑格说,“你已养着剽悍的军队,靠橘树的嫩叶可撑不起未竟城的灰石堡垒。他到时要成为我的近卫,他会以塔林这个姓氏声名显赫,同时在自己纹章上绣下炎魔的怒火。”公爵几不可察地显露愁容,样子就好像有一丝怜悯坦桑格的处境,又本能地不愿和他走得太近。她透过他蜜色的皮肤看到日后使坦桑格疯狂的沸血了吗?还是从他意外的要求里,感觉我们之间可能发生了什么,尽管在她看来我和他是头一次见?

但母亲接受的是成为一位公爵的教育。她把话题轻捷地抛给我,说要听过我的想法。如果我在她不知道的地方惹怒了坦桑格,让他想日后教训我或塔林才要我近身侍奉,那我自己应该知道。我说我没有特别的想法,一切听凭她和陛下。她略宽了心,仍准备做些斡旋。“那是个荣耀但离你太近的位置,陛下,”她言辞真挚,暗示我不好控制,“所以往往近卫们从姻亲或小家族中间选拔。”

“姻亲么?”坦桑格却听进去了,“无所谓,我要你的儿子。他是枝好苗子。”母亲不多说话,只作要求,如我长大果真堪当此任,做近卫后能偶尔返回南境看望家人,并且必要时为塔林出战。她觉得,只要我同威尔玛走近些,坦桑格便有顾忌,哪会离我太近,而且不便将我捏在手里。她错算了,坦桑格是个疯子。那天趁母亲望向别处,他又瞧我,忽而计上心头,冲我得意一笑。

而另一次呢,是在第二夜早一些的白日里,我面前是“人熊”。其实也不算见过面,只是他说看到了我,而我没见到他。我对那场大会回忆其实不怎么好,古罗爵士高壮的影子使我看不到可以落脚的空地。缎带一样绕过场地的观众席上有数不清的人,彩旗挤得卷在一起发出杂音、礼花爆裂的轰鸣——那东西在夜里才好看,这个白天却没有人吝啬绽放它们,也没有人不在说话。以我过往待在观众席上的经验,若没在向同伴传播选手的事迹或八卦,那一定得在赌博、调情、吆喝、向小贩买酒里选一个,尽是些能让人上头的事,小孩子、带孩子的夫妇、年轻小姐的乐趣则要纯净含蓄一些,老人们不尽然,但总之人人都找到事情做了。“嘭!”两面旌旗悬垂如飞瀑,一面是塔林的金环,一面的纹章属于蚁林海港附属的小家族,但它代表的是我的对手,于是在这个场合,这面旗帜突然有了分量。

我第一次以塔林的名义出战,除了成日和爵士们、同期打在一起,并不怎么交际,能从营地出来的时间又总去剧团。与此同时威尔玛作为继任者在南境安稳了脚跟,可他长袖善舞的影响尚未抵达,此时距离未竟城的白昼之光照耀王城尚余一两年时间。

我只佩戴了关节处的护具,在检查搭扣。古罗爵士着一身银亮铠甲,据说这铠甲的穿戴每个部分都需要一名侍从抬起。在场下,穿戴前,爵士的肌肉筋脉如远眺群山。我认为他不太需要结实的防具,这样做是起到震慑或嘲笑对手的作用,通过限制自身行动让对方死得慢些,更可看些。过去几年里他都是这么做的,因此熟悉“人熊”的观众们无惧于金环熠熠,见旌旗一展就喝起彩来:“人熊,操死他!操出他的脑子!”对于我,为了加强悬殊的效果,他们的描述是那个“杨柳般的小子,柔媚的南国风光”。不过我好像听到约丹斯大声叫喊我的名字,还有提利他们,梅丝也…希望她的公爵父亲没注意到,因为“人熊”同时为蚁林的荣光而战。但也可能是幻听,在那样盛大的人声里,头脑被潮水打得发懵,嗡嗡叫唤,是不可能分辨出单独哪一个人的声音的。

啊,比起我的对手或许是吧,没几个可以长到爵士那样。我活动筋骨,把夹在护颈里的发梢扯出来,觉得头发多少有些长了,要扎又不太够,昨天剪掉就好了。这时我发现,我紧张得很。

好在侍从又花时间铲走地上的瓜果。瓜果先是由一些女眷投掷的,不知道哪处来的习俗,有人掷来小金桔和葡萄枝;很快各处抛来的水果和装饰花卉在场上堆成小山,很容易踩绊到。我和“人熊”都未曾向女士小姐们讨要信物,以此来希求比武的好运。梅丝说如果我没有其他相熟的小姐,不好意思要,她可以帮我戴,就是会被她的公爵父亲打断腿。之前我往人群里看了看,也没找见演员夫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但在内心深处,我只想要那个人的信物。从临上场我就避免看向某个花团锦簇的地方,那里悬挂着原康斯达登的怒焰炎魔。红发的私生子推翻王朝后沿用生父家族的纹章,姓氏却是取自已故娼妓母亲的名字。我有六七年没见过他,不是特意避开……嗯,是这样?

反正,因为我和古罗爵士都不曾讨要信物,观众的热情空前高涨。我退到场边等候场地清空,看台上一位女士叫住我。

“可怜的小家伙,”她从高台俯下身,“是什么样的命运让你对上人熊?”然后,似乎并不需求我的回应,她笑起来:“不过,你生得真漂亮啊!”女伴从一只篮子里拿出鲜花编成的首饰:“你还没有拿信物,对不对?至少带上它,金顶树的花可祝你武运昌隆。”我没听过信物能这样塞给人,但那是祝福,况且鲜花不用长久佩戴,打算接下。正要接下,即被赫然出现的、白面无须的男人出言打断,并且他说,他替主人给我捎来“约好的信物”。

他的言语令我警惕。来历不明的男人显然不服务于蚁林的梅丝,梅丝·桑瑞从不弯弯绕绕。但当我看清信物是什么,我眨眨眼,险些笑喷。它模仿鲜花的姿态,重瓣、绵密的淡色花朵,在花心过渡到浅金,金色又轮廓不清连成环状,乍一看很像塔林的纹章。我差点破坏了比武严肃的气氛是因为,这是枚损毁的饰物,且断口很新,推测刚刚才被摔裂,不然“盛装淑女的鲜花”也许能永远盛放。他真是特别生气啊,我想。因为什么呢?因为什么都好,足够我得意的了。

“噢,原是有主的。”女士戏谑道,动作娴雅地收起没给出的信物,接着支着下巴,一副看热闹的样子。我的嘴角还是明显了些。我抬手挡住下半张脸,朝她鞠了一躬,匆匆返回场上,和那枚信物一起。这一系列举动今天想来都傻兮兮的。总而言之,我第一次在王城的公开亮相,烦躁、未修边幅、手脚与同龄人相比显得过长而无处安放,脸在那些真正的爵士身边被嘲笑成漂亮,并且惹怒了一个睚眦必报的人,收获一枚断裂的粉色信物。

我没注意观众从何时转变的对我的印象,可能从古罗爵士被逼得除下一副腿甲开始。提利·苏莫事后仍面色发白,将那个场面形容成“一头站立的棕熊在跳脱衣舞当然,里面有穿便服的”,跟香艳无关,纯纯惊心破胆。我等爵士暴怒地扔掉头盔,同样示意暂停,解下一贯隐秘地绑在手脚上的铅条。解到左胳膊时,我的暂停该还未结束,斧头却已经到了。它刺破空气、产生的尖锐鸣叫,试图使我相信那当真只有妖熊的利爪才可做到的,而同时我明白了,我和它之间马上只有一个能活。不过我腿上的及时解了。

说来奇怪,只是丢掉几块铅,人的感受竟能产生那样大的变化;幸好当时我是十四不是四岁,分得清什么能丢,什么不能,不然恐怕把五脏六腑全部扔掉,也要换得那片刻轻飘飘的感觉。那个七月的白昼光亮得吓人,日头照耀爵士的雪亮巨斧以及我的银枪。当一切都十分惨白的时候,眼睛就会被骗过去,人落入一片空旷,脑袋便很晕。但当双腿重新属于我,我看清了光点在斧尖变幻的形状,有时像海岸线,有时像一架秋千的线迹。过了许久,等再也看不到那斧子,我回过神来,发觉正踩在“人熊”山脊般的肩上。他此时仍是站立着的,所以除了他肩上很小一片落脚的地方,我几乎是在半空中,还握着那长枪的杆子——支撑我体重的就是它。长枪自爵士锁骨中段的薄弱处穿入,我没有看见银色的枪头是从哪里出去的,但我敢肯定它进得很深,我只来得及抓住长长枪杆中部一段。我看见自己的衣服全都红了,很黏腻,且渐渐变得湿重,就想至少把脸擦干净,又没有在脸上感到同样的湿重,只有些汗津津的,这表明场面虽然惨不忍睹,我的脸却没有被血溅到,仍很干净。我无事可做,松开手,慢慢滑下来。我发觉一件骇人的事,那就是古罗爵士这时仍然活着,肌肉细微抽动。

他死去得很慢,所以观众已经在为我庆祝了。纹章官适时地说,让我们最后在此见证传奇骑士的陨落,以及——当然啦,用最迫切的热情,庆贺新传说的诞生!直到这个时候,“人熊”才维持不住站姿向前倒下,膝盖着地,但显然还未咽气。我向纹章官借来随身匕首,上去割了喉,给他一个痛快。这次血终于溅在我的脸上。我抹了把脸,扔掉铅条,吊着左臂失魂落魄地走下去;人群爆发出更骇人的、经久不息的喝彩,我的名字时而被尖声叫作“莱德希”,时而是“拉德利”。约丹斯用一整块毛毡包裹住我。我花了有一会儿才辨认出他的脸。“莱底希,能听清我说话吗?”约丹斯·雷纳浅色的眼睛似乎就在我面前,也可能离得尚有一定距离,我被朦胧的血雾阻碍了视野,但耳朵听得很清楚,就点点头。“我想喝水。”我说。那眼睛像是掬了起:“好!”

但血雾提醒我了,我还不能离开,我寻求的不是它,而是某种更鲜妍的红色。“等会儿,我得……”我想换个地方,但厚毛毡让我不太能动弹,约丹斯又箍得很紧。到我终于回了头,埃文对约丹斯说他这样会把我的左胳膊弄得更糟,我不苟言笑的老师也来了,然后是学士。我周围都是人,在被人潮吞没前,只来得及向那个方向笑了一下。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等一下。我忽然想到。他不喜欢约丹斯,如果不单单因为他姓雷纳。不过一般来说会记这么久吗?而即便能记很久,别人会忍这么久又发作吗?

所以我马上觉得好笑起来。但考虑这个人是坦桑格,在我的印象里,他的确是很能忍又不太能忍的。总之我那天要把赢下的桂冠送给他,可是被约丹斯发现我伤得不轻,跟老师他们提早将我带离会场,绑在一块用来止血的厚毛毡里。那顶奖品我当晚才收到,也没能参与公开的授剑式。

在房间整理物品时,我被那枚信物的断口划伤,细小的伤口涌出鲜血,这个插曲让我决定溜出房门,及时把东西带去。

我那六七年没见他,不过坦桑格是君主,戏班和吟游诗人都很钟情他,让我得以知道其间一部分经历。用如今民间的话讲,他的疯病那时已冒了头,杀伐既冲着敌人,也面向自己盟军。

一些曾助他夺得王座的家族,族人的首级被高高插在城墙上,固定残损尸首用他们生前的长枪宝剑,有外乡人到王城来,一眼便能看见。显然他取得了杀伐的权力,与那夜无助徘徊在花园中的形象大相径庭。

当然,留存下来的势力尚有很多。母亲那之后在南境休养生息,直到病故再未踏足王城,而她死后威尔玛大半时间亦采取那种避世的态度,在我十四岁之前,我们仅仅保持着书信往来。比武前的信里,他告诉我黎丝卿在学骑马。

而还有一些,没能全盘保存血脉,又不至于断绝生路。关于坦桑格强迫内部割席的骇人版本,我听过几个,真实情况可能没我听到的糟,也可能更糟,但至少那时不是所有人都预知了他将因为疯病毁掉自己。人们最多感到他有点奇怪,而他既周正又漂亮,所以还是爱他更多点。对,他那时是被爱着的。

我常听周围人谈论对他的爱或忧怖。出人意料如约丹斯·雷纳,柔雅如埃文·奇拉格,都不同程度地参与过这些话题,但听完我只觉得坦桑格好像一直在生气。把首级挂在城墙上也好,使手段也好,以至于放过南境也好。白天不请自来的这枚毁坏的信物,更证实了两点,一是他心里总记着许多事,再来他脾气的确不怎么好。我看到自己的血涌出那个细小伤口,没来由想到了坦桑格,于是从窗子翻了出去;首先得回他的礼,其次我怕他把自己气死。吊着一条胳膊逃亡有些难,但脱离铅条后轻便许多,于是也能将就。问题是去哪儿找他。

其实出得屋子就不太用躲,需要绕过的只是那些真正关心我的人。学士嘱咐我别乱动弹,埃文和梅丝站在门外,阻挡人们好奇的问询,在他们之前老师、约丹斯和提利等人轮番当过一遍哨兵,暂时歇脚在临近的房间。那天我突发奇想,偷偷去见坦桑格,瞒过的就是这些人。可当我翻出窗外,蹬着岩壁稳当地落在下一层,心里闪现的绝不是愧疚,反而是某种残酷的快意,滋味很像刚刚拆下铅条。

我脚步越发轻快,几乎明白了自己是个卑劣的人,便想藏起这份快意,因此仍然避开几队国王近卫。人人身着黑衣银环甲,模样比守城的卫兵们更神气,也比那晚我和坦桑格遇到的忠心;但近身护卫的话,他们必须要能够发现我的,可他们没有。我在队列经过的地方寻找,着重那些有人把守的地方,没发现什么;走着走着,从身后被人拽进一扇门内。

本能让我避开了伸来的手,不过这时——那阵将要腐败的水果甜香。我便站着不再动了,由着他把我拖进去,顺手带上了门。我回头打算行礼,他的嘴唇却先到的;轻盈、细密的水声,夜风吹干的嘴重新被濡湿的感觉。男女之间管这个叫亲嘴,我想,他亲我做什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但亲着亲着,变成我在回吻他。唇舌追逐的游戏迅速挤压空气,到无间地贴在一起时,那中间自然缺少给人生存的空间,彼时我并不知道亲吻不需要屏住呼吸。

等亲得喘不上气,我一把推开他。他不气不恼,也轻轻吸气,倚墙站着说:“你这时候摸进来找我,不就是要做这档子事?”

我将手按在胸前让呼吸平稳,闭眼摇摇头,听到他给门上了锁。“还要吗,要亲吗?”他说,不像询问的语气,而是笃定了该继续一样。我这才接上他刚才的话:“不,只是把这个带给你。”

他把玩那顶奖励,比宝石王冠要小,花叶玲珑旖旎地挨在一起,很难想象那些爵士佩戴它,显然工匠在制作之初就决定它最后会被戴在一位女士头上,像是今年长枪比武的桂冠,给了梅丝的已婚姐姐梅拉尼,由此引发的争端此处按下不提。坦桑格一边把玩,一边问我:“你觉得我会喜欢女人用的东西?”我早料到他会找些不痛快,对此倒没所谓,心里只有完成了一件事的松快:“不喜欢的话,转赠别人也行。”他盯着我,笑容很是古怪,抽回手对我扬了扬那顶桂冠:“我的了!”

“我明天要戴着它。他们会看到王城新晋的宠儿是如何不近女色,”他一字一顿地说,“只顾向他的君王献媚。”我觉得这说法孩子气得很,可他说出来又很合宜:“我很高兴陛下喜欢它。但是,‘我的’君王?”他点点头,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毫不吝惜地表现出兴奋和狂热:“快跪下!你得亲我的剑。”

这个说法也……有点怪,我想。好在他真的取来佩剑。我犹疑地,用嘴沾了沾冰凉的剑身。坦桑格见状,终于真心实意弯起嘴角。“那么——英勇、正直、悲悯,”他说,“这些你都不需要,塔林的莱底希;你只用为我而战,成为弥凯拉·坦桑格的利剑,自今夜起,至死不休。”我一愣,虽明白他不会按照常理出牌,却没想到这样一种闹法。我提醒道:“陛下,你平时不这样给人授剑吧?”他说:“我还没说完呢!我可以人前演一遍,演出一次更盛大的…现在听我说。”我说:“不用,不过陛下,一旦没了英勇、正直和悲悯,人还能剩下什么呢?”但我不得不由他继续说下去。

坦桑格咬住下唇,这是他习惯性的动作,仿佛刚才给我一打断,他积攒的信心荡然无存了,并因此变得紧张兮兮。他说:“作为交换…作为交换,我会成为你的监护者、兄弟、挚友和情人——要我当你的婊子也行。我的身侧永远是你的位置,床榻、肉体和精神单独为你打开。你得保护我;假如你的血液流干,那一刻即作为我的死期。”

“总之我中是你,你中是我。”他强调。

以我当时的年纪,还不曾遭遇许多告白,被其中的滚烫和刻毒弄得颇有些心惊肉跳。今日回想,没有比这更炽热的告白,同时也是最怨毒的诅咒;他要的是一具骑士的空壳,空有副名头,做提线傀儡的事。比做傀儡更糟的是,傀儡尚能辩白自己是被人操纵,我做的一切却将是我自愿的,因为作为交换,他也自愿剥去血肉成为我的偶人,只要我希望,他甘愿与这具空壳媾合;坦桑格的血和肉,换我的血和肉。

我期待的不是这个,两具空壳能做什么呢?即使攥在一起,也凑不出一套完整的血和肉来。我那晚当真只想要给他桂冠,换他白日送我的花枝信物,并且告诉他这是我第一次自己十分渴望得到的东西;就只是这样,此外连接吻都没准备好。我当年却更加理解自己想要什么,于是停下亲吻他的佩剑,虽难以启齿,仍说下去,说恕我拒绝,这不是我想要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坦桑格听完微微怔住,又不自觉开始咬自己下唇。他这次下嘴真是狠极了,所以我顾不上别的,赶忙起来把拇指插进他嘴里。别咬,别咬,我说。他竟真没再咬,随即探究地、怯怯地顶出舌头,舔了舔我的指甲,舔完指甲,又去舔指头的肉。

“很新鲜,这是怎么弄的?”他像是没听见我的回答,舔过我手上被信物割伤的地方,“不是我咬的。”

“不是我咬的,”他神经质地重复道,“但你或许没注意,手指是你的性感带,莱底希·塔林;你在发抖。”

“我听你的老师说过,你有灵巧的双手,除了剑以外,你掌握许多兵器跟暗器。”因为要说话,坦桑格便没有继续舔,只是将嘴唇贴在我手边;手指让热气轻碰的感觉很奇怪。他接着说:“对战握着兵器的时候你是种什么感觉,用这么敏感的手?兵器交抵的时候呢?恐怕不只是盯着钢铁擦出的火花星子吧?你常让对方感受到威胁和战栗吗?他的战栗会透过兵器传到你手上吗?这时你觉得爽吗?那种想射精的爽?”

“在我看不到的地方,你跟别人爽过几次了,初精想着谁弄出来的?这些我也都不知道。你第一次梦遗就该离开那狗屁训练城堡,摸进我的房间。我很好操的——你已经知道‘操’是什么意思,对吧?‘骚逼’呢?我是个很好操到的骚逼,只要你对我说几句,这几年你没忘记我,想要我,我就是你的了;如果有人要碰我,我们可以一起杀了他,就像那天一样。”

坦桑格对着我的手吹气,越说越兴奋,面颊翻涌动人的红晕,眼睛像一直在笑的。所以当那种恨意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他脸上,割裂感使我明白,他的状态比那年更糟糕了。我那时还不习惯他的疯病,下意识地避开这双被怒火和烛火烧得通红的眼睛,这令坦桑格更加生气。他特别生气的时候,反而不大瞧得出来,更不哭闹,眼里那样怨恨,嘴角却勾着:“你还想让我等多久?”

“我们直接来做些肮脏的事吧,”不等我回话,他宣布道,“总得让你明白你是我的。”他的力气很大,比我想象的大。我之所以得知这点,是因为我被他摔在床铺上,伤到的左臂着床,穿骨的疼痛让我差点跳起来。坦桑格很得意。“我一早就瞧见你受伤了,”他说,“但我不做帮你止血那样的的蠢事,唯有疼痛……疼痛和肮脏的秘密,才让人记得住呢!”他的眼神变得阴郁起来,秃鹫一样紧盯我的伤处,仿佛把那里剥皮去骨才是他的宗教、他的信仰,他这几年为这一个目的活下去的。我短暂地对他产生了恐惧——不过也就那么一下,因为当我的血重新渗出来,坦桑格只是又怯怯地、仔细地舔了上来,那轻柔的架势,不同于他对待任何宝石皇冠的粗暴态度。我甚至想,他有什么错呢,弄伤我兴许只是也想替我舔舔。

弥凯拉。

但同时他的手……我轻轻吐出一口气。他的手开始隔着裤子摸我的阴茎,手法是很细腻的,但那时我的贴身衣物像训练服一样,也由见习城堡统一发放,布料可不怎么细腻。在这样细密的摩擦下,我多少感到了疼痛。至于坦桑格呢,他的手接触到的是更为粗糙的外裤。他很快不耐烦起来,解开我的裤子,用手直接覆上去。

“这里长得也不错了。”他满意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相当奇妙的触感,我想,手似乎比我从前握着的时候细腻,但茧的位置表明那曾是一只用惯了剑的手,并且显然也极习惯使用别人的阴茎。这反差令他格外地……性感。略显粗糙的皮肤,温热并非汗津津的,如要打个比方,我知道有一些人喜欢让伴侣的发梢或胡茬擦过自己的嘴唇和脸颊;清冽的、浅淡的刺痛。

至少在这个时代,至少对我来说,没有人比弥凯拉·坦桑格更性感了。但是我呢,我推开他,制止那只手,也不让他再给我舔伤口。“陛下……我没有经验。”我说。你瞧,我当时的确更晓得自己要什么,承担不了什么,同时直白得伤人,远没有现在油腔滑调。他转过来舔我的嘴唇,起先还笑:“你最好是没有,不然还想和谁?”但当他听到我今晚不想要,而是预备等白天和他谈谈,他整个人僵在那儿。我趁机抽身躲到门边,和我同时抵达的是坦桑格的枕头,软和的、充盈着羊毛,边缘缀着毒物般鲜妍的缎带。我拿手抓着,避免它落到地上,不过更多的枕头接二连三向我砸来。我既要躲开它,也要将它夹在腋下、顶在头上、撂在没渗血的那边肩上防止弄脏它,怀里抱着、手上抓着,最后放不下了,膝盖间也去抵住一个。我像一个打扮花哨、手忙脚乱的宫廷弄臣,脸被油彩完全填埋,却不好大声喘气。任何人此刻见了都会笑出声,但坦桑格丢干净枕头,伏在床上,将脸埋进被子里。于是他压根见不到这一幕,丝毫不为所动。我艰难地蹦过去,将枕头一个一个重又放回床上。“我先走了,陛下。”做完这些,我轻声说。坦桑格连“滚”也不和我说。我从门走出去,果然先前聚在别处的护卫这会儿严实地把守在门外,坦桑格显然全都安排好了。尽管如此,见我出来,人人神情都是一滞。顺着他们的目光,我看向自己不整的衣衫、散开的腰带。不过卫兵的嘴像被无形的什么东西封住,最终不发一言。我请其中一个带路,将我带回我的老师和同伴身边。我们走出几步,我问那名年轻卫兵:“国王很令你们害怕吗?”

这时他受到约束的脸上才有了波动。我赶忙道:“随口一问,我不讲给别人。”他还是没敢作答,反过来问我:“你不怕吗?”我想了想:“我对他持有的感情很复杂,但不怎么怕他。”

“抱歉,”我停下脚步,“我们回去。”我没有理会惊讶的的护卫,调头就走。我建议门口的卫兵站远些,尽量不要听屋内的动静。然而只是一些建议,我那时无法左右国王卫队,也不知道坦桑格下的是何种命令。我回到屋内,掩住门,背靠它站好。坦桑格的脸仍埋在被子里,红发被阴影分割走大半,晦暗不明。我突然恐惧起来,不是对于他;人怎能做到一动不动,他的心脏还跳动着吗?

我说:“陛下?”见没有回应,考虑过后改口道:“弥凯拉?”他说:“不准用那个名字。”我松了口气:“弥……米拉?”他没有驳斥:“你已经知道会发生什么。”

“是。”我说。

“不再继续做个好孩子?”他说,“现在走我也许会放你一马。”

我的手交叠在身后,紧抠着门板。然而我装出平静的样子,轻佻地截住了他的话:“我自愿这么做。”

我仅仅在原地等了一会儿。随后那头冶艳的红发冲撞地落进我怀里。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在别人看来我至今仍可算是青少年,但我心里的少年时代确切结束于那个晚上,结束于十四岁开始后不久。我再不用穿训练服,却也很少穿礼服。通常只是黑衣、银环甲,腰带上别着近卫长官的十一枝铸铁金顶花。最开始是四枝。从四到十一当中只隔了一年半。

每年有那么几次,坦桑格便装外出,这时我换掉近卫装束穿些别的。我穿惯了短装,裁缝来便可省去繁复的外袍,只做紧身上衣、长裤、筒袜跟短斗篷,冬日里要保暖,就再加一些游牧民族那儿改良来的镶绒边的束腰外衣,我们管那叫“兰巴斯”。尽管这些衣服穿不了几次,总是十分崭新,裁缝仍要每个季度过来,因为我的身体在抽条。我感到肌肉被抻拉,但比不上日常训练的疼痛;骨头相反没什么感觉,跟预想的不太一样。十四岁半的某天我去见坦桑格,他放下手中的书卷,仔细打量我。“你长高了,”他说,“明明前几天才见过。你得每天都来找我。”顺着我的下身,他开始往下摸,那些生长痛的地方本来不算什么,经他一摸,更是大好了。然后坦桑格蹲在下面给我口交。这是他第一次给我口交。过程中我看到他的颅顶、细密的发缝。坦桑格很高,站在一起时我是看不到的,即使我比同龄人高,所以当我从这个角度看他,总觉得我离他又近了一点,带来的欣喜甚至压过了他用口腔服务我以及白日宣淫的快感。坦桑格不知道这些,只知道我很兴奋,于是伏低身体,更加淫荡卖力地口舌服侍起来。

啊,差一点就……那是白天,我那时亦比现在明事理,没把他按在墙壁上操。我把手伸进他的衣袍底下抚慰他,发觉他下面什么也不穿。他低声笑:“我习惯了,所以让你每天都来找我。”

我穿惯了卫队的衣服,因为我本身要做近卫的工作,而坦桑格习惯于像男妓一样里面不穿,原因很明了。我们认识的那晚,我记得他是穿裤子的,后面几年发生了什么呢?我揉捏他的肉臀,将他鸡巴流的水抹在那臀缝里,肉臀给继续挤压,淫水有些被推进穴眼,有些被挤出,流得满腿都是。“陛下,若你这时整齐地穿着裤子,”我说,“却还是被淫水浸湿一片…如果能见到陛下情难自抑的场面,我这会儿就已经插进去了。”坦桑格给揉得晕晕乎乎,简直什么都可以依我,答应我以后把裤子穿好。他漂亮的脸贴在我肩上,红发软和地垂落肩头。我感到即使他不答应,什么也都可以依着他,所以听到他答应下来,当下松了口气。

他也要我答应他一件,还是每天来操他。我也想这么做,但我们有各自的事要办,以平日的玩法,不抱着他干上半天再耳鬓厮磨一阵,我们是不会分开的,这样可什么都做不了。我说陛下,长期纵欲长不高,你是头丰娆高挑的美丽雌兽,但我还得长。他抬起头,斜斜睨我一眼:“又找到借口了。你想长到几岁?”我说,有人十六岁就不太长了,有人十八岁还在长,也有到了二十岁个子奇迹般窜上去的。他不耐烦听下去:“谁知道你还会不会长?比起关心那些没个准头的事,不如多看看我的臀部。且那说法不尽然对,我做得很多了,也还是能长这么高。”我被他烦躁的样子逗笑了。不过他确实有对能笑傲诸国的美臀,虽说又肥又软,一点不见肿胀下坠,比他容易因摩擦立起的奶头还要勾人。如果长高这事是虚无缥缈的目标,我想说坦桑格的臀部虽切实存在,却给人幻梦一样不真实的体验。我说,米拉陛下,晚上我一定过来操死你。

坦桑格会好好穿裤子,也遵守约定,不要求每天做插入行为,只是日常会召我过去一起待一会儿。这段安逸的日子,让我误以为他的疯病转好,逐步走出了当年梦魇般的处境。他是我引以为傲的情人,说话不正经却总能提出切实可行建议的良师益友。除了我没有想过让他代替母亲或兄长,他的确做到了那晚他承诺过的,且比承诺还要甜美数倍。我没法不爱他。

后来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我撑在坦桑格身上。坦桑格水淋淋地贴在莹白色的长桌上,下身的酥麻感把他逼得目眩神晕,睫毛小扇子一样低低垂下。太阳让他的胸脯比松香更加诱人,蒸出一层淋漓香汗。我有一阵没一阵地、揉捏他大到该被称作“乳房”的胸部,汗便留在我的指头上,我又拿它去润他细微干裂的嘴唇,这或许是他大量出水后补充水分的唯一方式了——不,还有接吻。

坦桑格想要接吻。我佯装要去吻他,脸却停在上方,对他得意一笑,像他背着母亲对我做的那样。因为坦桑格喜欢我,此时又毫无防备,冷不丁见到,当场红了脸——像那时的我一样。但他甜蜜的羞赧,很快像露水似地被粉碎个干净,随之而来的可以算是酷刑。我的阴茎不再收敛,最大限度地插进他颓软的肉穴里,龟头前端可还顶着数颗最成熟饱满的葡萄,另有几颗滑至龟头侧面,强制地打开了甬道。我被挤得很痛,但坦桑格显然更痛,他的泪水大颗大颗滚落,这是我第一次直白地看见他哭;明亮的眼睛模糊地失去了焦点,看起来茫然又不甘心。但他没有阻止我,我也没有停。我舔去他的泪水,又插到底了几轮,他哭得更惨了,但他饱受奸淫、以至于在何种情况下都能会意快感的肉体,违背了他的心意,以前所未有的量自前后两穴喷射出浓精和淫液。坦桑格无法相信地朝下身看,看他刚喷涌完还翘着的阴茎,并试图绕过阴茎,去探查与我仍在交合的穴口。他的身体和我一齐背叛了他,于是他迷茫且无意识地、像被冷着了那样,用胳膊抱紧自己。我要报复他,见状又后悔。我退出去,等待他哭完教训我。他很快没再哭了,哑着声说,你忘了接吻。

我垂下脸,让散乱的头发从两侧蒙住他的脸;我们接吻。

他的疯病没像预想中转好,我的陪伴没有起作用,敌人的消失也没有,中间到底出了什么差错?可尽管变成这样,我还是没法不爱他。过了许久,坦桑格的手掌还扣在我的后脑勺上。我们漫无目的地继续吻着,嗓子发干才挣开他,到一旁咳了两声。

他仍仰面躺着,嘴唇皲裂,与之对比的却是遍身闪闪发光的淫液。他疲惫地、继续低哑着声,宣布对我的判决:“莱底希,必定要有人教教你——一个女人,会教你怎样好好对待‘妻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威尔玛!”我顶着浓重的黑眼圈,一路换了三匹快马赶到南境。威尔玛并不意外。“虽然我好奇疯子怎会突然松口,”他说,“这是件好事不是?我之前开玩笑,不过南境其实没有落魄到需要你跟老虎同床共枕。况且这次婚约是母亲为了坦桑格的军队能占据有利地势去借道时许诺的,如果能顺利完成,他反倒欠我们一个人情。”

我问:“我能拒绝吗?”他用手指轻轻叩击太阳穴:“你有恋人了,想要结婚的那种?”“没有;我喜欢坦桑格。”我回答道。我是不能同他结婚的。本来在路上我已下定决心,因此坦白得很顺畅,威尔玛却卡了壳。因为他卡了壳、迟迟未作回应,使我忐忑起来,脸也发热,肯定是涨红了。我尴尬地别过脸;他忽然爆笑。

“对不起,抱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回过头,见他眼角甚至笑出了泪花,“对不起,我并非嘲笑你的爱情,我就是没想到…哈哈哈……”

我的眉头皱起;如果他的爱慕者们见到他这样…算了,没准儿有人会更喜欢。他笑完清了清嗓子:“我就是没想到;从前我问你如何驯服的疯王,不成想是以真心去换。这买卖可不划算。”

“所以,可怜的老弟,”他说,“你的王上亲笔写给我让你马上‘滚去’成婚,你是既失宠又失了恋。你现在回去告诉他,你只要他、不想结婚,能否挽回他的心意?”

“我暂且不问你是怎样喜欢了他、你们最近发生过什么,我们先处理眼前的事。尽管我想尊重你的意愿,情况却有些棘手。诺言不能违背,母亲遗留下三个孩子,我、你、黎丝卿,之中的一个去完成它。我的话不是全然不行,但南境需要一个背靠更强大的家族势力的女主人,契汀不是优先选择,黎丝卿…”我打断他:“行了,我去。”

事实上我根本不妄想能推脱掉,想也知道。威尔玛其实是更受限制的那个,我对这个安排并无异议,过些年黎丝卿也得担起她的责任,虽说我们都有意往后拖拖。只是作出承诺的一瞬间,我脑子里浮现的是那天坦桑格流泪的脸,再是他平常阴翳又得意、易怒却小心翼翼的样子,床上轻微扭曲的表情,夜里仍很润丽的眼睛。

威尔玛怜悯地注视着我:“你还不够心狠,又过于有责任感。我欠你一个人情。”

他想了想:“你没有见过伊莎·契汀,不过她是位文雅的淑女,也很清楚政治结合的含义。”我说:“恐怕也只能是政治婚姻。她知道我和坦桑格的关系?”“王国上下人尽皆知,”威尔玛说,“但他们都以为你是虚以委蛇。她的父亲对你的品格和能力很是信赖,相对地,对你的风流艳史不很在意。”

我说:“但伊莎·契汀不是她的父亲,更有权知道我不但自愿,相反还深爱着他。”

“并且婚后仍会保持关系。”我想移开目光,但还是忍住了,最后直直地看向威尔玛。我的哥哥轻轻吹了口哨。

他说:“我没想到这么不要脸的话是由你说出口的,我的小老弟;塔林的骄傲,骑士的典范。好吧,这是唯一的要求对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答应去和契汀家的小姐聊聊。

到了这步,我再没什么可要价的了,这事就定了下来。威尔玛问:“接下来你要回去恳求他复合吗?”我否认道:“我们没有闹掰…大概,大概?”

他感叹道:“死缠烂打不受欢迎啊。”

我语塞,嘟囔两句:“他是个疯子,你不了解他。”

结果一直到婚礼当天,坦桑格没有来找我,变得深居简出。我要处理婚礼相关的事,工作暂由属下代劳,故而也没有太多理由去找他,或者说是故意不去找,当然很有几分赌气的成分。我那天把他操哭了,做得很过火,但更过火的不是他吗?就算我不对,他也不该拿这件事报复我。他可以晚点松口,最好一直不松口……那样威尔玛或者黎丝卿就得作出让步,所以我大概还是会答应下来。但总之他就是不该在那时候松口。

整个婚礼准备期我勉强控制住了阴沉的表情,见谁都带笑。梅丝说我笑得有一点儿恶心,平常都不这样。“很期待嘛莱底希,”她揶揄我,“你是同比你年长的冷美人交往的类型。”

伊莎·契汀小姐时年十九岁,未有过婚史,之所以还未出嫁,多半碍于母亲的承诺。她倒也不曾对人表露兴趣,神情比端庄更加冷肃。婚礼前我们匆匆见过一面。从那双冷静聪慧的杏色眼睛里看不到丝毫我常见到的热切和迷恋,因此少许放下心来。婚礼在圣堂举行,长长石阶之上的高台,圣神的大祭、新娘的父母和威尔玛站在一起,坦桑格作为君主也该在那儿,不过他放出消息身体抱恙,没有出席。新娘通常身着厚重礼服,因此新人是站在低一些的平台上完成仪式的,位置在高台中段。缔结婚姻的双方,上被神明、君主和血亲俯视,下方是盈门的宾客,光与视线仿佛贯穿爵士的那柄长枪,把人固定在那儿,一动也不能动。在这样的场合绝不可能退一步,我也就暂时抛开那些有的没的念头,专心完成起仪式来,夸赞了契汀小姐今日的着装。然后是宴会、歌谣、舞蹈、美味佳肴。人们特意踩碎满地铺着的花瓣,香气甜腻馥郁,浓烈过记忆里任何一年南境的春天,像是在说即使不再得到疯王的宠爱,我也照旧是南境和王城的宠儿。

伊莎·契汀醉得很快,快得有些奇怪。我回到座位时,她双目阖上,端坐席间,面孔虽泛红,不像饮了过量的酒。我让侍女去查看,呼吸正常,所以奇怪归奇怪,只是找人将沉睡的契汀小姐送回房里休息,幸运的是也借此免掉了随后宾客哄抢新娘衣物、洞房观礼这些一言难尽的流程。本来必须唱个白脸把人赶走,眼下用不到了。我只用尽责地和他们纵情狂欢、痛饮烈酒。

南境的酒不醉人,我的酒量却还可观,也许因为在王城待的时日早比在故乡长了。至少在许多宾客东倒西歪后,我还能不利索地自己扶着墙找卧房。我想契汀此时正在床上躺着,因此我不用撑到换衣服,直接合衣睡地上便是。我挪到房里,见条人影坐着,模样很是眼熟。但我自知意识模糊,眼前也飘忽,便选择不去相信自己的眼睛,随口问:“契汀小姐,醒过来了?”突然一阵头晕目眩,歪倒进那个怀抱里。他说:“醒酒;信不信我杀了你?”我不接话,拿鼻尖在那怀里蹭,蹭到硬挺的东西,知道他连乳头都已经勃起。“不是身体不舒服,陛下?”我问,“是这里不舒服吗,得了什么骚病?”他说:“我带着佩剑,真的会砍了你。”我哈哈直笑:“怎么要佩剑进洞房呀,谁能伤你不成?”他说:“你啊,你大概要在这里搞死我。”

我指着床幔,想那里有契汀小姐在:“不好吧?”却还傻兮兮地笑。醉意使我口音黏糊不清,也让我从心里对这事不怎么抵触。不过,谁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呢?我和他说第一晚得和新婚妻子度过,他说我的妻子是他,不然我又想和谁?我想抬起头驳斥几句,马上发觉自己正哭得厉害,没办法抬头。坦桑格顿时安静了。闭上嘴让我靠了好一会儿,他说:“我的束袜圈,要看吗?”

新娘总是会穿着那个。贵族女性免去当众脱袜散给宾客这一环,坦桑格的身份没有先例,但没人知道他在这里、来这里做什么,所以他的吊袜仅仅穿来给我看。我自然不拒绝,抹了把眼泪,低头从他身上离开。他说:“瞧你这出息。”语气轻柔又轻快,也不扭捏,径自撩起衣袍。略显羸弱的阴茎半挺着,红色耻毛修剪得只余一片小小的倒三角形状,别处被剃干净的皮肤微微发白。绸带围出棋盘格形状,姑且有几根带子,重要的部位可一样没遮住,反而带有某种凌虐意味地、把裸露的阴部拘在里面,带子和丝袜都是奶白,掺着金线,坦桑格很少会穿的颜色。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泪眼蒙眬,免不了得凑近去看。他躲了躲,把腿收紧了,阴部给大腿根部夹住躲藏起来。坦桑格紧夹可怜的阴部,阴部是藏了起来,性感的大腿却展现无遗,被袜圈紧箍着,勒出两圈肉来,像是肉海泛起的涟漪、被操成纵向的肉穴,仿佛在说明他做好了一切准备,赶来做我的新娘。

我喜欢坦桑格,别的根本不想去管。我们弄出动静,让还醒着的、正意犹未尽的客人聚拢来,观看这场淫行,完成洞房观礼。坦桑格躲在我身下,以枕头蒙住脸,假装含羞淑女;身体如此饱满,又比我高一些,因此我再用被子裹住我俩。但即使被发现又怎样?我法律上的妻子在同一张寝榻上昏沉地睡着,对这卑劣行径毫不知情,我想是坦桑格动了手脚。她深色的长发裹在另一叠被褥的褶子里,仔细的话,或许有人会看出不对。但没人顾得上这些。“嗯……嗯……哦…………”调子偏低的女性呻吟,和缓柔雅地从枕头底下溢出来。坦桑格偶尔会用不同的声音叫床,单单为了逗我和丰富一些床上的情趣,但他习得这项技能,约莫也和从前那些事有关。他不提过往,我也不探究,只不过他有一次嗤笑宫门外徘徊觅客的男妓:“在这里鸡奸可没有他们想的火爆。假如上层全部是同性恋者,法律早就被修改掉了;即使是我,有时也会被要求扮女人他们才插得下去哦?”

我跟他搞到后面,总哄他换回本音,不然像是在插别人。但今晚我越听他这么叫唤,越是兴奋,好像坦桑格本就可以作为一名女性,正式和我结合。他抛开有意无意做出的放浪姿态,全然被动地躺在我身下,身体紧绷的程度就像……让我伸手抚摸宫廷乐师的琴弦。我知道他在扮演贞洁处子,但更感到全盘的信任,而这份信任,让我恶意地想要捉弄他。从刚才开始,我一直屈着指头撞他那个骚点,他是早被开垦完全的沃土、一直以来快感的奴隶,享受顺从的记忆深入骨髓,理所当然反应强烈,止也止不住的要发颤,可他同时得维持表演。

我不知道他以怎样的忍耐力控制呻吟,即使他在我身下抽搐得像毒发的病人,用脚勾着我的脚踝、意思是叫我别这么干,枕头下的声音仍旧文质纤细。这晚多数时候他是咬牙不发声的,使人很愿意相信,那难得的几声细碎叫床并非出自他本人的意愿,实是情难自抑、被玩到舒服处了。

于是越发挠得人心痒。

我从未想过洞房观礼能在如此诡异的气氛下进行。本来比起窥探这类情色要素,我认为胡闹和起哄的氛围会更浓一些,总不能在新婚夜觊觎他人妻子,对吧?

而眼下我的宾客们围在床缘,堵得水泄不通。床幔不是完全放下的,留了空隙方便给人看。粗重的呼吸声透过空隙传到我这里,我哑然失笑,我的“妻子”面容被挡个严实,肌肤笼罩在阴影里几乎不露分寸,即使这样也能引诱到人?是因为“契汀小姐”是出众的冷美人,还是单单只因为坦桑格?

但我能理解受到蛊惑的人。我从不怀疑坦桑格的性感,可今晚要更加地……怎么形容?词穷到最后只能感叹我们受蛊惑的角度终归不一样:宾客爱看淑女放纵,我心里装的唯有妖妇从良。知道这事本质的只有我一人,所以坦桑格是我的,不是大家的。

我对枕头说,用不高不低刚好能叫全部人听见的声音:“我要插进去了?”他的菊穴被手指头占着、玩弄着,已湿得很了,之后也不过是换一种玩法,改成接纳我的阴茎,因此他是不会拒绝的,我也很少征求他的意见。但我选择这样说,等着他回答。他一定是猛然间明白了,我对他同样抱有令人不安的占有欲望,忽地两手环住我的肩膀,将我完全按在他身上,从这么近的距离,发出只有我能听清的回答:“嗯。”

这句他没有变声。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坦桑格织进金线的袜圈,一只被我抛到门外、引走那些宾客,一只给了我。他取走的是垫在身下的织物,因为他理所当然没有落红,我在他的佩剑上划了下手指,将血挤在上面。

他随后也划了一下。我们的血融在了一起。

“你很喜欢啊,”他说,“我穿这种女人用的样式。”

我问:“你收起那东西又是怎么说,想变成女人?”

他笑而不答,脸上的嘲讽意味更重了。

过一会儿他说:“不要。如果我是女人,应该早就被玩死了,要不已经生了很多孩子。”

我掰过他的脸,让他正对着我:“那你刚才想吗?”

“刚才……”他把眼睛闭上了,“有一瞬间想。”

我亲了亲他。他把我的手扇开:“你很快用不到我了,你的正牌妻子——不能说完全不符合你的胃口。你丝毫不想和她生孩子?”

“不,我们有言在先。”我说。

“塔林从不违背誓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叫他大可放心;如果我们能够违背,一开始这桩婚事就不会存在。“不过你最好祈祷你讨厌的威尔玛和我妹妹活得长久些,”我说,“不至于需要我的孩子来继承。”他锲而不舍:“如果伊莎·契汀也有了情人,甚至弄出孩子,你受得了?”我耸耸肩:“那也是我咎由自取,米拉。”

他嘴角浮起一个冷漠的笑意:“噢,我要纠正:现在是伊莎·塔林。”

以往我要再和他分辩几句,再挖苦一下他;不过我目前心情不差,他又刚被搞得惨兮兮的。我指着地毯:“陛下,先来想想这个怎么处理;我该怎么解释有谁尿在这里,总不可能是契汀小姐?”他耳朵紧跟着一红。刚才我不能让他高潮在床上,他量总是很大,而契汀还睡在那里,不方便更换床垫,就架了他起来,私处还结合在一起,每挪动一步,他就难捱地叫唤一声,咿呀啊哟的,模样很是可爱。我实现了最想做的,把他按在墙上操,让他自己抬起一条腿,像小狗撒尿一样,好好地让我操。

中途他麻了,腿想要放下,我装作强硬的样子,说他要是敢放下,我会让他并拢双腿,从腿缝里折腾他,但不再去弄他的菊门,也不同意他自渎。他只能用胳膊圈住那条腿,勉力提着,并且把胸贴在墙上,省下些站着的力气。

但这样一来,他就站不直了,站立的那条腿微微弯曲,越往下沉,越把肉穴压向我的阴茎;挨操越深,越是疲软、站不端正。

可想而知他最后成了什么样子,不光送上自己水光潋滟的屁穴、软和的肠子,软成一滩,还得遭受我的戏弄,说他是自己把自己操成这副德性的,一边听这话,一边还得挺着胸脯让我玩,因为不挺着的话根本支撑不住。

但对他来说最要命的是,喝了酒后我的阴茎无法完全勃起,敏感度也大幅下降。他想让我舒服地射出来,而我平时就比他射得慢,所以他起先是舒服的,等他尿出来两次,变成纯粹为了配合我了。我用犬齿磨着他的耳朵:“要不要休息一下?”他气都喘不匀,听上去带着点倔:“射给我,让我怀孕。”

我还是把他放了下来。他瘫软在地上,神情有些不甘,懒洋洋地握着我的阴茎吞吐起来。我“提醒”他:“射进嘴里又不能受孕。”他这时候倒变得清醒又薄情了:“我本来就不会怀。”

我也懒得管依旧半勃的阴茎了,也坐到地上,抱着他就地躺下。“陛下,”我问,“你喜欢小孩子?”他横了我一眼:“谁会喜欢那种东西。”我说:“那就好,我虽然不讨厌,但也没多么喜欢小孩儿。”他冷笑:“你在宽慰我吗?你可是很疼爱黎丝卿·塔林。”我笑起来:“因为黎丝卿可爱。可是我们的孩子,无论像你还是像我,应该都是个不可爱的、早熟的小孩儿。”坦桑格竟没有申辩。他微微颔首。

“我很漂亮,”他说,“不可爱就不可爱吧。”我笑得一呛:“你说得没错。陛下是实至名归的大美人,我心里诸国之内最漂亮的人。”他扬起嘴角:“你知道就好。”

“你呢,你当时的确是个讨人厌的小鬼,”坦桑格说,“要是你性格再可爱些,我们早就在一起了。”我说:“别对小孩儿下手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忽然回头看向我。“不过除此之外,你比你想的要讨人喜欢,莱底希。”坦桑格认真道。

这是他对我作出的第二次告白,是我收到过最含混也最惹人动心的告白。

我又和坦桑格搞在一起了。

午休时我和下属提着面包往回赶,迎面遇到坦桑格和王国的首席政法官。坦桑格瞥一眼我,我便跟上,对被扔下的老政法官抱歉一笑。然后我们去了哪儿,做了什么,没人目睹,只是午休结束时,人们总能看到他刻意重新整理齐整的衣褶上残留的青草屑子。

不过没有人议论。死水般的遮羞布得益于疯王声名在外。没有人弹劾引诱王上纵欲的年轻侍卫,指责他和我在婚姻外的不伦恋情。所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其中包括伊莎·契汀的父母亲朋。

契汀小姐——婚后我照旧这么叫她,而她照旧称呼我爵士。即使是这样的称谓,我们也很少使用,事实上我们不怎么碰面。睡觉当然是分房,并且很多时候我宿在国王的卧室;用餐时间不太对得上,而对方的爱好、习惯,几乎答不出来。我会刻意避开伊莎·契汀,就像有时候避开坦桑格,不过对于后者有点像近乡情怯,对前者则感到抱歉,又尴尬于的确无法弥补。我把宅邸交给契汀小姐,可是从账目上看,她并没选择那种会让我好受些的挥霍豪奢的生活,这使我的歉意加重了。

有天我休假待在宅子里,坦桑格说好他来找我,他要带一名异国的厨师,我就在宅邸周围的蛇心树林里等他们。这里生长有一些别国常见的风白草和芒勒等等,常被用在调味或摆盘装饰上。异国的植物是母亲修建这座宅邸时的兴趣,像所有南境人那样,她喜爱它们缤纷地、丰盛生长的模样。

动静是从水渠那里传来的,急急掺在规整的水声里,节奏很不相同。我循声过去,是两只轮犁鸟的雏鸟,鸟窝也放在一旁。从鸟窝的断口看,应该是过来掏鸟蛋的小孩儿没料到还有已经孵化出来的,不知道怎样处理,不负责地丢在了这里。可能他们想着至少靠近水源?

因为两只幼鸟接触过人,沾有人的味道,它们的父母应该不会再管,所以不能放回树上。我也没什么处理幼鸟的经验,打算找人问问。我就是在这时碰到了伊莎·契汀。她没有提起裙摆防止衣服粘上树叶和泥土,手里拿一本上个王朝编年史家的抄本。

“爵士,”她说,显然也是循声过来,微不可察地皱起眉,“轮犁鸟的雏鸟?”

我点点头,心里多少感到惊讶。这种小鸟即使成年后外表也非常普通,把它们和其他鸟区分开的是筑巢的方式和惊人的高度。此时的幼鸟身上仅有稀疏绒毛,鸟巢也已被掏了下来,她应该和我一样只能从巢本身判断,而与己无关的细枝末节通常不太会引起贵族的注意。我还是碰巧有个童年伙伴喜欢观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伊莎·契汀望向树林高处,然后收回视线。“您打算怎么做?”她问。

“试着找有照看经验的人,”我说,“既然都看到了。”“出于责任感吗?”契汀问。

“不…我以为一般人差不多都会这样?”我说。

她不置可否,但腾出一只手,让两只奇形怪状的小家伙顺着手掌趴进她的袖口。

“走吧,”她说,“我照料过野外的幼鸟。”

我和契汀渐渐能聊上几句。伊莎·契汀熟悉鸟类,常看历史书籍,松饼会放冷了再吃,能分辨不同地区茶叶的风味。但她好像不是对这些感兴趣,只是习惯接着一直做下去罢了。

靠着上次“冬熊之怒”的教训,我间或和坦桑格说起契汀,说是在往朋友的方向发展,最后大约就像我和梅丝·桑瑞。他不太高兴,却也不说什么,过来的时候会顺道看看那两只鸟。“真丑。”他说,伸手逗弄它们,被啄也不怎么生气。他对待有异心的、或他自认为冒犯了他的人还很严苛,但其余时候好很多了,仿佛重现了我们刚在一起的那段安逸日子,但我已经知道这是暂时的,不祥的阴影盘桓在我心上。

可另一方面,我当然不会叫他看出来,比往日待他更温存、亲昵,这也的确是我的真心;即使他要威尔玛手里的黄金,我也会赶回南境软磨硬泡我的兄长,更别提天上的月亮。但好在他要的只是我。他润丽的眼睛会因为我再不避讳我们的关系明媚得发亮,柔滑的肌肤在一块儿午睡或夜里相拥时隐隐散发香气。我不会像之前那样晾着他,让他带着痒得发疯的后穴弄碎尊严来求我,而是每天抚弄一小会儿到他第一次满足的高潮,要不就是抱着他,假如他白天太累或者暂时没那个意思。然后约莫一礼拜或两礼拜一次,闲暇的时候,他会反过来照我的强度来,被插到尿也尿不出来,最后屁股里吃着“丈夫的阴茎”沉沉睡去,早上甚至半夜醒来,继续被当成鸡巴套子对待。

这时被最柔软的衣料摩挲也会使他疼得皱眉,事后却又大度地过来亲我,说他更喜欢这样、爽过头了、骚心直颤。从结果来说,两种似乎他都颇为喜欢,最直观的证据是那一天比一天娇艳的非人美貌,某一天达到了骇人的地步。他教训群臣,却容色焕发,呼吸里仿佛透着香汗,我站在他左手边,察觉有个刚继承爵位、不够老练的年轻封臣,裆下鼓出一块。

他当然也发现了,神色越发冷淡。但私下里他带着讥诮又骄傲的笑意,同我说:“莱底希,我的丈夫,你得保护我,永远不许离开;是你把我玩成这样,弄得人人都想要啖上一口。”

他的“担忧”毫不多余。梅丝·桑瑞,过不久姓氏要变更为奇拉格,某天她问我:“圣神在上,你新学会什么妖术用在国王身上?”我问:“怎么说?”“王上虽说原来也漂亮得过分,我从前畏惧且有点讨厌他,”她说,轻扶额头,“如今呢?如今他的美貌比作为更令我望而生畏,想得到他的冲动却比恐惧还更胜一筹;噢不是,我订婚了嘛,我喜欢埃文,所以只是说说。不过莱底希,你往后可有得忙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起先是白港伯爵的长子趁着夜色摸进国王的卧室。这个青年年约二十四,身手矫健,面庞英俊,不过后来从他尸体上搜出用于捆绑的绳子、可以堵嘴的软布,证明他还没有自信到认为自己一定符合坦桑格的口味,但即使如此,也不惜作出这种必被坦桑格报复的事,实在不可思议。“没准他认为能操服我,”坦桑格坐在床边,把玩那条粗绳,“然后我就会踹开你,和他双宿双栖?”

他想着那个画面就笑了:“很值得冒险不是?他想要的可是这具肉体。”他将脚收回床上,爬过来从背后抱住我,让我感受他绵软起伏的胸部。我正擦拭剑上刚沾上的血,闻言侧过头亲了他一口。

他戏谑道:“你学坏了,莱底希。”“陛下,你指什么?”我问。“没什么,做得很好。”他顺着我的脸和脖子亲了下去。

我心里知道他想说什么,但其实我一直可以为他、或者仅仅只是为了接近他杀人。约丹斯的伯父也好,古罗爵士也好,我觉得恶心,却并不后悔。围观百姓觉得我倒了血霉才抽到人熊,坦桑格和那些贵族则听说我顶替的别人,免得看到伙伴横遭毒手,但只有我自己知道,那支签是我盼望了许久、主动和人换的,只有做出些惊动王城的事,才有可能破格在十四岁成为爵士,才能早早地去到他身边。当然,我一开始只想着击败他,只是后来事情变得不可控起来;但总之我的内心毫无悔意,如果要我再选一次,还是必须这样做。

对于刚杀死的这个男人也一样。我想他是要趁我不在王城行事。他不清楚外面如此疏于戒备,恰巧是因为我在里头,否则他一定会产生警惕。今晚我怎么样也得赶回来和坦桑格一起;今晚是他的命名日,我是说真正的、不为人知的那个生日,从前攻进王城那会儿,幕僚让他把生日说成像其中一位先祖一样。这位先祖是公认的康斯达登王朝最伟大的君主,享有“太阳与铁”的名号。在那个虚构的命名日里,坦桑格盛装站在阳台上接受万民的祝福,而在这个日子,通常他脱光了让我操他。

“要最狠的那种…”他说。

我们玩得正起劲,我注意到那种不和谐的轻响,尽管很轻微、很轻微。我把床铺抹平,把脱下的衣服卷在尚有余温的被子里。“米拉,我们到地上去。”我对坦桑格说。他也注意到了,也不问,闭着眼很乖巧地下了床,去地上趴好,撅起臀部。我脸上一热,吹熄了灯,过去揽他的腰。“忍忍。”我说,一面捂住他的嘴。

不速之客潜进来后径直摸上了床。他介绍完自己,猴急地单刀切入,指头拨动床褥,水波似的声响。“我想要同你好。”他说,嬉嬉笑笑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黑暗里紧张,还是明白尽管对方抚摸的是衣服堆成的“假人”,却实实在在地把它当作自己亵玩,坦桑格比往常还要敏感。他的呼吸急促地挠着我的手心,又让我比平时也敏感几分。我想他没说错,我的手的确是性感带。

于是当对方终于发现这是个陷阱,坦桑格望着冗长的黑暗微微发笑。他的唇角在我手心下面弯出可爱的弧度。即使什么都不说,我也清楚他要做什么。我想那人完了。我吹响特制的哨子,不过没叫人进来,让他们从外把门栓上。而窗户尽管不打开,也已有守卫在窗下数十尺开外的地上集结。

我的眼睛早适应了黑暗,冷冷地盯着对方。事到如今,他还没意识到这事的严重;起先还算惊慌,等不见人进来,门又从外栓死,他又嬉笑起来。“王上,”因为刚才的哨声,他面朝我们的方向,而我们在他视线的死角,“擅闯是我的不对,但您得原谅一个向来思慕您的臣子,被越发动人的主君夺去了心智。而您,我的王上,显然害羞地体谅了我。您要就寝吗,我来服侍您?”显然他以为对面只有坦桑格一个。

我不明白他怎么会觉得夜袭的受害者能够立即原谅他,甚至生出合奸的心思来。因为坦桑格是个荡妇?可是就算平日暗送秋波,也不代表答应了夜里被干,何况坦桑格向来冰冷如霜。仅仅是长得漂亮、风评不好,他便可以被随便玩弄,而不必他们以代价交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有点儿为坦桑格难过。坦桑格伸出舌尖,舔了舔我的手。我嫌痒放开,他随即把我闲下来的手按在他胸脯上。“嗯……哦……”不断鼓励我搓揉。他小声淫叫,让对方更激动了。“王上,您在自慰吗?”不受欢迎的客人再次建议道,“让我来帮助您?”他解下腰带。

坦桑格笑了声。那声笑带着某种非人的味道,很简短、很干净,也很勾人。

“嗯……哈啊……”他继续间断地叫唤,“我想要了,莱底希…”我说:“好的陛下。”

在对方惊惶地想要把门撞开时,我把阴茎插入坦桑格的身体。原本他今晚就想要我还有这个,甫一回归初衷,情绪转好,也很乐意再添加一点余兴节目。

“快看呀,怎么不看我了?”他戏弄着猎物,口气游刃有余,但身子其实已经软了,“你想干我呀?可我是莱底希的母马……哈…只有爵士能骑我…那里又好酸哦,干死大母马了……弄浅一点好不好…别这么深,受不了的……”

坦桑格不喜欢在人前暴露他淫荡的样子,不过死人不要紧,就像诗人堡那些囚犯一样。我配合他的兴趣,从体内把他撞得东倒西歪;他肥腻的大腿屈在一起,比凝结的油脂更颤颤巍巍地添几分蜜色。唾液顺着他的嘴角流到脸颊、下巴,动物发情的模样。他既要放弃理智地享受,又要兴致勃勃地维系一丝神智,展开对那些想要占有他的敌人的复仇,两种状态冲突交织下,他达到了高潮,气喘吁吁地歪倒在地上。

“莱底希……”他哼哼着,“我要是有你的种,也一定会被你操流掉。”

我俯下身亲吻他的头发,余光却一直注意那个青年。在始终没有砸开门后——不,也许是更早前,他竟然真的在看坦桑格。他的眼睛同样适应了黑暗。脸上浮现一种痴傻表情,无视于过去和将要到来的命运,似乎在永夜一样长长的黑暗里,他只记得那具妖艳的、母马般的肉体。即使在他举剑向我冲来,那种呆滞的神情也未尝散去,因此击倒他几乎不费工夫。我在杀掉他的时候,身体还和坦桑格的连结在一起,坦桑格只是仍旧伏在地上捂着肚子歇息,看也没看那具尸体。

这夜坦桑格如愿以偿和我共度了他的命名日,并以对公众隐瞒伯爵的宝贝儿子做过什么为条件,软硬兼施,最后竟一举控制住白港将近三成的贸易命脉,让伯爵不得不对他听之任之。这是他早前就想要得到的,志得意满,全无半点阴霾。

所以使他疯病复发的并不是这一件,而是两个月之后,熙蓝的公爵、随侍十驾金碧辉煌的浮夸马车,一行人浩浩汤汤进了王城——过来弹劾我了。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公爵弹劾我,不是因为担心君主误入歧途、耽误了正事,只是赶来分一杯羹。他不愿意坦桑格偏袒南境,纵然事实是因为威尔玛,坦桑格对南境始终不冷不热,不过去找麻烦就不错了。

我看见公爵一声招呼,十数名貌美的青少年鱼贯进入接待大厅。但我不讨厌漂亮的人,这么一来,宫里是亮堂了不少。煕蓝的公爵曾欲把其中一个女儿嫁给坦桑格做王后,但被坦桑格一拖再拖,直到所有郡主都已出嫁,这桩提议便作罢了。当他发现坦桑格不会对他的女儿、而是对另一位公爵的儿子更感兴趣,马上转变了思路,也算能屈能伸。

在场很有一些贵族期待这次闹剧的结果。我想如果坦桑格接受了别人,各方势力都将积极引荐漂亮的年轻人给他。

坦桑格对此兴味索然。可是当他注意到我在看他,登时起了劲。“你不了解莱底希·塔林,”他意味深长地对公爵说,“爵士不光长得漂亮,还十分地……强壮。”我想这话带着色情意味,不过公爵没往那方面想。

“当然,当然,才能比外表更具吸引,”公爵说,“为此我向您引荐这名约拿的少年,与爵士年岁相仿。我们攻克法灵图时……”他滔滔不绝,宣扬这个少年的事迹。我抬眼瞧了瞧,对方漆色卷发及肩,身条挺拔秀丽。

坦桑格说:“他这个岁数,还没有做成爵士,莱底希·塔林十四岁就扬名国境;两相比较,我什么要选择他?”公爵还未接话,只听那个少年冷冷地说:“我未必比爵士差,只看陛下肯不肯给这个机会。”我有些头疼;他仿佛不是来应征成为一名佞幸,而是身为战士的热血忽然占了上风,赶来和我打一架了。既然如此,何必来蹚这趟浑水?我不免觉得可惜。

坦桑格却不这么想。“莱底希·塔林对我效忠,”他也冷冰冰地回应,语气有些愠怒,“如果谁都可以挑战他,岂不是有朝一日什么人都能来挑战我了?”他的话说到这份上,任何一个试图获得他宠幸的人都应该暂避风头,说几句和软的好话。公爵在一旁,显然也摸不着头脑。他不过想推举一个下属,在坦桑格床上分走一些关注,这样他的请求或要求将更容易传到国王耳边,即使途径不那么光彩。本来就是这么轻松、艳情、成年人都喜欢的话题。

他可没想到今天要谈到谋逆。

熙蓝公爵理查·拜因是个风风火火、永远乐观轻快、行动力很强的中年人。“这小鬼是思慕不得、以至于对深受您宠爱的爵士起了敌意,”他摆摆手,“我嘛,我将您作为主君爱戴,肯定对爵士没有那个意思,但求一同好好辅佐您。不能将这样的人摆在您身边,还不快下去;陛下,要不再瞧瞧别人?”

“诚如您所言,”少年却不依不饶,“王上和爵士并非一体。我挑战爵士,只是想要确定爵士仍是三年前当世无双的骑士,是比在场所有人都更有资格站在王上身边的那个人。”坦桑格这次不怒反笑,问他:“你算个什么东西?”

我许久没见过他这种笑容;嘴上在笑,双眸却大睁、明艳如洗。那个不祥的笑,不能让他这样笑下去,我想。我内心升起寒意。我说陛下,我私底下常打指导战,客人从东边远道而来,许多状况不明,不把王城依旧强盛的消息带回去,是不会尽兴的。坦桑格便没说什么。许多人松了口气:“也很久没能一睹爵士的身手了!”他们理所当然越过了那场滑稽戏。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和对手下去准备。他紧随我身后嘲讽道:“比起技艺,您的圆滑才是当世无双。”我没理他,心里想着,闭嘴吧,你不知差点唤醒了怎样一个怪物。分别做完准备,我去到西南小庭院。国王的高台和客席被架了起来,有不少人已经在那里了。

我虽说盛名在外,其实包括和古罗爵士、和约丹斯那次,仅只当众做过三场表演;他说我名不副实,倒也不完全错。见我提着剑上来,他一愣,有些别扭地问:“不是枪么?”“嗯?”我也被他弄懵了,过会儿才明白,“我一直最习惯用剑;假如你指从前的比武,只是当时需要用到长枪。”他咬了咬嘴:“这可以称为傲慢吗?用非惯用兵器打败了传奇骑士。”我说:“我当然很自得这点,不过真实情况是,以爵士的体格、力量、那柄惊人的巨斧,用剑肯定赢不了他。我没有高傲到去使用注定赢不下来的兵器。”

“不止是人熊,”见他没有打断的意思,我继续说,“有得选的话,我想针对对手的不同去选择武器和打法;因为不了解你,所以选了最趁手的。倘若小心谨慎是一种傲慢,那便是了?”

有半晌他缄口不言。我催促:“开始吧,令观众等待也不是骑士作风。”他忽然问我:“爵士,你当时站在比武场上,想的是什么?今日站在这里想的又是什么?”我反问:“这很重要吗?什么也没想。”

“而你想得太多了。”我先一步向他行对手礼节,表示比赛开始了。

这场比试出奇地愉快。

我在训练或者私下对打时有过开心的时候。相对来说,公众面前的经历不怎么愉快,但这次不一样。我甚至相信,打落对方的剑之前,我绝对露出了微笑。这是个相当不错的对手,动作干净利索,对时机紧抓不放却不恋战;理查·拜因其人大概远比看着靠谱。当然,这个少年家世不显赫,导致训练条件不够、稍显稚嫩,中途没办法对我造成真正的威胁,但假以时日……我想让他成为王国数得上号的骑士,让他为坦桑格所用。

我向对手再次致意,接着向坦桑格献上胜利。他若有所思,可眼里明显只装着我,我想暂时没有大碍。我脚步轻快,往君主兼恋人的方向走去。“等一下!你明明…”

有那么一瞬我没能理解,这声音在冲我叫喊。直到他用近乎悲凉的口气,叫我“莱底希爵士”。我回头看向刚才的对手,他问我:“…你明明还是他们口中骑士的典范,明明应该一点都没变…武艺、品格、端丽的容姿、适当的疏远;怜悯众人、彬彬有礼、把控人心……和三年前那个时候相比,不是一点都没变吗?为什么要侍奉这个把人命当儿戏的暴君?假如誓言不能违背,为人的底线就可以吗?容忍他的暴行是不能忤逆君主,背叛婚姻、和他做一对假夫妻是因为什么,不能忤逆自己的仕途吗?若你单单变作恶人,或者单纯暴露了本性,我们就可以找机会将你除之后快;可是……明明有那么多条路可以选?”

我伫在那儿听了半天,只听出这人相当喜欢我,或者是人们心里营造出的我的幻影。我抽空瞟了眼煕蓝的公爵;可怜,他都吓傻了。

他追问那个答案,我便回答他:“因为我喜欢陛下;我喜欢弥凯拉·坦桑格。”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庭院死一般寂静。

我敢肯定这不是他期待的答案,所以我说得更放肆了。一股无名的、复仇的快感野火一样熊熊地烧起来。

“我从小就喜欢他,从七岁?反正不到八岁。总之那时候我就喜欢他,”我说,“他要我和他在一起、保护他,我就去成为骑士,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噢对了,针对不同人的武器、精进武艺的办法,还是他教我的。”

“你说他是暴君,没有征得你的领主的同意吧?是否知道这样会牵连很多人?我尝试过、尝试把他拉回来,但不是为了别人,只想让他少受一些指责,总得有人去做这种事;如果这些事情令你认为我不是一个纯粹的恶人,那就大错特错了。任何时候,我对他的责任感都是远远高出道德感的,事实上我都不觉得我有道德感。所以任何时候,欢迎你们来将我除之后快,届时我的名字会被家族抹去,转而钉在耻辱柱上,肉体能有多少幸存下来不重要,只希望你们不要像对待其他罪人那样将我分成几块,分别运去几个地方埋掉,我想等陛下寿尽之时,和他葬在一起。”

“我说这些,只想证明我确实喜欢他,这才是我选的路。请你也别追问我为什么喜欢他,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就好像我不清楚你今天才和我面对面说话,却想要我一直活在十四岁一样。”

该说的都说了。我将语气缓下来:“我的身体会抽条,头发长长扎起来了,职务发生转换,有了法律上的妻子和事实上的妻子。你如今知道我更擅长用剑,只可惜没和十四岁的我打过一架,不然你一定能发现,我比当年更强了。”

“人无论怎样都会成长并且从当年走出来,你说对不对,陛下?”这时我看的是坦桑格。

我的君主兼恋人还是坐在那儿,眉宇间似有哀愁,可嘴角隐约沁出笑意,目光灼灼地盯着我。我才意识到人确切可以被另一个人蛊惑,以至于全然忘记身处哪里、身在何处,只觉得应该往那边去,也可能是满庭院的风在作祟。可下一刻他目眦欲裂,死死地盯着我,或者我身后。

我先知道我被跃下高台的坦桑格抱在怀里,因为一直只注意了他,然后才察觉腰部的锐痛。一名近卫从国王手中搀过我,让我靠在他身上。我顺势回头,看见坦桑格砍下刺伤我的少年的头,随后不同程度的惊呼终于突破四面无形的高台,像踩裂了松塔那样,尖锐地鸣叫开了。

我再睁眼时看到坦桑格,感到十分心安,想要腻着他温存一阵,却发现手脚被绸带缚住,连着四根床柱。我努力保持镇定。

坦桑格看上去状态很糟,当然——不至于蓬头垢面,在我面前他往往又骄傲又在意自己漂亮不漂亮。一个保持干净的、憔悴的坦桑格,看起来还是美得吓人。我说想离他近一点,他爬上床,小心地把脸贴在我的肩膀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过了一会儿,我说米拉,我没事,解开我。他像听不见似的。

“米拉,”我说,“我真没事,你得相……”话说到一半,想起来我上次说类似的话,还是向他保证我不会有闪失,气势便虚了,“我是说…如果连我都不能信,你还能信谁呢?”他果然借题发挥,起身狠狠用目光剜我几眼:“我可以信我自己,信托比,信路边的麻雀,就是不会再信你。”

我又尝试换个说法:“你把我这样绑着,我肯定没法训练,反应会下降,肌肉也会衰减。还怎么保护你?”他说:“你知道吗,我忽然想到,今时不同往昔,我可以保护你了不是?只要你待在这里,我就可以保护你。”他凑近我,潮湿的蜜色眼睛睁大,双眼红肿,眼下有乌青。我知道今天谈不成了,索性说些别的事情。在他喂我一些食物和水后,我让他在我身旁睡去。这次他睡得很不安稳,很晚才入睡。

坦桑格似乎决定全盘照管我的一日三餐和擦洗工作,不许任何人见我。我说陛下,我得时不时喝水的,你不可能抽得开身。于是我最近时常见到托比。托比是一名宫廷宦官,年纪大坦桑格一轮,已有了慈眉善目的趋势,当年比武前,替我传递信物的就是他。我和坦桑格在一起后,明里暗里受过他不少照顾。

托比忠心耿耿,其人看上去毫无攻击性,手段却不差,里外也很分明,所以他是坦桑格为数不多的自己人,甚至唯一可以算是朋友的人。我觉得叫他喂水实在屈才,他却说这对于国王来讲才是眼下一等一的大事,我哈哈笑了,说他俩弄得太夸张,他还是得待在坦桑格身边,都不用想王上现在肯定是乱发脾气、缺人手的时候。

“爵士,即使这样,您是真正喜欢着主人的。”托比说。“都这么久了,你还在怀疑我呀?”我同他乱七八糟地聊着。

他瞟了眼我的手和脚:“不过这个不能给您解开。”我说:“放心吧,不为难你。”

我确实没想要为难他,完全不问他外面的事。但是有一天,托比主动和我说,伊莎·契汀通过圣神大祭给坦桑格施压,要求释放我。我们的婚姻受到中心教区的祝福,君主们是被牵制的一方;即使是坦桑格,也会在需要圣堂势力不插手的时候,假模假样地去做场礼拜。

我皱皱眉:“他没同意?”夫妻团聚可是正当理由,而坦桑格根本没必要因为这种事和圣堂作对。

托比默认。“真坚决啊这次,”我感叹,“他是打定主意,一心把我在他身边绑到死了。”不过我心里很感谢伊莎·契汀,她本来没必要帮我做这些的。

就如托比的情报——说不准是他自己的意思,还是坦桑格放的风,我没有获得释放。午后坦桑格回来,撩起衬衣裸露出胸部和乳尖的金环,问我要不要加餐。确定了我仍对他感兴趣,他神色好了一些,主动把丰厚的奶子压在我脸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想给你清洗下面。”他说。我要他背过去,坐在我脸上,然后趴着去吸我的阴茎:“我也想玩你的屁股。”

他没敢坐太深,双腿支撑着,肉臀将将好擦过我的鼻尖。我用舌头刺进他的菊穴,刮着内壁。“味道好重哦,”我故意说,“多久没放水了?”

“啊…好久都……一直不能做,也没自己玩过。”他暂时放开我的阴茎,配合地回答我,跟着深深吞入:“唔……”喉咙软软腻腻的,很适合插点什么,我就由着他做了。

菊穴也很合适被插。那招摇的纵向屁眼,适合被什么东西展平褶皱,完全地撑开。我问他,舌头是不是根本不够,要不要做。他犹豫了下,既经不起诱惑,又忧心我伤口崩开。“想做就做吧,”我说,“全交给你,我不动不就好了;现在我是你的。”

坦桑格迟疑着,跨坐在我身上,自己握了阴茎往屁股里插。他迟疑地摆动腰肢,柔韧且线条利索的腰部,在午后日光的朦胧映照下,像一架仅仅是被风吹得轻微晃动的秋千。我看着他,看了很久,他弄出快感花的时间也比平时长。不过到后来他还是食髓知味,轻轻呻吟起来。

“我被你玩透了,即使这样也能……嗯,有点胀了……”他说。我笑道:“骚起来了是吧。”

“可还是缺点什么,对吧?你不想让我抱抱你吗?你身体其余的部分,只用自己两只手爱抚够吗?啊,一只手,你还得扶我的鸡巴。”他满面潮红,眼睛却很清明:“这是必要的代价;我不会解开你的。”

我无话可说,又极其异样地、免不了高兴;对于我这个人,他始终放在情欲之上,假如他能是正常的该有多好,对吧?

“可我想抱你,”我坚持道,“不解开也行,你自己想个法子。”他这才露出几分原本那阴郁却活泼的样子:“要我想办法,不如把你的嘴也塞上。”我笑出了声:“你舍不得。”

最后只能他抱着我。我把脸埋在他颈窝里,还是觉得心安。我这个人的确也称不上正常。

“听着米拉,”我咬着他的脖子,“你不可能一辈子关着我,你自己也清楚对不对?所以我要说的是,无论你现在对我做什么,我都原谅你,并且那天在庭院说的话不会改变。我喜欢你,从七八岁那会儿就一直。认识的第一天我就知道你毛病一堆,多疑、强横、阴晴不定,但是我又多少明白点你为什么会是这样的,没办法放着你不管。”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况且你还很有些优点,长得漂亮、尤其眼睛和头发;身体性感得不行,臀部大到不像男人能有的,还很慷慨;不管发火还是求饶都很可爱,平常肆意妄为,上了床却只有被欺负的份,这点也很可爱;虽然收效甚微、努力克制脾气的样子,偶尔流露原本的冰冷理智的样子,几句话就被哄得忘了责难我的样子……哪时哪刻,都深深吸引我,更别提你在尝试改变和摆脱一些东西,只是暂时没能做到而已。”

“所以你怎样对我我都会原谅你,但你不能这样对别人,因为许多人会记着。不能这样对平民,手无寸铁的人聚集多了,拳头也能化作利剑;对别的贵族、教区、异国的君主要谨慎行事,不然他们迟早有一天会令你手无寸铁。你也知道对吗,理查胖子给你添堵时你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希望这次你也没严查他,看起来那确实是他的年轻人的个人行为。同大祭也……我是说你是君主,不用一味退让,但有些事情没必要。”

我有一句没一句、琐碎地和他说着,说到后面,就着他颈窝似有若无的奶香睡着了。我原来不可能在白天入睡,看来长时间被拘于室内,会让人颠倒昼夜、丧失对时间、空间的感知。

但也有可能是他的怀抱太舒服了。

有很长时间,我只见到坦桑格和忠诚的托比,所以当伊莎·契汀被托比引进来,我以为我被关得太久、因而产生了幻觉。

“我告诉他,如果他连只会用匕首的我也害怕,那他保护不了谁,还是放了你更好。”契汀小姐说。要不是过于轻浮,我几乎得为她吹口哨。“厉害啊。”我赞美道。

“请原谅我以这个样子见你,”我躺在床上,“多谢你所做的一切,以及抱歉,外面一定很闹腾。”

我那段发言无疑问题很大,先是坐实了我和契汀不过是有名无实的夫妻,我对这段受宗教祝福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忠贞的打算,再来是问题更大的,用一种完全私人的、自私的理由和冲动杀死了那个光辉的年轻骑士形象。我当时没想过得过上与世隔绝的生活,这么一来,算是把烂摊子留给了伊莎·契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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