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格织进金线的袜圈,一只被我抛到门外、引走那些宾客,一只给了我。他取走的是垫在身下的织物,因为他理所当然没有落红,我在他的佩剑上划了下手指,将血挤在上面。
他随后也划了一下。我们的血融在了一起。
“你很喜欢啊,”他说,“我穿这种女人用的样式。”
我问:“你收起那东西又是怎么说,想变成女人?”
他笑而不答,脸上的嘲讽意味更重了。
过一会儿他说:“不要。如果我是女人,应该早就被玩死了,要不已经生了很多孩子。”
我掰过他的脸,让他正对着我:“那你刚才想吗?”
“刚才……”他把眼睛闭上了,“有一瞬间想。”
我亲了亲他。他把我的手扇开:“你很快用不到我了,你的正牌妻子——不能说完全不符合你的胃口。你丝毫不想和她生孩子?”
“不,我们有言在先。”我说。
“塔林从不违背誓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叫他大可放心;如果我们能够违背,一开始这桩婚事就不会存在。“不过你最好祈祷你讨厌的威尔玛和我妹妹活得长久些,”我说,“不至于需要我的孩子来继承。”他锲而不舍:“如果伊莎·契汀也有了情人,甚至弄出孩子,你受得了?”我耸耸肩:“那也是我咎由自取,米拉。”
他嘴角浮起一个冷漠的笑意:“噢,我要纠正:现在是伊莎·塔林。”
以往我要再和他分辩几句,再挖苦一下他;不过我目前心情不差,他又刚被搞得惨兮兮的。我指着地毯:“陛下,先来想想这个怎么处理;我该怎么解释有谁尿在这里,总不可能是契汀小姐?”他耳朵紧跟着一红。刚才我不能让他高潮在床上,他量总是很大,而契汀还睡在那里,不方便更换床垫,就架了他起来,私处还结合在一起,每挪动一步,他就难捱地叫唤一声,咿呀啊哟的,模样很是可爱。我实现了最想做的,把他按在墙上操,让他自己抬起一条腿,像小狗撒尿一样,好好地让我操。
中途他麻了,腿想要放下,我装作强硬的样子,说他要是敢放下,我会让他并拢双腿,从腿缝里折腾他,但不再去弄他的菊门,也不同意他自渎。他只能用胳膊圈住那条腿,勉力提着,并且把胸贴在墙上,省下些站着的力气。
但这样一来,他就站不直了,站立的那条腿微微弯曲,越往下沉,越把肉穴压向我的阴茎;挨操越深,越是疲软、站不端正。
可想而知他最后成了什么样子,不光送上自己水光潋滟的屁穴、软和的肠子,软成一滩,还得遭受我的戏弄,说他是自己把自己操成这副德性的,一边听这话,一边还得挺着胸脯让我玩,因为不挺着的话根本支撑不住。
但对他来说最要命的是,喝了酒后我的阴茎无法完全勃起,敏感度也大幅下降。他想让我舒服地射出来,而我平时就比他射得慢,所以他起先是舒服的,等他尿出来两次,变成纯粹为了配合我了。我用犬齿磨着他的耳朵:“要不要休息一下?”他气都喘不匀,听上去带着点倔:“射给我,让我怀孕。”
我还是把他放了下来。他瘫软在地上,神情有些不甘,懒洋洋地握着我的阴茎吞吐起来。我“提醒”他:“射进嘴里又不能受孕。”他这时候倒变得清醒又薄情了:“我本来就不会怀。”
我也懒得管依旧半勃的阴茎了,也坐到地上,抱着他就地躺下。“陛下,”我问,“你喜欢小孩子?”他横了我一眼:“谁会喜欢那种东西。”我说:“那就好,我虽然不讨厌,但也没多么喜欢小孩儿。”他冷笑:“你在宽慰我吗?你可是很疼爱黎丝卿·塔林。”我笑起来:“因为黎丝卿可爱。可是我们的孩子,无论像你还是像我,应该都是个不可爱的、早熟的小孩儿。”坦桑格竟没有申辩。他微微颔首。
“我很漂亮,”他说,“不可爱就不可爱吧。”我笑得一呛:“你说得没错。陛下是实至名归的大美人,我心里诸国之内最漂亮的人。”他扬起嘴角:“你知道就好。”
“你呢,你当时的确是个讨人厌的小鬼,”坦桑格说,“要是你性格再可爱些,我们早就在一起了。”我说:“别对小孩儿下手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忽然回头看向我。“不过除此之外,你比你想的要讨人喜欢,莱底希。”坦桑格认真道。
这是他对我作出的第二次告白,是我收到过最含混也最惹人动心的告白。
我又和坦桑格搞在一起了。
午休时我和下属提着面包往回赶,迎面遇到坦桑格和王国的首席政法官。坦桑格瞥一眼我,我便跟上,对被扔下的老政法官抱歉一笑。然后我们去了哪儿,做了什么,没人目睹,只是午休结束时,人们总能看到他刻意重新整理齐整的衣褶上残留的青草屑子。
不过没有人议论。死水般的遮羞布得益于疯王声名在外。没有人弹劾引诱王上纵欲的年轻侍卫,指责他和我在婚姻外的不伦恋情。所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其中包括伊莎·契汀的父母亲朋。
契汀小姐——婚后我照旧这么叫她,而她照旧称呼我爵士。即使是这样的称谓,我们也很少使用,事实上我们不怎么碰面。睡觉当然是分房,并且很多时候我宿在国王的卧室;用餐时间不太对得上,而对方的爱好、习惯,几乎答不出来。我会刻意避开伊莎·契汀,就像有时候避开坦桑格,不过对于后者有点像近乡情怯,对前者则感到抱歉,又尴尬于的确无法弥补。我把宅邸交给契汀小姐,可是从账目上看,她并没选择那种会让我好受些的挥霍豪奢的生活,这使我的歉意加重了。
有天我休假待在宅子里,坦桑格说好他来找我,他要带一名异国的厨师,我就在宅邸周围的蛇心树林里等他们。这里生长有一些别国常见的风白草和芒勒等等,常被用在调味或摆盘装饰上。异国的植物是母亲修建这座宅邸时的兴趣,像所有南境人那样,她喜爱它们缤纷地、丰盛生长的模样。
动静是从水渠那里传来的,急急掺在规整的水声里,节奏很不相同。我循声过去,是两只轮犁鸟的雏鸟,鸟窝也放在一旁。从鸟窝的断口看,应该是过来掏鸟蛋的小孩儿没料到还有已经孵化出来的,不知道怎样处理,不负责地丢在了这里。可能他们想着至少靠近水源?
因为两只幼鸟接触过人,沾有人的味道,它们的父母应该不会再管,所以不能放回树上。我也没什么处理幼鸟的经验,打算找人问问。我就是在这时碰到了伊莎·契汀。她没有提起裙摆防止衣服粘上树叶和泥土,手里拿一本上个王朝编年史家的抄本。
“爵士,”她说,显然也是循声过来,微不可察地皱起眉,“轮犁鸟的雏鸟?”
我点点头,心里多少感到惊讶。这种小鸟即使成年后外表也非常普通,把它们和其他鸟区分开的是筑巢的方式和惊人的高度。此时的幼鸟身上仅有稀疏绒毛,鸟巢也已被掏了下来,她应该和我一样只能从巢本身判断,而与己无关的细枝末节通常不太会引起贵族的注意。我还是碰巧有个童年伙伴喜欢观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伊莎·契汀望向树林高处,然后收回视线。“您打算怎么做?”她问。
“试着找有照看经验的人,”我说,“既然都看到了。”“出于责任感吗?”契汀问。
“不…我以为一般人差不多都会这样?”我说。
她不置可否,但腾出一只手,让两只奇形怪状的小家伙顺着手掌趴进她的袖口。
“走吧,”她说,“我照料过野外的幼鸟。”
我和契汀渐渐能聊上几句。伊莎·契汀熟悉鸟类,常看历史书籍,松饼会放冷了再吃,能分辨不同地区茶叶的风味。但她好像不是对这些感兴趣,只是习惯接着一直做下去罢了。
靠着上次“冬熊之怒”的教训,我间或和坦桑格说起契汀,说是在往朋友的方向发展,最后大约就像我和梅丝·桑瑞。他不太高兴,却也不说什么,过来的时候会顺道看看那两只鸟。“真丑。”他说,伸手逗弄它们,被啄也不怎么生气。他对待有异心的、或他自认为冒犯了他的人还很严苛,但其余时候好很多了,仿佛重现了我们刚在一起的那段安逸日子,但我已经知道这是暂时的,不祥的阴影盘桓在我心上。
可另一方面,我当然不会叫他看出来,比往日待他更温存、亲昵,这也的确是我的真心;即使他要威尔玛手里的黄金,我也会赶回南境软磨硬泡我的兄长,更别提天上的月亮。但好在他要的只是我。他润丽的眼睛会因为我再不避讳我们的关系明媚得发亮,柔滑的肌肤在一块儿午睡或夜里相拥时隐隐散发香气。我不会像之前那样晾着他,让他带着痒得发疯的后穴弄碎尊严来求我,而是每天抚弄一小会儿到他第一次满足的高潮,要不就是抱着他,假如他白天太累或者暂时没那个意思。然后约莫一礼拜或两礼拜一次,闲暇的时候,他会反过来照我的强度来,被插到尿也尿不出来,最后屁股里吃着“丈夫的阴茎”沉沉睡去,早上甚至半夜醒来,继续被当成鸡巴套子对待。
这时被最柔软的衣料摩挲也会使他疼得皱眉,事后却又大度地过来亲我,说他更喜欢这样、爽过头了、骚心直颤。从结果来说,两种似乎他都颇为喜欢,最直观的证据是那一天比一天娇艳的非人美貌,某一天达到了骇人的地步。他教训群臣,却容色焕发,呼吸里仿佛透着香汗,我站在他左手边,察觉有个刚继承爵位、不够老练的年轻封臣,裆下鼓出一块。
他当然也发现了,神色越发冷淡。但私下里他带着讥诮又骄傲的笑意,同我说:“莱底希,我的丈夫,你得保护我,永远不许离开;是你把我玩成这样,弄得人人都想要啖上一口。”
他的“担忧”毫不多余。梅丝·桑瑞,过不久姓氏要变更为奇拉格,某天她问我:“圣神在上,你新学会什么妖术用在国王身上?”我问:“怎么说?”“王上虽说原来也漂亮得过分,我从前畏惧且有点讨厌他,”她说,轻扶额头,“如今呢?如今他的美貌比作为更令我望而生畏,想得到他的冲动却比恐惧还更胜一筹;噢不是,我订婚了嘛,我喜欢埃文,所以只是说说。不过莱底希,你往后可有得忙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起先是白港伯爵的长子趁着夜色摸进国王的卧室。这个青年年约二十四,身手矫健,面庞英俊,不过后来从他尸体上搜出用于捆绑的绳子、可以堵嘴的软布,证明他还没有自信到认为自己一定符合坦桑格的口味,但即使如此,也不惜作出这种必被坦桑格报复的事,实在不可思议。“没准他认为能操服我,”坦桑格坐在床边,把玩那条粗绳,“然后我就会踹开你,和他双宿双栖?”
他想着那个画面就笑了:“很值得冒险不是?他想要的可是这具肉体。”他将脚收回床上,爬过来从背后抱住我,让我感受他绵软起伏的胸部。我正擦拭剑上刚沾上的血,闻言侧过头亲了他一口。
他戏谑道:“你学坏了,莱底希。”“陛下,你指什么?”我问。“没什么,做得很好。”他顺着我的脸和脖子亲了下去。
我心里知道他想说什么,但其实我一直可以为他、或者仅仅只是为了接近他杀人。约丹斯的伯父也好,古罗爵士也好,我觉得恶心,却并不后悔。围观百姓觉得我倒了血霉才抽到人熊,坦桑格和那些贵族则听说我顶替的别人,免得看到伙伴横遭毒手,但只有我自己知道,那支签是我盼望了许久、主动和人换的,只有做出些惊动王城的事,才有可能破格在十四岁成为爵士,才能早早地去到他身边。当然,我一开始只想着击败他,只是后来事情变得不可控起来;但总之我的内心毫无悔意,如果要我再选一次,还是必须这样做。
对于刚杀死的这个男人也一样。我想他是要趁我不在王城行事。他不清楚外面如此疏于戒备,恰巧是因为我在里头,否则他一定会产生警惕。今晚我怎么样也得赶回来和坦桑格一起;今晚是他的命名日,我是说真正的、不为人知的那个生日,从前攻进王城那会儿,幕僚让他把生日说成像其中一位先祖一样。这位先祖是公认的康斯达登王朝最伟大的君主,享有“太阳与铁”的名号。在那个虚构的命名日里,坦桑格盛装站在阳台上接受万民的祝福,而在这个日子,通常他脱光了让我操他。
“要最狠的那种…”他说。
我们玩得正起劲,我注意到那种不和谐的轻响,尽管很轻微、很轻微。我把床铺抹平,把脱下的衣服卷在尚有余温的被子里。“米拉,我们到地上去。”我对坦桑格说。他也注意到了,也不问,闭着眼很乖巧地下了床,去地上趴好,撅起臀部。我脸上一热,吹熄了灯,过去揽他的腰。“忍忍。”我说,一面捂住他的嘴。
不速之客潜进来后径直摸上了床。他介绍完自己,猴急地单刀切入,指头拨动床褥,水波似的声响。“我想要同你好。”他说,嬉嬉笑笑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黑暗里紧张,还是明白尽管对方抚摸的是衣服堆成的“假人”,却实实在在地把它当作自己亵玩,坦桑格比往常还要敏感。他的呼吸急促地挠着我的手心,又让我比平时也敏感几分。我想他没说错,我的手的确是性感带。
于是当对方终于发现这是个陷阱,坦桑格望着冗长的黑暗微微发笑。他的唇角在我手心下面弯出可爱的弧度。即使什么都不说,我也清楚他要做什么。我想那人完了。我吹响特制的哨子,不过没叫人进来,让他们从外把门栓上。而窗户尽管不打开,也已有守卫在窗下数十尺开外的地上集结。
我的眼睛早适应了黑暗,冷冷地盯着对方。事到如今,他还没意识到这事的严重;起先还算惊慌,等不见人进来,门又从外栓死,他又嬉笑起来。“王上,”因为刚才的哨声,他面朝我们的方向,而我们在他视线的死角,“擅闯是我的不对,但您得原谅一个向来思慕您的臣子,被越发动人的主君夺去了心智。而您,我的王上,显然害羞地体谅了我。您要就寝吗,我来服侍您?”显然他以为对面只有坦桑格一个。
我不明白他怎么会觉得夜袭的受害者能够立即原谅他,甚至生出合奸的心思来。因为坦桑格是个荡妇?可是就算平日暗送秋波,也不代表答应了夜里被干,何况坦桑格向来冰冷如霜。仅仅是长得漂亮、风评不好,他便可以被随便玩弄,而不必他们以代价交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有点儿为坦桑格难过。坦桑格伸出舌尖,舔了舔我的手。我嫌痒放开,他随即把我闲下来的手按在他胸脯上。“嗯……哦……”不断鼓励我搓揉。他小声淫叫,让对方更激动了。“王上,您在自慰吗?”不受欢迎的客人再次建议道,“让我来帮助您?”他解下腰带。
坦桑格笑了声。那声笑带着某种非人的味道,很简短、很干净,也很勾人。
“嗯……哈啊……”他继续间断地叫唤,“我想要了,莱底希…”我说:“好的陛下。”
在对方惊惶地想要把门撞开时,我把阴茎插入坦桑格的身体。原本他今晚就想要我还有这个,甫一回归初衷,情绪转好,也很乐意再添加一点余兴节目。
“快看呀,怎么不看我了?”他戏弄着猎物,口气游刃有余,但身子其实已经软了,“你想干我呀?可我是莱底希的母马……哈…只有爵士能骑我…那里又好酸哦,干死大母马了……弄浅一点好不好…别这么深,受不了的……”
坦桑格不喜欢在人前暴露他淫荡的样子,不过死人不要紧,就像诗人堡那些囚犯一样。我配合他的兴趣,从体内把他撞得东倒西歪;他肥腻的大腿屈在一起,比凝结的油脂更颤颤巍巍地添几分蜜色。唾液顺着他的嘴角流到脸颊、下巴,动物发情的模样。他既要放弃理智地享受,又要兴致勃勃地维系一丝神智,展开对那些想要占有他的敌人的复仇,两种状态冲突交织下,他达到了高潮,气喘吁吁地歪倒在地上。
“莱底希……”他哼哼着,“我要是有你的种,也一定会被你操流掉。”
我俯下身亲吻他的头发,余光却一直注意那个青年。在始终没有砸开门后——不,也许是更早前,他竟然真的在看坦桑格。他的眼睛同样适应了黑暗。脸上浮现一种痴傻表情,无视于过去和将要到来的命运,似乎在永夜一样长长的黑暗里,他只记得那具妖艳的、母马般的肉体。即使在他举剑向我冲来,那种呆滞的神情也未尝散去,因此击倒他几乎不费工夫。我在杀掉他的时候,身体还和坦桑格的连结在一起,坦桑格只是仍旧伏在地上捂着肚子歇息,看也没看那具尸体。
这夜坦桑格如愿以偿和我共度了他的命名日,并以对公众隐瞒伯爵的宝贝儿子做过什么为条件,软硬兼施,最后竟一举控制住白港将近三成的贸易命脉,让伯爵不得不对他听之任之。这是他早前就想要得到的,志得意满,全无半点阴霾。
所以使他疯病复发的并不是这一件,而是两个月之后,熙蓝的公爵、随侍十驾金碧辉煌的浮夸马车,一行人浩浩汤汤进了王城——过来弹劾我了。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公爵弹劾我,不是因为担心君主误入歧途、耽误了正事,只是赶来分一杯羹。他不愿意坦桑格偏袒南境,纵然事实是因为威尔玛,坦桑格对南境始终不冷不热,不过去找麻烦就不错了。
我看见公爵一声招呼,十数名貌美的青少年鱼贯进入接待大厅。但我不讨厌漂亮的人,这么一来,宫里是亮堂了不少。煕蓝的公爵曾欲把其中一个女儿嫁给坦桑格做王后,但被坦桑格一拖再拖,直到所有郡主都已出嫁,这桩提议便作罢了。当他发现坦桑格不会对他的女儿、而是对另一位公爵的儿子更感兴趣,马上转变了思路,也算能屈能伸。
在场很有一些贵族期待这次闹剧的结果。我想如果坦桑格接受了别人,各方势力都将积极引荐漂亮的年轻人给他。
坦桑格对此兴味索然。可是当他注意到我在看他,登时起了劲。“你不了解莱底希·塔林,”他意味深长地对公爵说,“爵士不光长得漂亮,还十分地……强壮。”我想这话带着色情意味,不过公爵没往那方面想。
“当然,当然,才能比外表更具吸引,”公爵说,“为此我向您引荐这名约拿的少年,与爵士年岁相仿。我们攻克法灵图时……”他滔滔不绝,宣扬这个少年的事迹。我抬眼瞧了瞧,对方漆色卷发及肩,身条挺拔秀丽。
坦桑格说:“他这个岁数,还没有做成爵士,莱底希·塔林十四岁就扬名国境;两相比较,我什么要选择他?”公爵还未接话,只听那个少年冷冷地说:“我未必比爵士差,只看陛下肯不肯给这个机会。”我有些头疼;他仿佛不是来应征成为一名佞幸,而是身为战士的热血忽然占了上风,赶来和我打一架了。既然如此,何必来蹚这趟浑水?我不免觉得可惜。
坦桑格却不这么想。“莱底希·塔林对我效忠,”他也冷冰冰地回应,语气有些愠怒,“如果谁都可以挑战他,岂不是有朝一日什么人都能来挑战我了?”他的话说到这份上,任何一个试图获得他宠幸的人都应该暂避风头,说几句和软的好话。公爵在一旁,显然也摸不着头脑。他不过想推举一个下属,在坦桑格床上分走一些关注,这样他的请求或要求将更容易传到国王耳边,即使途径不那么光彩。本来就是这么轻松、艳情、成年人都喜欢的话题。
他可没想到今天要谈到谋逆。
熙蓝公爵理查·拜因是个风风火火、永远乐观轻快、行动力很强的中年人。“这小鬼是思慕不得、以至于对深受您宠爱的爵士起了敌意,”他摆摆手,“我嘛,我将您作为主君爱戴,肯定对爵士没有那个意思,但求一同好好辅佐您。不能将这样的人摆在您身边,还不快下去;陛下,要不再瞧瞧别人?”
“诚如您所言,”少年却不依不饶,“王上和爵士并非一体。我挑战爵士,只是想要确定爵士仍是三年前当世无双的骑士,是比在场所有人都更有资格站在王上身边的那个人。”坦桑格这次不怒反笑,问他:“你算个什么东西?”
我许久没见过他这种笑容;嘴上在笑,双眸却大睁、明艳如洗。那个不祥的笑,不能让他这样笑下去,我想。我内心升起寒意。我说陛下,我私底下常打指导战,客人从东边远道而来,许多状况不明,不把王城依旧强盛的消息带回去,是不会尽兴的。坦桑格便没说什么。许多人松了口气:“也很久没能一睹爵士的身手了!”他们理所当然越过了那场滑稽戏。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和对手下去准备。他紧随我身后嘲讽道:“比起技艺,您的圆滑才是当世无双。”我没理他,心里想着,闭嘴吧,你不知差点唤醒了怎样一个怪物。分别做完准备,我去到西南小庭院。国王的高台和客席被架了起来,有不少人已经在那里了。
我虽说盛名在外,其实包括和古罗爵士、和约丹斯那次,仅只当众做过三场表演;他说我名不副实,倒也不完全错。见我提着剑上来,他一愣,有些别扭地问:“不是枪么?”“嗯?”我也被他弄懵了,过会儿才明白,“我一直最习惯用剑;假如你指从前的比武,只是当时需要用到长枪。”他咬了咬嘴:“这可以称为傲慢吗?用非惯用兵器打败了传奇骑士。”我说:“我当然很自得这点,不过真实情况是,以爵士的体格、力量、那柄惊人的巨斧,用剑肯定赢不了他。我没有高傲到去使用注定赢不下来的兵器。”
“不止是人熊,”见他没有打断的意思,我继续说,“有得选的话,我想针对对手的不同去选择武器和打法;因为不了解你,所以选了最趁手的。倘若小心谨慎是一种傲慢,那便是了?”
有半晌他缄口不言。我催促:“开始吧,令观众等待也不是骑士作风。”他忽然问我:“爵士,你当时站在比武场上,想的是什么?今日站在这里想的又是什么?”我反问:“这很重要吗?什么也没想。”
“而你想得太多了。”我先一步向他行对手礼节,表示比赛开始了。
这场比试出奇地愉快。
我在训练或者私下对打时有过开心的时候。相对来说,公众面前的经历不怎么愉快,但这次不一样。我甚至相信,打落对方的剑之前,我绝对露出了微笑。这是个相当不错的对手,动作干净利索,对时机紧抓不放却不恋战;理查·拜因其人大概远比看着靠谱。当然,这个少年家世不显赫,导致训练条件不够、稍显稚嫩,中途没办法对我造成真正的威胁,但假以时日……我想让他成为王国数得上号的骑士,让他为坦桑格所用。
我向对手再次致意,接着向坦桑格献上胜利。他若有所思,可眼里明显只装着我,我想暂时没有大碍。我脚步轻快,往君主兼恋人的方向走去。“等一下!你明明…”
有那么一瞬我没能理解,这声音在冲我叫喊。直到他用近乎悲凉的口气,叫我“莱底希爵士”。我回头看向刚才的对手,他问我:“…你明明还是他们口中骑士的典范,明明应该一点都没变…武艺、品格、端丽的容姿、适当的疏远;怜悯众人、彬彬有礼、把控人心……和三年前那个时候相比,不是一点都没变吗?为什么要侍奉这个把人命当儿戏的暴君?假如誓言不能违背,为人的底线就可以吗?容忍他的暴行是不能忤逆君主,背叛婚姻、和他做一对假夫妻是因为什么,不能忤逆自己的仕途吗?若你单单变作恶人,或者单纯暴露了本性,我们就可以找机会将你除之后快;可是……明明有那么多条路可以选?”
我伫在那儿听了半天,只听出这人相当喜欢我,或者是人们心里营造出的我的幻影。我抽空瞟了眼煕蓝的公爵;可怜,他都吓傻了。
他追问那个答案,我便回答他:“因为我喜欢陛下;我喜欢弥凯拉·坦桑格。”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庭院死一般寂静。
我敢肯定这不是他期待的答案,所以我说得更放肆了。一股无名的、复仇的快感野火一样熊熊地烧起来。
“我从小就喜欢他,从七岁?反正不到八岁。总之那时候我就喜欢他,”我说,“他要我和他在一起、保护他,我就去成为骑士,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噢对了,针对不同人的武器、精进武艺的办法,还是他教我的。”
“你说他是暴君,没有征得你的领主的同意吧?是否知道这样会牵连很多人?我尝试过、尝试把他拉回来,但不是为了别人,只想让他少受一些指责,总得有人去做这种事;如果这些事情令你认为我不是一个纯粹的恶人,那就大错特错了。任何时候,我对他的责任感都是远远高出道德感的,事实上我都不觉得我有道德感。所以任何时候,欢迎你们来将我除之后快,届时我的名字会被家族抹去,转而钉在耻辱柱上,肉体能有多少幸存下来不重要,只希望你们不要像对待其他罪人那样将我分成几块,分别运去几个地方埋掉,我想等陛下寿尽之时,和他葬在一起。”
“我说这些,只想证明我确实喜欢他,这才是我选的路。请你也别追问我为什么喜欢他,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就好像我不清楚你今天才和我面对面说话,却想要我一直活在十四岁一样。”
该说的都说了。我将语气缓下来:“我的身体会抽条,头发长长扎起来了,职务发生转换,有了法律上的妻子和事实上的妻子。你如今知道我更擅长用剑,只可惜没和十四岁的我打过一架,不然你一定能发现,我比当年更强了。”
“人无论怎样都会成长并且从当年走出来,你说对不对,陛下?”这时我看的是坦桑格。
我的君主兼恋人还是坐在那儿,眉宇间似有哀愁,可嘴角隐约沁出笑意,目光灼灼地盯着我。我才意识到人确切可以被另一个人蛊惑,以至于全然忘记身处哪里、身在何处,只觉得应该往那边去,也可能是满庭院的风在作祟。可下一刻他目眦欲裂,死死地盯着我,或者我身后。
我先知道我被跃下高台的坦桑格抱在怀里,因为一直只注意了他,然后才察觉腰部的锐痛。一名近卫从国王手中搀过我,让我靠在他身上。我顺势回头,看见坦桑格砍下刺伤我的少年的头,随后不同程度的惊呼终于突破四面无形的高台,像踩裂了松塔那样,尖锐地鸣叫开了。
我再睁眼时看到坦桑格,感到十分心安,想要腻着他温存一阵,却发现手脚被绸带缚住,连着四根床柱。我努力保持镇定。
坦桑格看上去状态很糟,当然——不至于蓬头垢面,在我面前他往往又骄傲又在意自己漂亮不漂亮。一个保持干净的、憔悴的坦桑格,看起来还是美得吓人。我说想离他近一点,他爬上床,小心地把脸贴在我的肩膀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过了一会儿,我说米拉,我没事,解开我。他像听不见似的。
“米拉,”我说,“我真没事,你得相……”话说到一半,想起来我上次说类似的话,还是向他保证我不会有闪失,气势便虚了,“我是说…如果连我都不能信,你还能信谁呢?”他果然借题发挥,起身狠狠用目光剜我几眼:“我可以信我自己,信托比,信路边的麻雀,就是不会再信你。”
我又尝试换个说法:“你把我这样绑着,我肯定没法训练,反应会下降,肌肉也会衰减。还怎么保护你?”他说:“你知道吗,我忽然想到,今时不同往昔,我可以保护你了不是?只要你待在这里,我就可以保护你。”他凑近我,潮湿的蜜色眼睛睁大,双眼红肿,眼下有乌青。我知道今天谈不成了,索性说些别的事情。在他喂我一些食物和水后,我让他在我身旁睡去。这次他睡得很不安稳,很晚才入睡。
坦桑格似乎决定全盘照管我的一日三餐和擦洗工作,不许任何人见我。我说陛下,我得时不时喝水的,你不可能抽得开身。于是我最近时常见到托比。托比是一名宫廷宦官,年纪大坦桑格一轮,已有了慈眉善目的趋势,当年比武前,替我传递信物的就是他。我和坦桑格在一起后,明里暗里受过他不少照顾。
托比忠心耿耿,其人看上去毫无攻击性,手段却不差,里外也很分明,所以他是坦桑格为数不多的自己人,甚至唯一可以算是朋友的人。我觉得叫他喂水实在屈才,他却说这对于国王来讲才是眼下一等一的大事,我哈哈笑了,说他俩弄得太夸张,他还是得待在坦桑格身边,都不用想王上现在肯定是乱发脾气、缺人手的时候。
“爵士,即使这样,您是真正喜欢着主人的。”托比说。“都这么久了,你还在怀疑我呀?”我同他乱七八糟地聊着。
他瞟了眼我的手和脚:“不过这个不能给您解开。”我说:“放心吧,不为难你。”
我确实没想要为难他,完全不问他外面的事。但是有一天,托比主动和我说,伊莎·契汀通过圣神大祭给坦桑格施压,要求释放我。我们的婚姻受到中心教区的祝福,君主们是被牵制的一方;即使是坦桑格,也会在需要圣堂势力不插手的时候,假模假样地去做场礼拜。
我皱皱眉:“他没同意?”夫妻团聚可是正当理由,而坦桑格根本没必要因为这种事和圣堂作对。
托比默认。“真坚决啊这次,”我感叹,“他是打定主意,一心把我在他身边绑到死了。”不过我心里很感谢伊莎·契汀,她本来没必要帮我做这些的。
就如托比的情报——说不准是他自己的意思,还是坦桑格放的风,我没有获得释放。午后坦桑格回来,撩起衬衣裸露出胸部和乳尖的金环,问我要不要加餐。确定了我仍对他感兴趣,他神色好了一些,主动把丰厚的奶子压在我脸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想给你清洗下面。”他说。我要他背过去,坐在我脸上,然后趴着去吸我的阴茎:“我也想玩你的屁股。”
他没敢坐太深,双腿支撑着,肉臀将将好擦过我的鼻尖。我用舌头刺进他的菊穴,刮着内壁。“味道好重哦,”我故意说,“多久没放水了?”
“啊…好久都……一直不能做,也没自己玩过。”他暂时放开我的阴茎,配合地回答我,跟着深深吞入:“唔……”喉咙软软腻腻的,很适合插点什么,我就由着他做了。
菊穴也很合适被插。那招摇的纵向屁眼,适合被什么东西展平褶皱,完全地撑开。我问他,舌头是不是根本不够,要不要做。他犹豫了下,既经不起诱惑,又忧心我伤口崩开。“想做就做吧,”我说,“全交给你,我不动不就好了;现在我是你的。”
坦桑格迟疑着,跨坐在我身上,自己握了阴茎往屁股里插。他迟疑地摆动腰肢,柔韧且线条利索的腰部,在午后日光的朦胧映照下,像一架仅仅是被风吹得轻微晃动的秋千。我看着他,看了很久,他弄出快感花的时间也比平时长。不过到后来他还是食髓知味,轻轻呻吟起来。
“我被你玩透了,即使这样也能……嗯,有点胀了……”他说。我笑道:“骚起来了是吧。”
“可还是缺点什么,对吧?你不想让我抱抱你吗?你身体其余的部分,只用自己两只手爱抚够吗?啊,一只手,你还得扶我的鸡巴。”他满面潮红,眼睛却很清明:“这是必要的代价;我不会解开你的。”
我无话可说,又极其异样地、免不了高兴;对于我这个人,他始终放在情欲之上,假如他能是正常的该有多好,对吧?
“可我想抱你,”我坚持道,“不解开也行,你自己想个法子。”他这才露出几分原本那阴郁却活泼的样子:“要我想办法,不如把你的嘴也塞上。”我笑出了声:“你舍不得。”
最后只能他抱着我。我把脸埋在他颈窝里,还是觉得心安。我这个人的确也称不上正常。
“听着米拉,”我咬着他的脖子,“你不可能一辈子关着我,你自己也清楚对不对?所以我要说的是,无论你现在对我做什么,我都原谅你,并且那天在庭院说的话不会改变。我喜欢你,从七八岁那会儿就一直。认识的第一天我就知道你毛病一堆,多疑、强横、阴晴不定,但是我又多少明白点你为什么会是这样的,没办法放着你不管。”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况且你还很有些优点,长得漂亮、尤其眼睛和头发;身体性感得不行,臀部大到不像男人能有的,还很慷慨;不管发火还是求饶都很可爱,平常肆意妄为,上了床却只有被欺负的份,这点也很可爱;虽然收效甚微、努力克制脾气的样子,偶尔流露原本的冰冷理智的样子,几句话就被哄得忘了责难我的样子……哪时哪刻,都深深吸引我,更别提你在尝试改变和摆脱一些东西,只是暂时没能做到而已。”
“所以你怎样对我我都会原谅你,但你不能这样对别人,因为许多人会记着。不能这样对平民,手无寸铁的人聚集多了,拳头也能化作利剑;对别的贵族、教区、异国的君主要谨慎行事,不然他们迟早有一天会令你手无寸铁。你也知道对吗,理查胖子给你添堵时你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希望这次你也没严查他,看起来那确实是他的年轻人的个人行为。同大祭也……我是说你是君主,不用一味退让,但有些事情没必要。”
我有一句没一句、琐碎地和他说着,说到后面,就着他颈窝似有若无的奶香睡着了。我原来不可能在白天入睡,看来长时间被拘于室内,会让人颠倒昼夜、丧失对时间、空间的感知。
但也有可能是他的怀抱太舒服了。
有很长时间,我只见到坦桑格和忠诚的托比,所以当伊莎·契汀被托比引进来,我以为我被关得太久、因而产生了幻觉。
“我告诉他,如果他连只会用匕首的我也害怕,那他保护不了谁,还是放了你更好。”契汀小姐说。要不是过于轻浮,我几乎得为她吹口哨。“厉害啊。”我赞美道。
“请原谅我以这个样子见你,”我躺在床上,“多谢你所做的一切,以及抱歉,外面一定很闹腾。”
我那段发言无疑问题很大,先是坐实了我和契汀不过是有名无实的夫妻,我对这段受宗教祝福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忠贞的打算,再来是问题更大的,用一种完全私人的、自私的理由和冲动杀死了那个光辉的年轻骑士形象。我当时没想过得过上与世隔绝的生活,这么一来,算是把烂摊子留给了伊莎·契汀。
“相反没有,”她说,“他们如今爱死你了,可怕的人。”
我对王城人的品味和道德观念忧心。托比适时地解释,大部分人津津乐道那个当众表白后被别人背刺的戏剧性桥段,更别提在此之前我又赢了一场,赢得还很光鲜。
契汀扫视捆住我手脚的绸带。“这个没办法解决吗?”她问,丝毫不避讳托比。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对我试过了,越挣脱绑得越紧,”我也从容答道,“不过非要做到的话,兴许可以。我可能只是有点累。”
伊莎·契汀说:“我以为爵士是本质更追寻自由的人。”我苦笑道:“没有,我很普通的。为什么这么说?”
我和伊莎·契汀经过之前数月的相处,相互已变得熟识了,但因为我们本性都很冷淡,说是像老朋友一样,却也谈不上。但在这个早晨,她好像有更区别于平日寒暄的话想要对我说。
她索性找张椅子坐下。“像那些人一样,我在那个七月的白昼见过你。”
我很习惯别人提我的十四岁,但没想到有天这人会变成伊莎·契汀。我眨了眨眼,示意我在听,请她继续说。
“不过我要说的不是你那天的故事,而是我的故事。”她说。我说:“洗耳恭听。”
“我没有坐在观众席,而是从马车厢里,远远看见你们打斗。起先我只是用眼睛在看,什么也没想,做着‘看’这个动作。二位从那个距离是两个光点,古罗爵士更醒目。”
“我随口问母亲,体格差异如此悬殊,也能作对手吗?她显然不看好,说没有人与人熊相比差距不悬殊的。我问对面是谁,她说应该是已故未竟城公爵的小儿子莱底希。”
“我见过艾涅西丝公爵,是一位卓越的女性和政治家,从容、优雅且亲切。但给我的感觉就像…她可以随时用那双充满关切的眼睛看着你,却几乎不打算改变原有的轨迹。那种天生的上位者。我突然在想,那位如果尚在人世,得知自己的孩子需要参与一场结局注定的死斗,她会违背自己一贯的处事作风,插手其中吗?我便稍微专注起来。”
“然后我看到你在飞翔,”她说,“这很奇怪,一只没有翅膀和羽毛的鸟。”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谢谢,你这样形容显得我很滑稽。”我说。
伊莎·契汀说:“正相反,翅膀受伤、飞不起来的鸟不能无人照料,你却不需要那些,不担心这点。我那时想,这人怎么做到的,又不是鸟?是把五脏六腑全部舍弃了吗,怎会那么轻盈?”
我愣了愣。
伊莎·契汀那双眼睛仍旧平静无波,似乎在叙述一件她已经非常习惯描述的事,不过我想她并没有对别人说过。“不只是轻盈,”她说,“鸟类能逆着风飞行,甚至逆风时飞得更高,但我猜它们只是先天被赋予能力,并不是刻意和风作对。可是爵士,当你面对那样的对手,我看到的是,这个人不光和鸟类一样轻盈、仿佛可以到达任何他想去的地方,还具有破开一切的勇气。”
“那是真正的自由。”
“我完全理解王城乃至诸国境内,人们疯狂迷恋那时候的你。但我是在说我的故事。我知道家族与塔林的约定,从那天起我告诉家里人,我不会结婚的,除非嫁给塔林的莱底希。对,是我要求的爵士,不要对我的父母产生误会,他们只是爱我并听从了我的想法。并且别担心,我对你不存在男女间的悸动,更不像王上那样执念入骨。我只是觉得,嫁给你能让我离某个答案更近一些,另外我要找个借口躲避婚姻。”
“毕竟同你结婚应该不怎么容易?”她说。我咳嗽一声:“哈哈。”
“契汀小姐,你想知道什么?”我问。
“自由的尽头,爵士。”托比给契汀倒了杯茶。她点点头,但只抿了一口,然后这样对我说:“我想知道,无比自由的那道身影最后会去到哪里。”我忍不住发笑:“抱歉,你现在看到了。”
“但是撇开今日的处境,我从不是自由的,”我止住笑,认真对她说,“我的‘自由’只存在于比武场上,假如哪天和平时代结束,大约也能存在于战场上。所以那其实不是自由,只是身体饱经训练后自发作出的反应。那天我下了比武场,内心想的不是这场战斗往后能带给我多大的自由,而是要在一片血雾中寻找到坦桑格的红发。你看,打从一开始,我就被固定在了那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她不赞同道:“这些东西和几道门关不住你这样的人,你一定知道。”
“说起来,只是有一点儿好奇,”契汀说,“为什么是王上?王上的确貌美出众,但他身上更显眼的是那种源头不明的、浓郁的悲伤。他是这个王国最有权势的人,论残虐行径,大抵说他性情扭曲、拿此作为乐子,不过我并没发现他从中感觉过快乐,唯独面对你有几分高兴;比起高兴,又是患得患失的悲伤更重些。”
“你不也是一样,你们从前发生过什么?”她说。
我对她的敏锐很佩服,不过这就关系到坦桑格的过去了。我轻轻带过:“这还是在说我的故事;我的事早被扒个干净,吐不出新鲜的了,说说你吧。”
“抱歉。”伊莎·契汀小幅调整了坐姿,像是在避免尴尬找事情做做。我头一次发现她也有不那么自若的时候,无恶意地感到很有意思。
“我的事称得上乏善可陈;我成长在一个十分正常且爱我的家庭,但天性冷漠迟钝,不理解为什么很多事必须去做。契汀是个中等势力、人口不算兴旺的家族,很强调家人间的和睦,打猎作为家族活动我当然也会出席,但只是在一旁等待父亲和哥哥们。等待漫长且无聊,我有时会观察那些鸟类。”
“我的家庭教师很早便发现我异常的地方。她建议我培养一些爱好,或许能慢慢找回作为‘人’的那部分。我学得很快,但都谈不上有多喜欢。有次她见我目光追着猎场一只晨鸭看了许久,便提议我把观鸟作为爱好——一项无伤大雅、不会把手弄脏的活动。其实我只是被它扑腾起的水声吸引,然后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做,就一直看了下去。”
我安静听着,听到她否认自己是因喜欢才做,忍不住说:“以我一个旁观者的眼光,不喜欢一件事没办法坚持太久的;就算坚持下来,也应该不太会主动往其中钻研。我不能傲慢地说足够了解你,但我认为你做的一些事情不是单纯用观鸟打发时间的人可以做到的。”她问我:“是吗?那我为什么会这样觉得?”
我想了想:“要么是我说错了,你确实不喜欢,只是坚持到底的精神远超常人,要么是……我有一段时间反复告诉自己,我不喜欢坦桑格,时间大约是我们确定关系一年后、到半年多以前,因为他确实是个暴君,罪行累累,我知道和他在一起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人总是很注重结果。明知不会有好事发生,却无法违背感情、放弃做这件事情,内心就会不断欺骗以此来说服自己:我不喜欢,随时都可以放弃,而既然随时都能放弃,不必为此害怕那个需要承担后果的一天,那么继续和他待上一段日子,又有什么不可以?”
伊莎·契汀若有所思。我提醒道:“我的话你只听一半就好。你的爱好是一项老少皆宜的活动,而我切切实实会把手弄脏;我们的处境本就不一样嘛。”她却仍旧无法回神,半晌呢喃重复了一遍:“切实把手弄脏……”眼睛出奇地亮,但这般明亮,既不是初生婴孩的澄澈,又不像一位一把年岁、目光却依旧炯炯有神的智者那样。将要熄灭前陡然一现的火星子。我不由得怕她和坦桑格一样被魇住,从此变得疯疯癫癫。我大声用她母亲的叫法唤她:“阿莉莎!”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她深色的眼睛终于重新聚焦在我身上。“我在,爵士,”她说,“我刚才忽然在想,两手脏兮兮的我是什么样的?对我来说那或许并不属于坏的结果。”
我知道伊莎·契汀不至于幼稚到羡慕别人的痛处,所以她说的“脏兮兮”呼应上文,大约是泥土之类的。我想起那天在蛇心树林见到她,没拘着裙摆因而底下沾满尘土的模样。我问她为什么这么想,她向我摊开双手——十分修长好看,一丝不谐的纹路、划痕也无。典型的淑女的手。
“我刚才在想,我真的需要这样一双手吗,”她说,“我对人都不甚在意,更别提一双手。爵士呢?作为我名义上的丈夫,你会介意妻子两手粗糙?”我摇摇头;我自己手上都满是茧和细小的伤,而作为骑士,相反还挺自豪。若是平时,这般奇异的问题由那个伊莎·契汀问出,我大概会暗自发笑,根本不符合她嘛。但今天我渐渐有些理解她在困惑什么。她勉强挤出一丝苦笑,这是我第一次见她笑。她问我,又好像并不在问我,只是自言自语:“所以我为什么不能弄脏手呢?”这次她不似被魇住一样,很快挣开了。“抱歉,”她再次向我道歉,“即使是我也觉得,在一个如今动弹不得的人面前谈这些,未免过于不近人情了。”
于是轮到我苦笑了:“别,请转移我的注意;像我之前所说,无论你说什么,我洗耳恭听。”
“话说,如果有那样的机会,你想做什么?”我问,“会是和鸟类或者你在看的历史书有关的吗?”
很明显这令她郑重思考了一阵。最后她开口道:“我想……是的,我想试试。即使不能去只能靠烈酒抵御严寒、一不小心会被冰川卷走的阿格曼地区,或是现如今鲜少有绿茵的‘金色庭园’,我也想去找找那些不为人所知晓的鸟类。以及那些书,我在读它们的时候,心里想的却不是过去朝代有关的事,而是有个荒诞的念头,在所有王国以外、那些不属于人而是由其他事物组成的世界,它们也会如这些王朝一样世代更替、以至于有许多我还不曾看到过、就销声匿迹了吗?”
我被她突然的剖白所感染,在她的话里有什么东西,让我微微一颤。但马上我感到了恐惧。她这副样子,像极了那个盛装淑女绽开的夜晚、下了某种决心的坦桑格。
我并非恐惧于他们的转变,只是那种熟悉感些微折磨着我、不断告诉我:啊,你又唤醒了怪物。
并且怪物终将唤醒我。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我于两星期后被坦桑格放了出来,因为我要去协理塔接受法官的问话。不过这只是一项例行调查,作为证人之一帮助他们、还原伯爵家的小女儿伊莎在昨天夜晚从离地百尺高的平台坠亡的真相。
据第一个目睹尸体的人描述,伊莎·契汀死时鲜血淋漓,那张尚未碎裂的面庞上神色却异常平静,像是同人交谈过后、毫无异样地预备去吃晚餐一样。“我的妻子不会自杀,”我说,“诸君也知道,她是名门淑女的典范,冷静聪慧、处变不惊。我这些日子遭了些事,想必你也清楚一二,但伊莎周旋其中体现的智慧和胆识、将府邸依旧打理得井井有条的从容,无一不显示她并没有受到黑暗里一些见不得人的东西的蛊惑,犯下和圣神对立的罪行。尽管我无法知晓现场的状况,但我斗胆猜测,是年久失修的——栏杆、地面或是油尽的火把——嫉妒她年轻的生命。”
法官问我,但她是否会因为对夫妻关系郁郁寡欢而选择自杀。我明白他想知道什么;一个女人的丈夫公然和一个男人有染。我说,我和伊莎都不是任性的幼童,分得清怎么样是对王国和家族最好的;并非恋人,而是同一立场上的盟友和知己,岂非最稳固的夫妻关系。将获得爱情看作每一位女性活着的目的,实在过于不尊重她们。我说得冠冕堂皇,但我有错在先,的确背离了婚姻,因此法官不全信我。但他似乎也认同我们三人间畸形的关系并非全无益处,轻轻放过了我。
“有证言表明,”他说,“阁下的妻子死前将一对宠物鸟托付他人,并且亲自安排了府内事务、向远方的父母兄长捎去问候,这是否说明她在那时已预感到了死亡,或者不如说,这死亡她将亲手为自己安排?”
我说:“针对死亡的预感,或许吧。她本身是个敏锐的人,也许圣神也在给她传递消息想让她避免掉这一遭呢?此外上次见面伊莎和我说起,天气变换加上最近事情颇多,她得了头痛病,那些亦可能只是从她身体状况出发不得不做出的变化;我们的小鸟总是很吵闹。”法官由此问了问我们上次见面的情形。自她探访我已过去两周,其间没人觉得她有不对劲的地方,加上有托比为我背书,他简单询问几句,并没细想。
我跟着卫兵离开塔。他们向我致意,随后离去。我想独自一人走走,再决定目的地。我扶着构筑高塔的石墙,在墙下的阴影中行走,行至最背阳处,冷风吹拂得很是舒服,便坐下不走了。后面又觉得有些冷,所以我俯下身,把头埋进膝间,就这么坐了很久。
那天伊莎·契汀眸光很亮。然而我慢慢发现,使她双眼鲜明如洗的不只是那个活在心底的怪物的余焰。她两只眼都蓄着泪。
“但我不可能这么做。”她说。
我以为我明白她的意思,比如她不是古罗爵士那样天生的战士,亦不像我们自小受训于人,仅仅靠坚韧和聪慧不一定有办法走出灰街,更不用说更远的、卫兵管不到的地方。
“托比先生,”我说,“能帮忙递手帕吗?”
她两手接过,闲置在手上,很快把眼泪忍了回去。我说,她当然可以做她想做的,我无权干涉她。至于人身安全问题,她可不能马上启程,至少得锻炼个两三年,把身体弄结实了,并学习野外生存的技巧,可以向短暂逗留在城里的佣兵和游侠们请教,同时寻觅值得信赖的、护卫的人选,最好男女都有一些;有志同道合的同伴也可以届时叫上一起。“假如你在担心这个,总会有办法的?”我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她没正面回答,问起看似不相干的事:“那么爵士,就像你明明深切地爱着南境,为什么会作为人质来到王城;明明王上在你心中无可取代,又怎么会认可与我的婚姻?”
我心想她是明知故问,小时候更听大人的话,长大后虽说自己想法更多,末了还是要履行对家族的责任,随后明白过来,出于同样的原因,她不能那么做。
可是契汀和我不同,我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其他许多地方可以让步。“但你不算真正取得过想要的东西?”我说,“所以任性些也可以。”
她确认道:“你想要的是王上对吗?”要是放在几年以前,即使坦桑格本人问我,我肯定也得脸颊发热地搪塞过去,如今脸皮是厚得厉害。我对她说坦桑格给我的信物,是我第一个自己也十分想要的东西。“方才你好奇的事,”我指她问我和坦桑格发生过什么,“事关别人无法细说,不过现在想想,或许我和你一样,觉得有些人天生该活得更自由些,却往往事与愿违。米拉就是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