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雨(2 / 2)

我们来到圣堂。即使在夜晚,圣堂也点灯,宏大的建筑,被灯火映得更加通透,沿着光的通道过去,好像能抵达天际一样。通常有祭士守夜,往里及时添加灯油,但今晚一个人也没有,所以这样鲜妍的光路,没准儿不多时就得被截断、油尽灯枯了吧。

不过此时任谁看了,都会形容它是丰盛的、鲜花着箸般的,一如走在我前面的坦桑格。他的白色衣服,泛着比往日更柔滑的光泽,衣褶显然精心掐紧了,即使赶路后也不曾散掉形状。遍身金银和宝石的光华,放在别人身上会给嘲笑想要投身成一座灯台,他穿戴却很合适,毕竟一眼瞧去最夺目的,还是那一头似乎要逸出馥郁香气的红发,今日松松梳起几条发辫挽在脑后,其余头发披散着;白沙河岸上涌动的岩浆,不会出现在现实中的场景,只如梦如幻。

我想着我的装束是否太随意,不过坦桑格偶尔回头看我,样子很满意。我无端觉得悲伤:在我这儿的时候,他可真是太好哄了。他来到那既高且长的、常用于举办婚礼的高台下,突然嘲弄地一笑。“莱底希,你尝试过祈祷吗?”他问。今晚高台的尽头没有大祭,但装饰得繁花如盖的圣神的雕像还在,容貌和身形隐于斗篷状的衣物之下,看不清男女、甚至不清楚是否具备人形。

“当然有,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我说,“我祈祷有一匹马,不过将它带来的不是圣神,而是母亲。我骑这匹马来的王城。”他说:“你看,即使实现了,也不保证是好事。神明就是这个样子。”我笑笑:“别这么想米拉,如果没有来王城,我就不会遇见你,所以不到后面,哪里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坦桑格问:“这是好事吗?”我说:“是好事。你不这样认为?不想碰上我?”

“……对我当然是好事。”坦桑格说。我注意到他身形有些畏缩,不如刚才在圣堂外那么自如。我不再理会圣神,走过去牵住他。他继续说:“但我,我没有祈祷你,也没祈祷你会帮我。所以可靠的不是圣神,单单只是你。”那双甜蜜的眼睛,尽管不安地颤动着睫毛,仍尽它所能专注地看着我。我的心跳漏了一拍,待它恢复跳动后,心里不住地想:他在说什么呢——对我也当然是好事。

他说得更磕绊了,像有事情一定要急急吐露,就在此时此刻,又极其害怕说出口,话语挨上唇舌,如同用寒冰去堵灼烧的嘴巴,牢牢地粘住了它。“你现在走还来得及,”他说,“过了今晚,我就真不会放你走了。我知道你有种古怪的悲悯和责任感,对我尤为明显,所以并不打算离我而去,但是我们是不会得到祝福的;不仅仅是我们,任何在这里的新人都不会被祝福,正因如此,你之前的婚姻才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问他有什么根据,他说出了令人骇然不止的话。

“我在这里被操过,”坦桑格抖得更厉害了,“不止一…是很多次,很多人,让我从台上滚到台下,每一级台阶都曾沾了我的淫水和口水、尿甚至粪便。你们举办婚礼,就踩着这些东西宣誓,所以神明不会来的……这么脏的地方!”

我一时惊讶得不知该说些什么。他见我不说话,又急忙辩解:“在你来找我之前,我都处理好了,现在的大祭也不知道这些。我最近来过几次,就真的只是祷告,为了做做样子,你知道的;那晚之后我就没被别人……”我拍拍他:“躺下,米拉。”

他眨眨眼,有些呆愣。“躺下,就在这里。”我说,觉得是不是吓到了他,便抱以微笑。“请在这里躺下,陛下。”我换了种柔和的说法。

他依言躺下了。我跨到他身上,不过没坐实了,用胳膊撑着地。“你说我比神明可靠,那我来祝福你不就好了?你不想要我的祝福?”他愣愣的:“怎样能得到?”我问:“你想要怎样的祝福?说起来我想到,我不觉得圣神没有看到你,但它要给的祝福太多了,真正分到每个人的便不那么充裕。所以你想要我祝福,最好选一种不可能给别人做的方式。米拉,你打算怎样?”他深深吸气:“我揉过穴才过来的,很早就湿透变软了,你可以……操我并祝福我。”

“你同样比神明可靠,什么都预想到了。”我笑笑,“那么我操完你,你就是我的妻子了,对吗?不需要举行别的仪式?”他说:“……我没结过婚,我不知道?我想要你亲我,还想要礼物。”我摸摸他的右耳垂,那里还未打孔。“不过这里说好留给我的第十八个命名日,”我说,“你还有什么想要的?”“……你的头发?指甲?”他不确定道。我被他气笑了:“你拿了是想诅咒我呀?如果别人问你,你会要金子、权力、他们的性命,怎么对我就这么点主意?”这下他脸上终于显示出一些我所熟悉的怒意:“你不喜欢这样?”

“不,就因为喜欢,我才不能这么做,”我说,“不然等你回过味来,发现我如此小气,非得甩了我不可。”他面色稍霁:“可我想不出来。”“先赊着罢,等你想好。头发一会儿剪给你。”我说。接着我和他说,我要操他了。

说来奇怪,每次和他做爱,我总认为已经知晓了极乐是什么样的,往后或许一样快活,或许状态不好逊一筹,总之不会比当下更快乐;可一旦草他,便发觉他比上次更加性感、肌肤比上次更富有弹性、肠子比上次更饥渴地咬合着我,而我也比上一次更爱他几分。坦桑格的衣服比之前还要煽情。他躺在地上,半褪那身繁复的白色外袍,浅褐大奶跳了出来,里面穿了又没穿的。一双金环自然还在,被乳头煨得灼热,颜色乍一看像奶头淌出的蜜,叫人想去含上一含。他半掩着胸口,也像他穿戴的东西一样半露不露,反倒让人兴致更高,更想就这样不扒光他、却往死里干他。

那是一副纤细的银色锁链,被编成对称的复杂图形,将腹部在视野里分割得稀碎、于是勒得那对形象完整的大奶更加突出。奶下坠着取掉铃舌的银铃铛,铃铛和锁链镶红宝石,尺寸极小,显然不为彰显王家气度,单只为让点点的红蕊含羞遍布在他身体各处,就像吻痕那样。链条最下端系着大段流苏,一共三股,中间那段堪堪挡住他的阳具,但又是黑色的,仿佛最浓密的阴毛,令羞耻的部位更加明显了。大腿根处一边吊一股又长又细的,末端系了袜圈,不过不是乳白色了,换成了黑色。

我把手掌插进袜圈和他大腿之间,不替他脱下,逡巡着来回抚摸他腿部的肉。“嗯……不要,好勒噢……”他轻轻抱怨着。

不得不说,乳白虽然新鲜、更适合一位新娘,黑色的袜圈却要更适合坦桑格,成熟、私密而雍容。我就那样来回摸着,舍不得摘下,而大腿这个甚少被调教的部分,在集中抚摸下却也渐渐起了反应。等我摸到他大腿内侧,他猛地夹紧了腿,把我的手咬在中间。“别光顾着摸……”他羞恼道,不知是真不想让我继续摸了,还是羞恼于仅仅是抚摸也能让他有感觉。我屈起手指,在他并紧的大腿根上写下:好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陛下想要我做什么?”我问。

“来吃我的奶啊。”他说。

“我早就想问,”我说,“我对‘吃奶’可不怎么执着,你却总叫我吃。其实这是陛下个人的嗜好吧?”

我以为他又要着急否认,没想到他停顿一下,眼里还迷蒙泛滥着快感未散去的潮气,自言自语道:“……因为被你吃很舒服啊。”

我的理智便像勾住手指的袜圈一样,脆生生地崩断了。

坦桑格的头发全被汗水打湿,贴在头皮、脸颊、脖子上,颜色变得更深更亮,光洁的地上映出幽深的红影,使他像浸在血泊之中,做濒死前的抽动。因为这个想象实在不祥,我停下腰部的动作,他的身体也安详下来,不再被带动得一抽一耸地摩擦在地板上。我亲了亲他的鼻子:“要不要休息?”

他睁开眼,有几根睫毛被汗液黏住,没能一并张开,使他原本微微上挑的眼角有了垂下的弧度,配上此时失神的眼睛,十分惹人怜爱。“第几轮了?”坦桑格问。“没有数,”我说,“不过看上去我要找些水来。”

我从他身上起来,不成想手脚都是麻的,狼狈栽了回去。他接住我,顺势将我抱住,连嘲弄的劲儿都没了,只顾抱着我。“又渴不死,”他说,“你要是渴了,就继续喝我的奶,然后把精液喂给我,射到我嘴里。这样我也渴不了了。”我反正暂时动不了,依言去舔他的奶,汗津津的,咸的。因为那里肿高了,再咬和吸大概会疼,便只用了舌头。“我又有感觉了,莱底希,”坦桑格茫然道,“以为那里被啃坏了,什么也不剩……喔,好舒服……噢!这是什么呀!”

其实他不光喜欢粗暴的,也喜欢暴烈性交过后,被小心翼翼对待。但他确实不应该再做了。我的手脚缓过来了,在他乳头上留下结束的亲吻,告诉他虽然我没喝过精液,但很可能会像汗液一样,越喝越渴,所以还是要给他水,不是精液。他像出生不久的雏鸟,都站不直,硬要粘着我。“我跟你一起去。”他说,又缓了一会儿,撑起身体把衣服往回拉好,那些掉落的饰品随手塞到袖子里。我收好他没被扯断的袜圈——刚好和以前凑成不同色的一双,把他搀起来,去后面帮他整理,衣服上全是跟地面磨蹭出的褶子,好在有布料垫着他的背没有磨伤。我刚才是做得太过火了。

坦桑格去桶里舀了两勺水饮下,就着剩下的洗了把脸,等水被吹干。

“还是擦一擦,”我说,“天变冷了。”我让他用我的袖子擦脸和头发。他半眯着眼,由着我摆弄。“莱底希。”他忽然叫我,然后吻了上来,头发半干不干,满是香甜的水汽,蹭着我的鼻尖和脸。我停下手上动作,握着湿乎乎的袖子抱住了他。在接吻时越过坦桑格的肩膀,我看了眼他背后的圣堂,不像来时那么明亮,灯熄灭将近一半,就也没了回去的兴致,问他接下来还去哪里。他想在王城随意地逛逛。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你的下身,以及里面地上的痕迹?”我问。他臊了臊:“管它呢。”

我去衣帽间取了祭士们备用的黑斗篷给坦桑格罩上,没有牵马。我们先沿着主街道走,远远看见了巡逻的卫兵,于是绕进小路,算得上驾轻就熟。在一个巷口我们甚至看到了约丹斯·雷纳。他像是有所警觉,往这里望了一眼,不过在他转过头来前,我们已藏好了,影子也收进建筑的阴影里。坦桑格轻轻哼了声,好像很得意。我用更轻的声音嘘他。

我们往灰街和城区交接的部分走。倒不是故意循着刺激去,只是此时主城是宵禁时间,只有那里较为热闹。果不其然,街角搭起小小的木制戏台,没见过的剧团正在演出。我和坦桑格裹着斗篷,将脸藏在尖帽子下面,在人群里挤得一席之地。我看了看,演的都是贵族闹出的笑话,有些确实发生过,也有以讹传讹来的,不过看那些民众的反应,也就图个热闹,无论公爵男爵,让他们找到乐子就好。我问坦桑格要继续看吗,他点点头,抓住我的胳膊,显然好奇得很。我们见到的第一幕——过去已演完一半,是理查·拜因怕老婆又要在外撑颜面闹出的种种事迹,只有八分之一是真。第二幕里,两名我认识的骑士为一个贵族小姐大打出手,一个说同她睡过,另一个也说同她睡过,闹到后来,发现睡是睡过了,对方其实是小姐的同胞哥哥扮的,且不爱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只是要借两人的性器比较一番,好去给狐朋狗友说笑用。

我这才发现,今晚的演出不仅包括世俗剧常见的荤段子,演员更是时不时直观地用身体娱乐大众。“小姐”掀起色彩缤纷的裙摆,露出未着寸缕的男性生殖器,夸张妖冶地嘲笑我的两名同行,仿佛同时嘲笑着观众。我移开视线,往坦桑格这边看,发现他也在看我。“自觉些好,爵士。”他语气轻快。

大致明白这是怎样的节目之后,我准备和坦桑格离开。出了人群他拉住我,复又望向台上。我顺着他看,见台上走来一名演员,戴长长的红色假发套,面庞在男人里算是清秀。我知道他在扮演坦桑格,但因为差距尚远,还是很难将他们联想到一起。

但对不熟悉坦桑格的观众们足够了。他们吹起了口哨。演员妩媚地环顾一周,一手抚上他那也可算是十分有料的胸膛:“见惯了刀剑插进敌人的肉里,寡人的肉体却还完璧如新;瞧见多了殷红的血,便觉黄白的浓精更是稀罕。我征战数年又治理国家,身体早已熬得丰满熟艳,却还守着空房,不曾尝过男女之欢?可是,男女之欢?那如何可能?我的胸脯足以哺育这个国家,桃臀更是万里挑一,致使女人见我只会把我当作女人中的女人,暗羡我不动声色的风骚,哪会允许我使用她的肉体,来满足我畸形的性欲?男人……噢……男人,我走过哪里,男人纷纷对我升旗,把我当作他们可以合法操弄的母亲,在父兄不在时解带宽衣。我的胸脯要流出奶和蜜,用奶和蜜喂养这群肮脏下流的东西。不能够、我厌弃他们,可臀部像熟透的蜜桃,过了期便会炸开。汁水弄脏底裤,叫我如何端坐王位?”

“走,”我说,“白天我会找人调查他们,接着…有必要的话。”他说:“你怕我直接上去杀人?你看,是他们不放过我。”“我很抱歉。”我说。他回过头:“怎么是你要道歉呢?”

坦桑格说他想继续看,我们于是攀上对面屋顶,远远地看了下去。

演员仍在自说自话。“那天我的淫液泛滥如洪,把王座浸得黏答答的。群臣在下面品味我多情的模样,心里指不定要把我干成什么样呢?啊,我厌恶他们;啊,我想给他们操。”

“我才不想。”坦桑格说。我说:“嗯,我知道。”他欲言又止,想说的话硬憋了回去,小声嘀咕:“你知道就好。”

“所以我决定给自己寻觅一个丈夫,”演员假扮的坦桑格说,“要年轻得像一只白鸽,漂亮得像一个春天,轻捷得像光和影子,英勇得像涨潮的海,还要对我忠贞。他必不使我生厌,必不把我当意淫的母亲侵犯,而是将我作为妻子疼爱。可,哎,说了这么多,说了这么多,我真正想要一根年轻的鸡巴,来堵我痛痒不止的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坦桑格凉凉道:“他们果真爱你如初,净是些好词。”我无奈道:“应该没这么简单。不过我其实也要问你,你更喜欢我还是我的鸡巴?”

他不可置信地看向我,用手背试我额头的冷热。“我怎会嫁给一个拿自己和鸡巴比的人,”他说,“实在愚蠢。”

我是故意要分散他的注意,当然顺着他说:“只说年轻那些的,确实也没提到聪明?总之我想知道嘛。”他拗不过我:“鸡巴不也长在你身上?你要切了鸡巴……哼,确实也稍逊一些。”我哈哈笑着,听演员又在说他的台词,嘴上还在笑,心里马上变得冷冰冰的。

我的预感果真没错。演员继续道:“南国美丽的公爵遵循乱伦的传统;姐姐和弟弟,侄女和叔叔。他与他的祖先如出一辙,和自己亲弟弟睡在一起。公爵是头狡黠的雄鹿、受欢迎的母狮,女人、男人都唾手可得。他却也被年轻的鸡巴征服,矜持地只对橘树摆动腰肢。假如我得到那个弟弟,塔林的莱底希。如果我得到他,是否能填补这漫漫长夜?我的乳房将流出南国的蜜,屁眼即为甘冽清泉,我会被爱情和白浊滋润,变得人人都想啖上一口;令他们发疯吧,我厌恶他们,我只用雌伏在一个人底下,便能得到被千万人操的快乐。”

所以轮到我否认了。“假的。”我简短地说。“我知道。”坦桑格说。但他马上觉得不能轻放、得再让我哄一哄:“……我又怎么知道你们做过什么?”

我直接亲了他,堵住他的嘴。我觉得我那个亲哥也很倒霉,不过他不在场,不需要安慰;假如他在场,大约会置之一笑,敲对方毁谤费。威尔玛凡事向钱对齐,虽然有损他那张洁净典雅的脸,但我希望坦桑格也学会这样;这个东西可以不是钱,但总之他一定得看着什么,才无暇考虑其他。

“我如果不表现得这样可怜,你就不会理我。”坦桑格意犹未尽地舔舔嘴。我将手伸进他的腿缝里,他立马夹紧了,喜不自禁地用腿根磨蹭。“陛下,我也需要学习嘛,你可以教我怎样让你高兴。”我说。我承认他是暴君,但也真心认为他可怜,不过这话我不会说的。我会问他是喜欢我还是喜欢跟我做爱,是像个成年人那样爱着我,还是幼鸟那样依赖我,他犹豫我是真的想要他,还是单单只同情他。答案分明摆在那里,我们却无法全盘相信。

当坦桑格被我摸得达到一个小高潮时,台上的演员也在挨操;不是说剧中被操,是他真的在被赏钱多的观众操。其实那些煽情的台词、和无论剧情进行到哪里、都要往自己的奶和臀部靠的用意,中途便很分明了;他是在兜售自己,好叫观众按捺不住,对他产生性欲,借此谋生而已。

“我以为他们真准备找人扮出个你来,”坦桑格说,耐不住高潮地发着抖,蜜色的眼睛却幽深地注视台上,“然后狠狠干‘我’,结果没有;看来即使在不上台面的卖春剧里,也没有人替代得了你。”他这话,语气酸酸像在妒忌,可我知道那是告白,说得我心绪一乱。“你拥有当世无双的我。”我说。他浅淡地笑了笑:“不用别开视线,今晚我特别允许你看,看他们怎么操‘我’。”

“不如我直接操你,”我打断他,“你还可以吗?”

尽管只有月光,他的耳朵还是明显红了一红。“你简直是……怪物。”他说。“多谢啊,”我说,“话是这么说,白天我不一定爬得起来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将他头发卷在手上把玩。“他们做得很过分,”我说,“但他们不是你、成不了你,今天扮你,明天可能扮爱神、后天是拉路斯,前朝的性感尤物,总之哪个有噱头、够引人瞩目就扮哪个。他讲那些台词、引多人操他,你还不是只会被我上?但我会找人警告和管束他们,做些必要的惩罚。这样你觉得可以吗?”

坦桑格站起身,转头要走。我以为他生气了,没想到他回头看我:“走?去接着操我呀?”

我赶忙跟上。他越走越快,到最后简直在跑,似乎要往城堡依偎的山丘的方向去。我却看这个身影入了迷,脚步不由得慢下去。他转身看我跟到了哪里,褪下兜帽,露出嘲讽的神情:“刚不是很行的吗,莱底希。”我笑笑:“抱歉。”快步朝他走去。这次他脚步放慢了,但仍很轻捷,边走边说道:“今晚我心情好,本就没打算同他们计较。”

我犹豫片刻,还是看着他的眼睛:“如果你一直这样想,我们可以永远像今天这么快活……不!我答应你,会让你比今晚更加快活。”有一瞬他是心动的。他低头拨一拨不听话的头发,缄口不语,再抬起头时,阴翳的感觉却又回来了。“不,”他说,“只要我坐在那个位置一天、被那么多双眼盯住一天,我宁可他们畏惧我、不要爱我。我感到……恶心。”他把嘴抿得薄薄的,看上去全无温度。他终于重新注视我,打算迎接我的目光,跟着眼里闪过一丝慌乱:“莱底希,你哭什么?”

嗯?我起先不明白他说什么,直到嘴上感觉有一点儿咸,抹了把脸。我对自己感到恶心。离开南境时没哭,看弥阿丽夫人的戏没哭,伊莎·契汀坠亡时没哭,还有许许多多的时候我都没哭,却在坦桑格面前哭过两回,两次都是结婚,不应该是多悲伤的时刻,明明前一刻是高兴着的。我试图弄懂我为什么在哭,却被更大的悲伤所掩埋。但我不能哭更多了,坦桑格会担心。和上次不同,我很快调整好了。

“米拉,我想问:你是自己想坐上这个位置?如今依旧想?”我说。“当然不,只是我那一半的血对他们有用,”坦桑格回忆道,“不过——虽说我的意见不重要,倒也的确被问过一回,我当时是同意的,又不会比之前更糟糕。”

他神色忽而狠厉起来:“可是莱底希,你告诉我,假如我不再是君主,拿什么叫他们怕我?如果从那位置下了去,你要离开我的时候,我连捆不是都无法捆住你?”

我想,捆住我的不是权力,是我自己的心;他该信我的,他也被他的心所捆缚,可怜的弥凯拉。这时我想清楚了,刚才为什么在哭,因为我了解到一件事情:无论我们现在看起来有多快活,这样下去我都无法真正拯救他。而无论我多想让他更快活些,他的眼睛里都流露出那种纯粹的悲伤。我想起那日和伊莎·契汀的对话。

得想个办法,但不是今晚。今晚我只是走过去抱住他。然后,那之后我有事外出,顺路回了趟南境。我问威尔玛,是否记得欠我一个人情。

我的哥哥好整以暇,宛如猜到我要说什么。“来谋逆吧。”我说。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我的哥哥说:“你疯了,莱底希。”脸上却写着相反的表情,丝毫不像觉得意外。

“不用跟我兜圈子威尔玛,”我说,“尽管目的不同,我们想做的应该是相似的。”

从他的嘴角忍不住泄出一抹笑意:“你就和母亲一样敏锐,明明没回来过几次。”我问:“她也参与其中?我是说……生前的她。”他点点头:“至于目的么,是想要‘夺回’你?当然,不是说你这个人。她是南境理智的主人,即使你是她最喜欢的孩子,她也不会像你一样,为了某一个人把南境拖下水。”

我没有反驳,心里确切抱有歉意,却并不为那个提议后悔。威尔玛说:“我其实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我猜想,她在把你交出去的一刻,大概察觉到南境的自主和自由也远去了。那时是你,然后是她必须在南境称病,再然后我们谁都不清楚。莱底希,这不是你那情人一人所为,而是依附于人可以想到的后果;假如他是明君,他的孩子也不一定是。终有一日。”

“那是母亲的想法,”我说,“你是怎么想的?”他说:“去王城是你自己的想法?但以我的性格,比起和疯子周旋、思考他的继承人会不会也是疯子,不如把这难题抛给别人;我或者我的孩子疯不疯癫,留给他们去战战兢兢,不得不说我挺喜欢这样。”

“我需要你帮我,莱底希,”他说,“有什么条件?”我心里有些感动,明明是我先要他帮的我。我们略一合计,因动静不能闹得太响,尚要多些时间。过几日离开前我对威尔玛说,我那时也觉得威尔玛是母亲最钟爱的孩子,所以谁知道呢?况且她已离世多年。

威尔玛对我摆摆手:“当她最喜欢黎丝卿好啦。”

下一年的春天,我十八岁了,给坦桑格扎了新耳洞,但没有给他换之前说好的耳环。包括这次的、以及左耳、乳头、阴茎上的装饰,全部重新找匠人做一套。小小的、造型不张扬的、更便于行动的、不易剐蹭到他的银红的饰品,那晚他袍子里穿戴的颜色。银比我的头发浅一些,这没办法,我的头发介于银与铅灰和铁之间,后两者不好做首饰;宝石的颜色倒与他的头发十分相称。他的身上不再粗暴打着我家族的印记,有的只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坦桑格没有明确地说喜欢、不喜欢,不过他说只有他戴这个不公平。没过几天我收到了同种材质和工艺的细细的颈圈和戒指,可以藏在制服的高领子和手套之下。坦桑格说要用这个把我捆起来。“反正别人不会知道。”他态度既强硬,又小心翼翼。我猜他并非不想让人知道,所以当我把细圈露在领子外面,他脸上的欣喜就连托比也为之侧目。戒指我戴在里面,因为手套时常需要摘脱,不想把它弄掉。见他高兴,我也高兴,不由自主地对他笑。

但没和坦桑格一起的时候我就会想,那个日子快到了。

威尔玛的军队不是幽灵,集结起来不可能没有动静。但等到他们快要攻下沙廷这个重要位置,王城的人才终于醒了,有一部分原因是我始终留在王城、在坦桑格的身边,看不出异样。他们认为对于人丁稀薄的塔林,公爵谋反不该把他唯一的弟弟留给敌人,我们正是利用了这点粉饰太平。谁也没料到我们会这么疯。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老桑德公爵揪着我的领子,把我往台阶下推。我趔趄了一下,还是站稳了,但颈圈的链子被扯断,被我顺势悄悄地收进口袋。桑德这个坚定的保王党人,平日是看不惯坦桑格的,但真到危机时刻,总是这样的人能为康斯达登仅存的血脉来讨说法。“莫要告诉我你对此毫不知情。”他责问道。我说:“就算我真不知情,说了你会相信?”另有一些人说,南境的公爵绝对是疯了,才会牺牲一个有人望的、能带兵打仗的血亲,给自己留下更多骂名,只为换取那个发动战争的先机。我默默地想,这是因为我不用牺牲,我们赌的是坦桑格对我的爱;如果将我作为人质想要迫使威尔玛投降,他只会加快征伐的速度;只要坦桑格在位,我暂时死不掉。我是最有用的遮掩、最无效的人质,只要他还爱着我一天,而我知道他会。

这段日子我们从头到尾都在算计坦桑格。我理所当然应该羞愧、不敢去看他的眼睛,但事实上不仅绕过公爵、直直看向他,目光还贪婪并且肆意。我得离开他很久了,所以多看一眼都是好的,直到被几名前属下架走,我一直在看他,他不发一言。在被运往诗人堡的路上,我从前的属下统一闭口不言,使我想起十四岁那个夜晚,我偷偷爬出房,想要把桂冠给他。当时面对沉默的卫兵,我好奇中夹带有一丝优越:你看,你们面对他这样畏缩,我却丝毫不怕他。而今对着选择沉默的他们,我心里唯有感激。我告诉狱卒还住去年那间。我被带到牢房,一名卫兵想要开口问点什么,被同伴拦住摇了摇头。他们用目光向我道别。

坦桑格不喜欢别人碰他用过的东西,所以这间牢房应该自那以后没别人使用。我总觉得空气里飘荡着坦桑格的气息,尽管那不可能、早该被开敞的墙壁刮进来的风打散了。我枕着并不存在的坦桑格的气味度过头几天,期间只有一名不固定的狱卒定时给我送饭,但门口显然加派了看守。第六天的狱卒留给我私铸的锁铐的钥匙,我没有立即打开,把它藏在身下的墙缝里。第七、八天毫无动静,但八、九天交接的深夜,听见牢房门被打开合上。他脚步放得很轻,这次没有多做什么,只是亲了我,手绕到我颈后动作了一会儿。他走后我睁开眼,低头往脖子处看看——一条重新制作的颈圈。这个人半夜匆匆前来,应该是就要在白天自己领兵出发了。战事已进行到这个阶段。

坦桑格离开后的第三天,送晚饭的人走后,我见到一条绳索从下方被抛了上来。我摸出钥匙打开锁铐,揉了揉肩膀,过去向下看。绳子是从正下方的牢房抛出,末端看不确切。我怀着全然的信任,将绳绑在手腕和腰上,然后跳下去,中途两手抓住悬空的边缘,往牢房这侧轻轻一荡。底下的牢房有人接应了我。那个狱卒给我另一套狱卒的衣服,背过身等我换上。我把新颈链藏在领子里,戒指藏在新手套内,而断掉的那根,就放在脱下的近卫制服上。狱卒时常两人一队,晚光又淡弱,不过更可能是战事四起时,人人都很忙碌,总之我们混了出去,飞快隐匿进树林里。我问狱卒:“约丹斯,你是怎么混进来的?”他问我:“你有什么打算,莱底希?”

“像计划的那样去找威尔玛,”我说,“你呢?雷纳要站在哪边?”“王上这边,我们宣誓过。”他说,大概想起南境和我也一定立下过誓言,而今却违背,揉揉太阳穴,“总之战场见。”“嗯,战场上见。”我说。

“我从前非常喜欢你。”约丹斯·雷纳把马绳交给我,说了这么一句。然后他忽然不好意思地挡住脸,哈哈直笑:“我在说什么,好像我现在就不喜欢你了似的;事实是我比那时候还要喜欢你,只是羞于说出口。”

“你想要答复,还是单纯的告别?”我问。“只是告别,但不那么单纯,”约丹斯放下手,“从小我就觉得你是个有主意的,做什么都对,今天还这么想。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同意牵涉其中,甚至极有可能是你提议的,但别回头,莱底希。”

他的确在和我道别。

“谢谢,但我时常做错事——可能错得彻底,”顾虑到追兵,我一边上马一边说,尽可能节约出时间,“包括这次。威尔玛有别的考虑,但我想发动战争仅仅是出于私心。”

约丹斯反驳我:“战争从来都只是出于私心。”

“许多人会死,所以不要半途而废。”他挥挥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对他真心实意地笑笑:“我知道了。再见约丹斯。”

我在银月湖畔与南境会合,向威尔玛宣誓效忠,在爵士和学士们的帮助下接管了部分军队的指挥权。我生于战前,但由于生长环境,几乎只有对和平时代的记忆,不过就像母亲说的,我具有某种天赋。我的手段并不总是正大光明,但相比蓄意让自己人作出牺牲以少搏多,我更喜欢研究改善兵器和地形,找出我方压敌对一头的方法。于是南境愈加爱我,对面就是恨得我咬牙,也不得不承认我值得被人爱着。我胜率很高,鲜少胶着,但这是暂时的,我至今没有正面碰上坦桑格率领的军队。我的手段是他教的,从与他们交手过的人那里听来,他跟我有着相似的路数,但一旦遇到来不及改良兵器、或情报不足的时候,他是很愿意牺牲一部分人、以此将我们的人引进陷阱之中的。我也没能撞上约丹斯·雷纳。坦桑格将他派往别的战区,可能知道他打不过我,可能纯粹不乐意我们碰面。不过我因此松了口气。

我不想遇上坦桑格,心情就和七八岁到十四岁之间的时候一样。但也像那天一样,我还是忍不住去找了他,不是在战场上。他让马在溪流里喝水,周围里里外外地全是爵士和护卫。我坐在马上远远看着他,他似乎有所感应,朝这边看来,比斥候更早发现我。坦桑格掬起溪水擦把脸,我见他身边的爵士说了什么,护卫一手按上弓箭袋。他摇摇头,跨上马背,将他们落在身后。我俩一前一后骑着马,都清楚自家哪里没有部署,拣了无人的地方去。

“我又开始和别人睡觉了,”坦桑格说,“靠这个令一些人对我死心塌地。”

“嗯。”我简短回应。

他说:“你不会真他妈信吧?”“当然没有,”我说,“你应该永远不会主动回去那个时候。”他问:“你呢?几时回来?”

“战争结束的时候。”我说。他眯起眼:“你要做什么?还有效忠威尔玛·塔林是什么鬼?……我真想杀了你。”

“要杀你早就杀了,诗人堡里,”我说,“我来就想找你说这个,结束前可别死了。”他重复道:“真想杀了你!”

我们一前一后,将马骑得很慢。从一座天然桥底下穿过时,我确信没人看得见,停下等他。我们还坐在马上,上身却倾斜,勉强让嘴唇挨在了一起,等出了桥洞,还是我前他后,拉开一段距离。“南境人该怎么想,假如看到这一幕?”他遮掩不住的笑意,不知是嘲弄还是高兴,“他们所爱着的你,还跟我搞在一起,让我有种报复的快感,该死的南境人。”我故意问:“那你不是一样?跟我搞在一起只是为了报复?”他但笑不答。

“那条捆脖子的狗链,”他说,“放在那里是想要还给我?你怎么敢的?”

“给你做个念想?新的我戴着呢。”我说。坦桑格听完像是生气,又没真的生气:“我给你一条新的,你却想要靠旧物拴住我。”我对他的挑衅置若罔闻,转头冲他暧昧地笑笑:“陛下,此刻乳环还在戴吗?你一边协调军队,一边在战袍底下摩擦乳头?还有鸡巴……真难想象漫漫长夜你要怎么消遣过去。”他冷冷地说:“你既这么关心,不如今晚摸进营帐操我,反正不是头一次干这种事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们又一起骑了一段,不急不缓的。坦桑格的弓箭手追上了我们。张开弓箭的一刹那,我握短缰绳,夹击马肚。马带着我轻捷跑开,几支箭矢落在我们身后的地上。

我向威尔玛和爵士们保证,我把调情和工作分得很开。坦桑格那边不少人看见我们,所以风言风语马上传了过来,甚至对面有人直接写信,说我把策略透露给坦桑格。

威尔玛知道我想做什么,不怎么在意,不过他罚了我一顿,以此安定军心,并且在我的建议下罚得很重。我对暗处的探子裸露鲜血淋漓的后背。他将告诉我的恋人,而这个恋人,本来以他的性情,就不会干等到战争结束,会想要在任何时候生擒我或者加速战争进程。我说过,坦桑格很聪明,并且在许多时候很能忍耐,但有时他耐性同样很差。假使他的意图是擒住我或者尽早结束战争,以此作考虑,战术会变得局限,我们更容易应对。但他也很可能猜到我们这个打算,反过来将死我们。对于坦桑格我一直在赌,赌他对我的爱,赌输了多少有点不是滋味,赌赢了心情更糟糕。坦桑格有时似乎抛弃了那些东西,这时候他聪敏狠厉,常能出奇制胜,但我多数时候是赌赢了的,并赢到了最后。

擒住坦桑格的不是我或威尔玛,而是理查·拜因。他并不恨坦桑格,甚至记得他许多好处、许多忍让,还有我之前说的话。所以他对和我们联合颇为踌躇,直到威尔玛迎娶了他的女儿、当过一段时间考尔什夫人的伊莲娜·拜因。连我也不知道威尔玛什么时候挖的墙角,不过不管是劝说考尔什侯爵和伊莲娜离婚、还是令她对他一见钟情,威尔玛都能轻松做到;那可能就是一瞬间发生的事。

我认为我的哥哥为胜利考虑,以自己的婚姻作出让步,但一见我的新嫂子便明白了,这是个精明的美女,跟理查·拜因长得一点儿不像,但同时浑身散发着很能赚钱的那种气场。如果说坦桑格是王城的具象,那么伊莲娜·塔林就像金子做成的一样,我第一次见有人这么…适应威尔玛的喜好。

威尔玛是从不会委屈自己的那种人。我真心为他高兴,同时伊莲娜和他为我们带来理查·拜因。他一直想让女儿做王后,在坦桑格那里没有实现,如今威尔玛却有可能帮他实现心愿。老理查写了封诚恳的道歉信给坦桑格,然后兴致勃勃地从东边赶来,没有驾那些金碧辉煌的马车,而是带了高头大马、粮草和穿整齐划一的制服、配雪亮兵器的煕兰军。假如坦桑格不拒绝伊莲娜·拜因或者他的其他女儿,这些都将助他一臂之力。我清楚他拒绝的原因,心情复杂,但这跟工作得分开。

理查·拜因热情地和我打招呼。“爵士,这么说你可能不高兴,但我上次见你的时候,你还留有许多分孩子的模样,而现在,瞧瞧你!我怎么就没剩个待嫁的女儿。”

这年我二十岁,没能长成古罗爵士那个样子,人们仍旧说我颀长秀丽,不过我比威尔玛还要高一点了,发育停滞得很晚。我说公爵,我还是喜欢男人,不用祸害你的女儿是我的荣幸。理查·拜因夸张地叹了口气。“我和南境的缘分,从爵士你帮我说话开始就注定了。”他很会找补,不会令人不快。煕兰的公爵擒住坦桑格时我二十二岁。一个身形相似的年轻人一直在公爵麾下假装成我,而我绕到后方截断坦桑格的援军。

据说理查对失掉冠冕的君王以礼相待。但战事快结束了,理查·拜因猝不及防因为事务要回东方,坦桑格被押送至王城展示和拘禁,威尔玛作为新的君主,当然也要尽快前往王城加冕,本来是同路的,可我们清理残党多耽搁了半月。手上事情还差一点才能完,我却哀求威尔玛:“快走,跟我去王城。”他被我的语气吓到,呆愣了下点点头,把余下的事安排给爵士,说难得见我这样。“也难得见你这样。”我表面缓和道,内心却依旧急躁,因为失去了王位、佩剑且无人照应的坦桑格很容易遭遇些什么,他在圣堂的崩溃历历在目。我信誓旦旦地要他等战争结束,却没办法及时回到他的身边。即使有些事是必要的,我还是恨我自己。

我沉重地回到一别数年的王城,马匹却迈着轻健的步伐。很快我又见识到威尔玛凝固的神情,在他对在外放风的人做噤声的动作,进入关押坦桑格的牢房时。坦桑格脸和上身被压在地上,安静地像是死了那样,腰和臀却光裸着高高垫起,颜色亦很不对劲,应是反复被拍打揉虐,新伤不愈又添旧伤,这样深深浅浅斑驳不均留的印子,在皮肤本来的印记上又斑驳了些别的、液体变干的痕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拍拍在坦桑格身后动作的、将他一条腿也架成小狗撒尿那样的士兵:“嘿。”等他转过脸来,一拳将他打翻在地。士兵的阴茎从坦桑格后穴滑出,使我匆忙看清那个伤痕累累、随时会废掉的器官现在的样子。周围一圈士兵不敢看我,也不敢看他们被打得吐出牙齿的同伴;从衣衫不整的程度来看,他们脱不了干系。但我停手了,没继续打。战争中约束不到的地方时刻有平民被强奸和殴打、杀死,战败的国君被怎样对待都不应该左右我的情绪。“理查·拜因离开没几天,你们胆子真够大的,”我用对下属谈天那样的口气说,“抬起头来;命令包括这个吗?”

最初的僵直过后,威尔玛活泛过来。“明尼·昌文,”他说,“我记起你有妻子,没有想过会把脏病过给她?还有你,理查·安德烈……”

我的哥哥说着话,坦桑格动了动,慢慢从地上爬起来。他在看我。我以为会从那双眼睛里看见怨恨和怒气,但烛火将熄的眸子闪动了下,接着被点燃似地敞亮起来,那无论怎么看都是——惊喜。无人去扶他,他虚弱地靠自己站起来,略微一瘸一拐地挪到我身后,身体缩着保护自己,神情惊恐又甜蜜。威尔玛不再说话;于是所有人都在看坦桑格。

疯子。

“你没被弄够,着急旧情复燃吗?”我对他开了黄腔,紧跟着告诉士兵,“但我差点忘了,你们知道我和弥凯拉·坦桑格有过一段对吧?虽说是旧情人,我也不打算眼看着他被轮奸。假使前脚对他柔情蜜意,后脚用完了丢给你们,那你们一定不想成为我的属下;如果理查公爵是这样的人,你们也一定不会跟随他?”

“我要带他去把这些弄干净,明日送回来。理查的命令是接下来看好他,让他有力气接受最后的审判和处决。这样安排可以吗王上?”我问威尔玛。他当然顺水推舟,这本来就是约好的。他“像模像样”地告诫我:“公爵,你会把握分寸对吗?”我也装模作样,对他赌咒,坦桑格对我已经只是被拔去爪牙的敌人,我会这么做,是不想让他感染接着病死在审判日前。

坦桑格如今很不习惯触碰。我感觉得到,他几次想要躲开我帮他刷洗的手,又看在是我的份上忍了下去。浴桶已经换了四次水,洗下来还是黏糊糊的。我戴着手套,忍住恶心:怎么做到完全不先清理的。他的皮肤被擦红,水里终于洁净了。我摘下手套将他搀出来擦干,在他身上涂抹香油。他直愣愣地打量我的手,我想他在看那只戒指,脱掉手套后露了出来。

坦桑格不知从哪儿涌上一些力气,抓住我的领口。我让他抓着。他把那高高的领子往下翻,看到颈圈后松开我,然后又一次抓住我,就这样反复查看。眼下他的身体光溜溜的。我没有问首饰去了哪里;他都成了这副样子。

“小公爵,”他忽然用一种甜腻的声线,两手不老实地过来够我的裤裆,“大人,弥凯拉什么都愿意做……”

“能不能别把我送回去?”他问。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恍惚间我觉得,在我面前的是二十出头、或者更早时的坦桑格,狡黠的、知道怎么做能让人高兴,又不甘心这样做,因一无所有不得不虚与委蛇,毒药一般别扭违和的甜美。但我马上知道,我面对的的确是和我共度四年又分开四年的米拉,如履薄冰,但不是警惕戒备,而是那种预感到失而复得的宝物即将再次失去的疲惫,往近了说是害怕此刻被我拒绝。但无论怎样他是高兴的,尽管身体应该很痛,还是想和我做爱。这是他表示爱的方式,全不计后果、常将自己弄得狼狈,我熟悉并为之深深吸引。

我没有阻止他乱摸,一边给他拿干净衣服穿上。“你需要的是睡眠,必须保存体力,”我说,“我可以找威尔玛给你换牢房和看守,但无法保证你之后就不会被怎么样。当你还是君王,那些人怕你、然后就是死也想尝尝你,现在他们几乎不用死了。”他怔忡地问:“你要去哪儿?”“回南境,平民要安抚、战士要嘉奖,许多事要处理。黎丝卿在代我,她很能干但还太小了……”我停了停:“威尔玛会暗中关照你,不过他不可能和你走太近,总有疏漏的时候。”他对这安排置若罔闻,只冷笑道:“小吗?你当年自己找人熊送死的时候,不也刚十四岁。”“你知道了啊。”我说。

“莱底希,”坦桑格裹了裹身上的衣服,“你是个比我更病态的疯子。”我担心他着了凉、所以会感觉到冷,伸手探探温度。他躲开了,垂着眼:“你不是说战争结束就回来?”

“当然是要算计你才说的,你该意识到了,”我说,“最终审判没开始,但结果可以预料,你会在牢狱度过剩下的时间,直到他们任命好处刑人,在众目睽睽下割下你的头。”

“在那之前,如果你害怕或有什么事再也无法忍受,”我递给他一只装有药物的小瓶,吊坠大小,“据说是不太会痛,尽快喝下它。虽说我没试过,至少不应该有砍头痛。”

坦桑格抬起头:“你叫我等战争结束,然后去死?”“是。”

“你恨我从母亲身边夺走你吗?”过了好一会儿他问,“还是恨我不让你当个好骑士,恨我那晚强迫你?恨我杀女演员弥阿丽?恨我叫你和约丹斯·雷纳厮杀,不让你平静地恋爱、正常地结婚,恨我弄脏了圣堂?或者说你甚至恨我让本来就会死的人提前死去,恨我在人死后对尸体泄愤?难道你根本就是恨我比你大十四岁、却还总是要依赖你…讨厌我吗,现在可以说了?”

因为虚弱,每说几句,坦桑格都轻轻咳嗽或喘气。他的脸涨红了,本身肤色也不浅,却不知怎么仍给人惨白的印象。

“是,除了我并不在意年纪和你依赖我这事,”我说,“衣服有暗袋,把它藏进去。”

最终他还是收下了,顺从地藏了进去。我希望他是真觉得这东西有用,不要因为是我给他的东西;目前他手上没有别的我送给他的东西了。“现在你需要休息,去床上。”我说。他身子蜷缩,背对着我,和他睡在同一张床上,总觉得像是上个百年发生的事。我这么想着,一只手搭在我肩上,然后是另一只。他翻过身,伏在我身上:“我都要死了,当然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躺着没动,说只要不做,随他做什么好了。他像找到了舒服的枕头,终于抱着我睡去。“你长结实了些。”坦桑格含混地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忍住没回抱他。

得知坦桑格的死讯,已是我再次来到王城的时候了。母亲没有留下多少子女,但幸好是三个,不是两个。我把南境交给了黎丝卿,又在王城外和外出的威尔玛交接,彼时刚到城堡没多久。那骚动微微弱弱的,像是守卫的士兵交头接耳,然后马上被掐断,所有人同时不吭声了,走廊里一片寂静。

我低头继续收拾带来的行李。又过了会儿,一个士兵敲了敲门。

“请进。”我说。我在找一件东西,头都没抬。

这名士兵——即使房间里除了我和他再无别人,用极其微弱的、比蚊虫嗡嗡更细小的声音说:“公爵……那个人死了。”

“谁?”我仍在翻找着。我把行李中的物品一件件取出来。

“弥凯拉·坦桑格。”

我抬起头,不解地问:“好好的,怎会突然死掉。你们不给他吃东西?”

他说:“是毕罗埃拉·乔,他喝多了酒,趁陛下走后,叫上一些士兵下了牢房,说要弄他一整晚,中途突然就……”

我问:“怎么个‘弄’法,能把人弄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欲言又止:“就是……操他。”

“噗……无法理解,”我说,“那人有那么好操?就算真好操,你们就不能管住鸡巴?他自己为了逃避审判,弄开锁跑出来,叫你们去操死他?”

他说:“殿下,我没有。”“那你当时在哪儿?”

“先带我去看看,”我低回头,接着翻找,“你在外面等我一下,我马上就来。”

终于我找到了它,是坦桑格从前给我的城堡构建图。我十四岁的时候对那段关系羞于承认,因此我们常常像在偷情。坦桑格给了我这个,方便我偷偷找他,无论他在哪儿。我记得每一条秘密通道的位置,不过后来不打算遮掩了,记忆便有些模糊。战前我去南境找威尔玛要求他对坦桑格开战,将图纸带走收在了我南境的房间里。母亲和威尔玛保留了我小时候的房间。长大成人的我宿在那里,总会觉得怪异。

很快就能结束了。我想着,可还是不很舒坦。我在想能让他这样的人决定去死,死前他该有多难受呢?

坦桑格最终没有经历审判和公开处刑。初秋的这天,人们被告知他已遭到秘密处决,而后首级被挂上城墙,标志性的红发褪尽光泽,在风中猎猎摇晃。

疯王被处决的前两天,不明原因的疾病找上了刚刚才回到王城的我。医生说我得闭门静养,但病情恶化程度超出他的想象,于第二日便宣布我暴毙而亡。我虽说是王城的叛徒,却从少年时代起受人爱戴,又因背叛的是那样一位疯王,别人仍悼念我多过恨我,这一巧合事件令对于坦桑格王的处决没能给人留下多痛快的体验。

不过这些我都不用管了。因为已经“暴毙”,我没能亲眼看清那首级最后一眼,只从郊外远远瞥见城墙上串着一团黯淡的红色火焰。我看了一眼就转回头去,专心驾驶着马车。接近午时的时候我让马停下喝水,进车厢查看,从毯子底下露出坦桑格被染黑的头发。我探探他的鼻息——仍很微弱,但逐渐平稳了。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不觉得很浪漫吗?”那姑娘说。她在打包一条熏鱼。

“你要对着太阳底下刚捕捞上来的、闪闪发光的银鱼说话,还有几分可信。”游侠打扮的男人说。

“噢,我不是在说鱼,”她说,“塞内加,你都没听我说话,对着熏鱼发馋虫去了是吧?我就说嘛,虽然发乌、没那么好看,我还是选好吃的熏鱼,尤其是我家铺子做的;不过我在说死掉的疯王和莱底希公爵——不觉得浪漫吗?”男人不可置信地说:“死人有什么好浪漫的?你们女人肯定是见少了死人,脑袋里对死亡的理解简直混沌不堪。”

“而你们男人总是着急送死,”那姑娘把包鱼的薄饼往他怀里一扔,“相比我还是更喜欢做个女人,能从任何事上体会到让我高兴的浪漫气息。”她问我要点什么,然后问我是否也那么觉得。我说我没想过,不过她可以告诉我她那么想的理由。

“你看,即使都是男人,有些人也比另一些有耐心和会说话,”她冲我友善地笑,然后对游侠打扮的男人翻个白眼,看得出两人很熟,“我觉得他们前后脚死掉很有蹊跷。公爵应该的确是生了病,可原来总说疯王会被公开处决、结果却没有,时间还这么巧,我在想他会不会听到公爵死了,就自己弄死自己殉情。他俩不是有过一段?”

“啊,对,”我说,“或者有可能正好相反?”她来了兴致:“怎么说?”

“如果弥凯拉·坦桑格一定会被处决,先殉情的是莱底希·塔林也说得通不是?”

这次接话的不是她了。男人抢先横我一眼:“公爵要是真喜欢这个疯子,当初就不会起兵。”

卖熏鱼的姑娘听他一说,登时笑得厉害。她怕手一滑把正打包的熏鱼掉下去,两手搁在案上缓了缓,对我说:“你不要理他,他是公爵的狂信徒。”

“那…抱歉了?”我说。“也不是需要特别道歉的事…”男人嘟哝着。我恶劣的心性忽然占据上风。“可是莱底希·塔林那段告白真实存在过,许多人听到了。假如像你说的,他不喜欢坦桑格王,岂不就在说谎,为了先骗取他的信任?”他显然都没想到这一茬,立马着急否定道:“说什么呢你。”

“好啦,”姑娘说,“停战,停战,客人你的熏鳟鱼。我们总是尽力找些小柳木条来点火。”“谢谢。”我往包里垫了张油纸。这个动作扯动了伤口,使我小小地“嘶”了一声。她擦擦手:“你受伤了?”“嗯,不久前被人揍了。”我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你看着是个练家子,”男人说,“一眼看去纤瘦,但我一定打不过你。你怎么会由着人打?”

“我知道,是恋人吧?”姑娘说。我点点头,无奈道:“所以我当然只能挨揍,而没准先殉情的也真是莱底希·塔林。世界就是充满奇妙的、看起来不会发生的事对吗?”

“这样的话!”她说,“那我可以大胆猜测:公爵不能让他继续当王国的主人,却也是真心爱他。背叛是作为臣子,殉情用的却是恋人的身份。”

“不妨再大胆点,”我说,“比如塔林暴毙,坦桑格被秘密处决,都不是会被很多人见证的事。为什么是这两种死法?”

她考虑一下,神情逐渐变得困惑:“所以没准他们…还生活在这世上的某个地方也说不定?”我笑笑:“这是你说的;我可没这么讲。”

男人同样困惑地上下打量我。我倒不担心会被认出来;世界这么宽广,没见过我的人是绝大多数的,就是见过又怎么样呢?几乎都要么在比武场的看台上,要么在战场上见过。起先我总希望他们能透过我看到那个十四岁少年的影子,后来急着撇清关系,到如今,我们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神气既和那时候不同,也不完全像十八到二十二岁;就算我不染掉同样很打眼的头发、不用化装术遮掩面目,然后直接说我是莱底希,应该也很有一部分人疑信参半。我告别他们,回到马车里。坦桑格抱一只枕头偎了毯子,阴郁地瞧着我:“你去得太长了,看起来昨天没被打够。”

“你怎么谁的醋都吃,”我可怜巴巴,“况且你变得彻底;从前你可舍不得动我。”

坦桑格不为所动:“想想你干过什么好事。你为什么不早说我假死就够了,我那时是真准备去死的。”

“因为药不稳定,”我说,“学士拿死囚测试过,后来我自己也尝过,但我不能保证会万无一失。与其信誓旦旦地说不会出问题哄你开心地喝下,以为过几天就能跟我在一起结果意外死掉,倒不如等到你真想死的时候,重新睁眼会比较能接受。当然啊,如果你一直不吃,到了处刑前,我还是得找机会告诉你或者救走你,但那样就没办法让所有人都以为你死了。”

他又听错了重点,样子傻傻的,像是药效没完全过去:“你自己尝过?”

“得给你吃下去的嘛,”我给他拿刚买的东西,“熏鱼、洋葱馅饼?水果是附近农庄的苹果和柿子,苹果有些酸,柿子倒很甜,等饭后再吃;我买了一些核桃;另外要喝酒吗,只有纯度特别低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看起来不打算让我搪塞过去:“为什么要自己尝?”我剥了只核桃堵住他的嘴:“卫兵的话都不能信,你要完全相信死囚的嘴吗?最起码我要试试会不会很痛,才能告诉你不会很痛苦。”他想咄咄逼人,但还得吞下核桃,没什么威信:“什么时候的事?”

“这事得在战前做,”我回答他,“有次我不是在南境多留了一礼拜,吃完后过两天醒了,人还是有些晕乎。要是我死了说明药没用,计划直接变更,你反倒不用遭受那些。”他定睛看着我,出奇平静地想要讨一个答案:“你知道我会遭到什么,自己也差点死。即使这样也要褫夺我的王位,让我沦为阶下囚;又殷切盼着我死一次,好把我偷偷运出来,叫我床也没得睡,和你做对野地鸳鸯。你凭什么认为我醒来不会杀了你?即使这样…为何坚持这么做?”口气凶狠归凶狠,可我知道他不想生气,因而更惭愧起来:“我不确定做得对,又想赌一把。你想揍就揍吧。”

坦桑格阴沉地说:“要是能说服我,我就不揍你。”

刚说要杀我,结果打都不舍得打。我讨好地帮他除掉熏鱼的刺:“就是那天突然在想,这条路你走到顶了,心里仍旧不快活。”

“我想知道你怎样才会快活,想了一下,你第一不喜欢人,第二喜欢我,第三不喜欢我看别人别人看我,如果能让你安全地避开人,并且把我自己完全地交给你呢?你会快活些吗?”

“接下来就是考虑怎样做。契汀小姐无意识地给了些提示,世上大有比王城宽广的地方在。但我不能直接带走你。就像你说的,一无所有可更加危险,尤其是一个一无所有却盛名在外的你;这点我也一样。”

我见他小口小口吃鱼,怕被咸到一样,给他递了口酒然后说:“因此首先我俩必须‘死掉’,以不惹人注意的身份离开这里。在这个时代,真正的无名小卒死得也快,得先找一个靠山,能够保证生活支出、帮我弄到假身份和需要的文件、关键时刻搬出来唬人的靠山。如果你不喜欢外面的世界,他也可以收容我们,回来找一块土地半隐居下去。我只信赖威尔玛和黎丝卿,所以虽然很抱歉,但我必须效忠威尔玛,让他取得你的位置,使他成为最有权势的人之一。其他的你都知道了,你…算了,你要不再揍我一顿?不然心里过意不去。”

他皱了皱眉:“受虐狂吗,这么喜欢被人揍。”

“你又不是别人,”我说,“况且我真很抱歉。”他轻飘飘地放过了我:“对不起我的人里面,你还排不上号。”我起先盯着他看,忍住了想要同熏鱼一起抱他起来的冲动,只得意道:“米拉,这几年未曾好好见过,你却还是一样喜欢我。”他噎了一下,抬头不思议地看着我,似乎没想到刚被他放过,不感恩戴德就算了,竟在这里揶揄起他,厚着脸皮讨他的告白:“谁他妈的……”

我笑吟吟的:“可我刚才说你一不喜欢人,二喜欢我,你都不反驳。”

他嫌恶地说:“你只有小时候清纯可爱。”停了一停,问我:“你不吃么?”我摆摆手:“道歉要紧,你还有什么想问?”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有。”坦桑格说。他收起表情,呼吸声也跟着急促起来:“你恨我吗?”

“……当然不?”我说,“我说恨你是为了让你下定决心去死,对你冷淡也是。”亡灵会缠着他的,但我做不到替亡灵恨他。我想起我说恨他的前几天,我们驻扎在一座名为斯宾提的村庄。傍晚时分,有个年约五六十的人过来借火,我的属下和他聊了几句。战争结束在即,我们的胜利板上钉钉,许是在军中许久不曾在那方面享受,我去篝火边时,他们不出意料地在说荤段子。我的属下给我挪出座位,因为那名村夫显然很擅长这类话题,这时候成为了场内的焦点,他们便想听他继续说,分了碗肉汤给他。在篝火的映照下,那名村夫喝下肉汤,脸色渐渐红润。

“说起来我还尝过他呢。”他说。“谁?”有人问。从他狭小的眼睛里,迸发出一种神秘的兴奋:“你们打败的疯王——那时候是小弥凯拉。”

我的属下不吭声了,也不敢堂而皇之地朝我使眼色。他们当然清楚这个村夫说的“尝”是哪种意思,也清楚尝过坦桑格最多的就是我了。一帮经过训练的士兵被他卡在无法上下的境地,令我觉得好笑。起先我全不在意,觉得他也像许多人那样说大话。坦桑格成长于一座叫摩咁的小城,他能被叫作“小弥凯拉”的时候应该都是在那里度过。然而这人又说,当时一块儿“尝”他的,还有两名同伴,都被称王之后的坦桑格派士兵清洗掉了,他是一路隐姓埋名逃到这儿的,这使我警觉起来。我问他,认不认识坦桑格的母亲,那名叫作“坦桑格”、有异国血统的娼妓。他表示那是个美人,不过很快就不美了,脏病损坏了她的容貌。我想想道:“那她抚养孩子一定很艰难。”他听完嘴角鼓出笑意,又马上压制住它,十分习惯似的。这个乡野村夫在二十二岁的我面前,竟显示出一种成年人面对孩子时特有的傲慢的余裕。“因为不愿意那么累,她就让我替她养儿子了。”他无所谓道。

我一时不理解他在说什么。等到反应过来,心里已经只剩恶心。我问:“怎么养,用操的吗?”他点点头,满足地回忆:“我们在路口截住了他,在给他那个妈拿药,因上坡路脸蛋红通通的。我说:‘小鬼,让格列去拿给你妈,你得过来跟我们做些赚钱的工作”。他迈开腿就跑,但不是我们仨的对手。一路他拳打脚踢,又喊又叫,还是被我们拖去库房弄了。”

他对我说:“年轻的大人,您接触不到吧?有些小鬼天生就骚。我们按处女的价买的他,花了二十埃,随后发现他已经不是雏儿了。要么是药剂师要了他,他是没有钱去拿药的;要么他偷偷和哪个小子…但他的穴确实不可多得,里面褶子很多,因为年纪小,体温很高,玩起来又湿又暖和,更厉害的是,他那次流了很多血,可还是小高潮了。”

“随后一整个冬天,我们把他锁在家里当妻子用。他的嗓子都叫哑了,不过到后面,渐渐得了趣,有时也软软地叫我们‘丈夫’,讨些零钱用,因为出不去,他先存了起来,后来又被我们收回去了。那段日子真是美极了……您想知道细节吗,他是您的敌人,我很乐意效劳。”

我朝四周看了看。我的属下脸色都很不好,但比起别的,战战兢兢更多点。他们知道我的过往,还有宁可受罚也去找过一回坦桑格,对现如今我们的关系存有疑虑,但不认为我会大度到和村夫共有曾经的恋人。因为我戴着帽子,遮盖了那头灰卷发,他大概不知道我是莱底希·塔林,只觉得是某个高一级的小队长。有人试图提示村夫,然后被我打断:“好,说说看?”

他便饶有兴致地、讲起每天早晨坦桑格怎样服侍他们起床。坦桑格穿着少女用的筒袜和胸带,但没有裙子,身体的其它部分光着。他挨个亲吻他们,把他们的头抱在怀里让张嘴嗦奶,有时也会帮忙处理下半身的晨勃。“如果我有一泡夜尿,又懒得立即下床,我就尿在他嘴里,”他感叹道,“真是好日子啊,漂亮听话的小婊子。”

“你们是怎么失去他的,”我问,“假如你没有说谎,他后来怎么成为的疯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因为玩腻了吧,”他随口道,“他总是挂着廉价讨好的笑,像个真正的妓女似的了。当然喽,我知道他是装的;他以为我们看不到,背过人时,那个冰窖里待过一样的眼神,每次被我瞧见这个,我就感慨他心里偷藏了一匹野马,想操他了。但大多时候,他跟别的妓女差不多了,最主要是身子长高变宽,不比从前可爱,穴也不再那么紧。有个绅士老爷看上他,用几头驴买走,后来又把他往上送给某个骑士老爷,换了座小磨坊。那几年他勾引人的本事显然长进不少,早知能换座磨坊……当年他还哭着求我们别把他送走,但我知道小浪蹄子在想什么。”

我于是问:“你认为他在想什么?”

“像他这样的,即使把我们称作‘丈夫’,也不会守贞。他流那样大颗的泪,因为绅士老爷有见不得人的癖好,以及大小眼的毛病;假如见到像您这样一表人才的人物,巴不得换两条最性感的长袜、转投您的怀抱才是。”

我说:“他的确会喜欢我。”这在他眼里变成了吹捧奏效的表现,进一步殷勤起来。我再次问:“那位老爷有什么癖好?很难想象那个残暴的坦桑格会给吓得哭出来。”“宠物,”他知无不言,“绅士老爷养很多宠物,冈昆的猎犬、矮种马、少女和少男。他让宠物们一块儿‘做游戏’。”

“噗,”我笑了出来,似是很解气和高兴,“他给狗跟马操过?那时候也会高潮吗?那后来用磨坊交换的老爷,会要狗玩剩下的?莱底希·塔林知道吗?”

“那是个外乡老爷,很容易瞒过去。”他解释着。他不知我为何用嘲笑的口吻提莱底希·塔林;在他看来,我们属于同一个阵营。他摸不清底,便圆滑道:“爵士大人么,厉害归厉害,就是太单纯遇着他;弥凯拉从小就很会骗人了。”

我笑笑:“也对,他用已故母亲的名字做姓氏,我还当他母亲对他有多好——真是挺会骗人。”

我将注意拉回到眼前。坦桑格犹自紧张。“假如我发现你在骗我、其实还是恨我?”他问。

我说:“首先因为我不恨你,你从哪里找都发现不了。”他脸色好了些,去吃完了东西,过来检查我身上被他揍出的伤。

“好啦,伤得很轻,”我说,“你打得有道理,我都不怪你,这会儿怎么不干不脆起来?”他理由倒是可爱:“你现在身边只有我了,多少要对你好点儿。”我盯着他放在我身上的手,:“想摸摸看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脸一红,接着一副像在说“反正你都送上门了”的表情,避开敷药的淤青部分,顺着肌肉和骨头摸。他的手仍旧粗糙,长茧的部分刮着我的皮肤,痛是不痛,有逐渐被打磨蚕食的异样。我说:“你看上去很满意。”他这回倒坦率,羞赧地点点头。我叹着气:“你不觉得,你原来对着个小孩儿,说等他长大一点就和他上床,这个风险太大了吗?万一我长歪了、长得很矮,或者看上去好端端的其实阴茎很小、早泄?”他被我说得一愣,继而不耐烦道:“你这不是长得挺好,非要我夸奖你很会长?要是鸡巴小……我只好试着夹紧些?”

我想调戏他的,完全没料到他会这样说,接着鼻子一热。“擦一擦,你流鼻血了,”他更嫌弃了,摆出副成熟架子,居高临下地审视我,“你是个躁动的青少年吗?”

“……对不起。”我说。但他太好色了——我在心里补充。

摸完肌肉和骨节,他继续摸以前的伤,大部分只留有浅浅的印子。

坦桑格忽然想到什么,让我转过去背对着他。“威尔玛·塔林,狗东西,”他说,“这是鞭子造成的?你们是真打?”我说:“那么多将士盯着,骗骗你的探子还行,自己人骗不过去嘛。”我转头看他,他脸上半是难过、半是蔑笑:“我早就说,你不如来操我,就亲一口挨这么一顿。”“真操了你,我被打死也说不清了,”我连忙说,“况且这也是为了算计你,你该生气才对。”

“你叫我气太多次,已然没了力气。”他说。我忍住笑:“那你只好对我好一点儿了。”

“嗯……”他像听进去了,过来舔我背上的疤,舌尖又小又热。他嘴角和喉咙严重撕裂,舌根也肿得很,但不妨碍他稍稍探出舌头,仔仔细细地勾引。我想这样下去,我非得想操他,但现在不行,我没有欺负伤员的兴趣。

坦桑格兴致正浓,应该不打算停。我翻身坐回来,用嘴替我的背部,接下他因为失去倚赖、陡然停住的舌头。他怔了怔神,然后开始舔我的嘴。

“…莱底希,”坦桑格叫我,“想做。”我回亲了他一口:“你也知道不行,忍着点。最起码……等马找到干净的溪水让我洗个澡先?”

坦桑格挑起眉毛。“在这个产妇会在羊圈产子、河里漂着尸体的时代,娼妓用干草擦擦下体就会接下一个嫖客,就是夫妻也会在劳作得一身臭汗后随性干上一发。你有没有想过,在这样的时代,如此干净的你才是不正常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还是没忍住,笑了出来:“那也没什么不好不是?最起码你吸完我的鸡巴,还有胃口吃饭。我最喜欢你了,可不要饿着你,被关了这么久最好吃饱了长些肉,操起来更舒服……另外我刚才就想问,明明肌肉减退不少,别的地方看起来都很消瘦,这对怎么还这样大?”我好奇地托住他胸前的奶颠了颠。

坦桑格一时失神:“我天生就大。”这次我心理有准备了,不至于头脑发热,令鼻血再冒出来。“呃…感谢?”我说,不死心又问了句:“那屁股也?”他冷静道:“你摸摸看?”

我说我一旦碰了,手就会黏住,继而是整个身体。他会像蛛网的主人一样吃掉我。我不怕被吃,我是怕他撑着,没愈合的小穴像暴食的肚子那样裂开。他说:“你简直还是个小鬼……”游移地打量我:“你变活泼了,不是我的错觉。”“因为我很高兴,米拉,”我说,“这下我完全地拥有你了。如果你愿意,你也拥有一整个我。”

“划算吗,这种交换?”坦桑格问。我反问他:“怎么不合算?”

“……我跟你不同,”他把手搭在我手上,不让我从他的胸上移开,口气变得有些软弱,“我是很受欢迎,但是都不想我做他的恋人或妻子,甚至更喜欢同别人分享我。我在眼前被别人玩得越惨,他们接手时干得才越狠越高兴,我每次都很痛、不想做了,可还是被说成是荡妇,要找更多人来塞满我。而你是特别的人,你也知道这点,他们把你藏在心上;如果真得到了你,那就更得好好把你藏起来。你想要我,本身就是容易的事情,就像我说的…你只要主动说一句话,我就是你的了。”

“我特不特别,我可不知道,只有你才这么说,”我说,“但我知道他们为什么那样对你,难道不是因为你特别漂亮,又对人不感兴趣?心知肚明你在身边待不久,变得既想要你又恨你。在你离开之前先把你往死里玩再主动丢掉;跟别人分享你,那样你看起来更像一个荡妇,不论用来强暴还是失去,心里都更过得去。”

我觉得我很恶劣,看着他这可怜的模样,内心居然更想操他。我其实有一点了解他们的想法;或许我说得不对,坦桑格就是带有那种魔性,越凄惨便越妖艳、越引得人想去摘。当然这话我也不会告诉他,就像很多事我不告诉他一样,比如口口声声说做过他“丈夫”的那个人,第二天被发现死在路上,肢体残缺不全,像是野狗吃的。当然他碰到的也可能是纯粹的人渣而已,不管对谁都这样。

为了避免最后真演变成凌虐伤患,我把手轻轻从他手底下抽开,放在他的膝盖上,这种不会让我联想到性和肉欲的、坚硬的地方。我对他说,我的不同是他赋予的,因为他喜欢我,我没道理恨他,自然不会没事找事地迫害他;而无论是谁,被他这样坚定地喜欢过一回,都会贪婪得不想放手,所以我的最终目的是完全拥有他也情有可原,这有什么奇怪。

我问他还想要问什么。他摇摇头,轻声问我:“莱底希,真不想玩我的屁股?”

“想;现在不行,”我重复道,“啊,也先不能这么叫我了,帮我取个别的名字?‘米拉’倒是没事,弥凯拉一般会被缩减成米加或卡埃利之类的吧?不要因为你喜欢我的名字就继续那么叫,会暴露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的火气一下子又回来了。“那莱德希,拉德利……”他说。“省省吧,带口音说起来可不还是一样的?”我说。

“你不会想叫‘理查’吧?”他讥讽道。

“……别,”我说,“到南境还有时间,你慢慢想。”

“我不去南境,”他说,“你把我换出来,难道就是想骗我去你的大本营?那里人人都爱你,我一旦和你争吵,人人都会向着你,我可谓孤立无援。本来还有托比,可我提前让他回了乡下躲起来,风声过了才能找他;他还帮我收着你送我的那些见不得人的东西。总之我不去。”

“不,我们之后可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甚至契汀和我提到的阿格曼和‘金色庭园’。不过在此之前,你得去南境把身体养好些,度过接下来的冬天,我换你出来又不是要你死在路上……去找约丹斯·雷纳也行,因为你的战败,他的父亲失去了头衔和大部分资产,但他是个正直的、德高望重的人,效忠的君王又已经死去且无子嗣,故威尔玛保留了其家族的土地。还是说要去找契汀家的人?他们的封地没有遭遇战火,现如今应该发展得不错。”

见他有所松动,我进一步游说:“你讨厌威尔玛,但你或许会喜欢黎丝卿。此外还有一点——我想让你亲眼看一下南境的春天。”

他迟疑着同意了。

我问过属下,如果没有那个人或者别人,疯王还会存在吗?

即使是当时,我也不敢打保票,他性格里确凿有不知先天还是后来形成的偏执的一面。我不能肯定这之后他会不会好点儿,能否当从前的自己已经死掉,重新成为一个自由且相对快活的人,但我知道我不会比此刻更盼望春神能早一点回到南境、更想见到坦桑格眼里久违的春天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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