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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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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荻和施摇光都还在部落中。

听了秦嫣想去高昌,鹿荻说,那就一起去!上一回她去高昌明成宫,与麴鸿都公主交谈甚欢,得到了不少礼物。这个春日她也通过部落中的牛羊交易,换了一些时罗漫山的特产,打算再去一趟明成宫。

鹿荻认认真真用图桑语写了一张上帖,让人送到高昌国去。

随后打点了礼物、马车,带着自己的王妃前往高昌。她对秦嫣说,高昌国的明成宫中如何奇珍异宝、焕彩斗艳,如何珠玉宝幢目不暇接。让王妃大人也去开开眼。高昌国公主麴鸿都,可不是像张驸马那种势力小人,什么波斯王妃不邀请入宫?这种小鸡肚肠的勾当,真是亏那个男人怎么坐镇高昌国的?

麴鸿都公主回了请帖,正式邀请娜慕丝王妃一起去明成宫。

秦嫣被鹿荻拉着去采办了一身朝服,还为她弄到一套红宝石的头面。当那粲然的金珠宝石披挂在身上,秦嫣觉得炫目。

如今她对珠宝,被鹿荻熏陶了那么久,也大概知道了一些。红宝石被称为帝王之血,以红艳清透为贵。在西域大多数人佩戴的红宝石,都是石体比较浑浊的。

她佩戴身上的这套宝石首饰,每一颗都浓艳如鸽血,清澈如琉璃。七年前,翟大哥给她的红宝石头面,她不懂得红宝石的行情,贱价卖给了黑市的商人,想给陈应鹤师傅补贴伙食。郎君一回来就去赎回,还趁机取笑了她几句,说不能将他的东西乱发卖……

——她的东西,果然很多,是需要一个大箱子装才行。

“你仔细点戴啊,这是借来的!”鹿荻坐在木栅栏上,弯着腿在剔牙齿。看她这副做派,哪里看得出前不久还对着小狼崽郅别,发过一个小花痴。

“不是买给我的?”

“脸可真大,”鹿荻吐了一口食物渣滓在草地上,“如此昂贵的头面怎么可能是买来的,桑迟将军拿过来的。”秦嫣看了看面无表情站着的桑迟将军,待到鹿荻不在的时候,拉着他小声询问,这东西可戴得?桑迟道:“这个是娜慕丝公主的旧物。”

秦嫣怔住,她这些日子处下来,知道桑迟将军表面上是一心传教,实则对死去的真正波斯公主,有长久怀恋之情。秦嫣受之不恭了,开始拆手上的戒指,想将这贵重的饰品取下来还给他。这波斯风格镶嵌的戒指与众不同,是将戒指与腕链都连缀在一处的,缠绕成片,沙拉沙拉作响,一时取不下来。

桑迟看着她戴着硕大鸽血红宝石戒指的纤细手指,说道:“公主就戴着吧,我拿着也没什么用。你第一次以王妃身份去其他邦国,还是需要有一些能压得住场面的衣饰。”秦嫣停住手,如今她的身份是波斯公主,是要帮助他们景教在西域立足的,她的一举一动也会左右着这个教派的存亡。秦嫣便收下了这份厚礼,说:“我会好生保管的,不会让这些别有意义的珠宝,受到任何损害。”

“桑迟谢过公主。”桑迟将军行了一礼。秦嫣目送着他走向牧民的毡包房群去,尚未走出多远,就有两个本部牧民,带着几个看起来是依附处月部的其他部族牧民,他们满脸虔诚地向着桑迟将军走去,看样子是要去向他“忏悔”。桑迟将军在这片草地上,找到了景教生根发芽的地方。

秦嫣将头上、手臂上的红宝石首饰都取下来,放在锦袋之中小心掩入怀中。处月部落如今虽然有了点名气,但是财富的积累还是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会充裕。如今,样样要省吃俭用。

秦嫣忽发奇想,要不然去高昌宫中掏摸掏摸?看看会不会有合适的珠宝,弄一些过来打造成头面,替代下桑迟将军的红宝石头面?

当然,那只是她觉得高昌明成宫如此富裕,随便想想而已,真的去干这偷鸡摸狗的事情?到底还是不行的,只是想了那么一想而已。

小偷小摸的想法收起,暂时不会变成现实,但是已经在她的心里埋伏了一颗种子。

秦嫣回部落去看施摇光,雪奴很狗腿地在她的裙子边绕来绕去,小狗头不时撞在她的膝盖上。

远远看到施姑娘和一个年轻人坐在篝火旁。那个年轻人就是特地过来看望施摇光的陈蓥。

施姑娘自从将阵师的位置转给了娜慕丝之后,整个人是越来越放松,脸上也时常挂着笑意。先前比较喜欢和胖鱼说话,闹得黑头好不高兴啊。问过鹿荻,施姑娘是不是喜欢上胖鱼了?

“那是!”胖鱼得意洋洋,“我胖鱼要人才有人才,要口才有口才,甜得跟婆罗门糖似的,哪个姑娘不会多看我一眼?”

“就你那人才?不恶心到人就不错了!”鹿荻这么骂过胖鱼。

胖鱼得意了没两天就被活生生打脸了。前一日,来了这位眼睛大大,眼皮很双,笑起来特别招人喜欢的年轻人,自称是陈蓥。施姑娘就用自己与胖鱼说话时候那副微微含笑的样子,跟那位年轻人坐在金娑草场东端的一块大岩石上,两个人从早上有说有笑,聊了好半天。

胖鱼气得,他午膳时分,生生多吃了一整只烤兔子,被鹿荻责问:部落稍微有钱一些,就这么死塞活塞,不怕遭报应?

胖鱼只能灰溜溜过来抱着黑头:“还是咱老兄弟俩互相疼爱疼爱吧……”

……

……

大甜甜陈少侠陪着施姑娘坐镇在处月部落之中,鹿荻带着娜慕丝王妃去高昌了。

这一回,是她们主动前往高昌国交好,可不能如上次一般微服出行了。处月汗王步陆孤鹿荻头上小辫子缠着五彩丝绦,身上的胡服也都是锦缎料子,镶嵌了一圈灰鼠皮,皮带上的铜扣被黑头擦得锃亮。秦嫣一路出王帐,一路笑话她,统共这么一身好衣服,穿了到高昌早已臭了。

“先穿一日在部族们面前显摆显摆,等出了部落就收起来。”鹿荻道,“你也将我准备的朝服和桑迟将军的红宝石头面都戴起来。”

秦嫣听着她如此说也是挺有道理的,便换了正式的礼服,跟她一起走上鲜花铺满的汗王马车。

在万众欢呼中,她们一起升上王座。汗王马车正要启动,远远响起一阵马蹄声,是郅别过来给鹿荻汗王送别。他拿下自己的头巾,向着鹿荻用力挥舞:“汗王——要不要我们——给你们护送一程?”

那语气之亲热熟悉,显然在秦嫣出去的那几日,两人没少眉来眼去过。秦嫣道:“你跟他是玩断袖,还是来真的?”

“当然是来真的。”鹿荻压低声音,“郅别已经……咳!”

“已经那个了?”秦嫣进一步问。

“暂时还没有,汗位未稳,我让他等着!”鹿荻道。

“人家真愿意等?”秦嫣想,草原男人成婚都很早。鹿荻道:“我是时罗漫山第一个传奇女汗王。还是救了他两回命的恩人,他若不懂得臣服,我要来何用?”

数日后,她们的车队来到了高昌国,先进入高昌城明成宫西侧的典客署中。安置打点好之后,又跟高昌国的鸿胪寺官员进行了接洽,一切文书过关盖章。在等待宫宴的前一天,鹿荻和秦嫣再次来到了高昌街头,吃喝玩乐,并逛街购货。

各国商队行走在大漠中,时常千里万里,往往不能准时赶在开城之时来到高昌城下。因此,高昌国不建立宵禁制度。城中灯火通宵不灭,号称“千灯之城”。

不过,高昌国为了防止来往客商混杂闹事,将高昌王宫明成宫建立在这座国都内,里面蓄养着数千精兵,随时可以出来维持高昌的秩序。四年前,张驸马又将附近的西州,修整如一座巨型城堡,里面驻有精兵强将无数。一旦高昌有异动,便能首尾呼应,及时出兵平定。

秦嫣和鹿荻在灯火通明的高昌城,转了一大圈,满载而归。

鹿荻弄了一只大走驴,拉着一辆平板小车。上面摆满了秦嫣一路挑选的锦盒、布匹、缎带、腰扇等等,尽是一些花里胡哨,没什么用处的东西。吃的东西也是一大堆,满满地堆在这辆平板车。

鹿荻坐在辕驾上,喝了点酒,摇摇晃晃喝着不知名的曲子,向着典客署歪歪斜斜驾车回去。

秦嫣就更过分了,整个人包在一件灰色斗篷之中,已经喝到烂醉了。跟那些彩灯、锦盒等杂物,胡乱滚成一团。

两个女醉鬼,就这样醺醺然回到了高昌的典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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