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2 / 2)

当然,其实他还是很乐意看到有人愿意联系他的,因为他有一个不算成功的初中生活,因此到了现在,有人愿意联系他,至少让他能够确认自己是没有被人厌恶的。

十几个小时后

有传言说,人一生能吃的东西总量是一定的,生命的前半段吃得多了,后面就不得不吃少一点。

同理,人一生做的题的总数也是一定的,现在做得多,将来就做得少……

陈以谦此刻觉得,人一生遇到的自己无法蛇精病的总数也是一定的,而他以前没有遇到过,可能以后也不会遇到了,因为所有的蛇精病都集中在了这两年……

先是一个常学启,本来只是公交车上的同路人而已,顶多算混了个脸熟,结果到了高中被分到了同一个班,那个时候就已经觉得自己的生活一定会变得“多姿多彩”了……

而班上还有另外一两个也是非常非常奇异的人,这里暂且不表。

现在又多了一个刘成泽,其自来熟的能力让他忍不住想拿来一条链子把他栓到哈士奇专用电线杆上。

本来以为裴诩文已经是非常典型的“热情、阳光、开朗”的人了,没想到面前这个正大大咧咧请他吃哈根达斯的土豪更甚!

裴诩文只不过是待人态度好了点,平常会来事了点,遇到挫折乐观了点、比较关注他人感受了点……但是面前这个!他们明明就只是一点点合作伙伴的交情而已!却理所当然地可以一个电话把自己叫出来!出来之后还有一些莫名其妙地肢体接触!语气上简直像是多年的好友似的!付账的时候还不知道有多积极!

昨晚听到他约自己出去还不告诉自己原因就已经够诡异的了,自己想着彼此也算是点头之交,就这样拒绝了好像也不太好,而且既然是集体活动参加应该也没问题。

结果第二天却发现,除了自己之外,同行的其实就只有刘成泽一个人而已……

而且两人见面的方式也差点让陈以谦调头就走。

一般说来,陈以谦出于礼貌的关系,都会比约定的提前不少到,然后在四处转转,卡着时间点到达集合位置。

结果今天,他照例是提前了二十分钟到达了,然后就在周围的奶茶店买了杯饮料,准备边走边喝,结果刚一出奶茶店,脖子上就突然挂上了一个东西……

从小时候到现在,他和自己认识的朋友所做过的最亲密的动作,顶多就是勾勾肩膀,而现在这个,则是直接趴在他的背上,像个树袋熊一般手臂一圈就挂了上来……

陈以谦当时觉得,自己真的是消费了整整一年量的克制力,才没有条件反射地用全力打出一发肘击!

这不是结束,这只是开始。

按照道理而言,两人碰面以后,如果是要一起等人的话,就是先聊聊天之类的,如果不等人了,就会在打完招呼后说说今天约他出来的原因或是计划。他是这么想的。

而刘成泽的第一句话却是“你要吃哈根达斯吗?我想吃了,请你吃吧!”

陈以谦相当不喜欢在彼此不算太熟的情况下,就有一方买单或者请客的行为,这让他觉得欠了别人人情……

而且,哪有人见面就请别人吃“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的?!

但是刘成泽做的又实在是太过自然了,好像只不过随手递给他一张餐巾纸一般,简直让人哟对岸不好意思拒绝,况且他出手阔绰到如同只是扔了一块硬币,让陈以谦觉得自己坚持AA制会不会显得不礼貌……

因此,一个本来就很纠结的处女座,看着面前正在跟女收银员闲扯的“轻浮的自来熟”,变得更加纠结了。

“给,”刘成泽递给他装了两个冰淇淋球的小碗,“一个抹茶味,一个新出的朗姆酒咖啡味,新出的,味道不错哦~”

虽然内心翻搅不定,但是至少表面上还是非常淡定的样子:“……谢谢。”

“这一家果然给的比别的地方的店多一些,你不知道上次我在新天地那家吃的时候,店员的态度又烂,给的东西还少……”

陈以谦一边面带恰当又合适的微笑倾听着刘成泽的关于各种奢侈品的絮絮叨叨,一边内心里的白色小人正躲在角落默默流泪:“我只是个普通中产阶级家庭的孩纸!我没办法融入土豪的世界!求求大人您了放过我一马吧我保证我以后以后再也不叫王思聪老公了……”

而另一个红色小人则在叫嚣:“还不趁此大捞特捞一把!错过这个机会就没有下一次了!快点让他给你买买买!”

过了好几分钟,对方才终于停止了关于星巴克和COSTA咖啡不正宗的抱怨。他含着小勺子,用一种茫然的眼光看着他问:“我们现在干什么呢?”

“……”陈以谦努力地让自己深呼吸的动作表现地不太明显,他此刻觉得眼镜真是好东西,肯定让自己目光里的怒火被遮挡了不少。他完美地露出八颗牙齿的微笑,用一种自己都觉得礼貌到发腻的语气说:“我还以为你是已经决定好了才叫我出来的呢~”

“啊?没有啊!我只是觉得呆在家里无聊死了,一时半会找不到人出来,关系比较好的人里面就只有你了啊~”刘成泽一脸无辜地回答。

“呵呵,是嘛,呵呵……”

陈以谦咬牙切齿地想:我,怎么,不记得,“我”跟“你”的关系比较“好”!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运气不太好,积分就只差一名就可以上首页了!!!

明天一定可以上!!

PS:好像我每次对读者表示感谢的时候都是“感谢你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地!”、“感谢你的支持我会继续加油的!”突然觉得语言好贫乏……

总之就是这个意思了!感谢大家的支持!

……好像还是没有变的样子……

☆、第十七章

城市里长大的男孩子,很少有不喜欢玩电脑游戏的。就拿沈丛宇他们几个男生来说,他们中的每一个都很热衷于此道,只不过各自都有不同的喜好罢了。

其中,袁本和陈以谦就是网游党,一同沉醉在某欧美网游大作中如痴如醉不可自拔。只不过陈以谦家教较严,只能在如寒暑假、黄金周这种大假期被允许玩,因此常常只能打打嘴炮,看下网站和视频果敢因。而袁本就是典型的网络成瘾少年,即当今天的作业一笔未动,就算第二天的第一节课是张红梅的数学课,他也能义无反顾地投身在公会活动中。

而常学启和沈丛宇则是电竞党,正在冲击某无良游戏公司代理的竞技游戏的排位赛。常学启的技术相对更好一些,但是沈丛宇的“素质”却比常学启要好不少,不会因为各种各样诡异的原因就和队友开始对喷。

说实在的,每次看见常学启开始和队友互喷时,沈丛宇都会觉得这个游戏有点难。

另外,常学启对于风骚飘逸的女性法师或刺客类英雄有着独特的偏好,尤其是那些长相妖娆、声音妩媚、台词异常诡异性感的女英雄毫无例外地是常学启的最爱。

而当沈丛宇问他为什么明明喜欢男人,却又喜欢用这些明显是针对宅男而修过图隆过胸的女英雄时,他得到的回答是……

“哦呵呵呵呵,只有这些妖精,才配得上哀家的气质!”

这个理由实在是太过诡异了,以至于沈丛宇都不好意思不相信了。

至于为什么他总是自封为太后,一口一个“哀家”“哀家”地喊,据说是因为他在看到某篇BL小说后对里面的某个角□□有独钟,从此以那个角色为自己的人生偶像。而那个角色则被冠以太后之名,因此常学启就开始了他漫长的角色扮演之旅。

沈丛宇并不怎么喜欢看网络小说,因此他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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