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告诉程岚,说她不搬走,不妥协,为的就是守住她和她爷爷曾经的那份爱。
程岚那时候就特别羡慕奶奶和爷爷之间的这种爱,她想,她这辈子也一定要找一个这样的人,去爱他一辈子,或者让他来爱自己一辈子。
天真的程岚从小就受着这样的文化长大。
程岚的父母在她出生不久以后就双双车祸而亡,因此,在程岚的印象里,几乎没有“父母”这个概念。爷爷在她出生以前就去世了,她更加没有多少概念,因此,在程岚的印象里,这辈子,她最亲最敬最爱的人,就是她奶奶了。
程岚也从没见过她的父母,因为奶奶说,看着伤心,所以在他们死去的时候,就一起一把火烧了。
奶奶这辈子最大的骄傲就是,一个人抚养大了程岚。不但如此,还将这么漂亮的程岚抚养成他们那个院子最最出色的孩子。
从小程岚就是学校里的佼佼者,无论什么都拿第一,文化课考试得第一,文体考试还是得第一,就连上课回答问题的积极程度也是第一的,甚至连平时走路什么的,都要争个第一,都要保持她的骄傲。
***性格很开朗,却又很固执,平时爱笑,但是却又悄悄坚守着自己内心最重要的感情。
这也是程岚这辈子最佩服***地方。
每次程岚开家长会的时候,奶奶去参加以后,发表感言的时候就骄傲地朝所有家长笑着说:“瞧,我一个老婆子的,一样能将孙女儿教的这么优秀,你们也是可以的!虽然程岚从小没爹没妈,但是我老婆子又做奶奶又做爷爷,还做爸爸妈妈,给她的爱从来没有少过,给她的教育礼仪从来没有落下过一样,给她的鼓励,更是从来没有断过!正是因为如此,岚岚才一直这么优秀!也一直活得这么快活、开朗,一样和同学们打成一片,和一般正常家庭的孩子完全没什么两样!我从来不隐瞒她什么,以前父辈们的真相是什么就是什么,也因此,她一开始就接受了这样的事实,更没有因为缺少什么东西而自卑过。其实教育孩子就是这样,用足够的爱来鼓励她,哪怕她是一坨烂稀泥,只要有足够的爱,也总有一天会变成坚固的砖石。我一直对岚岚都是放养的教育,她要玩要疯,我完全不管,只是回来以后,我让她仔细想想,然后告诉我,今天她收获了什么。哪怕是收获了快乐,我也是要鼓励她的,让她再接再厉,并且多方位发展。如果你们有我老婆子这样的耐心,我想你们的孩子也会这么成功的!”
程岚将这样的骄傲从幼稚园开始一直带给奶奶,直至大学。
程岚十八岁那年,考上了全国最好的高校C大,因为C大恰好是在C市,这对于C市本土人更是一种骄傲,这让程老太太当时更是狠狠的风光了一把。
只是她怎么也没想到,一向让她骄傲的孙女儿,从上了大学以后,就渐渐地给她淘气起来。
而导致程岚淘气,惹奶奶生气的最直接原因,还是因为她的孙女儿“早恋”了。
一开始的时候,程老太太并不知道自己的孙女儿早恋,只是以为她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时刻会带给她骄傲,直到……
程岚十八岁考入全国闻名的高校C大,那时候正是她人生中最为闪耀的阶段。
程岚从小长得好看,走在大街上都是百分百的回头率,再加上她那青春飞扬的笑颜,还有璀璨夺目的眸子,更是吸引了无数的男孩子。就因为她这张脸,和那无害的笑容,曾多次有人向她递交名片,说是XX经纪公司,而那个人又是某某著名的星探,不过对于这些,程岚都一笑置之。
C大是一所以理工科为主,并全方面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正是因为如此,这所大学里面主要还是以男生居多。
程岚本来就长得实属百年难得一遇的大美人,这会儿又到了这么一个满是和尚的大学里,因此就更加受欢迎了。以至于每次走在校园里,旁边吹口哨的,打哟呵的,唱情歌的,都是一大片一大片的。
程岚从小就习惯了这样的待遇,因此也完全没把这当一回事,而对于追求她的男孩子,更是毫不放在眼里。
正是因为身边越来越多的“蜜蜂”,等等,程岚之所以不叫这些人为臭苍蝇,是因为在她看来,苍蝇追的是“屎”,而蜜蜂追的是“花”;她程岚大美女,再怎么说,也是一朵娇滴滴的大红花,而不是一坨惹人嫌恶的黄灿灿的屎吧!于是,这才有了这么个称呼。
正是因为在宿舍和图书馆都没有个清净,喜欢看书的程岚就经常一个人带着一两本课外书去学校的一角悄悄看书去。
最近这段时间里,程岚发现一个非常好的地方,那就是百年楼。
因为这里是给学校的一些退了休的老教授看书下棋的庭院,里面有一座三层楼高的小房子供老爷爷们一起下棋看书,另外就是一个大大的院子。因为知道这是给老人们休息的场所,学子们也都尊重老教授,因此,学校里平时很少有学生来这里,而这些老爷爷们,也不是每天都来这里的,因此,这个院子大多都是处于摆设的状态,平时更是安静得发奇。
这院子是建立在一个小小的小山丘上的,因此,地势要比学校其他地方要高一点,在这个院子里的看书,不但安静,而且还可以欣赏整个学校的风景,简直就是“风水宝地”!
程岚是最近才发现这个好地方的,这几天还是她的新鲜期,因此,这一天她还是如往常一般来到这个院子,只是她怎么也没想到,就是在这里,这个地方,让她看到了那个不该看到的人,然后改变了她这一生的命运。
正文 第三十四章 初次邂逅
2014…8…17 8:43:04 本章字数:3671
如同所有的狗血剧一样,程岚这朵娇滴滴的大校花,在人生最灿烂的时期遇到了靳岩这颗臭石头,然后狗血的爱上了他,并且为之付出惨痛的代价。
那天,她还记得就是那个下午,她三四节课没有课,因为讨厌学校里男生们时不时的给她递情书和搭讪,她特地带着书本来到那颗院子里的大大的老槐树下。
大大的老槐树下面有一张石桌子,还有四个石凳子。
可是今天与平时不一样的事,今天下午这张石桌似乎早已经被人霸占了。
上面工整地放着一本书和一本厚厚的笔记本,书本干干净净的,笔记本厚厚的,却已经快写完了,上面满满都是工工整整的笔记。
程岚饶了过去,就着书本和笔记仔细的看了看,发现上面的字迹很好看。都说看字如看人,程岚细细品味着上面的字迹,发现这人的笔锋不但苍劲有力,凌厉非常,更是有着如松柏难撼的挺立。看着笔记本上一个个并排着的字迹,程岚突然间觉得自己仿佛在他的笔记本上看到了一排排倔强的小士兵,倔强而又挺拔的站立在边疆,保护着祖国一样的刻板与守旧。
一时间,程岚就“哈哈哈”的笑了起来,并且就在那个石桌子旁边笑得前仰后翻的。
随后,她笑着将他的书翻看到封面,想看一下这是一本什么书。
打开一看,她顿时再次笑得抽搐了。
原来这是一本《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一时间,程岚再次笑倒在石桌旁边了。
要知道,程岚高中时候选的是理科,她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政治这门学科,尤其是跟马克思和邓论还有毛概想通的东西,她通通讨厌得不知该如何形容,这种讨厌,就如老鼠讨厌猫,要程岚学这个,不如直接让她死了来得更好!
程岚在笑,这究竟是哪个奇葩,竟然连马哲邓论这东西都学得这么精细认真,要知道,这些东西在大学里,可是所谓的考察课,即考试的时候是开卷考试的,所以只要是个人,脑子灵活一点,考试的时候随便翻翻书还是能够及格的。
可程岚不知道,其实这门学科,是金融学本科生必考的一门学科,而且还非常重要,将来无论面临着任何银行等事业单位的招聘,这门学科都是必考的。程岚一看到“马哲”二字,就以为这门学科就跟她说认为的那些一样,毫无重量,因此,在她看来,这个这么认真学这门学科的人,一定是一个呆子。
鬼使神差的,程岚想知道这朵奇葩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