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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3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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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卫希颜来讲,朝内朝外对她的弹劾非议并不损她什么。她的兵家名声早就传扬在外,兵家嘛,不好战怎么行,军中怎么保持旺盛的血气?所以卫希颜对于表现出好战、扩张是很乐意的。军人不是执政者,只是执行者,表现得再好战,只要执政的政事堂保持着“中庸”就行了。卫希颜对名可秀这环环紧扣的谋划也很佩服,包括稷下论学的王霸之辩都是被她谋算在内的——最终的收效非常好。在王霸之辩后再论中庸之道,还有比这更合适的吗?卫希颜唯有两个字评论:中的。

名可秀此时讲“辨”,着重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道来举例,就是讲儒学对包容的学术要有分辨地吸收,不符合儒家精神的“道”就不可吸纳为儒家思想。

学子们还在深思。

这回学者们率先鼓起掌来。

这样的宽而辨,他们认同!

名可秀讲中庸精神的第四句是:因时制宜。

《中庸》道:“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如此者,灾及其身者也。”

这是讲生在如今的时代,却要拼命想走回古代的道路,这就是“反古之道”。违背了潮流前进的道理,硬要逆流而行,怎么行呢?小则灾及其身,放大,就是灾及其国了。

《中庸》又道:“人道敏政,地道敏树。”

这是讲国家为政的好坏,人们会像对天气一样的敏感。而土质好不好,看看种下的树就知道了,如果树长得不好,就说明这个土质不好,或者不适合这棵树,要么肥土,要么移树。

这就是讲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道理。

《左传》里说郑国子产的治政:孔子赞其曰,宽猛相济,善哉。

这就是讲,如果国家施政太宽和,因为宽,百姓就会渐渐怠慢起来,于是朝廷就要以严厉的措施去纠正。但是,如果严厉的治政让百姓普遍受到了伤害,那就要施政放宽。

这就是讲国家的为政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变化调整。

论语里讲“权”,孔子道“可与立,未可与权”,这是说可以共道的人,未必能够通达权变——“权”即变的意思。

但名可秀没有用“权”,而是用了“因时制宜”,表示不仅要变,还必须是合适的、中用的变。

自靖康以后,南北两个朝廷都实施了变革。为什么呢?因为靖康之祸暴。露出了大宋的弊政,这些弊政才是致使国家差点灭亡的根源,女真入侵只是外因。所以必须要变,不变就不能强军,不变就不能强政,不变就不能使吏治清明,百姓安居乐业。

所以,祖宗的法度,适合时宜的,我们继续要用,不适合时宜的,就要变。

比如西周的井田制,在当时,是很合适的,但现在要回到井田制,让全国土地皆王田,那肯定要乱了,这就是不合时宜。

再讲封建制,西周分封诸侯是适合当时的措施,但现在不合时宜了。不,也不能说完全不合时宜,如今我们南北两国就相当于是诸侯,只不过诸侯之上的共主不是哪一个“王”,是华夏文明——这也是一种变,是“以人王为共主”的进化阶级。这就是进,与时俱进,这也是因时制宜的内涵。

所以,没有万古不变之法,只有最中心的“道”是不变的,只有“中、庸”这个道德的标准和方法是不变的。因是,我们要与时俱进地变,但不能乱变,也不能什么都变。用什么来衡量呢?就要用“中、庸”来衡量,看是不是符合“中、庸”的道理,是不是因时而制宜了,不是,那就错了。

全场沉思后,掌声。

名可秀讲中庸精神的第五句,讲了三个字:简、温、直。

《中庸》说:“君子之道,简而文,温而理。”

“简而文”是讲君子质简却有文采,文采引申为内涵,即外在简单却有无比内涵。

名可秀取了个“简”字。

简,简练。职能不要重叠,官员不要臃肿,重叠臃肿害政。行政要简,不要冗长拖沓,冗长拖沓妨民。政令不要繁琐,繁琐扰民。税赋不要重、复,重、复伤民。

在靖康之前,大宋一个突出的弊端就是“冗员”,衙署臃肿,职能重置,庞大的文官集团和吏员冗余,不仅拖累财政,而且人浮于事,行政效率十分低下。一个国家承平日久,就很容易出现这样的弊端。

所以名可秀强调一个“简”字。

“简”就是要简员,简政,简办事流程。

而政令繁琐,一是指不要朝令夕改,二是指对同一件事,不要今天一个令,明天又补充一项条款,后来又来一个附加……同样会让百姓繁琐,让底层的执行者和普通百姓们弄不明白朝廷的真正意思是什么,或者都要观望,等等看后面还有没有什么“补充”,又怎么谈执行呢?

“简”税赋是讲税不能过重,也不能重复或叠加。靖康之前叠加的杂税就很多,看似十五税一的农税很低,实际上变着方儿附加了不少杂税在上面,底层百姓的负担就重了。

所以,这第五句第一个字,看似简,实则是简而文,有着无比内涵。

名可秀讲第二个字:温。

什么是温呢?

在君子之道中,“温”是温柔,温和,也是讲处事要温和,不要粗暴,过于激烈。

名可秀取了“温”字,用在为政上,是指施政要温和,不要使用太过激烈的手段,不要过猛。比如王安石变法为什么失败,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太过激进了,不仅引起了被损害利益阶层的强烈反扑,也将中立派官员推向了对立。

当然,变法也不是不能猛,但要结合当时的背景,能不能猛?猛不猛得起来?猛之后的后果承不承受得住?这就是要讲“因时”了,“因时”用猛能“制宜”,那就要用猛。比如南北分立后,南北两朝在军队改革上都用了“猛”,但这是因为有靖康之祸在前,朝野上下支持军队变革,因为不变就要死,这就是“因时”。

但在国家承平时代,为政多数还是要用“温”,无论革弊还是新法,都不要想一步登天,一口吃个胖子是不成的,多半是在食管塞死你,所以饭要一口一口地吃,改革也要一步一步地来。

比如讲礼部改婚律,执行时就要“温”,不能一步到位,要求全国所有的州县都执行十八为婚,那就有很多贫困家庭承受不了,没钱将女儿养到十八才嫁呀,这就不是良法了,害民了。

又如大宋实施义务教育法,这也是良政,但在执行时也要讲“温”,分阶段、分地方地推行,不然很多州县的财政负担不起,就要想着法子把银钱分摊下去上,强制大户或上户捐钱,造成民怨,没准还成了地方官纳钱的一种手段,于是良政成了弊政。

作者有话要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某一直认为应该两面看待,一方面,在生活中和工作中都存在着这种竞争,应该是鞭策自己适应社会;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将它作为社会普遍的法则,那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这就是普遍认同弱肉强食了,对于人性社会来讲很糟糕。

☆、稷下盛会(十七)

名可秀讲第三个字:直。

中庸讲温;但要“温而理”,不能因为温和而失了原则;这就叫温得过度;失了分寸;不直了。

所以名可秀在温之后;又用直。

孔子说“直”,有几个意思:正直;公平,直率。

无论是为人处事;还是治国为政,都要用到“直”。

直与温是相对的。

比如朝廷清贪;就不能温。南北两朝当初在澄清吏治时;都采用了雷霆风暴的手段;揪出一个贪官,绝不姑息。现在的政治清明,可以说是建立在当初的雷霆风暴之后,荡去了污浊,再辅之严密的监察制度,和严厉的、不宽容的惩治手段。

名可秀讲,对贪官,那就不能讲温,要持以公义的直道,以法律为直绳,不枉不曲。

名可秀在这里讲直,就是对温的补充。

正如宽要有辨,温也要有直。

《中庸》说:“国有道,其言足以兴,国无道,其默足以容。诗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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