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咧个大嘴向里屋走来。
小哥快步跟上,小跑着先把物件拿到屋里去,经过我身边时,听见他小声嘀咕:“你行。”
见街上女子化妆,主要是眉,脸,唇。眼妆还未兴起,这么重要的一环没有接上,难道真是给我留的机会吗?
赵小姐稳当坐在那里等我,我把一众人全都轰了出去,并在门上拉上了帘。说是祖传秘技,不可旁人观。两个随行丫鬟十分不情愿,兰夫人十分不放心。纷纷挤在门口处。
我看了看盘子里的物件,多多少少还估摸着出来。这深的是黛,画眉用的。白的粉的是粉,擦脸用。红的胭脂,用嘴上。
有多少来多少吧。
我用画眉的给她放水化开,用最细的笔勾了眼线,眼尾稍稍上挑。然后将红胭脂用手蘸着,抹成眼影。内眼角白粉轻点,提个亮。没有睫毛夹,不怕,用指甲,中指加大拇指,捏住她睫毛指甲使劲儿一蹭,一点点来,睫毛就被夹弯了。再用最黑的黛化成水,用笔涂在睫毛上。边涂边想,如果再加点煮粥出来的米汤,是不是就能更黏了。
最后,我还给她拍了点腮红。
大功告成!
我仔细端详了一会儿。于我,是中规中矩的,于她们么……
我把门帘掀了上来。
兰夫人抢先一步走了进来,和赵小姐双目对视。两个丫头飞快把铜镜举上,赵小姐半晌不说话,只是看着镜里的人。
我的心莫名的有些紧张。双手刚才上下忙活不见什么,现在却有些颤抖。
好久好久后,赵小姐的一声轻咳打破了沉默:“夫人,我的这件衣衫,也让二丫拿去改。几时可取?”最后这句,是向我问来的。
“后日吧。”我微笑。
二丫时代,来临了。
兰夫人给了我二两银子,我拿给了救命老太。
我对兰夫人说要个好听点的名字,兰夫人面无表情的说,衣裳改好了再说。
☆、公子小白
城中的年轻小姐们,是最能传播小道消息的人。
她们出身富贵,养尊处优,无所事事,热爱八卦。
自打赵家小姐在一个什么什么宴上大放异彩,独领风骚后,香秀阁的生意,就在一日千里的基础上,更加的一日千里。
我,二丫,也成了香秀阁的首席设计师加化妆师。当然,也是全倾城唯一的。
兰夫人的里屋,诚然成了我二丫的里屋。
我脱下了粗布衣裳,穿上了和兰夫人一样料子的衣裳。
兰夫人对我这棵摇钱树爱若珍宝。
我每天都和这群大小姐们打交道。她们喜欢成群结伴的来。我在里屋化妆时,仍是不让他人看。因此,在门外等候的时候,她们八卦着倾城里的每一个有头脸的人物。
而我对这个皇城的认识,也就从她们的嘴中一点点得来。
天子脚下大官多。小姐中的翘楚就是我第一个见过的苏明婉。
苏家大小姐苏明清嫁给了皇帝二儿子,成了皇子妃。苏家二公子如今在宫里当御前侍卫,皇恩隆眷。苏明婉因着大姐二哥,又是家里最小的姑娘,在外外人宠,在家家里疼。再加上她长得好看,追求她的王孙子弟络绎不绝。听说她十二岁的时候,家中就已经回绝了两家提亲的。
苏明婉每次来的时候,我都偷偷看她好一会儿,然后内心久久不平静。
苍天大地,吉祥如意,为什么我没穿成她呢。
老天是公平的。虽然他没给我大富大贵,但好歹给了我一张过得去的脸。说是小家碧玉有点委屈,说是沉鱼落雁又有点夸张。眼睛挺大嘴巴小,眉毛弯弯鼻子高,最重要的是脸,是脸,我是个瓜子脸。
这点我很是满意。
用我手头的黑黑白白描画描画,惊为天人是有些困难的,和赵家小姐比还是略有胜算的。
小赵姑娘现在是我的忠实粉丝。
后来她曾不只一次的对我说,她活了十六年了,从来没有那天那么风光过。所有夫人小姐都来看她的衣裳妆容,所有公子都在打听她的名字。她梦里的小白公子,那天也笑着对她说了认识十来年中的第一句话:“你今天很不一样。”
为了这一句话,城中名媛们孤立了她大半个月。
“肯定是苏明婉挑拨的!”每每提到这儿,小赵姑娘都要恨恨的加上一句。
十六七的年纪,正值花季雨季吧?灿若桃李,美目盼兮。这边情窦初开,那边少女情怀。找到个梦中情人,爱就要狠狠爱。有多少秘密要与好姐妹一起分享,有多少姐妹因为一个小伙就反目为敌。
说到底,就是年轻的幼稚。成长的烦恼。
想着这些的时候,我正慢慢吹干手上的蔻丹,对,就是我自己研发的指甲油。我刚刚美了个甲。
屋外挑布匹的哪家小姐又说闹了起来。“你挑这月白色,想是要与林家公子双宿双飞?”
一阵嬉笑转来,那个声音又急急解释:“人家看着干净素雅,想着既是诗会,总要文雅些妥当,又干你林家公子何事了?难不成你心里喜欢他,除了他,就不许别人也穿白了?”
“呀你这死丫头,嘴还得倒挺快。不知你诗会见了他,可还如今日这般思维敏捷。”
一阵追逐打闹后,苏明婉清冽的声音含笑传来:“这次诗会,虽姐姐不在了,可也要办得兴起来。大家好阵子没热闹热闹了,别只顾着想衣裳,想想怎么作诗,方好压了那些公子们。让他们别以为咱们总是不学无术。”
嘻笑中一个更稚嫩的声音传来:“可我见了小白公子,七魂没了三魂,剩下那几魂也就只能保住自己言行不失,哪有心思再来作什么诗呢?”
这话似是说到了每个人的心坎上,大家更加笑闹了一阵。方慢慢散去。
这就是倾城第一美男,林羽白在姑娘们心中的地位。
公子小白是林家老爷之长子,林家还有一个公子小墨。因是双胞胎,哥哥叫林羽白,弟弟叫林羽墨。哥哥文采飞扬,弟弟骁勇善战。
绍国皇帝看中林羽墨,说是武将奇才应多历练,林羽墨小小年纪就随军在外,故虽公子小墨也生得一表人材,却解不了倾城女子之远水近渴。
早些年还有白派与墨派之争,随着公子小墨多年在外不归,其它家公子资质又良莠不荠,公子小白便一人独大,将倾城花季少女的心统统揽入怀中。
我在香秀阁中,每日间只见得到女眷,然她们每一个人来的时候,都带着一个公子小白。
“公子小白喜穿月白衣衫,因为他名字里有一个白字。”
“公子小白不喜多言,却待人和善,从没见他对谁发过脾气。”
“公子小白四岁能诗,家父至今保留他所作诗篇,作为几个弟弟开蒙之榜样。”
公子小白在倾城,就是一个传奇。
虽说常穿一身白衣骑头白马会念几首酸诗在我看来着实流入俗套,但我耳濡目染,也发自内心的对公子小白充满了敬仰。
苏明婉举办的这个诗会,借着她和她爹的名头。邀请了差不多全城的贵族少男少女。作诗之余,有看对眼的谈谈情,说说爱,以诗会友,浪漫死了。
因着苏明婉,少男都爱来。为了林羽白,少女挤破门。足以想,这次诗会多盛大。
这是一个多好的认识帅哥的机会。
于是借着给苏明婉描眉画眼的功夫,我吹起了耳边风:“苏小姐,这个妆配你新做的那件水蓝衣裳,清新脱俗,我再给你头上加些白百合花瓣,既有幽香,又添高雅,诗会中一定独占鳌头。”
苏明婉微微点头:“好。”
我再接再厉:“苏小姐,诗会若是在室外,风吹过,花瓣掉了,或是妆淡了,就影响效果了。不如我那天跟着小姐,给小姐补妆吧。我还会调香,苏小姐喜欢什么香,我调给你,保证中调意境深远,尾调绵绵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