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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一听甚是有理,当下不再犹疑,回屋拿了那几卷床功秘籍给他。
江疆喜滋滋走了,临走前不忘交待胡蝶放心等他好消息。
单纯的胡蝶竟然信了。
***
话说二十多年前,江湖上有一对怪侠,来去飘忽行为怪异,无人知其真面目。只因其武功一冷一热,人称阴阳双殊。
话说这双殊倒也不做什么大恶,却很喜欢捉弄人,甚至有一回把皇帝的便壶放在了丞相家的灶上……
他们这么逍遥快活了几年,黑白两道也被折腾了几年,最后这二人神秘消失,就像他们突然问神秘出现一样。
不过,他们消失的时候,本朝皇帝却突然下令捉拿二人,官府和江湖于本皇朝纪元内,首次实现强强连手。可是二十多年过去了,双殊始终不知所踪。
以上由江疆口述。
胡蝶郁闷地看他:“你来就是专门跟我说这个?”不是来帮我重振门风的?
江疆老神在在地喝茶:“老弟,我是帮你在江湖上树威呐!你想想,你要是找到他们,还不得马上名震天下?还怕你那小门派收不来弟子?”
不过,你要是肯把那几卷床功秘籍拿一点点出来示人,估计全天下的男人都愿意来做你徒弟,根本不费力气……或者让江凉帮你一把就什么都有了!
但是江疆只敢这么想,弟弟江凉的话又在耳边回荡——“五哥,你要是不想我把你看淫书的事儿告诉你心上人,就乖乖按我说的做!或者你愿意被扣掉三年零花钱……”
对不起了胡蝶老弟,反正老幺也不会让你吃什么亏……
胡蝶倒是认认真真考虑起来——
如果我能找到他们,就能扬名立万声震天下;如果我扬名立万声震天下,采花门就会跟我一起名声大振;如果采花门名声大振,就能招徕很多很多弟子;有了很多很多弟子,就能重振门风!
“好!”胡蝶双手握拳双目放光,意气风发慷慨激昂:“就这么办!”
说着一下窜到江疆身边,拉住他的手,胡蝶感激涕零道:“五哥真是好人!师父说天下人都要讲一个信字,五哥果然守信用!等我光大门派之后,定要好好谢谢五哥!”
欺骗一个这么单纯的小家伙,江疆到底心虚,出了一头汗,呐呐道:“是啊是啊,人都要讲信用么……”
虽然是老幺交待我跟他这么讲,不过也不算是不守信用吧,不算不守信用,那就是守信用了……
一边自我安慰着,一边抹着汗,江疆又说:“老弟啊,要想做成这事,你知道现在最重要的是做什么吗?”
“做什么?”
江疆咳嗽一声:“咳!练功!”
“练功?”胡蝶怪道:“我每天都在练啊!”
江疆严肃地看着他,举起右手食指,在他眼前晃了晃。“不行的!你要是没有能够称霸天下的绝世武功,就绝做不成这事!你想想,二十多年来有多少人去试过了?”
胡蝶一听有理,当下决定即日起要更加用功。
江疆却笑道:“你这等练法,要多少年才有个进展?只怕等你练成火候了,那阴阳双殊也老死了!哪,我给你带来一颗丹药,是用百年鹤头灵芝练成的,吃了能增加内力,于练功可是大有裨益!”
说着,拿出一个锦盒打开,里面是一颗桔红色的药丸,足有鸡蛋大小,颜色艳艳的煞是好看。
胡蝶听他这样讲,心中高兴,又见那药丸漂亮得很,活像小时候见过却从没吃过的糖豆,更是喜不自胜。
江疆比他还高兴!本来还担心这小孩儿当毒药给扔了的……只要再看着他吃下去,就能跟老幺交差,保住名节跟银子了!
强忍住高兴到发抖的呼吸,江疆赶紧端过茶水劝道:“快服下去吧!早日练好功夫,就能早日称雄天下!”
胡蝶看着那光艳艳的药丸,想起小时候要饭,常常看得到却总也吃不到的糖豆,不由得感慨怀念起来,一时竟不舍得吃了。
江疆暗暗着急,干脆伸手捏起药丸,一把塞进胡蝶嘴里!同时稍一运力,那鸡蛋大小的药丸子滋溜一下便进了胡蝶的肚子!
胡蝶顿时觉得喉咙里一片火烧的疼痛,喉管被撑得简直要破了!眼珠子瞪得老大,直愣愣地瞅着江疆。
江疆讪讪笑道:“那个,我以为你不知道怎么吃,所以就想帮帮你嘛……”心里其实乐死了!任务完成,回去交差了!
“那个,老弟啊,我不打搅你了,你慢慢练吧!”说完,立刻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胡蝶的喉咙好半天才缓过来劲,望着他跑得跟兔子一样的背影,咳着嘟囔:“哪有人不会吃药……咳咳……差点噎死……”
***
事后,江家议事楼。
江凉:“他吃了?”
江疆:“吃了吃了!全吃了!”
江凉:“没说漏嘴?”
江疆:“没有没有!没漏嘴!”
江凉诡异地笑……
江疆紧张地看着神情古怪的弟弟:“那个……”
江凉:“你看淫书的事我不会告诉他。不过这个月你的零花钱交账房充饭钱!”
江疆想哭:“为什么!我都照你的话去骗他了!”
江凉板起脸:“什么骗他!扣你钱,是因为你背着我找我老婆搭讪!”
江凉为了胡蝶,苍天作证碧海为凭,可真的是没少花心思。
江家是天下第一富,大约有四十多个银庄、五十多个赌场、六十多个妓院、七十多个绸缎铺、两百来个酒楼,外加关外牧场和几个神秘金矿,全在江凉手里管着。商铺遍及五湖四海,银子之多连皇帝都羡慕。
无论黑道白道,都会以之为马脖子是瞻(马首怎么说也得是皇帝)。所以有人说,江凉打个喷嚏,皇帝的心脏会多跳五十下,武林盟主的心脏会少跳五十下。
他可以一句话让某封疆大吏下岗,也可以一挥手让某知名门派破产。
总之如果你让江凉不爽,是很要命的;但如果你让江凉太爽,可能也是很要命的。
可就算他是江凉,爱上不谙世事到胡蝶这种地步的,依然觉得很辛苦、很辛苦……
胡蝶每天抱着那些春宫图看,生怕将本门秘籍淡忘了。江凉第一次“不小心”看到里面那些能令人鼻血长流的画面之后,便血脉贲张,情难自禁,再也无法忘记。
偏偏胡蝶是个“单纯”至极的人,每日研读只为重振采花门,浑身上下毫无反应……自然的程度和普通人念百家姓一样!
江凉数次打算强攻,可最终全软化在胡蝶对“男男交合”彻底的不能理解中……
这对他来讲,无疑是巨大无比的煎熬。
从小就喜欢到没办法的人,辛苦找了十年才找回来的小家伙,现在就在眼前,还看着那种书,却只是看得到吃不到,岂不是跟一百个跳蚤,在身上咬来咬去一般难受?
不管怎么辛苦,可江凉毕竟是江凉,总算让他找到了好办法……
秘诀就是那颗漂亮的大药丸。
***
胡蝶在江凉的别院里温习功课。
此时已入深秋,枯叶落,雁南归。可胡蝶依旧一身单衣,丝毫不见冷。相反,身形随着落叶飘舞的他,头上竟然冒着丝丝白气,额头全是汗,精致白皙的鹅蛋脸粉红莹莹。背上也都汗湿,上衣轻轻粘在身上,却更显出十六岁瘦少年的纤细身条来。
真好看啊……斜躺在房顶上偷看的江凉,难以自制地发出一声轻叹,比小时候更好看了。
第一次巧遇,他正赤裸裸地站在水中洗澡,浑身上下挂着细密的水珠,阳光下闪闪亮亮,好像会发光一样。就那么一眼,自己就沦陷了……
可是,什么时候才能攻下这座傻傻的小石头城?
江凉嘴角露出一点点邪邪的笑容——
应该快了……看他现在出汗越来越多,头顶白气越来越浓,应该快将火树银花练到七成火候了,那百年鹤头灵芝可是有名的催功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