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母亲接过电话,“你还好吧?要不要我派人去接你?”
“不用了,妈,我换好衣服就出门,直接到教堂,赶得及的。”
“姐姐,”天娇的声音又插进来,”你要穿得漂漂亮亮的哟、妈妈今天好漂亮。”
“我知道,一会儿见。”
她挂断电话,继续喝牛奶。今天是母亲和曲叔叔结婚的日子,父亲看起来是忙忘了,其实是不敢去。她知道他还爱着母亲,所以他选择逃避,躲进他的实验室,甚至昨夜都不回家。她记得父亲在离婚的时候说过:“爱她就放她自由。”
她看了看手臂上紫色的药水,放弃昨天选好的短
袖雪纺连身洋装,翻出一套藕荷色长袖衣裤,柔软的
长发披在肩头,顶端拢起一束,系了条藕荷色的发
带,再配上白色凉鞋,虽然不很喜气,也不甚可爱,
但勉强还称得上灵秀吧。
天籁赶到教堂时,婚礼已经开始。她静静地走向后排,坐在一个空位上。母亲忧虑的视线见到她时舒缓了,这才集中精神面向神父,正视她隆重庄严的婚礼,正视她的继任丈夫,正视她后半生的幸福。
天籁根本没办法责怪母亲,母亲不是因为曲叔叔才离开父亲。她热爱音乐,在学校的时候已经小有名气,为了父亲的感受,她放弃向乐坛发展。然而,当爱情渐渐退热,对事业的热情渐渐升温,父亲的忙碌和疏忽,令她对婚姻生活的浪漫幻想彻底破产,致使她最终走上乐坛。她爱她们,但她更爱音乐,就像父亲爱她们,但是更爱他的实验。他们离婚了,妹妹跟了母亲,她跟了父亲。这段婚姻的破裂,本来就不存在谁背叛了谁的问题。曲叔叔是母亲踏人乐坛遇到的事业伙伴,对理想和人生的共同认知使他们走到一起,所以,这场婚礼应该拥有女儿的祝福,而不该是怨恨。
母亲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曲叔叔那声“我愿意”承诺了她未来几十年的幸福。天籁微笑着,在大家的祝福声中替母亲鼓掌。
“哼!”一声极端轻蓖愤恨的冷哼从身侧传来。
天籁转过头,看到一个比她高足足一个头的少年。穿着剪裁合宜的铁灰色礼服,衬得身材挺拔颀长,薄唇紧抿,眉心不悦地拧成一条直线。仿佛察觉她的注视,少年狠狠地瞪了天籁一眼,随后像发现新大陆般地盯着她看。
天籁尴尬地别开眼。
他细长的大手一伸,毫不客气地捏住她的下巴,转过她的脸庞,细细梭巡她的五官,再看一眼新娘子,神色中有一抹了然。
佟家姐妹俩同样承袭了母亲韩梅的美貌和天赋,只不过天籁个性内敛,像父亲多些;天娇个性外向,表演欲强,像母亲多些。
天籁还未及出声斥责少年,天娇小小的身子已经朝她冲过来,一头扎进她怀里,抱着她喊:“姐姐,姐姐,我好想你哦。我一直等不到你,怕你不来了呢。”
“怎么会呢?姐姐也想你。”天籁亲了亲她粉嫩的脸颊,整了整她头上粉红色的蝴蝶结,夸道:“天娇今天好漂亮。”
“姐姐也漂亮,妈妈也漂亮。”
天籁看着已经走到近前的一对新人,扬起一个真诚的微笑,“妈,曲叔叔,恭喜你们。”
“天籁,”韩梅将两个女儿搂在怀里,眼中隐有泪光,哽咽道:“谢谢,妈妈谢谢你们。”
曲离朝那少年道:“凌风,叫妈妈。”
少年踞傲地道:“我妈妈早就死了。”
“凌风。”曲离低喝。
“离。”韩梅握着他的手,摇头:“孩子还小。”
“还小什么?已经十五岁了,还不如天籁懂事。”
“哼!”曲凌风忿忿地指着天籁,“她为什么不叫你爸爸?”
“天籁的父亲还在世,而且是她的法定监护人。”曲离解释。
“总之你就是看我不顺眼,在你眼里只有这个女人和她的女儿。”少年狠狠一跺脚,一把推开天籁,跑掉了。
“凌风!”
“天籁!”
“姐!”
天籁被推个倒仰,受伤的手肘重重撞上椅背,血迹迅速浸透了衣袖。
“天,你流血了。”韩梅惊呼,急忙拉开衣袖察看,一脸担忧。
“没事,我没事,妈,你不要担心,我真的没事。”天籁连声安慰母亲。
这是她与曲凌风的第一次相遇,那场婚礼结束在医院的走廊上,她的右臂为此挂了一个月的石膏。此后十二年,她没有再见过这位名义上的继兄。据说,他不满十八岁就搬出去住,之后很少回家。幸好凌云的出生缓和了他与母亲的关系,虽然不曾承认过,起码不像青少年时期那样敌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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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以为,这一生与曲凌风不会再有交集。
但是她不可能与曲家没有交集,她有母亲和弟妹。所以在凌云六岁生日的时候,她踏进曲家大门,参加了那场宴会。而她二十四年来做的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参加了那场宴会,唱了那首歌。
那场宴会名义上是为凌云庆生,实际上是庆祝曲离和韩梅合作的一个MTV获得了今年排行榜的榜首,这本来并不是什么特别值得庆贺的事情,但是乐坛和传媒却大肆宣扬,借此机会讨好曲离。谁叫他是十年来音乐界最有名气兼最有钱的制作人。
天籁大学毕业以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她发现自己和母亲一样热爱音乐,但是潜意识里,她排斥向歌坛发展,父母婚姻的失败给她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所以,她尝试写歌,她认为这是一种折中的方式,既可以从事音乐,又可以远离舞台。事实上,那首得奖的歌就是她写的,不过母亲答应了不会将她曝光。父亲在她毕业典礼的前一天去世了,一场意外爆炸夺走了他的实验室和他的生命,成就了他一生最大的理想——将生命贡献给科学研究。她不知道这件事给母亲和妹妹带来多大影响,对她来说,她失去了生话的重心。一夜之间,她竟然觉得人生变成了黑白,没有了热闹熟悉的校园,没有了学习压力,没有了需要她照顾的父亲。她变得更加忧郁沉默,常常在室内坐着发呆,一坐就是几个小时,猛然醒悟的时候,头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刚刚都想了些什么。她有时候以为,她会就这样茫然地坐下去,直到死亡。于是,她写出了一首歌——《生命终点》。
曲离夫妇驾轻就熟地接受记者的访问,天娇挽着天籁的手臂,急着躲避苍蝇一般的爱慕者。天娇刚满十九岁,完全承袭了母亲耀眼的风采,在学校已经是不大不小的风云人物,还组织了一个摇滚乐队。她今天穿了一身火红的连身礼服,俨然是个光艳四射的小美人。天籁穿了一套水蓝色连身洋装,齐耳的短发柔软服帖,脸上略施薄粉,看上去清新雅致,飘然若仙。天籁知道自己是美丽的,也知道自己的美在母亲和妹妹的光华下黯然失色。但是她不知道,她那淡漠而迷茫的眼神,纤细而忧愁的气质。优雅而含蓄的举止,使她散发出一种缥缈空灵的美,让男人不由自主她想要探索她的灵魂。
曲凌风第一眼就攫住了那个蓝色身影,她站在那里,始终浅浅淡淡地微笑,但是笑意未曾到达眼底。勘的躯壳处于人群之中,思绪却游离于人群之外,像个迷路的精灵,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曲凌风从来就不相信爱情,更不相信什么狗屁的。一见钟情”。他只知道,他看上了某个女人。就走过去告诉她,然后带她上床,厌倦了,就像丢弃一条流浪狗一样丢掉。实际上,他很少主动找女人。通常都是女人主动找他,而被他看上的女人,能够拒绝他的,更是少之又少。他自知单凭外貌、还没有出色到能够吸引全部女人,但是若加上他的身家财产和家世背景。则足以令所有女人趋之若骛。他是个天生的掠夺者,骨子里那股野蛮的掠夺欲促使他像龙卷风一样四处席卷、掠夺。在事业上强盗式的霸气使他迅速获得成功,也令他得罪了很多人。但是,他有钱,他老子有名望,没有人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