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样,叫出声来,多好听啊,比我养的金丝还要媚呢。”沈墨说着并没有停止身下的律动,高及腰侧的池水随着两人的晃动扑到了池外。贴上苏连城还未完全褪下衣料的背部,沈墨张嘴便一口咬上他饱满的耳垂。
“不要了,啊——,痛,好痛……”苏连城趴伏在浴池的边缘,想要逃走却根本无力用劲,只觉沈墨顶得太深,都要将他的肚子顶穿了。
沈墨一手撑着池边一手扣住苏连城的腰,一阵暖流由头顶蹿下,不住地加快了速度。
终于,在苏连城趴在池边晕倒的一瞬间,感受到一团温热的东西喷撒在了肠壁上,只觉全身一麻,再也没有力气睁开眼睛……
沈墨,你这个混蛋……
☆、第三章
当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晌午了 ,苏连城还以为是在自己家里,揉了揉眼睛就开始叫唤。
“彩月,彩月!”说着便从被里伸出一只手来,示意丫鬟替他更衣。
“啪”地一声脆响,苏连城感到手背上被人狠狠地拍了一下,不可置信地睁开了眼睛,眼前出现了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女子。
“彩什么?还当自己是苏家二少呢?”面前的女子柳眉一横,喝道。
“你,你是谁?哎哟……”苏连城惊得从床上坐起,腰一用力,扯动了某些部位的肌肉,登时痛得呲牙咧嘴。
这一痛倒是让苏连城清醒了许多,想起了近日来发生的事,现在他可不就是被沈墨那大冤家买下来了么,昨个晚上还……
想着,苏连城便是又羞又气,红着脸直想往被子里钻。
一边的女子见他如此懊恼忍不住扑哧一下笑了出来,道:“我叫绿袖,原是大少爷房里的丫鬟,如今大少爷将我遣了来要我好生照顾你。”说完便从屋外捧来一盆清水,绞了绞手巾,要替苏连城洗漱。
苏连城任她替他洗漱更衣,不是他不想动,而是根本动弹不得,动哪哪酸。
待一切整理好了之后,绿袖便又叫人送来一些清粥小菜,放在偏房正中央的红木小圆桌上,对苏连城说道:“快些来吃点东西。”
苏连城像乌龟爬一样挪到了桌前,拿起勺子一瞧,都是些清汤寡水的东西。
“这就是我的早膳?”苏连城皱了皱眉,心想着这沈墨大混蛋真是混蛋,昨个儿把小爷好生欺霸了一场,今个儿又给小爷吃这等小厮才吃的玩意,真正是报仇雪恨了呀。
“不,是午膳,你也不瞧瞧现在都什么时辰了,”绿袖撇了他一眼,说,“你如今可不是什么主子了,不过和我一样是奴才,只是我们各司其职,你这奴才当得可比我们舒坦多了。”
听着丫鬟的揶揄,苏连城默默地放下勺子,沉默了。
是了,自己不过是条丧家之犬,身无分文,险些不能让自己的爹娘入土为安,现如今为了苟且偷生,又要在这里受沈墨的侮辱,连一个小小的丫鬟也来嘲笑自己。
不自觉地又开始落泪,想他苏连城可是从小便被众人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主儿,哪受过这等罪,真是委屈死了。
一旁的绿袖见苏连城白净的脸上挂了两道泪痕,一时间也有点不知所措,不过是想笑他几句,哪想这男人这么不经笑,一说便落泪了。
“哎——别啊,苏二少你别哭了,我不过是说笑呢,少爷说你昨晚刚……总之要吃的清淡些才好。”绿袖想来是自己太过分了,手忙脚乱地走过去想替他揩去眼泪。
“别叫我苏二少,我如今不过是个家奴罢了。”苏连城赌气似的挥开绿袖的手,自己将眼泪抹掉。以前别人叫他苏二少是恭维,现在别人叫他苏二少,那是莫大的讽刺!他苏连城如今算是潦倒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哪里忍得别人这番嘲笑他。
绿袖自知理亏也便由着他推开自己的手,站在一边不再多说什么。
苏连城最后还是将那些清粥小菜给吃了,他想着再耍脾气也不能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稍稍适应了身体的不适,苏连城扶着腰走出了偏房。
外头虽已入了冬,但好在没有刮风,太阳照在身上,还有些暖洋洋的。苏连城斜靠在走廊的柱子上,晒着日光,开始琢磨自己今后的日子。
想要以前一样风风光光地当大爷那是不可能的了,就像绿袖说的,如今自己是个家奴,还是专供暖床的那种,说穿了便是娈童男宠。想当初自己也隔三差五去勾栏院消遣的,现在自己成了个被消遣的,想想就觉得委屈。
可不是嘛,士可杀,不可辱!小爷我一定得想想法子,逃出这沈墨大混蛋的魔爪。
据说是城外的一家分号出了差错,沈墨那天并没有回来,直接赶去了城外,派人传话回来,说是要过几日才能回来。
苏连城知道后别提有多开心了,这意味着自己最近几日不用受那对头的□,也有时间来想想对策。首先,他能想到的,便是逃出这沈家大院。
其实说实话,除了逼他做那档子事,沈墨待他也不算太坏。给他穿的是绸缎,伙食也不算差,平日里也不用他做什么活,比起府里的小厮,他倒像是个小主。从绿袖那儿打听了一些关于沈家的事,原来这沈家也不是一直都这么富裕的。话说沈家老爷本是个做官的,官当的不大,也没有做过什么贪污腐败的事来,仕途平平,每年的俸禄只不过是养家糊口。后来沈家大小姐,也就是沈墨的姐姐,据说长着倾城之貌,竟被皇城里的宁王爷给看上了,讨去做了王妃。后来沈老爷那官做着没意思,就弃官从商,开了绸缎庄做起了生意。有了女儿的照应,许多皇亲国戚的衣物都是在沈家的绸缎庄里置办的,生意越做越大,最后竟还做到皇宫里去了。于是沈家遍在各地都开了分号,光这泾城里就开了四五家,渐渐地也就成了数一数二的富贵人家。直到前两年沈老爷寿终就寝了,所有的生意都归到了沈墨的名下,偌大的沈府也就剩他一人了。那年沈墨不过二十岁,便扛下了所有的生意,想如今沈家绸缎庄依旧搞得风声水起,这沈墨倒也是个人物。
想想自己如今也是十九岁的人了,苏连城这才发觉自己确实没用,从小就被家里人娇纵溺爱,别说做生意了,连算盘上有几个珠子他都不知道,照样吃喝玩乐,挥金如土。
这么一想,站在一个男人的立场上来说,苏连城心里对沈墨还是有些佩服的,若自己有他一半的本事,也就不会像现在这个样子了。
对沈墨了解一点之后开始不那么讨厌他了,毕竟自己当初也嘲弄得他颜面尽失,要是不回来寻仇,倒还不像个爷们。
但事情一码归一码,苏连城还是决定要逃走。
沈墨走之前还传过话,说是让下人们别管苏连城的事,每天只管他的三餐便好。这苏连城倒也不客气,这几日趁着沈墨不在,将整个沈府兜了个遍。
这天,苏连城在沈府最北面的围墙脚下发现了一个拳头大的洞,掩在疯长的杂草中。
嘿,这是个好地儿!苏连城眼前一亮,要是把这洞挖大一点,讲不准可以从这里钻出去。抬头仰望了一下,估摸着围墙外面是片树林,鲜有人迹,从这里逃出去的话,一时半会儿还不会被人发现。
越想越兴奋,苏连城撸起袖管就想去掰那洞口松动的砖块。
“啪!”还没等他伸手去掰,一块砖就从里至外掉了出去,那洞口瞬间大了一点,竟探进来一个人脑袋。
“大哥!”苏连城瞪大了双眼看着那从洞口里探出的脑袋,灰头土脸的,但还是看清了大概的样貌,这不是自己那天杀的大哥苏连禄嘛!
“连……连城!”苏连禄没想到这一扒开砖就看到了自己的弟弟,显然也很惊讶。
“我去你的这狗杂种!”苏连城登时怒火中烧,抬脚便往那张灰蒙蒙的脸上踩去。
沈府最北面的墙角下,高长的杂草掩住了狗洞般大小的缺口,苏连城身边坐做着个衣衫不整的青年,满是土灰的手上正拿着一个白花花的馒头啃着。
“二弟,我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咳,咳……”苏连禄不停地啃咬手中的馒头,一边又急着说话,一不小心就噎住了。
苏连城先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沉默了一会儿,还是抬起手给他撸了撸背。
苏连禄一脸感激地看着他,眼泪鼻涕在那还留个鞋印子的脸上止不住地流。
苏连城自是气他那败坏家财的大哥,可一想到苏连禄同自己一样都曾是锦衣玉食的阔少爷,如今落到这种田地,定是不好受的。自己也尝过饥饿的感觉,真的很难受。
“二弟,都是我的错,是我把咱家害成这样的,我,我该死!”苏连禄嘴里塞着馒头哭喊着,样子不知道有多狼狈。
“嘘!小声点,你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