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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1 / 2)

>  红丝被暗器打中,骨痛连心,仿佛万把钢刀撕心裂肺,一只手捂住肩膀,推金山倒玉柱一般,一头栽落到尘埃里了。

☆、第三十九章 身中暗器

刘山一射三中,显示出了超凡的功力,赢得了马铃帮众的喝彩,他们以为刘山此举只是针对红丝,因为马铃帮一干人毫发无伤,倒霉受伤的只有红丝一人。

“姓刘的,你想杀死俺的干儿子?杀人狂啊你,心肠够狠。”帮主陶鲨见刘山大意失手,得了便宜卖乖地叫了起来。

刘山不理会马铃帮众的喧闹,径直走到红丝的身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倒在地上的红丝,冷冷地问:

“你!很想找死么?刘某会成全你的。”

刘山冷酷的话语,似乎把空气也冻结了,也冰封了红丝的心。

天空中骤然刮起冷风,飒飒吹动着早春的寒意,吹拂着天上的云彩飘得很快,也吹动着红丝的银发飘飘飞扬。

“姓刘的,你暗算俺的干儿子,暗器射进肉里了,还不赶快帮他拔出来?”

刘山的神情僵滞了一下,虽然厌恶红丝,可是也不想让他现在就死,还要留他一口气,看看师父对他是怎么个态度。

不管怎么说,毕竟也算误伤了红丝,刘山无可分辩,只得对陶老大说道:“帮个忙,你按住他,别让红丝乱动。”

帮主陶鲨应声答应,伸手按住红丝,见他仰面躺在地上,双眉紧蹙,眸子微阖,炼狱般地痛楚令他不堪忍受。

刘山撩起蓝衫衣襟,蹲下身去,用手一撕,扯掉红丝粉色睡衣的一只袖子,露出左半边的肩膀,肌肤光滑细嫩,宛如晶莹剔透的美玉。

刘山从靴子外侧,掏出一把匕首,“呲”地一下,划开了红丝的暗器伤口,随即,刀子在皮肉里面反复地搅动起来。

“我说,你下手轻点,我干儿子受不住,你瞧瞧,他脸色都发青了。”

陶老大看着红丝张嘴欲呼疼、却发不出声音来的痛苦样子,居然产生了几分同情,心里对自己也感到奇怪,难道自己真的把这个盗马小贼当成儿子了?

刘山不搭腔,只管用匕首挑拨,忽然,一低头,张嘴咬在红丝的肩膀上。

“哇,你干嘛?怎么咬人?”陶老大离得近,看得分明,吓了一跳,惊叫起来。

却见刘山抬起头来,嘴里牙齿间叼着一根木梳齿,原来他是因为手头没有医疗器具,只好用牙当镊子,咬住暗器,拔了出来。

陶老大想擦汗,可是腾不出手来,两只手正在按住浑身抽搐的红丝。

刘山随手把那条断袖子撕成几块布条,当做绷带,紧紧裹住红丝的肩膀伤口,包扎妥当。

“这样就行了?不给他上药?”陶老大见红丝肩上的伤口很快就被鲜血染透了,连声问着,口气里对红丝有了几分关切。

刘山忙活完毕,站起身来,冷漠地答道:“没药,让他忍着,疼不死的。”

日头西斜,空气中凉意渐曾,刘山催促道:“行了,你松手。快点,借刘某一根绳子用用?”

帮主陶鲨松了手,递过来一根绳子,无奈地说道:

“姓刘的,俺愿赌服输,你的武功胜过俺,红丝归你了。

你借绳子做什么?是不是防备红丝逃走?其实不用,俺干儿子明显只剩下一口气了,落在你手里,他逃不掉的,你没必要多此一举吧?”

刘山接过绳子,抬脚踢了一下红丝,见他没有反应,扭过他的双臂,把他的手反绑了起来,呼了一口气,说道:“只是为了保险起见,这样子,就安心了,红丝这家伙彻底没希望逃跑了。”

“你把俺干儿子绑得太紧,给他松一点行不?”

“你婆婆妈妈的有完没完?真不成气候!陶老大,现在,咱们开始谈点正经事,一笔大交易,盗一匹汗血宝马,不知道你们马铃帮有没有这个胆量?”

“汗血宝马?马主人是谁?据俺所知,咱们伊塔国好像没有这类的马。”陶老大嚷了一声。

“废话,你小声点,别嚷的全天下人都知道。要是随随便便的一匹马,还需要惊动你们马铃帮?这匹汗血宝马不一般,盗起来当然要有一点难度。”

“说清楚一点,成不?”陶老大凑近过来,洗耳恭听。

刘山压低声音说道:“过几天,会有一个车队路过这里,车队里面有一匹汗血宝马,刘某愿意花重金,买下这匹汗血宝马。”

“这算啥?不就是盗一匹马吗?小意思,就跟送到家门口的肥肉一样,老子的手痒痒了。”陶老大咧嘴笑,一听说盗马,有点莫名的兴奋。

刘山轻咳了一声,低语道:

“那个车队是护送西厥国沓娜公主,前来与梨弘王子和亲的,那匹汗血宝马是和亲公主沓娜的坐骑。听说这马来头不小,是西厥国阿慕国王陛下钦赐的御马。你们马铃帮敢盗这匹马吗?”

帮主陶鲨并不觉得恐惧,大人物的坐骑有什么了不起?没什么可含糊的:

“干!管他什么来头?老子盗的是一匹马,又不是劫人,有啥不敢的?”

刘山揣摩着陶老大低估了这次盗马的风险,于是,漫不经心地问:“可否需要帮忙?人多好办事,刘某到时候来找你们会合,助你们一臂之力?”

“不用,别小看俺们马铃帮,个个是盗马的行家,这笔大生意俺们接了,敲定。”帮主陶鲨觉得十拿九稳。

交易谈完,刘山看了一眼被反绑倒地的红丝,果然他这次很乖地一动没动,也许是疼晕过去了?

刘山也不细看,哪里管得了许多,红丝不死就行,于是,一伸手,抄起他的细腰,把他夹在腋下,翻身上马。

“姓刘的,你不交一点订金?咱们首次做交易,需要信誉保证。”帮主陶鲨追问。

刘山听了,点点头,扯起红丝的一缕银发,用手一砍,发丝立断,往马蹄下一扔,说道:

“刘某答应你,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前,担保红丝不会死掉。这个信誉值得认可和信赖么?”

“好吧,最后问下,你真的要把他带到万花楼去?”

“当然。万花楼两年前成立的时候,预先修建了一个水牢,一直空着,因为没人敢逃跑。

这次派上用场,红丝将作为第一个逃奴,被关进水牢,吊在那里的滋味,恐怕不太好受?”

☆、第四十章 青楼水牢

傍晚,春寒料峭,冷风嗖嗖。

天气骤然降温,变得寒冷起来,可是万花楼前厅却热闹喧哗,灯红酒绿,宾客盈门。与此形成极大反差的是:万花楼后院的地下室里,冷冷清清,没有人声。

地下室最北边的一间是水牢,水牢池子中央有一根木桩,木桩上面安装有一个铁环。

水牢里面有一个少年,双手被反绑着,满头银发被一根绳子扎束起来吊在木桩铁环上,身体浸泡在齐腰深的冷水里。

那少年正是红丝,刚刚被刘山抓回万花楼,旋即被关进了水牢。

万花楼成立于两年前,创始人是丁大老板。他建立万花楼的目的,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真正身份——杀手集团二门主,因此,对于奸细或者逃奴之类的犯人,早有防备,专门修建了一个水牢,便于关押和审问。

对于逃跑的奴才,万花楼的楼规是很森严的,特别是对于红丝这样的——偷东西、领头逃跑,触犯了两条楼规的小厮,更是不会轻易放过的。

入夜,万花楼二老板郭象铁青着一张脸,用一只手捂着红肿的鼻子,走进水牢,恶狠狠地看着吊在水里的红丝,恨不得一口吃了他。

郭象弯下腰,伸手捏住红丝的下颚,抬起他的脸,阴森森地说道:

“红丝,你这贱货,买来的时候就一文不值,现在又变得白发苍苍,简直成了一个吓人的老妖怪,留着你也没什么用了,白吃万花楼的干饭。”

红丝被吊在冰冷刺骨的池水里,浑身冻得发僵,隐约听见郭象在那里说什么“白吃万花楼的干饭”,心里苦笑了一下,竭力扭转脖子,不想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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