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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2 / 2)

刘丽对我的帮助很大,他把我变成一个有品位的男人,仿佛真的把一个农民小子脱胎换骨培养成了一个贵族,这是我老婆不可能做到的。我现在的衣服等都是她给我置办,我的公司她也给我出不少主意,像一个高级秘书一样。有些场合我也会带她去,挺有面子的。

我老婆跟我过了苦日子,是糟糠之妻,不可能下堂,但对于我今天的事业来讲,她不可能再帮助我什么,她的素质摆在那里,她自己能适应城里的生活已经不容易了,我也不能再要求她什么,不能不讲良心地说她配不上我了,跟她离婚。而刘丽让我的生活和事业都有了质的飞跃,但也许有一天她也会离我而去,找到她自己的归宿。

我想我很幸运。在我小时候,我吃了很多苦,但那种贫穷也磨练了我;然后我有机会进城,看到外边的世界,而且经过自己的努力,我成为了这个精彩世界中的一员;在几个关键的时候,我都遇上了好人、贵人;我今天过着一种富裕的生活,衣食无忧,钱够花了;也有好多女人围着我转,当然了,有刘丽这样的,也有只是贪图我的钱的。对于我来讲,这可能也算是成功的一部分吧。我该交的税交了,该捐的款捐了,该给家乡做的贡献也做了,以我的资质,要想做到李嘉诚那样也不现实,我能维持现在的规模,再往上走就力不从心了。所以,我觉得自己潜意识里有享受生活、弥补自己过去贫穷的想法。当然我不是放纵糜烂,但确实跟不少漂亮女人有过性关系。

我知道,除了刘丽这样让我心仪喜欢并且对我确实有很大帮助的以外,其他女人和我都是逢场作戏,我们只是肉体和金钱的关系。我正当盛年,又有钱,但等我有一天老了,我的归宿仍然是我的老婆和家乡。我在老家的城里买了一座楼,出租出去,将来可能靠这些房租就能样老。

也许现在的这些荣华富贵和男欢女爱都只是过眼烟云,我的根还在老地方。

刘军开着车走了,是去刘丽那儿了,还是别的女人那里?还是去公关谈生意,又请人去逍遥了?我不知道,但我不想马上也离去,我在茶馆里又枯坐了好久,脑子里不断地盘旋着刘军的话:优秀成功男人,高贵性感女人,分享,男欢女爱,金钱,肉体……在烟雾和茶气氤氲缭绕中,我竟然觉得我看到了两个刘军:一个刘军在山青水秀的小河边放着一群鸭子,另一个刘军正挽着一个漂亮妩媚的女人走向一张富丽堂皇、宽大性感的床……

我觉得两个刘军都是真实的,但又都不是我喜欢的。随即,我哑然失笑:我喜欢不喜欢有什么用呢?我们有谁能够用自己的标准要求别人?走自己的路吧,我这个“等外”男人该回家了,否则老婆又要吵了……

今晚有事不回家

回家吧,也许一切还来得及

采访人物:高爱,女,28岁,舞蹈学校教师。

文字整理:未浓

1995年,毕业于艺术院校的我来到了市歌舞团工作。作为一名舞蹈演员,我身边有不少追求者。他们有的是在仕途上大有作为的官员,有的是在商海中大显身手的企业家。那位IT精英开着切诺基载着999朵玫瑰向我示爱,那位在央视露过脸儿的私营业主用一枚8万元的钻戒向我求婚,还有那位医学博士要带我去国外定居。我的虚荣心虽然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是冷静下来我还是拒绝了他们。我总感觉他们不是在用心来爱我,而是企图用金钱或不可限量的前途来诱惑我。我曾与他们当中的几位有过短暂的交往,他们对美女的顶礼膜拜令我惊讶,他们可以因为一个女人丰美的姿色而容忍她身上所有致命的缺点。我知道,女人是会苍老的,姿色也会凋零的,我不想男人因为美色而爱我。

面对婚姻大事我一直持冷静、理智和传统的态度。我期待着一位白马王子捧着一颗赤诚的心来到我的身边,哪怕他一身布衣,身无分文。

1996年8月1日,我随歌舞团去某部队慰问演出,认识参谋长朱童。31岁的朱童,身高1。80米,相貌虽然不是十分英俊,却有一种令女孩子着迷的英武之气。通过他的目光,我感觉他对我也颇有好感,我们互相留了电话,分手时我心里竟有一种说不出的难过之情。

应该说,因为我的主动,才有了我与朱童的开始。朱童没有主动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他大概从来没奢望找一个舞蹈演员做伴侣。所以当我打电话约他见面时,他露出了与他的身份极不相称的激动与喜悦。

因为职业的关系,第一次约会朱童就失约了。他说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命令,希望我能理解他。以后的约会也接二连三地流产,当我们真正见面时是在三个月以后。那原本朦朦胧胧的感情在这漫长等待的过程中被发酵得成熟了。当我在植物园里看到他远远走来时,忍不住向他奔跑过去,而他伸开双臂做出拥抱的姿态。爱情就这样来到了我的身边。

朝朝暮暮的爱情固然惬意,但同时也容易快速地趋于平淡。我和朱童千里迢迢的爱情在两年之后依然保持了最初的温度和新鲜度。在这两年里,我们鸿雁传书,一周一封信,抒不尽的情爱,道不尽的相思。他的每一封情书都放在我的枕畔,随便抽出一封,都可抵御长夜里寂寞的侵袭。

一个漂亮女人的整个青春岁月都充满了诱惑,尽管我一再声明自己已经有男朋友,但追求者仍然不断。当他们得知我的男朋友是个军人,而且远在千里,便更加胸有成竹。可是他们使出浑身解数,仍然无法打动我。我爱朱童,爱他一生一世,爱他到地老天荒。

1998年的金秋,我和朱童喜结良缘。他只休了10天婚假就返回了部队,给我留下了无尽的思念和一颗爱的种子。他依然保持着婚前的习惯,每周写一封信,每个字还是那么滚烫。生孩子时,他回来了,在家欢天喜地地做了几天父亲就回部队了。

生完孩子我的身材变了形,无法再上舞台了,只能到一家舞蹈学校当老师。失去舞台的痛苦曾折磨了我好久,但看到女儿一天天地长大了,我又释然了。转眼女儿长成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大人了,她像我一样能歌善舞,喜欢漂亮的衣服,喜欢听人赞美。女儿三岁时我就教她跳舞,我们娘俩经常在洒满阳光的客厅里载歌载舞,有时我还会穿上演出服,像在舞台上演出一样郑重其事。

2002年,朱童转业了,我们夫妻团圆了,这是我们做了多年的梦。和丈夫分居多年,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睡觉,习惯了宁静得有些寂寞的生活。晚上睡觉时丈夫大手大脚地摊在床上,经常将我挤得跑到女儿的小床上。有时丈夫半夜发现我不见了,会满怀嫌意地到女儿房间里将我“请”回来,可我又会被他四起的鼾声搞得辗转难眠。我突然有点想念从前那种千里寄相思的生活。丈夫却对眼下“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万分满意,他回来的第一夜曾万分兴奋地对我说:“从此,我就可以过上有质有量的性生活。”

丈夫在一家机关工作,他还保持着在部队时的诸多优良传统,比如他不嗜烟酒,节制应酬,每天下班按时回家,帮我带孩子,料理家务。按说我对这样的家庭生活应该是满足的,可是我的心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寂寞。我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丈夫不在时我没有感到寂寞,丈夫回来了我的心却寂寞包围。后来我明白了,丈夫不在时,我对朝朝暮暮的婚姻生活寄予了太多的憧憬,但婚姻生活的本来面目是平淡而琐碎的。

我和朱童的第一次争吵缘于那只宠物狗,这只名叫灿灿的小狗我养了好多年,我视它如掌上明珠,可丈夫却将它弄丢了。那天我让丈夫去找狗,他找了一阵就烦了,又不敢回家怕我责怪,就进了一家饭店买了两个菜边吃边看球赛。我找狗回来恰巧经过那家饭店看见他怡然自得的样子,便怒气冲冲地走了进去。他没想到我会在众人面前责怪他,匆匆结了帐离开饭店。他一言不发地走在前面,我以为他一定是知错了。可是一回到家他就大发雷霆,说他在这个家的地位还赶不上一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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