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问大王!”军师站起来,走到大殿中间,朝李自成拱手,而后跪拜,道:“真金白银固然珍贵,眼下却有何用?”
不错,整个陕西连粮食都没有,就算有金银,能够买来粮食吗?
当然不能,如果能买来的话,那就可以直接抢了,还买他干嘛,至于金银,眼下却是没有什么太大的用途。
被军师这么一说,李自成的脸色好了不少。
站起高大的身躯,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枣红色的脸上微微露出一个笑容,一摆手,说道:“好,给就给他罢了!”而后,又露出一缕狠色,道:“不过,本王也不能就这么咽了这口气,去,看我回头怎么收拾他。”
“大王英明!”军师深深一揖。
“军师真我智囊也!”李自成笑着走下台阶,拍了拍军师的肩膀,说道:“还要劳烦军师往朱常渊军中跑一趟,押送十万两白银给他,顺便探探他的虚实!”
“宋某遵命!”
李自成的军师,名字叫做宋献策,算是他的左膀右臂,股肱之臣,也是他军中不多的文人之一,此人不但精于算计,还有一样特殊的技能:卜算!
也就是说,这个宋献策是个算卦的出身。
不过,出身不是问题,问题是看这个人有没有才华与谋略。毫不客气的说,面前这个看似干瘦的老头,其实深藏不露,李自成的许多策略都出自他手!
“还有!”李自成狮子回头。朝满朝文武一皱眉,说道:“朱常渊这次来,不可能久露于荒野,定然要寻找落脚之处,但陕西特别是秦川之处大小城池皆在我手。你们看他会怎么做?”
“大王!”一个四十来岁,身材颀长,长相颇为风度的白衣中年人站起来,朝李自成行礼,然后说道:“大王,微臣建议将华州城先让给朱常渊,然后再徐徐图之!”
“不可!”宋献策都走到门口了,突然听到身后有人给闯王出馊主意,赶紧又跑了回来,说道:“大王。城池乃是安身立命之根本,当时拿下华州城,乃是付出无数将士姓名为代价,怎可轻易与人?属下认为,牛金星居心叵测,当诛!”
按道理说,当年还是牛金星举荐他到了李自成账下,但宋献策也明白,牛金星是那种心胸狭窄之人,无法共事一主!
“宋军师此言差矣!”牛金星看着宋献策。微微一笑,对李自成说道:“朱常渊此人最善攻城,彼无立命之所,便会选一城攻击。或长安或渭南,大王试想,长安渭南皆是大城,占据关中要冲,无论丢失哪座城都不好,所以。属下建议,倒不如索性将华州城与他,此所谓舍小顾大!”
“不可!”宋献策说道:“我不与,朱常渊欲取,是他失礼背约在先,日后便是兵锋相见,也可以掌握主动权,变劣势为优势,可一旦给他。。。。”
“不要再说了。”李自成一摆手,组织了宋献策继续说下去,大手一挥下令:“就按照牛爱卿所言,赠华州城给朱常渊,这样一来,不但暂时稳定了这个心腹之患,也将他赶出关中要冲,且容本王稍后再收拾他。”
宋献策无奈,虽然牛金星说的也有道理,可是他总觉得哪里不妥,不过,既然大王都下令了,他也不能抵抗,毕竟活了这么多年,很多东西也看惯了。
带着十万两白银,还有李自成送给朱常渊的另外一份大礼,宋献策朝朱常渊的军营走去。
在路上,他终于想起来牛金星的那番谏言错在哪里!
气势!
就是气势,朱常渊勒索十万两白银,那是迫不得已的缓兵之计,可如今,牛金星献计送与他城池,便是显示李自成的小集团害怕了。
只是,是有一部分人在听说朱常渊来到陕西之后,害怕了。
这件事,如果明天传遍三军,宋献策可以肯定,所有军士的士气,都会下降到一个新的水平。
和宋献策的忧虑不同,朱常渊听到这个消息,可是高兴坏了。
为毛,他本来就根本没有准备和李自成硬刚,还寻思这到陕北或者汉中去弄个偏远的地方先驻军,然后逐次推进蚕食,计划三年的时间将李自成、罗汝才等人润物细无声的解决掉。
没想到啊没想到,李自成竟然亲自给老衲送了一座小城。
华州城虽然不大,可是,总算是下辖一县之地,且有渭水穿境而过,是一等一的理想根据地,如此一来,自己的招抚大业便可以提前完成了。
“闯王真是大方啊。”朱常渊摸着一箱箱的白银,露出了笑容,虽然,这些白银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一丢丢可有可无的财产,或许京城阿九商行一个月的营业收入都不止这么多,可是,这十万两银子是必须要的。
这是给崇祯皇帝看的,看吧,哥不用你给钱,打李自成的秋风就可以了。
“破虏!找个人,回去给朝廷报信,就说本将劫掠自成白银十万两,华州城一座,请教天子如何处置这笔银子?”
虽然,早就说过自己有权处置劫掠之资,可是,多给崇祯汇报一下,有好处没坏处!
第90章运粮
送走了宋献策,朱常渊率军来到华州城,进城,然后关闭城门,二百士兵分成两组,孔和与破虏各带一组,轮番守城。
至于华州城中原来的那些守城士兵和百姓,都被李自成这货携裹走了,一个人毛也没给朱常渊留下。
看来,李自成这货虽然大方又有时候犯傻,可终究知道百姓是统治阶级的赌本,没了人,所有一切都是空谈。
明代华州,便是现代社会中的华阴。
虽然不是关中最富庶的地区,不过此地北依华山,南邻渭水,中间算是一块冲积而成的平原,在华州城之外,至少有方圆二十公里的良田可以耕种。
不过,从长安一路走来,别说是华州,就连渭南、华县整整二百里的良田沃野,也没见一丝一毫的庄稼。
二月末,天气晴好,近年年初还下了几场雨,渭水的河水颇大,可是田里剩下的仅仅是一些被蝗虫啃咬干净的庄稼秸秆,一眼望去,荒芜、荒凉。
行走在渭水之畔,随处可见裹着褴褛衣衫的白骨,乱七八糟的倒在路边,还有些,被一根绳子掉在了干枯的树上,衣不蔽体,白骨森森,随风一摇一摆,来回晃荡,有时候几根白骨就这么从天空中落下来。
“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朱常渊叹了一口气,登上城头,望着深邃的黑夜天空,如同死神张开的夜眸,清冷又沉寂。
星光点点,泛着幽冷的清辉,没有一丝的活气。
以前,老是听说陕西如何如何灾难,如何如何惨不忍睹,如何如何吃人,所有的一切,听在耳中也不过是化为了一句半似伪装半似可怜的“易子相食。”
然后,该干嘛干嘛。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然后,就会忘记那些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人。
可是今日,从长安到渭南。经华县到华州城,朱常渊才深刻的体会到,什么叫做民不聊生,也终于知道为何古代诗人会有那么铿锵凄惨的描写: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一幅幅凄惨的景象。如同电影一般,在他的脑海中不停是闪烁。
这还是关中地区,陕北呢?汉中呢?
朱常渊不禁自问,他是通过系统直接穿梭到长安城下的,所以没有如同孔和他们一样见过沿途的情景,自然,之前的心情沉重不起来,可是现在,他却像是诸天神佛一样,悄悄的发下一个弘誓大愿。
“我。朱常渊,一定要在陕西有一番作为,定要破除此处破败的境况,定要让这个昔日的塞上江南、鱼米之乡,重现当年的光彩。”
虽天下熙熙皆为利来,然,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况且,朱常渊是一个从高度文明的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大学生。
他从来不悲天悯人,可。在看到自己的先辈和祖宗,如此艰苦的挣扎在生命线上的时候,终于激起了他对这天地的愤怒。
庄子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何其准也!
“君侯!”孔和一身戎装。小心翼翼的走到朱常渊身边,说道:“此处风寒,夜晚尤为寒冷,君侯还是早些歇息吧,有末将守城,万无一失。”
朱常渊仰望星空的头颅。缓缓放下来,平静的看着面前的孔和,这货昨天才刚刚被自己杖责了一百二十军杖,现在又生龙活虎一样,也怪他身子好,不然一般人早就送了命了。
饶是如此,朱常渊知道他也在硬撑。
“不必了!”微微一笑,抹了抹孔和身上的铠甲,道:“天冷,铠甲更冷,你身上有伤,也不好受吧?”
孔和微微一愣,面露羞愧之色,道:“属下,属下罪有应得。”
“好了!”拍了拍孔和的铠甲,朱常渊叹了一口气,道:“军令如此,不可违也,况且,藉此机会,也让你们学学,虽是军人,也不能没有头脑,一味杀伐终非制胜之道。”
“你下去好好休息,今夜本将军替你守城!”朱常渊说的非常郑重。
“使不得,万万使不得!”孔和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说道:“末将纵然万死,也当不得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