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枚嗔恕!?br />
“你们这么好都没在一起?怎么反而给你男朋友抢了?”
“谁知道,大概是没缘分吧。想当初我和他还一起偷看过a片类,不过啥都没发生。可能他也没把我当女人吧,反正那个时候大家就知道尽情地玩,根本没想过情情爱爱的事儿。所以尽管很久以前,我们就一直被‘绯闻’缠身,老师也找过我们好几次,但没有就是没有!我答应我妈进大学前不谈的!”
“啊,好可惜。”
“可惜个鬼啊!你都不知道,当我和以前的同学说我交了男友后,他们都以为我们分手了,还是我劈的腿!我靠,真把我给郁闷坏了!花花公子要轮也是他才对!”
“噗!”李沛霖忍不住笑出了声,放下“凶器”趴到我身边,“他就这么花吗?不过看起来是很受欢迎。”
“是啊,从小就是。”不过他和白翟仔仔小时候的受欢迎是绝对不同的。我笑得很抽,抽筋的抽,“换我认识他的那会儿,打死也不会相信这家伙有一天会变成这样。”
“啊?”
“嘿嘿。”我窃笑一声,毫不犹豫地把正在厨房忙碌的龚千夜同学彻底出卖——
龚千夜在我们小学一直很出名,以他的“绝对球体”的体型,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那滚圆滚圆的身体,和滚圆滚圆的脸,一向是老师们最喜欢玩捏的。不过正是因为他有这样的身材,孩子又比较直接,根本不知道体谅他人,自有不少人喜欢嘲笑和欺负他。
久而久之,脾气很固执的龚千夜自然变得格外乖戾,经常打架什么的,偏偏人又聪明得紧,成绩虽不见得顶好,但竞赛总有份拿奖,所以更成了老师们又爱又恨的大难题。
而我小时候,在学校里则显得比较内向,喜欢装乖,特别安静。因为外貌平凡,且孤僻怕生,所以虽不至于被排挤,但也不太受女生们的待见,很少有朋友左右。不过我学习很努力,成绩自然不错,从来都是让老师放心的“不惹事宝宝”,思想品德也一向都是甲等。
五年级时,成绩最优的二班终于容不下一再和同学大打出手的他, 申请让他转班。我们老师爱才,班里又没有特别突出的数学尖子,就乐呵呵地把他调了过来。
考虑到他的素行,不受宠爱又很让人“放心”的我,意外“荣幸”地成了他转班后的第一任同桌。那是我第一次被众多的视线聚焦,之前我在和不在,估计都没几个人会知道。他却狠狠一瞪,把所有目光全逼退了去,才一屁股坐了下来。
当时我分明感到桌子哗得一震,然后,余波浩荡。可我又不敢说些什么,就怕他连我都打,只能好不紧张地木木傻看。
然而就在这时候,他给了我们相识后的第一句话,将他一紧张一在意就口不择言的弱点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看什么看,没见过球体啊!再看老子也不能吃!”
这句话不管过去多久,我都没法忘记,每每想起还会笑得捶桌顿足,苍天啊!你是怎么生下的这个宝啊!
听到这里,李沛霖毅然被彻底囧到,表情纠结地快要粘到一起。
我真可惜她不能看见千夜包子时的表情,那就像两细纱粘在包子上,一开一合,呼着热气:“我是包子,我很包子,不过我是不能吃的包子!”
因为这件事,我做了一生最绝的事——在龚千夜二十岁生日那天,我们几个关系甚好的同学,一起凑钱买了250个包子给他……
千夜,俺对不起你……俺,俺,俺还是很爱包子的,健康有营养,绝对比泡面强!
因为有你在(三)
星夜,低空,薄云,细风,没有声音的寂寞,就是墨尔本的夜。
我很没姿态地坐在地上,明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丑得要死,也全不在意。Mp3纵情唱着高昂的歌,震得耳膜“嗡嗡”作疼。
“在哭吗?”悠扬的男声刺破杂音,熟悉的调侃中,亦带着似有若无的叹息,在幽幽夜色中,宛若薄如蝉翼的风,冲撞着原本无感的心。
“怎么可能?”我转过头做了个鬼脸,望着那半胧入夜色的脸——比我不知道白皙多少的面容上是柔若深泉的宁和,称得那双黑瞳闪闪发亮。那熟悉的光芒,让我不由失笑,“你刚才在门外偷听了吧?”
“不可以吗?”龚千夜挑眉,走到我身边干脆地坐下,顺便用手指不留情地扣了我一下,听到我不甘地痛叫,才笑骂,“你小样的够有种,居然把我出卖得这么彻底!”
“什么啊!你这就不懂了吧?帅哥,都是要宣传的嘛。”我面不改色,怔怔有词,“虽然你不是什么偶像明星,但至少长得像个复制品。”
“靠,我长这样关你什么事啊?”
“当然有关。要知道我童年的理想就是做个有目标、有能力、有志气、有胃口的四有经济人。现在宣传你的经历,叫刻苦练习!只有不放松一分一毫的锻炼,才能有达成目标的一天。来,快,快趴下来膜拜我!”
“你给我省省吧!”千夜不屑地藐我,然后跳起身走向那辆红艳艳的“别摸我”,拿出一大袋啤酒,“从我认识你到现在,你的童年理想都可以一日一换了。”
“那说明我的人生是充满了希望,好好学着点。”我接过他扔来的VB,绿油油的表面,光滑得像家乡的西湖,不禁失笑,“怎么,搞入乡随俗了?”
VB是澳洲土著居民非常爱喝的一种啤酒,平时走在路上也常能看见棕色皮肤的人坐在火车站的附近,自乐地啜饮。
龚千夜闻言只是耸了耸肩,自己也从袋子里拿出一瓶,修长的手指轻轻一扣,瓶盖就飞了出去。
一个优美的弧度,瓶盖像小小的流星,抛了出去,然后帅气地掉落在垃圾袋……外。
丢脸!他无语掩面,我痛打落水狗,把头自然一歪,鄙视的目光直直送了过去:“《灌篮高手》果然衰败了,藤真,看看你滴fan,真是太弱了!”
话刚落,我就用“大猩猩”的姿态,粗鲁地用工具把瓶盖扣开,然后用力一挥,姿势巨丑无比,但结果却比他牛x得多——轻松入袋:“这,就是实力。”
“就凭那种姿态?”他斜我,看得我浑身不自在。那个标准的V字,比得是越来越心虚。
“结果才是王道,过程只是浮云,我家阿神不会介意的。”我小声嘟囔,缩回身子,故装可怜的喝啤酒。清黄的液体一入喉,竟有些烧疼的感觉。
“很呛吧?和国内的完全不同。”他瞥了眼我,坐回到我身边,扬起曲线优美的下巴,望向了无变化的天空。然后,沉默。
我没吭声,低着头默默着啜着酒,小口小口,一口接着一口。
我知道他的刻意,因为我也曾做过同样的事。
在那片平静的西子湖边,我们也曾这样无声地坐到天亮。
只不过那时候失恋的人,是他。
历史总爱无限地轮回,结果谁也挣不脱。
或许,也渐渐地变得无所谓。从前的激情,剩下的,也只有记得。
那个时候,我们对什么都充满了热情,不相信挫败,不认识气馁。天真地认为只要努力,就会丰收。
还记得六年级时,《灌篮高手》如狂风席卷,迅速风靡。
我和龚千夜都不意外地被它虏获,他格外崇拜藤真,我却看好清秀的美男神宗一郎。我们都被那些绚丽的篮球技巧闪花了眼,崇拜得两眼冒心。
年少的孩子,总是单纯。于是从此,篮球无止尽。在学校的操场上,再不只有足球的天下,到处都是孩子们追逐着篮球的身影。
我想我定是平凡无奇,而龚千夜却绝对显眼。当一颗大球拍着一颗小球,以一种诡异的速度向前“滚”进的时候,任谁都会忍不住抽搐。
可偏偏的,却总是移不开视线——看着大球以不合他身型的优美姿态,将小球送入……篮框外。
起码,我就是这样。而且一看,就是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