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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1 / 2)

>  我洗完手擦干,决定问一问这个问题,不妨被他抓住手腕,瞬间周围的气氛像是被冻成冰:“阿姐,你好像从来没告诉我,你在外面都做什么?”

他抓着的正是方才在歌舞坊磕到的手腕,虽然肿了一块青紫,也不是很疼:“赚钱……外加打探消息,怎么了?”

“那这伤……”

“不小心撞的啊,不然你以为我会笨到拿着手腕去撞人家的石头玩?”我笑了笑,“没事儿,现在不疼了。”

沈易没有说话,死死盯着我,我看到他眼中的冷冽慢慢碎裂,变成满地雾气:“……阿姐需要钱,我明天出去赚,你不要再去青楼了好不好?”

外厅的门吱呀一声被风吹开,檐下挂着的几盏小风迎风摇摆,在夜幕下像天际闪烁的星斗。

“咳……”我刚抿进口中的水全都呛了出来,再次哭笑不得:“青楼?我说沈易,你脑袋里都装的什么乱七八糟啊,我怎么会去青楼,那可是男人待的地方!我告诉你吧,就算你有可能去,我都没可能去!”

他愣住了:“不是青楼,那是……”

“歌舞坊……”

他眼睛瞪起来,怒气冲冲:“歌舞坊和青楼有区别么!”

“有!”

于是我不得不给沈易普及歌舞坊和青楼的本质差别,免得他明日将拦住我,不让我踏出家门半步!交涉再三,我俩各退一步,我可以继续去说书打探消息,前提是他必须跟着我一起去。

我与沈易萍水一场相逢,我让他借住在赵大娘租给我的屋舍里,其实本事毫不相关的两个人,而这样的关心和在意,让我感动得竟差点落泪。我竟有种错觉,这个小孩其实就是我的弟弟,其实一千五百多年的距离,我们半点关系都没有!

难得感动,慢慢竟勾起零星的伤感,我突然想到了另外一个人,远在邺城或晋阳的高长恭,始终不求回报的关心我照佛我,那样的状态甚至让我一度沉溺。可当初本就是我主动要脱离了他的庇佑,远离他的关心的,那么现在后悔又有什么用……

每每夜深人静躺在榻上入眠前,我总是在猜测,现在的他应该已经有了妻室,若是幸运,不久后也该添上一男半女了……所以我喜欢他,也只是我自己一个的事情,对于家庭美满的他来说,只是一段短暂的记忆。

大概是因为得不到,才会怀念吧。或许在很久之后,他会将我遗忘,忘却在历史的尘烟中,而我也会找到自己的归宿,将他掩埋在记忆深处,至此不提。

进入酣眠的前一刻,我想,即便知道思念的种子会在心底扎根生长,可那时若让我重新选择一次,我还是会离开他,寻找我的归家之路。

归根结底,我对高长恭喜欢的信念其实没有我要回家的信念大。

作者有话要说:  顶锅盖致歉:昨天考试挂掉了,心情不好,没码字,独自舔伤。先补齐这章,晚点再更一章……

☆、第三章  蔷薇

疏月朗朗,我在院前的石桌上点了一盏油灯。

飞蛾振翅而来,决然向光亮冲去,眼前黑影一闪,倒霉的蛾子撞晕在了灯柱上。我赶忙放下手中的书,捡来一片树叶托着蛾子扔到一边。

幸而它运气好,没撞到火花上,幸而它运气好,遇上心情不错的我,将它带到一边。真搞不懂可怜的小虫子为何对光亮如此的热忱,这样不顾一切的行为,也不知靠的是怎么样的勇气,来依托起这份痴傻。

沈易蹲在檐下扎灯笼,一双眸子凝在零散之物上,专注而认真。为了不打扰到他而又满足好奇心,我特地把笔墨纸砚搬到石桌上,对于我的做法,沈易只是扫了我一眼,并未说什么,我非常高兴地开始比比画画,偷偷看看。

我始终将“一门手艺能养活一个人”这句话奉为真理,所以在得知沈易会扎灯笼后,我立刻表现得跃跃欲试,希望从师而学,掌握一门技能。

沈易起初很大方,让我在蹲在一旁观摩,时不时解释几句给我听,比如哪里的竹条要捏弯,哪里的铁片要固牢。可是,还未果多久,他就变得很小气,从嫌弃我问东问西到干脆将我轰到一边,仅仅三天的时间。

其实如此一来,我也没什么损失,不过是将光明正大的学习改为偷偷摸摸的学习罢了。

眼前突然又有黑影晃过,猛地回神却错愕不得,又是那只傻兮兮的飞蛾。

我拿着树叶才把它端起来,它又反身像灯光冲去。真是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不死心,没见过这个顽固的小东西。看着它与光亮抵死较量的样子,我一口气就将油灯吹灭。

光亮瞬间熄灭,沈易不明所以地问了一句:“怎么了阿姐?”

我拍拍手,开始'免费小说'整 理书写过的纸笺:“节能!”

“……”沈易表示不懂。

书是用了两个灯笼和三个包子从对街私塾先生那里换来的,每日练习两页,我不求写字如何精妙,只求见字能够辨识。

想到他教我骑马时曾说的那句话——“这世间没有什么是学不会的,人不能总是靠别人,总有一日必须要自力更生”,在邺城的那些日子,我不用担心生计,也不会担心自己不认字,因为这些基本的生存的条件,高长恭已全然帮我解决;可现在只有我一个人了,识字也好,赚钱也罢,甚至寻找王仁信,所有的一切都要用耳畔自己的肩膀扛起来。

我想,人总是要学会长大,学会坚强,学会如何孤独的走下去!唯有这样,一切困难才不会打倒你。

“……阿姐!”沈易的音量突然拔高,瞬间拉回我的思绪,他若有所思地看了看被我熄灭的油灯和纸笺,道:“我晨起要出城一趟,若闭城时未回,阿姐就不要为我留门了。”

“出城去哪啊?这么久。”问完话,我便看到沈易的眼神立刻躲闪开:“……送灯笼……外城有人要灯笼,有些远。”

石桌上的飞蛾扑腾着飞走,我半眯起眼追寻看去,这时沈易又道:“阿姐不要担心,不会有事的。”

每个人都有不为外人知的秘密,而强迫别人说出秘密的行为委实不厚道。沈易不愿意告诉我,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不再追问,想到他明早起身出城时,我恐怕还在睡梦中,便点头叮嘱他:“一路小心。”

…… ^ ^ ……

护城河旁开满了梅红色的蔷薇花,微风轻轻带过,阵阵花香惹人醉。虽然象征性的提着竹篮,但我绝对没有攀枝折蕊的觉悟,也没有邀人约会的心思,我要做的是跟踪尾随,以及偷听。

日前得知王仁信来幽州的缘故其实是为领军大人即将出嫁的女儿做一套楠木的头饰盒,我便处处留心。

镂空繁复的手艺,以及百年好合的姻缘寄托,所有的要求只有请王仁信出手才会显得上档次。虽然不太明白,为什么人们舍弃对金银的憧憬而对木质物件格外钟爱,但这种风尚在幽州确实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可能是民族的习惯,也可能是家族的习惯。

总之王仁信的名望越来越高,关于他的传言越来越神。而这样的状况正是我喜闻乐见的,因为只要王仁信的名声响亮起来也就意味着我越发可以容易地找到他,坏一点想,即便找不到他,也能更多的知道关于他的消息。

如此憧憬着,我在歌舞坊穿梭时无意得知,领军封大人的女儿将要到护城河边赏蔷薇,因为约了与他定亲的男子,所以这件小儿女的爱情约会被城里的富家子弟传扬开来。

我在领军大人门口守了两日,终于有幸见到封小姐的真容,于是提前做好准备,策划着在她赏花时来一场偶遇,顺便套出王仁信的下落。

特地将压箱底的湖蓝色的半臂齐胸襦裙找出来穿上,刻意让自己看上去很像天真烂漫的小姑娘。诚然我本就是个小姑娘,但天真烂漫不谙世事的样子还挺有难度。早晨出门时对着铜镜龇牙咧嘴了半天,也没想到如何扮演,真是伤脑筋。

等了大半天也没见到封小姐的踪迹,更别说他的情哥哥了,好吧,就算他的情哥哥出现了,我也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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