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期已定,就在三日之后,我开始打包屋中要带走的东西。谢轻萝帮衬几下,便对着窗棂怔然出神。伸手在她面前晃几晃,她才倏然惊醒,看了我半响淡淡道:“小昀姐姐,时间过得真快呐。”
“是啊,真快。”转眼间,我来到这里已经一年多了。
“我不想回去。”她喃喃低语,“我还没有游览大好山河,也没欣赏山川美景,这样回去了大概会很遗憾吧……”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你不用担心,沿途回去,你一定能看到很多从未见过的景致。若你愿意,我们的终点就是邺城,若你不愿,长恭一定会派人将你送到长安的。”
听到长安这两字,她猛地站起来,瞪起的眼睛好像还泛着泪光:“我不回去!我不去邺城也不去长安,我就是想待在幽州。”
“什么?为什么啊……”我有点反应不过来,若我不在幽州,她恐怕也会找来了,既然我都要回去了,她为何不跟我一起走呢。
“我喜欢这个地方……”谢轻萝眨一下眼睛便将视线投向门外。
我顺着光线看去,那里站着一个少年,冷傲的眉眼,清隽的面容,那是一种孤寂而落寞的模样。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好像陷在光影中,茫然起来。
…… ^ ^ ……
在高长恭的一番谆谆教导下,沈易决定投军,他要借一国兵士的力量杀敌,他不只是为了报仇,也为齐国百姓的安定。
能这样想,我知道,仇恨不会将他蚕食,他是沈易,冷傲坚毅的男子。
三日后,万里无云,阳光明媚。因为慕容羿赶往瀛洲见封小姐,所以送行的人只有沈易和赵大娘。
珍重,话别,红眼眶……好不容易把萦绕在周围的离愁之感驱散几分,我们又得开始着急——谢轻萝不见了。
我留在马车处据守,高长恭和沈易一起去找人。想到之前她反常的状态,一个不想走的人若一心藏起来,大概没有人能找到她吧。
他们在后街的树林中发现的谢轻萝。
高长恭说找到她时,她正握着木棍挖蘑菇,看到沈易的那一刻,谢轻萝决然地扑到她怀里,搂紧他的脖子,泪水顺着她的脸庞落在他的肩头。
这一刻,门前站着的两个身影,女子紧紧牵着男子的衣角,红红的眼眸满是不舍。大概不只是不舍,还有很多其他的情绪在升腾酝酿,
我愣了好半响,好像懂了又好像什么都不懂,戳了戳高长恭的手背问:“他们这是……”
他看了片刻,慢慢道:“就如你猜的那样。”
在我的印象里,沈易和谢轻萝一直都针锋相对,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人之间的氛围衍生为爱情呢,我不知道,古往今来这么多人都想不明白的问题,我一介俗人更是不得而知。
我喃喃着:“她对宇文邕的感情算什么呢……”
他摸了摸鼻子道:“可能是友情,也可能亲情。若是友情便是朋友,若是亲情,只能是兄妹了。”
谢轻萝不愿意离开的原因竟是沈易。
她握着他的衣角默默不语,而他背负的责任只能将她推得很远,隔着这么远的距离我都听到她的话:“我不走!沈易,我在这陪着你好不好?”
“不好!”
意料之中的答案一定伤了小姑娘的心,可她笑了一下,轻松道:“我问你做什么……是走是留,留在何处也不用你替我决定呀!”
“听话……”猛地抬掌劈在她的后颈,她瞬间便软在他怀里。沈易打横将她抱起,流星大步走到马车前:“阿姐……”
将谢轻萝安顿好,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吧,虽然我不太会照顾人,可我一定尽心照顾她的。”
“谢谢……”
“这样对她,算不算很残忍呢……”我笑着道,“阿萝是个好姑娘,记得不要辜负她,薄情的负心汉下辈子是会被姑娘甩的!”
沈易凝一眼马车上昏迷的姑娘,垂下了眼睑。
高长恭也拍了拍他的肩膀:“慕容羿在此助你,是我唯一能替你做的。多保重,阿萝需要你。”
“保重!”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已补全,大家可以戳戳看。第二卷完成,下一章进入第三卷,高家二哥要出场了~~
☆、第十五章 珍惜
秋日朗朗,凉风习习,高长恭带我到篱桩围院里挑马。
败家公子滕郢舟参加中秋的赏月宴回来后,不知为何大受启发,一直心心念念计划一场煮酒聊天。而我们现在挑马的目的便是——陪他一起煮酒去。
其实,细节出卖一切,单凭此点就可看出败家子和文雅墨客的区别,人家是三五志同道合者聚在一起煮酒论史,而滕公子也只能是在煮酒之余拉上一两人胡说八道。
胡说八道也就算了,随便找一方石桌,温两壶小酒自饮自酌便好,可滕公子偏偏中意于隐在城西树林的红叶亭。他大包大揽备好一众用具后,欢快而兴奋地分别送了两张纸条,一个给我,一个给高长恭,美其名曰:诚心相邀。
高长恭认为这个提议很好,欣然受约,而我径直将纸条丢道烛台烧掉,眼不见为净。初冬的天气日渐薄凉,早晚的寒意每每渗到衣料中,让人莫名发憷。
私以为这么冷的天骑马外出,绝对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做。
可高长恭希望我能同去,饶是意识再坚定,看着他幽深而认真的眼眸我也得开始犹豫,打心底里说,能同他一起外出我是很欢喜的。
在我犹豫之际,滕郢舟不知从何处冒出来,对着我满脸鄙视道:“我们追求的是意境,意境!嗨,你一定不懂!”
滕郢舟这招激将法用得妙哉怪哉,让我恨不得踹他几脚。如此一来,我完全没有理由推诿了,不去倒显得自己目关短浅,见识鄙陋。
即使面子不甚值钱,可我却很乐意要。
…… ^ ^ ……
围院里圈着五六匹马,草料清水一应俱全,一一看去,两匹枣红马,两匹白马,一匹棕色小马,以及一匹黝黑黝黑的马。
我觉得黑马格外眼熟,它垂着脑袋悠哉地在吃草,长鬃在阳光下异常鲜亮,看着如同鹤立鸡群般突出。高长恭养的马,我最先想到的就是凌云,威风凛凛八面来风,有股说不出的英姿。可这不是凌云,凌云的鬃毛没有这样长。
左看右想,我赫然惊醒,它不正是被我们丢在风陵渡口的二黑么!
原以为二黑已经转手他人了,没想到竟在这里见到它。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我们不是老乡,却也算是旧识。撒腿就跑到二黑附近同它打招呼,我惊喜地去看高长恭:“你何时将二黑接到邺城的?”
他跟来,眉眼中蓄着一丝笑:“还以为你会认不出……”停顿片刻,他敛了笑容:“二黑一直在浦泉苑里养着,我去晋阳那次将它带回来,本想给你一个惊喜,没想到你独自跑了……”
为了骑马,他穿着紧袖轻便的长衫,纯净的月白真像银盘盈满时的白月光。在印象里,他好像格外偏爱月白和玄青,这两种颜色的衣服也格外多,可我清楚,他无论穿什么样的衣服都很好看。
我小心而郑重地抓上他三个指头,慢慢收紧,握住他的体温。仰起头径直望进那双丹凤眼底,我弯着唇角小声道:“但我现在已经回来了,而且还在你身边……”
手蓦地被他反握,掌心熨帖着掌心,体温熨帖着体温,他的俊脸随即凑近,俊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