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包里拿出夹心饼干和红肠。他把红肠剥开,狗吧啦吧啦吃起来,口水都滴在他手上。
“知道是什么吗?”他对狗说,指指布宫,我想他在开什么玩笑吧,还正儿八经的样子。
狗吃在兴头上,用黑得比煤炭还要黑的眼睛,望了一下他手指的方向,呜呜呜哼了几声。
“它说它知道。生命轮回之地。”
“喂,”我对他说,“别开玩笑,我可才从色拉寺回来,累得要命,没心思跟你逗。”
我看见他这次穿的一般藏族的服装,而不是僧衣。
“你是……”我想问他是干什么的,又觉得不太好。
“我是什么有什么重要的。”他又转过头对狗说:“生来就是野狗?”
狗用粉红的舌头舔他的手指。我敢打赌,那狗脏得毛皮中不知有多少狗虱子。我一身都痒起来。
“它说它生来就是野狗,”他说,“它父亲还在,住在八廓街,母亲被汽车撵死了。它说它曾是一条非常漂亮的小狗,有黄金般发亮的毛色,毛也很长。算得上是野狗中的帅哥了。”
我懒得搭理他,顾自观赏蓝天白云下的布宫。
“狗说你不相信它的话,因为你是一个自我中心主义者,还是一个怀疑论者,对什么东西都不相信,更不要说人与狗的对话了。是吗?”他还在叽叽咕咕地说。
“我看见你起初抖了一下,”他拍拍我的肩膀,“是不是因为布宫的神秘和凌厉?”
我点点头。
“你看,它墙上的光芒是柔和的,它众多的窗户是沉思的。神秘中有庄严,而凌厉中有慈祥。”
吃了红肠和饼干的狗慢慢站起来,摇摇尾巴,从我身旁走过。它的鼻子潮乎乎地像黑色的塑胶,眼睛像风一样空洞,肚皮上的毛粘结在一起。“它说你觉得它很可怜,”他说,“其实它想告诉你并非如此,它像你一样,不过是在完成一个生命的历程罢了。”
他也站了起来,跟着那条野狗往北京中路而去,大概是要去大昭寺那儿吧。真是神出鬼没的人。
在布宫广场发了一会儿呆,肚皮饿了,便去广场旁的兰州拉面馆吃拉面,味道挺不错。吃完召了个三轮,回八朗学,看看梅子买到了票没有。咖啡厅那儿有不少人,好像在谈论去定日县看喜马拉雅雪人的事。不禁掩口而笑,真是,亚马逊森林一只蝴蝶的翅膀扇起的气流,在得克萨斯就形成了龙卷风。想起梅子住那间房都不清楚,手机号码也不知道,只得回房间。
去提一瓶新鲜开水,泡了茶,躺在床上听迪伦。后悔没有去买一把口琴。不然,坐在荒凉的山包上吹口琴,看深蓝色的天空和和游走的白云,体悟一下这片隆起的大地上无时间的感觉,应该是很爽的事情。
八点,偎坐在床上看《金刚经》,有人敲门,打开一看,是梅子,问她买到票没有,她说买了。问我晚饭吃的是什么,我说还能是什么,红烧暴龙肉,清蒸剑齿虎筋,蕃茄恐龙蛋花汤。她说她下午遇到了那个购物癖,一起去八廓街买首饰去了,然后在尼泊尔餐厅吃手抓饭,喝蜂蜜酸奶。
我坐在床上,把腿盘起,她坐在木椅上,很自然地拿过我的茶杯,喝了几口。她说起在成都时坐茶馆的经历,对无数多的茶馆感到吃惊。老实说,我也觉得奇怪,有时,你走不到100步,便可以看到好几家茶馆的招牌。
“明天去哪儿?”她问。
“本来是想去甘丹寺的,”我说,“但六点半钟,恐怕起不来。看情况吧,也许就在布达拉宫了,下午才在广场上发了好一会儿呆。”
梅子的哭泣(6)
“留下联系方式吧,以后说不定会找你。这一次来西藏,只在拉萨玩几天,其它地方都没去,可能还会来。到时候,也许你的酒吧已经开起来了。”
“可是,”我不禁挠了挠头,“留什么给你呢?学校那儿不定说退学就退,拉萨这儿门儿都还没有,手机也卖了的。干脆留个成都我打工酒吧的电话号码给你,再给你一个电子信箱。不过,我可是很少上网的,更不在上面聊天。”
我拿出笔和纸,写下能留给她的联系方式,她也给我留了什么地址、手机、电子信箱之类。满以为交换了纸条,她就会甜蜜地说“拜拜”,然后各自挺尸。但她没有要走的意思,而是有点奇怪地盯着我,盯得我不自然,本来是害羞的人嘛。
“看什么?又不是世界第九大奇迹。”我说。
“其实你还是很耐看的,”她却大大方方地说,“一开始吧不打眼,可看久了觉得还不错。”
“那又怎么样,又不嫁给我。”
“还另类男生呢,怎么张口闭口就是婚嫁!”
“哦,实际上是老派人物,不敢跟女生谈游戏之类的。”
她笑了,牙齿洁白、光滑,令人有触摸的念头。“我把包提过来,放在你这儿。”她不容置疑地说。
我不想猜测这种意味,因为我现在把自己作为一个极为被动的陪衬。这样的好处是既无希望,也无失望。当然,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来者不拒。我知道这样做很自私,也很冷漠。但我们都在这样,都在一个不确定的时间和环境中为一个不确定的自己而作为。
一会儿,她背了一个大大的黄色的BIGPACK包,走进来,放下,好像很重的样子。
“干什么?”我说,“难道想把拉萨都装回去?太贪心了嘛。”
“还没买够呢,”她脸颊红朴朴的,“问题是money没有了,否则,购物癖这种称号,不会让给别人的。”
“女生都那么恋物,个个都跟变态似的,看见商品就像饿狗看见肉骨头。”我摇摇头,“女生最好人人都去开个商店,好满足对物品的占有欲。”
“岂止对物品,”她说,“对权力、金钱和男性,我们同样有占有欲。”
我嘿嘿一笑,说,“恐怕这个‘我们’应该改为‘我’吧,梅子同学。”
她一屁股坐在床上,与我肩并肩,脸却挑衅地面向我。“好东西,谁不想要啊。”
我不知道我在她心里算不算是好东西,但我知道每一个人都是孤独和寂寞的,都是容易被伤害和伤害别人的,都是渴望肉体快乐的。我不例外,梅子也不例外。
我用右手揽着她的腰肢,她顺势一侧,把头埋在我的胸膛上。我把她的脸抬起来,热烈地吻她的嘴唇,把舌头伸进她嘴里舔磨她光洁的牙齿。我们都发出动人心魄的哼哼声,我瞥见门还未关,就把她放在床上,把门扣死,然后熄了灯。
可能是因为皮下脂肪较多的缘故吧,她的身体非常光滑柔软,我佛仿陷进了她青春肉体的无边的沼泽。她很配合,压抑着低声呻吟。在高潮来临之时,我退了出来。不能给她的快乐留下后遗症吧,这是我一贯的原则。
我们抱在一起,她哭了,抽抽嗒嗒的,不知道为什么,不想问她。她自己说只是为哭而哭,没来由,一会儿就会好的。我不断抚摸她的身体,感受她绸缎般的皮肤,神思恍惚,好像是在一个遥远的阒无人迹的星球上同另一个被流放至此的人不得不如此一样。
“你不是说完了事儿后彼此都想把对方踢下床的吗?”她问。
我笑了,说:“才第一次嘛,还没有摸够呢。”
我们又来了一次。但毕竟是在海拔很高的地方,不敢过于放肆,就此沉沉睡去。
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1)
有时候,很怀念我在拉萨时遇到的那个青年或少年,不知道他现在在哪儿。他说过他随时都可以找到我,但我觉得,他不会来找我,至少在成都他不会,他就像一个影子,是我没法把握和了解的。他的形象从来都是模糊不清的,时而是脸色苍白的少年,时而又是被晒得黑黝黝的青年。不过,每一次想起他,就像同时置身于阳光和深夜之下,给灰色的生活带来一个响亮的词。
生活的确是灰蒙蒙的。课未上,与院方的交谈也未进行,究竟是休学、退学或混毕业,无法决断。每天仍是读书、抽烟、站吧台,或者把心目中的拉萨酒吧重新装饰一遍,结果弄得乱七八糟,堆满了各种桌椅和色彩,宛如一个木匠兼画师的库房。
为了发泄无处发泄的精力和压抑,我去学校体育馆的健身中心打沙袋。每天上午十时,穿上短裤、T恤和运动鞋,骑上车,到中心租一套训练用拳击手套,然后把沙袋想象成我所讨厌的人或事,一拳一拳打下去。刺拳、直拳、摆拳、勾拳,晃动着身体,觉得自己的脖子也像泰森那么粗了,勾拳也像泰森那样打得碎钢筋水泥的下巴了。累出一身汗后,我愉快地结束了对现实和生活的痛击,又回到现实和生活之中。在中心,有一帮练拳击的小子,在一个教练的带领下,挺杠铃、跳绳、跑步,或比赛,我与他们没有关系,我是自个儿对自个儿。他们一定感到我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大笨蛋吧(查理·布朗),成天对着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