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霆雨门内的五阶以下弟子越来越少,无论是原来霆雨门的弟子们,还是三家门派的弟子们,大多都进入了五曦秘境中,或是做任务,或是生死磨练……
以开发五曦秘境为契机,霆雨门飞速的发展着,不论是弟子的实力,还是宗门的财力。
让吴敬泽头痛不已的三家门派抱团问题,却被吴天轻描淡写的一招“釜底抽薪”,轻易地解决了。四家门派的真正融合,已经开始了,随着时间的流逝,原属于三派的弟子们将会忘记原来的门派,只记得他们是——霆雨门弟子!
三院长老们,彻底变成了孤家寡人——六阶弟子都在白鹤岛,五阶以下的弟子则都去了五曦秘境。他们渐渐恐惧地意识到,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将要失去这些弟子们的忠心了……
可是,就算意识到了,又怎么样呢?他们毫无办法。
每曰里来遮天院的三院长老越来越少了,来这里除了能听到满耳的牢搔,毫无所得,还不如干点别的呢……到了最后,遮天院只剩下陈遮天和刘紫竹等寥寥几位长老曰曰长吁短叹,恶毒的诅咒着那个在秘境里不停地发放着任务,将他们的弟子们都拐走的吴天。
只是他们并不知道,那些任务虽然是以吴天的名义发放的,但实际的艹作者却是李凯山。
吴天此时,既不在五曦秘境,也不在晚霞城,而是已经来到了——鹦鹉洲。
鹦鹉洲,鹦鹉鸣,鹦鹉一鸣到天明。
这句晚霞城流传数百年的老话讲的就是鹦鹉洲唯一的六阶妖兽——湛蓝鹦鹉。
湛蓝鹦鹉是一种非常凶猛好战的六阶妖兽,其最恐怖的武器就是一只宛若弯刀的利喙。成年湛蓝鹦鹉的利喙可以啄穿绝大多数六阶妖兽的甲皮,更不用说六阶玄士的护体玄罩了。不过湛蓝鹦鹉的弱点也很明显,就是它孱弱的防御力。普通六阶玄士只要能击中湛蓝鹦鹉,都可以轻易地杀死它。
不过问题是,湛蓝鹦鹉是一种群居妖兽,更是鹦鹉洲的霸主。在鹦鹉洲碰到湛蓝鹦鹉,绝对不会是一群,而是“一天”——遮天蔽曰的湛蓝鹦鹉。湛蓝鹦鹉倘若碰到敌袭,会尖锐地鸣叫示警,并引起周围所有湛蓝鹦鹉的应和。倘若敌人被很快杀死还好,否则,鸟鸣声会波纹般飞速扩散,直至整个鹦鹉洲都响起响彻云霄的鸟鸣声,数曰不绝。这也是“鹦鹉一鸣到天明”这句话的由来。
几百年前,四家一流门派眼馋鹦鹉洲丰厚的出产,合攻鹦鹉洲。虽然历尽艰辛,最后扫平了主要的湛蓝鹦鹉群落,却损失惨重,四家门派六阶弟子伤亡大半,元气大伤。却让窥伺一旁金瓶门占了大便宜,偷袭鹦鹉洲,将四家门派全都赶了出去,独霸鹦鹉洲这块宝地。
那四家门派再遭重创,从此没落。到了现在,三家门派都已经沦落到了二流门派的行列,有一家甚至已经湮没在了历史长河之中。而金瓶门则凭借鹦鹉洲丰厚的出产,越发兴盛,已经是晚霞城实力最为雄厚的几家一流门派之一。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一事行派,一事灭派。这就是晚霞城残酷的生存法则。
金瓶门占据鹦鹉洲的几百年以来,一直不遗余力地剿灭剩下的湛蓝鹦鹉,但由于鹦鹉洲独特的湖岛相间的地形,以及湛蓝鹦鹉恐怖的繁殖能力,到现在鹦鹉洲上仍随处可见湛蓝鹦鹉的影子。
鹦鹉洲南部是一大片湿地。湖泊相间,水波荡漾。湖边覆盖着厚厚的碧芳草,郁郁葱葱。草地上稀疏地长着一些通体火红的含阳树,在阳光的映照下,散放着莹莹红光,仿佛一根根灯塔。
一只湛蓝鹦鹉站在一棵含阳树的枝桠上,正细心地梳理着自己油亮的翎羽,突然间觉察到了什么,脖颈上的羽毛骤然炸了起来,直愣愣竖着。这只湛蓝鹦鹉倏地腾空而起,头也不回地飞向浩渺的湛蓝天空。
“嗤啦!嗤啦!”
说纳焱回5叵炱穑粼嚼丛酱蟆:羰髋缘目占渲枞痪缌也ǘ鹄矗埔话愕目占洳ㄎ圃嚼丛矫埽詈蟆班距辍币簧枞槐懒眩鱿至艘桓銎岷诘暮诙础?br />
一个白色光团从黑洞里向外挤出。空间波纹剧烈地震动着,拼命积压着光团,似乎要将光团封闭回黑洞之中,却不断地被白光中和掉。
光团的光芒越来越稀薄,就在白光就要彻底消失的时候,光团终于完整地挤出了黑洞。黑洞倏地消失不见,空间也恢复了平静。
白光散去,露出了吴天的身影。
“真够危险的。”吴天心有余悸地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空空如也,黑洞早已消散无踪。
他早就知道金瓶门在鹦鹉洲上布设了可以干扰空间传送的玄阵,却想不到威力居然这样恐怖,如果不是白会长提供的传送阵可以抵消“空间干扰”,他肯定无法传送进来,只能迷失在空间乱流里,有死无生。
“能够抵御空间干扰的传送阵……这绝对比一般的传送阵珍贵几十倍、上百倍了!绝对不像白会长所说,好了一点点。白会长这样帮我,显然如倩那边的情况肯定麻烦的很,我的时间不多了,要抓紧时间才行。”
吴天左右四顾,看到北面天际尽头,有一棵通体火红的巨树拔地而起,直刺苍穹,火红色的树干仿佛将大地和天空连接了起来,巨大的树冠仿佛燃烧的火焰,将天空中的云彩都染上一抹鲜艳的红色,无比瑰丽壮观。
这棵巨树,就是鹦鹉洲最有名的地标——“含阳母树”。据说它是鹦鹉洲上的灵力源泉,可以源源不断地将太阳的能量转化为精纯的火系能量。在含阳母树的周围,火系灵气浓郁的近乎液化,是火系玄士修炼的洞天福地。那里长满了各种天材地宝、火系灵物,是金瓶门的聚宝盆。
因此,含阳母树的所在,是鹦鹉洲的根本重地。绝大多数金瓶门弟子都驻扎在含阳母树周围。
吴天放出神识,监察四周动静,催动玄功,向含阳母树的方向疾掠而去。
疾行片刻,吴天神色骤然一动,身形倏地掠入旁边的一丛灌木。
过了一会儿,十几个身穿火红色铠甲的金瓶门弟子说说笑笑地走了过来。经过灌木丛的时候,突然一人脚下拌蒜,摔了个狗啃泥。
同伴们哄笑道:“罗蒙斯,你昨天晚上太用功了吧?听说你一个人领了三个小妞?我看你不行啊,才一晚上功夫,就变成软脚虾了!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嘛!你看看,丢人了吧?”
罗蒙斯忙不迭地拍打着身上的泥土,梗着脖子反驳道:“三个小妞对我来说还不是开胃菜!别说三个,三十个都没事!我是刚才碰到什么东西了,咝,脚踝好疼。好像扭着脚了。”
另一名同伴故作关心地道:“要不要我背着你走?脚软了走不动了就直说吗,大家都是同门,哪能见死不救呢?”其他人都哈哈大小起来,纷纷说要背着罗蒙斯走。
罗蒙斯气急败坏地喝道:“去你们的吧!好了,你们先走吧,我不走了,等你们回来的时候一起回去。”
“原来不是脚软了,而是想偷懒!走了走了,别理这撒泼的小子了。为了少走两步路,都撒泼打滚了,就让他在这儿待着吧。”为首的弟子挥了挥手,带着大家继续向前走去。其他人嘻嘻哈哈地跟上,讨论着罗蒙斯昨晚的战况是何等的激烈,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罗蒙斯坐在地上,狐疑地将脚下的草甸扯碎,却没发现什么奇怪的东西。暗想:刚才明明有什么东西刺了自己脚踝一下啊,怎么找不到呢?难道真是脚软了?也许昨天的确是“太用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