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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似水之此生不换》 作者:公子凉夜
流年似水之此生不换
作者:公子凉夜
我们有多少青春可供挥霍?有多少回忆可供回首?时光如白驹过隙,一晃而过,我所庆幸的是,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能够与你一起走过。
流年似水,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当初的年少轻狂?记不记得我们的爱情曾成为校园的b卦,记不记得我们的照片曾让所有人妒羡?记不记得我们为了在一起,一再抗争?纵然当初选择了放手,可是我知道,某年月日,我们一定还会再见。
你的手还是那么温暖,你的笑还是那么澄澈,你是我一生的依赖与信仰……这一次,我答应你,再也不放手了……
第一章 有过暗恋的青春才够完美
向晴初进C大的时候,刚好是一年中最热的季节,她扎着两根麻花辫,一个人提着两大箱行李,走进了这个陌生的校园。放眼望去,来来往往的全部都是新生,一张张青春洋溢的面孔,在父母的陪同下,登记、注册、缴费。
向晴倚在新生报到处的门口,到现在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真的考进了这所全国知名的高等学府。平时的她成绩平平,没想到高考时竟然极度超常发挥。收到通知书的那天,别说是她,就连她的班主任下巴都要掉下来了,更是跌破了全班同学的眼镜。
就在向晴神游傻笑的当口,一个温文尔雅、气质出众的男生走到她面前,“同学,需要帮忙吗?”
“嘎?”看着眼前笑得一派温和的帅哥,向晴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你是新生吧?注册后就先去宿舍安顿下来,需要我帮忙提行李吗?”帅哥继续温和地问道。
“嗯,好,谢谢学长!”听到有人要帮她提行李,向晴笑得嘴都要抽了,连忙把行李递过去,然后屁颠屁颠地跟在帅哥学长后面朝宿舍进军。
一路上,素来有“好奇宝宝”之称的向晴问了对方一大堆问题,知道他叫程旭,是大二建筑系的学生,难得的是他竟然是她的同乡,毕业于同一所高中。这下向晴可乐了,虽说她的好友叶紫初也考到了这个学校,但是到现在连个人影也没见到。一进校就遇到个老乡,可不是谁都能这么幸运的啊!
“学妹,你的宿舍就在前面了,今天就先休息,明天再出来熟悉校园吧!”程旭对着旁边东张西望的向晴说道,唇边含着一丝笑意。
“好啊!”向晴点头,她已经迫不及待地想看看大学的宿舍是长啥样的了。就在这时,一辆奔驰从他们身边缓缓驰过,停靠在路边。向晴忽然心跳加速,转身看去,只见车门打开,一个身材修长、皮肤白皙的俊逸男生走了出来。他穿着白衬衫和米色休闲裤,右肩背着一个宽松的背包,有些懒散地跟在一名身穿西装的中年男子身后,慢慢走进新生报到处。
齐轩,H中毕业,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被C大最富盛名的医学系录取。父亲是H市市委书记,母亲是商界女强人,身高180cm,体重……向晴的脑中反射性地掠过这些资料,咳,这也不能怪她,想她从高一起就开始暗恋他,有关他的资料早就背得滚瓜烂熟了,几乎每次只要一看见他,这些资料就会自动自发地浮现在脑海,貌似已形成条件反射了。
“学妹,怎么了?”看见向晴满脸通红,双眼冒红心的样子,程旭忍不住失笑。
“呃,没什么啦,学长,我们走吧!”向晴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继续跟上,来日方长,不怕见不到齐轩。
向晴进的是C大的中文系,在以理工科为主的C大,以女生居多的中文系无疑是受照顾的一方,她们分到的是二人间的寝室,只是唯一的缺憾是她们要爬六楼。
向晴到的时候,另一名女生已经/炫/书/网/整理好床铺了,她身材微胖,长相很一般,梳着一个蘑菇头,看见向晴的时候,稍稍打了下招呼便出去了。向晴瞄了眼她的床位,上面写着“01李薇”。
程旭走了以后,向晴走到阳台上俯视这个校园,心里第一次有了真实的感觉。高中三年的拼搏奋斗,终于让她在这个陌生的学校谋得了一席之地,她的心里其实比谁都激动。这个学校,有她最要好的朋友,有她曾经喜欢现在还是一直暗恋着的少年,她比谁都幸运。
晚上的时候,她和叶紫初约在校门口的奶茶店见面。叶紫初是一个身材高挑、五官精致的女生,不同于向晴的爽朗,她沉默而内敛,若不是她的五官和气质尤其出众,她低调地足以让人忽视她的存在。她是艺术系的女生,其实以叶紫初的成绩大可以选择更专业的学校,毕竟C大虽然是名校,艺术系却并不怎么突出,只是她坚持要报C大,旁人也不好多说。
喝饮料的时候,向晴迫不及待地向叶紫初提到了齐轩的出现。记得当初她兴致勃勃地跑去向叶紫初汇报她喜欢上齐轩的时候,叶紫初只凉凉地问了句:“你确定你爱上的不是他的财或是他的貌?”因为向晴是出了名的拜金女,高中时代就每个周末兼职两份差事,开口闭口就是钱,实在很难让人相信她也有无条件爱上别人的时候,不过到后来,叶紫初也就没再说什么了,因为一个人不可能为了钱暗恋人家三年,在有关钱的世界里,不存在暗恋这个名词。
“你看,这就是缘分啊,齐轩竟然跟我上同一个大学,哈哈!”向晴一脸得意相。
叶紫初瞅了她一眼,笑道:“你确定你不是因为偷看了齐轩的志愿表才填报C大的?”
向晴哑然,讪讪地喝了口饮料,无辜地傻笑。想当初她可是费尽心思才让那个古板老师给她看一眼齐轩的志愿表的,就差没在她面前三跪九叩了。
“向晴,你还是准备一直喜欢下去么?”
听到这个问题,向晴微怔,却也是毫不犹豫地点头,道:“你知道的,有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很简单,但是放下却很难。况且,以我的逻辑来说,有过暗恋的青春才够完美,不是么?”
暗恋是一种瘾,戒不掉,唯一的解决办法便是死心,可是,谈何容易?
叶紫初沉默了,在这一场青涩时光中,有一个喜欢的人就已是很大的幸运了,纵然这个年纪的人也许并不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但是人生,不正是由这许许多多的遗憾和懵懂组成的吗?
大学生活其实并没有向晴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当憧憬变成现实,总会留下很多缺憾,向晴最大的缺憾便是无聊。
相对于高中生活的紧锣密鼓,大学有太多的自由时间供你挥霍。向晴一个星期只排到二十几节课,而C大又是一向不开设早晚自修的,她的空余时间可想而知。虽然可以从早到晚泡在图书馆,可是这样的日子依旧无聊得很。
开学初的时候向晴倒是参加了很多社团,像文学社、团学会、舞蹈社等,只是这些全都是她心血来潮的决定,因此时间一久也就兴致缺缺了。一个学年下来,唯一做到全勤的就只有舞蹈社了。据向晴自己向叶紫初爆料,她纯粹是为了齐轩才坚持到最后。每个周末都准时去练华尔兹,只是为了有朝一日能与他共舞一曲。
向晴这一年的空虚生活中,唯一的精神振作剂便是齐轩了。除了自己的文学院,医学院几乎成了向晴的“第二故乡”,整天有事没事便跑到那边晃荡一圈。她的作战方针便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所以但凡能跟齐轩扯上关系的人都成了她的狩猎目标,而其中最为可怜的便是齐轩的室友赵鸣了。
赵鸣是东北人氏,白山黑水一直是他的骄傲,高高大大的个儿,操一口浓重的北方口音,人倒是很随和,挺能侃的一个人。向晴是在一次社团活动中遇见赵鸣的,两人天南地北地聊了一段,无意间被向晴得知他是齐轩的室友时,便从此与她“纠缠不清”了。
这日,赵鸣正在校门口的面馆吃面,一抬头,发现向晴正一脸神清气爽地向他走来。心中不由警铃大响,刚准备转移阵地,向晴已经大大咧咧地坐到了他的对面。
“我说姑奶奶,你还想咋的?人家齐轩的祖宗十八代都被你挖光了!你能不能歇停会儿?”赵鸣抚了抚额头,头痛不已。
向晴翻了翻白眼,啐道:“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我是那种见色忘友的人吗?”
“本来就是。”赵鸣咕哝了一句。
“你说什么?”向晴双眼一眯,危险地问道。
“我说你人品好的没话说,”赵鸣撇了撇嘴,问道:“说吧,你找我又有什么事?我已经没有消息再给你了,为了你这点破事,齐轩差点没把我列成拒绝往来客户!”
“嘿嘿,我这不就是来感谢你的嘛?”向晴心虚了一下,继续笑嘻嘻地说道,“为了感谢你这学年无条件的情报供给,我特地请你参加由众多美女和帅哥加盟的联谊聚餐!怎样,我够义气吧?”
“最好是美女啦!”赵鸣继续咕哝,心里却是有些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