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肯特郡住宿的地方在赫赫有名的赫佛城堡附近,卡尔文说那是他们家的其中一套房产。美国人就是喜欢这样,买了一套老房子就好像也共享了英格兰的历史沉淀,实际上并不好好打理。
我和艾的房间被安排得相当远,分别位于走廊的两个尽头。我的隔壁住着个女孩,平常关着房门,我只简短地捕捉到过一个快速走开的背影。她的头发梳得整齐,走路的声音很奇妙,除了脚步声还有什么咚、咚、咚地在地板上敲,好像在自己给自己打拍子。她没有转过脸来,但我立刻注意到她手里挽着一条做了一半的绶带,绿色、白色、紫色,一个害羞的女性参政权活动家。
那是我的远方表妹,卡尔文如此介绍。女孩不打算和我们打招呼——很像我的儿时,看家护院的狗那样不待见任何客人,觉得每一次拜访都是对家宅的入侵。卡尔文递给我两把钥匙,连在一条丝绸线编成的手链上面,分别挂了不一样的两个铃铛。规矩是每个人在室内都要戴这个手链,我的表妹看不见人,她靠铃铛分辨每位房客,他如此介绍。
我想到艾。有时候他会不知道我离开房间,自己坐在床上还自顾自地伸手找我、和我讲话,铃铛确实是个好法子。
卡尔文提议我们先坐下来吃过午饭,他带我去镇上玩玩,然后我们再去寻找鹦鹉。我看向窗外,天空乌云密布,大概很快就要下雪了,于是我决定先出去找一趟,让艾留在室内。
卡尔文如果单独和我的宠物留在这里一定又要起争执,于是这次我只好要求卡尔文和他的父亲陪我一起去——本来我雇佣他们就是做这个的,他们理应不能说什么。卡尔文的眼睛立刻亮起来了,与父亲交换过眼神,告诉我他要准备一下手上的工具,要我先在房间安顿下来。
艾一直在我身旁呆着,我拿过两串挂了铃铛的钥匙在他面前抖,问他是不是这样就能分辨出人与人的区别,他点点头,但又有点不高兴地说,盲人的听觉倒也没有那么了不得,和正常人一样,不注意听便分不出这二者的区别。他脱了鞋子坐在床边,冰凉的双脚伸到我的羊毛长裙下面,一只理所当然地踩在我的鞋面上,另一只脚贴着我的小腿取暖。
和穿惯了西式鞋履的我们不同,他习惯的那种传统式丝绸鞋小巧又柔软,加上过去不常走动,因此脚掌和脚趾都是光滑柔软的,像新生猫崽的脚爪。
一双从未经过磨难的脚。
我不能想象他如果失去了什么人的庇护该怎么活下去,于是原本就思虑过的那个念头又开始在脑海中盘旋:他的未来怎么办,我是否该施舍他一个伴侣的身份。
我必须承认,我还是少女时身边也有过和艾的身份近似的人,但那时我太年轻、太不谙世事,没有学会道德和教养,像随意糟蹋宠物金丝雀的顽童那样,还未琢磨出什么名堂就已经要为爱宠送葬。
我想了很久,但话又说不出口,只好搬着那把我坐的椅子往前蹭了两英寸,殷勤地让他把手也放到我的怀里来暖和暖和。
肖的事情全是我的错,我说,等我把它好好地找回来,我有件事要问你的意见。
你现在就讲,不要什么都说以后。艾嗔怪道。
也许现在确实是个好时候,我想。但是卡尔文敲响了房门,告诉我现在随时可以出发,我急切地想要找到我们的肖弥补我的过失,于是什么都没讲就站起来走了。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看书网;http://www.kanshu4.cc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少女迈向成人世界的第一步是行窃,这是我的堂姐教会我的。我们都被教养得太道德,不敢犯下任何一点的错误,母亲、佣人和女教师也像猎鹰一样紧紧地盯着我们,就像裁缝害怕白绸缎上的水迹会让昂贵的料子贬值。但是这个世界不是沾不得水的缎子做的,构建它的人是骗子、强盗、阴谋家,是把撒谎做成一门艺术的人。
那时我还穿露出小腿的童装,辫子上总有丝绒的大蝴蝶结——我崇拜她,像家里的男仆一样忠实地追着她的裙摆走,渴望成长,渴望得到孩童没有的权力和自由。不谙世事,人们总是如此形容年幼的女孩,但不会想到不谙世事意味着对道德缺乏具体概念。
几颗扣子,一截缎带,再到百货里昂贵的胸针项链,即便店员逮到我们也没有胆量去指控一位衣着得体的年轻贵族小姐。我躲在堂姐怀里,看着店里的少年学徒被店主要求脱下裤子拿丈量布料用的长木尺抽打。犯罪的是我,棍子却落在别人身上,那是我第一次尝到与生俱来的权利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