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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1 / 2)

>两个小孩,谁也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初吻,已经在这场战争中,正式宣告OVER了。

***  ***  ***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就在沈恋恋以为会永远摆脱不了薛君尘的时候,薛明因为公司的事而要带着薛君尘回香港。

饭店的窗口边,薛明带着儿子正向着沈父沈母辞行。

“我和小尘就要走了,这次的度假很开心,能够认识到你们。”带着笑意,薛明说明着来意。

“这么快就要走了?”沈母讶异地问道,虽然才认识没十多天而已,但是薛明的风趣和为人已经得到了他们夫妻俩的一致认同。尤其在这些天里,因为薛明的安排,这次旅游比她们原先安排的更加惬意。

“是啊,我的公司有些事情要忙,不然我也不会那么匆忙地就要走。况且,小尘似乎也很喜欢和你们家的女儿玩呢。”薛明低头望了眼儿子道。在这十多天里,小尘真的让他尝到了当父亲的感觉,每天总是会向他抱怨对方如何不肯吃他烧的菜,然后,他便又会看到小小的身子在厨房里不停地忙碌着。

是那个女孩的功劳吧,让小尘变得更像同龄人一样。

“我们也很久没看到恋恋玩得这么投入了。”沈母笑着说。天知道,她所谓的投入,根本就是两个小孩不入流的打架。

“我已经吩咐人了,明天我走后,你们仍然可以继续我之前安排好的行程,一切的费用会记在我的账上的。”

“哎,这怎么好意思呢。”沈父讷讷地道。

“这只是我的一点儿心意而已,同时也谢谢你的女儿陪小尘玩了那么多天。”薛明微笑着道,同时俯下身子,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小尘,你不觉得应该去向小恋恋说声再见吗?这样才是有礼貌的小孩。”他指了指正在沙滩堆沙子,玩得不亦乐乎的沈恋恋。因为他们现在站在窗口的关系,所以能够清楚地看到沙滩边的情景。

薛君尘抿着唇,像是想了很久,终于抬起了脚步,向着沙滩边走去。

于是乎,大人们继续话别,让两个小孩进行他们单独的道别。

迈着小腿走到海滩边,薛君尘直直地站在沈恋恋的面前,挡住了对方的光线。说不清楚是什么心绪,当爹地说要回去的时候,他真的感到很不开心。为什么呢,他明明好讨厌她的,但是一想到要和她分开,他就觉得不舒服。一定是因为她不肯吃他做的菜,所以他才会那么不甘心地想要继续留在这里。

可是,爹地说不能再继续留在这里了,因为爹地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处理,而他是小孩子,不可以一个人留在这里,一定要和爹地一起回去。

“你干吗啦?”抬起头,沈恋恋鼓着腮帮子望着像尊门神一样站在她面前的人。今天心情不错,所以她不想和他吵架。刚才她费了好大的力气堆起了一个小城堡,现在却因为他站的位置极不合理,而让她暂时停下了工程。

“我要走了。”他死瞪着她,表情像是看着欠了他几百万的人一样。

“你要走了?”她一愣,几乎忘记手下正在堆着的城堡。

“嗯。”他忿忿地点点头。

“太好了!”沈恋恋整个人几乎跳了起来,兴高采烈的样子像是准备放鞭炮大肆庆祝一番。还好这次的假期还没过完,她还有机会去海边玩,因为他的关系,这几天她吃尽了平时最不愿意吃的东西。

“我还会再来找你的。”薛君尘笃定地说道,“我一定会做出最好吃的菜给你吃。”这几天她拼命地吐掉他做的菜,对他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总有一天,他一定会让她把他做的菜全部吃光光。

“骗人!”她根本不相信他的话。

“才没骗人!”他反驳着,“我一定会回到这里,让你吃下我做的菜的。”

“我才不会吃你做的菜呢。”她吐着舌头,同时摆出了不屑的表情。

“你会!”他几乎是在吼着。

“不会!”她努力地回吼道。

他盯着她,一语不发地取下脖子上挂着的玉佩挂在了她的脖子上,“这是信物,我爹地说这是我家的家传暖玉。”他看过电视,似乎很久不见的人,都是需要东西才能互相相认。

“什么?”沈恋恋掂着脖子上的玉佩,有些好奇地问道。暖暖的,摸起来好舒服。刚才的吵架此刻已被她抛在了脑后。

“暖玉啦!”薛君尘不耐烦地重复了一遍。都说了是暖玉,她居然还在问他这是什么。

“暖玉?”她重复着新听到的名字,只是把眼前的东西当成是一种新玩具,丝毫没发觉到这是一块价值上千万的古玉,“你为什么要给我这个东西?”她有些奇怪地问道。在她的观念中,他会给她的,只有那些好讨厌的菜菜。

“因为以后我来找你的话,一定要有东西做信物才行。”他说得一本正经,把小手伸向了她,“好了,我给你东西了,你也要给我一样东西才行。”他索讨着他应得的那一份。

“我?”她一愣。明明是他自己把暖玉给她,为什么她也要给他东西呢?

“这是应该的。”他说得理所当然,目光瞥向了她带在手上的小手镯。

她意识到他的意图,赶紧护住了手腕,“不要!”

没人理她的话,他伸手拔着她的小手镯。

“你放手啊。”她费力地护着。这是爹地在她去年的时候送她的生日礼物,她才不要把手镯给他呢。

啪!抵抗无效,手镯还是落到了敌方的手中。

“好了,东西交换好了。”他满意地收好手镯,“以后我一定会来找你的,你要记得不可以把我的暖玉弄丢哦。”说完,他转过身,朝着远处走去,留下了依然呆愣地看着空空手腕的沈恋恋。

“你”坏蛋果然是坏蛋,他根本就是抢劫嘛!

第二章

15年后

市中心某家喧哗的PUB中,嘈杂的摇滚音乐在不断地刺激着人们的耳膜,和着昏暗的灯光以及各式各样的美酒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恋恋,听说你这次又被炒鱿鱼了。”某道男性的声音,在啤酒的碰撞声中响起。

砰!一记铁拳直接轰上了某男那颇有几分英俊的面容,“死吴正元,你皮痒了是不是!”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不管在哪个时代哪个年头,通常都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哇,女人,你也打得太狠了点儿吧。”说话的正是那名被叫做吴正元的男子,而他口中的恋恋,则是我们该书的女猪脚,呃,是女主角沈恋恋是也。

一头利索的短发,配上一张中性化的脸庞,还有那虽然平板,却有1米68的身高,活脱脱是漫画小说中的美少年形象。

不过遗憾的是她这样的长相居然配上一个女性得不能再女性的名字“恋恋”。长得中性化,至少名字也该取得中性化,这样才不委屈自己的这张脸吧。偏偏老爸老妈十足的古板思想,坚持不让她改名,害得她只好顶着这名字度过了20多年。不过好在这副皮相多少也能和帅字挂上钩,至少比起那些歪鼻子斜眼睛的,她要幸运得多。

而至于失业一词的说法,则是源于她今天下午接到任务,要把花送去交给某集团的老板。事有凑巧,发生得又突然,当她把花送到办公室的时候,正好看见那老板与老婆纠缠不休,不光骂,甚至还打。激动之余,她把手上的整束花都砸向了那秃头老板的头顶,顺带拳打脚踢一番,以表示女性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只不过做好事不一定会有好下场,当秃头老板鼻青脸肿得重新投入他老婆的怀抱中的时候,她也连带着第七次被人炒了鱿鱼。她的老板甚至还要自掏腰包把砸人的花整束买下。

换言之,她现在属于待业青年中的一员。

“哼哼!”沈恋恋轻哼两声,“你们怎么知道我失业了?”她不记得自己今晚提过这两个词。

“你哪次失业没找我们喝酒的。”吴正元捂着鼻头语音模糊地说道。想他堂堂大企业的小开,外表风流倜傥,内在的文化修养高,只有沈恋恋这个女人敢把他当成沙包来打。

不过话说回来,他、雷浩、江辰三个都家境富裕,自小到大,周遭的同学都是费力地讨好他们,惟有恋恋会把他们当成普通人那般打架、乱骂或者勾肩搭背哥俩好似的喝个不醉不归。

这…也对。沈恋恋转了下眼珠,想想她每次失业好像都是找他们来PUB喝上几瓶啤酒。

“对了,恋恋,你找到新的工作了没?”一旁的雷浩开口道。斯文和俊秀并重,很难想象大学时期她和他手拉着手去打群架的景象。

“是啊,如果要帮忙的话可以找我们。”江辰喝了口啤酒道。

“谢了。”沈恋恋豪气地拍了拍江辰和雷浩的肩膀道,哥们果然是比较知心。

话说沈恋恋在漫长的求学过程中,基于没有任何突发性奇迹的发生,所以一直坚持以低空飞过的成绩为最高目标。直到高三升学考的那年,她那亲爱的老妈日日催,夜夜念,只差没拿把枪轰上她的脑门了。于是为了不导致日后漫长五十年的神经衰弱,沈恋恋终于很认命地拿起了教科书,挑灯夜战,以熊猫眼为光荣勋章,终于“过五关,斩六将”地混上了市内的某所二流大学。

于是美好的人生就此展开,大学课业比较松,老师管得不紧,她也乐得逍遥地和一帮男生称兄道弟,以拳头征服全校。

“哪里哪里。”被拍肩膀的两男人扯了扯脸皮,努力地摆出微笑。好重的力道啊,不知道肩膀有没有脱臼。

“不过现在的工作并不是那么好找的。”沈恋恋灌了口啤酒道。对于喝酒,她虽然称不上是海量,但也不至于几杯就倒。

“如果怕找不到的话,不如就到我的律师事务所来好了。”雷浩提议道。贵为事务所的老板,要安插个人对他而言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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