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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部分(2 / 2)

她盯着他看,一点也不害臊,目光定在他唇上,要说她这弟弟长的很像自家爹爹,连眼形都像,而眸子却随了父亲,要说他这张脸最不像龙玉的地方,就是这张嘴了,小时候还看不出来,可长大了却显出来了,龙玉的唇很薄跟刀片似的,透着一股子的薄情寡性,却也不能说龙玉的薄唇不好看,那双唇可勾人了,不过要说来他还真是薄情的很,这些年就就对雅亦好,对别的无关的人,理也不理,而时雨的唇不薄不厚刚刚好,很性感,抿嘴一笑时透着儒雅,天生微翘的嘴角看起来就似对谁都笑似的,但,看他的眼睛就知道他没有笑,又温柔又让人心寒。

“二姐在看什么?”时雨调皮的歪头问她,这个动作很像龙玉常做的。

“看我弟帅。”她笑言,无论他做什么样的动作哪怕和龙玉做的角度一样,他也不是龙玉,不会有龙玉那样的韵味,却有着属于时雨的味道,他是时雨,只是时雨,不是阴雅亦第二,也不是龙玉第二,就是时雨。

能让所有人清楚的知道到这一点,果然时雨的魅力也不低。

“谢谢。”他大方的接受。

“你呀,真是不要脸哪!”她摇头笑着,喝掉手中的豆浆,开始吃蒸饺。

“不要脸不是阴家人的特色么。”他一杆了打翻一船人。

“这要让父亲听到还了得!”她正色道,却一副强忍着笑的样子。

“父亲和爹亲度假中,二姐不说,我不说,父亲怎么会知道?”他狡猾的说,好像一只小狐狸。

“也对。”她点头,大笑起来,他浅笑的看她,眼中全是笑意。

这几年孩子们都大了,龙玉和雅亦两个人反而闲不住了,经常到处旅游,雅亦连冥界的事都不管了,大事找时雨,小事找小桑,真有那么点让位的意思,时雨果然天生就是那块料,处理起来很顺手,他们俩就更放心大胆的去玩了,近两年可以说是什么事都不管,要不是时雨真的点小,恐怕那位子早就丢给他了,按照龙玉的话说,至少时雨娶了妻之后才能继位,雅亦那妻奴当然同意了,时雨也不急,正如龙玉说的,随缘吧。

“今儿有课么?”繁夜了下时间,差不多要准备出门了。

“有,二姐送我么?”时雨双手托着下巴笑眼看她。

“当然。”她点头。

“好,我去换衣服。”他起身上楼换衣服,回来时,桌面已经收拾好了,“可以走了。”

“帅呀!”她赞了声,只是普通的白汗衫,浅色牛仔裤,可是时雨穿出来怎是一个帅字了得!

“走吧。”他笑了笑,已经习惯了,谁让他天生就好看呢!

出了门,他一招手,“金子,走了。”

被叫金子的紫金玄极鹰心中默默流泪,当年他怎么就上了黑船了,早知道当年就不争着抢着上冥界去选什么下任冥王的助手了!太悲催了!

紫褐色的羽毛,修长的身姿,纯金色的眸子,银色的钩爪,多帅多威猛的一只鹰呀!偏偏叫这么一坑爹的名字,这不是坑爹,是坑鹰呀!

要说这名字是谁起的?不就是时雨么!他怎么就想了这么个坑爹的名字呢?其实他想了两个名字,让紫金玄极鹰自己选,为什么它会选了这么个名字呢?

金子和元宝,这两名字,正常人一般都会选金子,所以,它悲剧了!

想当年,七岁的时雨,气鼓鼓的说,不要当冥王。

雅亦问为什么?

他说,大哥说了,当冥王不好玩的!

雅亦把龙玉推过来了,乖,听你爹亲说。

然后,他杀到冥界造册殿把大儿子司辰好一顿胖揍。

龙玉抱着小儿子说,当冥王好呀。

时雨嘟着小脸问,有什么好呀?

龙玉笑的奸诈,下属可以随便欺负。

时雨瞪大了眼睛,真的么?

龙玉点头,真的。

冥界的众多冥差突然一抖,结果,时雨第一个欺负的就是紫金玄极鹰,就给它起了个这么个名字,冥王身边都是要有个得力的助手的,比如雅亦身边的小桑,要让小桑选他宁可不当冥王的助手!这绝对是坑爹的职位!坑了他一辈子!

由于,司辰没成为冥王,他那只鬼踪狐被放生了,癸癸可兴奋的逃回了妖界,再也没出现过。

金子也多希望时雨当不成冥王,这样它也能被放生了,但是,时雨不是司辰,所以是不可能的!

等时雨登上冥王之位时,金子也就会变成人形,小桑之前也是狼形,癸癸是被放生了所以不会变成人形,这也算成为冥王助手的特权吧。

变成人形与放生之间,金子都犹豫了。

带着金子登上繁夜的飞艇前往学院,现在的他是大学部人文系的学生,据说他第一天入大学部,整个大学部都轰动了,人文系一下子就暴员了,超满了。

人文系的教授原来是学古代文学系的,后来兼学了人文系,由于人文系少个教授,所以,他就上任了,对了,他叫,林双木。

林双木第一回见到时雨时,下巴差点掉了,这小子咋那么眼熟呢!又像皇后娘娘,又像阴教授,一问姓什么,还真姓阴……

鉴于有熟人,时雨几乎在学院内横着走,当然了,他是好学生,所以不会太出格,迟到早退的事是不会发生在他的身上,几乎就是好好学生,林双木看着这个样子的时雨,嘴角直抽,怎么感觉是看到阴教授了,这小子,看来真是皇后娘娘生的!太像了!

时雨下了飞艇,“二姐路上慢点,想着吃饭,可别饿着。”

“行了,知道了。”繁夜笑了,跟他道别,上飞艇走了。

学院内的学生们羡慕的看着时雨,自然也有嫉妒的,更有传风言风语的,时雨连解释也没解释,对于他而言没必要,解释反而让别人话更多了,他双手插兜,肩上站着金子,目不斜视的往前走。

阴家的人似乎天生就没有什么朋友缘,冥王本身就是孤单的,所以不是真心想结交的,他们是不会去结交的,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金子,你先去教室,给我占地方,我去还书。”时雨摸摸金子的脖子,金子叫了一声,飞走了。

他拿着前几天借的书前往图书馆还,据说,这个图书馆还是他家父父们捐的,上到古文繁体书,下到当下时尚小说,什么样的书都有,当然了,学术的书也不少,他学的是人文系借的是本各地人文历史地理的书,很厚很厚很厚的,他用了五天才看完的,了解了不少,却觉得不全,下回找爹亲哪借一本,听说很全的!

他还完书,看了眼没有想借的书就往外走,一名图书管理员,抱着一叠书往书架走,准备归位,有学生看图书管理员走到身边,伸出脚绊了下,他身子不稳往一边倒去,一群人等着看笑话,却没看成,因为他倒下的方向正好是时雨的方向。

时雨下意识的伸出手把人扶住,接住划落的书,笑眼看着怀中的人,“你没事吧?”

“没……”莫随风被眼前的人迷了眼,瞪着一双大大的杏眸看着他,差点流口水,美人呀!

小攻小受就这么狗血的相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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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是接着往下写呢,还是完结呢,这是个问题。

112(贰拾叁)摆满杯具的茶几

莫随风的人生就像是一张茶几,上面摆满了各种杯具;从他一出生就跟随着他的杯具;已经让他无奈了,命运就似跟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让他的人生左右摇摆不定;给了他好的身世,却又给了他废柴的能力。

他母亲是个平凡的不能在平凡的人类,而他的父亲却是修罗;一次的机缘巧合把两个人凑成了对,也就有了他;不到七岁时母亲去世;他同父亲去了修罗界;那是个和人界大不同的地方;

那里的人,看不起他这个半人,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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