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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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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自己可怜的手,唐锦叹了口气:“真不怪我,是它自己要爬山的。”

温妮回头怒瞪了男人一眼:“成天想这些有的没的,腻味不腻味?”又纳闷儿:“真不明白,这天天大鱼大肉的吃,怎么你还能有胃口。”

唐锦的眼中泛起一丝笑意:“不腻,怎么会腻?食、色,性也!这就跟吃饭似的,你说,你一顿不吃饿不饿?一天不吃,难受不难受?一个月不吃……命都没了。”

温妮冷哼一声,不想再和他扯:“那个少族长是什么人?”米米的眼光,不是钻石王老五,她可看不上。

“炎城城主的儿子。”唐锦看似随意,实则紧绷着神经,仔细打量那个翻动药草的女人脸上的表情。

“哦。”温妮没在意,别说一个城主的儿子,便是皇帝的儿子,于她有甚相干?她这没心没肺无动于衷的模样显然大大取悦了唐锦,他伸头过去在她脸上啾啾亲了好几下:“宝贝,你真可爱。”

温妮莫名其妙,看神经病似地看了他一眼,而后决定不再在米米身上打转,便转移话题:“另四家有没有被和族人和平演变?”

说起正事,唐锦脸色一沉:“除了沈家,其它三家都不太相信我们传过去的话。”

温妮将一株绛红色的小草举起来迎着光源认真辩别:“和族人在唐家覆没,没赶紧趁机发动把另四家拿下,居然蛰伏了下来吗?”放下药草,她皱紧眉头:“这下是不是麻烦了?以后要找他们,更难了?”

唐锦捡起一株形似兰花的药,拇指与食指不自觉搓着那药打圈儿,“米米昨日不是来找你?米家跟随的人倒是在我们家转了转,还打听了不少消息,想来,米家还是有所警惕的。”

米家?不愧是故事里最后整合了全城力量的家族,光这份儿谨慎就不是其它几家比得上的。

“妮妮,咱们办个宴会吧。”

“啊?”

“办个宴会,澄清谣言。”

“哦——”这怎么澄清?这种事,总是越描越黑的。

看着温妮疑惑的眼,唐锦自然明白她心中所想,也不解释,只是摸了摸温妮的头:“放心吧,我自有办法。”唐锦有些不情愿,又有些无可奈何,他本来打算一直藏起来的宝贝,却要带到众人面前,唐锦怎么想怎么觉得心里酸得慌!

35订婚

温妮本来没怎么把唐锦的话放在心里;只是,第二天,当一大群什么造型师,美容师,服装设计师围着她团团转的时候;她才知道;唐锦不是开玩笑。从早上起床;她便没有消停过,被人在身上量了许多尺寸,中午开始;又被人从头到脚的倒饬,直到晚饭前;她才终于逃出生天;被众人收拾妥当推到唐锦跟前。

被折腾了一天,温妮早没精神去注意自己如今的模样了,她只盼着这些人赶紧把活儿干完,她也能早些得到解脱,终于昏昏欲睡被推出来时,她精神一振,抬眼间,却不想看到一身墨色修身礼服的唐锦,而显然,唐锦今日的模样让她有些不敢直视。

唐锦这人,原来的故事里就是酷帅狂霸型的人物,这男人,气势比起男主汪博来,强的不是一滴半滴,没办法,人家唐锦打生下来开始,就是一个家族的核心人物,后来又作为家族继承人一直培养着,打小身边跟着的人都把他当做领袖,而他自己,也是个争气的,不仅有着仅次于男主的高阶能力,更是从不未懈怠,一直追求着自身与家族的强大。

故事里,他成为男二号,不是没有理由的,他几乎具备了一切让女人心动的特质——除了对女主的爱不够专一。

温妮看着唐锦,眼神有些恍惚,也许,唯有黑色,才能不被男人的霸气自信所压制,而这身明显带着板挺军装痕迹的修身礼服,将男人所有迷人的性别特质都勾勒了出来,男人肩宽腰窄、背厚腿长的黄金比例算什么,关键是男人的气质呀:冷峻威严,霸气坚毅,哪个女人受得了这个……

温妮心里的小人儿咬着小手绢抽咽,泥玛,不带这么作弊的,对着一个制服控你穿这种仿军装制式礼服,这不是要人命吗?小人儿一边呜咽流泪,一边眼冒桃心流口水……军装,军装,嗷,嗷,不知道前世她爹是个长年穿着绿制服的吗?不知道她从小被她妈教育着父亲最伟大长大的吗,不知道因此她就爱上了绿军装吗,不知道没嫁成军人的她最受不得制服的诱惑吗,嗷,嗷,作弊,这是仅次于重生的作弊……

好在不只温妮恍神了,唐锦更被打扮一新的温妮给迷花眼了。

要说温妮这个壳子,真心的是个尤物,若不然,凭什么原故事里没有一点本事的她会被唐锦如珠如宝的护着?若说唐锦不是对这身体满意,打死鬼都不相信。

原本就是一个数一数二的躯壳,再经过空间里两种灵液的改造,更是今非昔比,那是又上了一个大台阶,以前,兴许人们还能在看她一眼后说一声“好个美人儿,谁得了,都得藏起来”的话,那么,如今的温妮,人们见着已经无法再说出这样的话了——顾不上!

唐锦知道温妮的美很惊心,只是,温妮从来都一身阔大作战服,他从没见过她穿第二种衣裳,也因此,当看到她穿着量身裁制的华美长裙出来时,唐锦已是不想带她出门了——他担心这一带出去,全城的人都要和他抢!

美是什么?

美是一种力量!如妲已,用自己的美颠覆了商朝。

美是唯心的,我们看万事万物的美,由心而发,因人而定。

美是唯物的,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美也是难的,因为,你无数将它真正描述,只能感受,却无法完全传达。

没有切身利害关系的情况下,你很难拒绝一个美人的要求——无论这美人是男是女。

我们崇拜偶像,与其说我们崇拜这个人,不如说我们崇拜的是美——声乐之美、技艺之美、形体之美、容颜之美……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是美成为力量的根本。

美的力量有多大?不情不愿的唐锦搂着温妮的腰走进宴会厅时,整个宴会厅一片寂静,无论男女、老少,都不自觉失了声,直到一个九十多岁的老者轻咳一声,人们方回复了些许此前的随意,只是,那目光,有意无意仍纠缠环绕着那对璧人。

唐锦将温妮带至老人跟前,以温妮从没见过的恭敬神情轻声问候:“耆老,麻烦您了。”

温妮看着老人脸上的皱纹,心里突然升起一种怀念又温暖的亲昵感,老人的样子,好像前世的太姥姥,一样的鸡皮鹤发,一样的慈祥和蔼,气息宁静得她不自觉地就想要亲近他,孝顺他。

老人一把年纪,把他丢在这儿不管不顾,谁家的儿女这么不孝顺?陷入护短抽风状态的某人按压下腹中的怒气,甜甜一笑:“老爷爷,您累不累?我给您搬把椅子吧。”周围的空气一滞,温妮却不自知,眼光迅速在全场转了一圈,终于在不远处找着一把椅子,她没顾上和唐锦打招呼,脱开他的禁锢,踩着高跟鞋穿着礼服袅袅婷婷走了过去,又磕磕拌拌将椅子搬了过来。

看着温妮为了保持平衡用了更多力量搬椅子以至略微气喘的模样,耆老一乐:“白璧无暇。”

身、心皆无暇!

温妮不知道此老一言将会有什么影响,她只是将椅子放在老人一边,伸手扶着老人的手肘,老人居然也顺势坐了下来。

看着老人稳稳落坐,温妮脸上绽开一个开心的笑容,那是帮到老人不让其辛苦劳累的愉悦,末世三个月,她的尊老爱幼之心,从不曾被抹灭,这是从小根置于骨血的教育,那是她人生观价值观组成的一部分。

今天,唐锦自打看到穿礼服的温妮起就开始头痛,此时,照顾耆老的温妮更让他头痛,这傻孩子,以为耆老是什么人?

耆老不着痕迹瞪了唐锦一眼,阻止了他明显便要说出口的介绍,转头笑眯眯拉着温妮的手,和她闲话家常,老人坐着温妮站着,要好好听老人说话,温妮就得一直弯得腰,而一直弯腰是很累的,于是,压根没想过挣脱老人的手的温妮,干脆直接跪坐在了老人身畔,置身上的礼服、全场的宾客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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