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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熟悉而又忧伤的声音在一个包子摊边上响起,只见梁樱默默地站在那边,双眼紧紧盯着那些热腾腾的包子、馒头,连日来的流浪让她花光了身上仅有的一些盘缠,虽说当初赵普曾送了她许多,然而最终她还是交给了大胡子,如今她已是身无分文,只能是望梅止渴了,摊贩冷冷地瞟了她一眼,说:“喂,这位姑娘,你都站了老半天了,你到底买不买呀?若是不买,请您往边上挪挪,不要挡了我的生意。”
面对鄙夷的眼神、嘲讽的语气,梁樱没有争辩的资格,只好轻轻地往后撤了几步,毕竟任何一个社会都是用钱说话,钱就是底气。
“老板,能不能……”梁樱中途打住,其实她是想问,能不能用自己的劳动力来换取食物,相当于现代的打工,通过双手来养活自己,至少到目前为止,除了这个办法,她还真想不出更好的主意。
“能不能什么?”摊贩天生一副尖酸刻薄的嘴脸,他仔细的瞄着梁樱,在他看来,眼前这名女子除了有个好脸蛋外,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值钱的地方。
“姑娘,我看你长得挺漂亮的,不该是一文钱都没有吧?莫不是想让我施舍予你?”摊贩四十开外,双眼色眯眯地盯着梁樱。
“不,不,不,只要你能给我一个馒头,我愿意留下来给你干活。”梁樱三步换作两步来到摊贩面前。
“哈哈哈,好说好说,我看你年纪轻轻的,人也长得俊俏,要不就嫁给我得了,别说是一个馒头,以后就连这家店都是你的。”摊贩猥琐一笑,得意地指着身后的一座宅子,只见上面写着‘徐记包子店’,梁樱一听,气得伸手‘啪啪’两下打在那人脸上。
“你敢打人?”摊贩手捂红肿的脸蛋,气急败坏的他拿起一个幔头踩在脚下,冷冷笑道:“哼,不识抬举,大爷我宁愿拿来糟蹋也不会给你半个,你要真想吃,就给我趴下来。”
嚣张的举动引来了许多围观的路人,大家对摊贩的刻意羞辱表示不满,纷纷竖起大拇指为数落于他,摊贩气陷难消,大骂:“老子做生意碍你们什么事?”
“如此商家,与奸商有何区别?本姑娘才不稀罕。”梁樱忍无可忍,一脚踢翻所有的蒸笼,刹那间地上白花花的一片,众人皆拍手叫好。
“你,你,你……”摊贩大叫:“大家都过来看看,过来为我评评理,我要报官,我要报官!”摊贩的大呼再次吸引周边许多百姓,然而他们都假装没看见,所谓‘公道自在人心’,这句话用在这里最恰当不过。
偷鸡不成蚀把米,摊贩这也是自作自受,事后,人们相继离去,梁樱扭头就走。
“别走,你打翻我的包子,快点赔钱,快点赔钱!”厚颜无耻的摊贩顺手揪着梁樱的衣襟,梁樱吓了一跳,心中顿时惶恐不安,仔细一想,这万一真的惹上官司,自己可吃罪不起。
“这些钱够不够?拿去!”话音刚落,只听地上响起无数铜钱落地发出清脆的声音,摊贩见到这么多钱,顿时喜出望外,不停地在地上乱爬,模样形如一只哈巴狗,梁樱迅速回过头一看,只见眼前站着一个美妇人,身边还跟着一个姑娘,并且与自己年纪相仿,来人正是王新的妻子吴氏和女儿王锡艳,当然了,梁樱并不认识她们。
“多谢这位夫人,还有这位小姐替民女解围,樱子感激不尽,请受我一拜!”梁樱双手作揖跪倒在地。
“姑娘这是做什么?快快起来!”吴氏立即扶起她,锡艳咯咯地笑了起来,因为这种礼节以往只适合男子。
“姑娘,看样子,你也是从外面逃难而来的吧?”吴氏发现梁樱衣服多处破旧,以为是战乱时从别国逃出来的难民。
“嗯……?”梁樱犹豫了一下,至少在不知道对方真实身份之前,也不好透露自己的身世,于是说道:“夫人,实不相瞒,民女是北汉国子民,由于朝廷不断地发动战争,导致民女家破人亡,无奈之下,民女只好奔波到此!”
“原来是这样,太可怜了!”吴氏叹息道。
“娘,这位姐姐现在无家可归,您就收下她吧?”心地善良的锡艳轻轻地摇晃着母亲的肩膀,吴氏呵呵一笑,于是对梁樱说道:“姑娘,如今连年战乱,况且你一个女儿家,不宜这么长期奔波,如果不嫌弃,不如以后就在我家住下吧?”
“啊?”梁樱愣住了,她很肯定地告诉自己,她今天遇到好人了,单从对方母女的慈眉善目中就能看出来,一切来得突然,却又是那么及时,与其窘迫地来回乱窜,还不如先稳定下来再作打算,她心旷神怡地点点头。
……
五代十国,军阀割据称雄,历时整整五十年,这短短的一页却让无数人丧身,无数人无家可归,无数人躲在角落里暗自哭泣,历史是残酷的,血的代价只会稳定皇帝的江山,而忽视百姓之苦,不过李煜坐拥江南,哎,真正意义上来说,他倒是没有过过一天舒心的日子,即使有,那也只是掩耳盗铃罢了。
一个英明的君主在处理任何事物时,通常都是用‘当机立断’四个字来形容,但李后主处处拖泥带水,貌似女子的性情——扭扭捏捏,如下:
就在静瑶公主在成亲当天误喝毒酒的第二日,王新亲自审问张彪及其同伙小和尚,二人刚开始一直不愿开口,铁判官当然有他的一套方案,那就是严刑,在面临酷刑时,二人倒是招得比谁都快,双双签字画押呈交刑部。
次日,王新高高兴兴地捧着二人的《罪状》上殿面君,毒杀公主本是死罪难免,徐旋也力求皇帝下令处斩二人,李后主却迟迟拿不定主意,原因就在于莫空联合袁顺在早已在他耳边进谗,所以最终李煜还是没有杀了这二人,只判个发配边境充军。
又过一日,张彪、小和尚二人带上枷锁在四个牢役的押送下离开了京城,他们此行目的地是福建长汀,距金陵几百里,步行得需一个多月,一路上寒风刺骨、路途艰险,随着温度越来越低,二人哪里会吃得消,不过看在能够保住性命的份上,他们也只得硬着头皮出发。
行至三日,二人在牢役的驱使下不知不觉走了将近一百里路,走出了京城,一切也随之发生变化,往日的繁华瞬间过往云烟,迎来的只是一片浩翰无际的大沙漠,眼看天色渐渐黑了下来,张彪走着走着,突然心中萌生了一个念头,于是趁牢役不注意的时候,他偷偷地向小和尚递了一个眼色,狡猾的小和尚很快就悟出他的意思。
“军爷,我实在是走不动了,我看我们还是坐下来歇一下吧?”张彪扮着苦脸斜视着旁边几个牢役。
“去去去,你们两个是朝廷钦犯,哪来那么多话?要休息的时候自然会叫你们。”紧挨着他身边的牢役不耐烦地说。
“军爷,我也走不动了,再这么走下去,我们两个非得累死不可。”小和尚双膝瘫倒在地,牢役们见状,便强制性地将他架起来,喝道:“想偷懒?门都没有,早知这样,又何必当初呢?快走吧,否则误了时辰,后果由谁来担待?”
张彪转变语气,故而笑呵呵地说:“军爷,念在张谨张尚书的份上,还请几位发发慈悲,让我等歇息片刻,只要一小会儿就行。”
“少跟我提张谨!”带头的牢役愤慨道:“这个大奸臣以前经常鱼肉百姓、祸害民间,没少害人,幸好附马爷快剑斩奸臣,真是大快人心!”其它三人也都拍手叫绝,显然他们四人都是穆剑的忠实粉丝,张彪气得直咬牙。
“老大,要不就让他们两个稍作休息?此地离长汀还有几百里,咱赶路也不急于这一时。”其中一个牢役悄然说道,其它三人也表示赞成,于是,所有人原地坐了下来,张彪与小和尚相互一笑。
“哎,老大,你刚才说附马爷快剑斩奸臣,那他手上那把剑肯定是把宝剑吧?你快给我们说说!”牢役三人好奇地看着带头老大。
“那当然,附马爷手上那把剑来头不小,听人说那把剑叫铜铭剑,当年是叶随风的惯用武器。”带头老大笑着说,看得出来,他也是个‘老江湖’,随后,他接着向他们讲解着叶随风及铜铭剑的故事。
张彪及小和尚哪会有兴趣听这些,就在牢役四人聊得正入迷之时,二人忽然张牙舞爪地扑向他们,凭借高招的武艺和默契的配合,二人挣开枷锁并用铁链勒住两个牢役的脖子,可怜四个牢役一下子就死掉两个,另外两人迅速拿起佩刀抵挡,小和尚捡起一把刀直接捅进其中一个体内,剩下那人吓得拔腿就跑,殊不知刚跑出没多远就被一支箭射杀了。张彪、小和尚正在纳闷,只见远处冲来一匹白马,上面骑坐着一个手持弓箭的蒙面人。
“多谢英雄出手相助,张彪在此谢过!”张彪抱拳施礼道。
“不用客气!”蒙面人轻声附和道。
“阁下可否以真面目相见?”小和尚诧异地盯着他。
“免了,日后有缘再见吧!”蒙面人冷酷的说,之后从马背上跳了下来,并将马牵到张彪跟前,道:“江湖规矩,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匹马就交给你们吧!”二人还没缓过神来,那人消逝得无影无踪。
“哇,轻功如此了得,可谓是江湖上的顶级高手!”小和尚不由得感叹,进而问道:“彪爷,你说他会是谁呢?”
“哼,能在这么短的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又肯过来帮我们的,如果没猜错的话,他应该就是‘飞猫’。”